
第一章 书斋春胧影
民国十一年春,江南云州,望城。
云州督军何宣诚亲自下贴,宴请城内各路名流到府,共赏满园美景。
一行人穿过曲径幽深的园林,逐渐来到何宣诚平日的办公区明松堂。
众人欢声笑语,恭维吹捧,声音由远及近。
……
而一墙之隔的书房中,两道身影正在书柜前纠缠。
一个穿旗袍的少女被压在书柜上,而穿衬衫的青年正紧紧贴着她,右手五指叠她指缝之间,强硬地低头吻她。
书架颤动,少女眼中含泪,双颊泛红,想推又推不动,被压得喘不过气。
她咬牙切齿,含混不清地骂着:
“何思麟……你这败类……啊!人面兽心的……畜生……!”
青年鼻子里发出轻哼,吻得却更用力。
于是少女的声音断断续续,从痛骂逐渐变成呜咽和嘤咛。
一本大部头的硬装书突然掉下,眼看就要砸到少女的头。
青年下意识用手一挡,但少女分明听见了结结实实的“砰”一声。
她震惊地道:“你不痛吗?”
青年没答,突然一手捂住了她的嘴,不顾她的挣扎,强行将她拉到了书柜后。
这是一道很窄的缝隙,两个成年人的身体自然只能紧紧贴在一起。
少女恨得要命,突然狠狠一口咬住他捂在自己嘴上的手。
牙尖嵌入皮肉,很快渗出血丝。她却还不满意地厮磨着,似乎恨不得把他咬碎吃了。
青年却只是轻笑一声,蹭着少女的鬓发,低声道:
“小妹,爸爸他们过来了。”
“你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咱们在做什么吗?”
何思韫眼圈一红,下意识绷紧了身体,不敢再动弹。
下一秒,书房的门就被推开了。
何宣诚嘹亮的声音响起:“这就是我平时办公的地方了……”
他说话间还伴随着“咔嚓咔嚓”的声音,似乎有报社记者在跟随拍摄。
何思韫整颗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但何思麟却将左手挪到了她胸口,似乎故意要感受她擂鼓般的心跳。
好在宾客们都有分寸,只是站在门口看了看、恭维了几句,并没有进来。
等门关上、宾客们的脚步声渐远,何思韫觉得自己已经腿软到根本站不住。
两人从书柜后出来,何思麟伸手整理自己的西裤。何思韫羞愤欲死,怒道:
“都怪你!随时随地乱发情!”
何思麟的手一顿,抬头看她。
他嘴角还噙着一丝笑,眼神却是冰冷的,并无半分情意。
他说:“何思韫,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我本就是这么一个人面兽心的畜生,你骂我一千一万次,也不会有所改变。”
“我建议你还是学学怎么讨好我,让我高兴。不然,我随时可以让你和你母亲在这府里待不下去。”
说罢,他伸手一推她,头也不回地大步走了出去。
何思韫跌倒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突然觉得肚子有点疼,脑子也有点疼。
她望着何思麟远去的背影,迷迷糊糊地想:事情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那个人,明明应该是她的哥哥啊。
第二章 从天而降的便宜哥哥
时间倒回大半年前,何思韫刚满十七岁时。
那时云州人人都知,督军何宣诚半生只得此一女,爱如掌上明珠。
何思韫生得美丽,又接受新式教育长大,思想新潮,衣着摩登。
她的衣着发型、妆容配饰,无一不令云州女子争相追捧。
来她家求亲的豪族青年更是络绎不绝,几乎踏平何府门槛。
那是何思韫人生中最春风得意的时刻。直到她过完十七岁生日三天后,去宛城平叛的何宣诚突然回来了。
除了捷报外,他还带回了一名二十岁的青年。
何宣诚满怀喜悦地宣布:这是他早年在战场上失踪的姨太太静梅为他生下的长子,名叫何思麟。
往后,他就是何家的大少爷,云州军的少主。
这个消息宛如一道晴天霹雳,打在了何思韫和她的母亲、大太太安氏的头上。
安氏也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做不来一哭二闹三上吊那套。但她也绝非打落牙齿活血吞的主儿,只能悄悄向何宣诚吹耳旁风:
“老爷,毕竟是您唯一的儿子,事关重大,您......就这么轻易地认下了?”
何宣诚眼睛一翻,笑道:“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怀疑思麟不是我亲生,可你也看到了,他长得跟年轻时候的静梅多像!”
“再说,静梅失踪时已有身孕,我问过他生日,年龄和月份都对得上。”
“他还有静梅的遗物,是她刚怀孕时我去庙里替孩子求的玉佩,现在就挂在他脖子上,据说二十年从未离身。”
安氏再恨,也不得不承认,何思麟长得跟她印象中的静梅确实有几分相像。
再说,有一个证据还可能是巧合,有这么一连串的证据,起码就有九成是真了。
何宣诚望着她攥紧的手,意味深长地道:
“芸茹,我知道你不喜欢静梅。但我有了儿子,何家就有后了。你是他的嫡母,以后韫儿出嫁,娘家也有了个哥哥替她撑腰,你应该高兴才对!”
安氏一滞——“娘家”这两个字多么刺耳。在她的设想中,是要替何思韫招个上门女婿,继承何家所有财产的。
但她也明白,高门贵族的儿子断不会愿意入赘,她又不愿将娇养大的心肝宝贝嫁给寒门子弟,所以之前一直在纠结。
但何思麟一出现,直接就把她所有筹谋都给断了。
况且何宣诚现在还算年富力强,但他毕竟经常上战场,万一有个好歹,她们母女二人就要受静梅那小贱人的儿子摆布了。
安氏望着丈夫远去的背影,心中暗做决定——无论如何,她都不能让这样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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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韫做了十七年独生女,自然不喜欢这个从天而降的便宜哥哥。
反正她从生下来就有花不完的钱,多了个人来分,也只是从十辈子花不完变成五辈子花不完而已。
她最在意的是,父亲的宠爱被分走了。
以前何宣诚在家的时候,满心满眼都是她。
但自从何思麟回来,父亲天天带着他拜访各路亲朋好友,恨不得直接昭告天下:我何宣诚有儿子啦!何家有后啦!
何思韫气闷——儿子儿子儿子!儿子有什么好?难道她就不是何家的后了吗?
不过,刨开这些不提,她对何思麟这个人本身的观感还不坏。
虽然据说他跟着静梅姨娘在宛城督军府给人当佣人当了很多年,但可能是陪着少爷读书的缘故,他看上去文质彬彬的,谈吐也很有见地。
再加上他本身长得俊秀,人又温和有礼,很难不让人第一眼就心生好感。
再加上何思麟自从回来以后就天天跟着何宣诚到处走亲访友,他俩见面的次数并不是很多,而且基本都是在何宣诚与安氏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一些“兄妹”间客套的寒暄。
何思韫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与何思麟单独见面,竟会是在那样的情况下。
第三章 亲眼目睹的凶案现场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阳光正好,满园花香怡人。
何思韫正在院子的花窗下读书,读的是一本舶来的西洋小说,《德伯家的苔丝》。
这本书现在还没有中文翻译版,她手里的也是洋人教授从英国带来的原著,是她缠磨了好久教授才借给她的。
好在她自幼接受中西合璧的教育,英文很好,可以直接看懂原著。
剧情很精彩,何思韫完全沉浸其中,一会儿为女主角的命运扼腕叹息,一会儿无比愤慨,一会儿捶胸顿足。
在看到快结尾处、苔丝因愤怒而杀死了诱骗自己堕落的仇人亚历克斯时,她突然听到,一墙之隔的园子里,传来一声短促的女人尖叫。
何思韫被吓了一大跳,书“啪嗒”掉到了地上。
她迟疑了一下,有些发怵;但很快,好奇心就战胜了恐惧。
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从花窗里望过去,就见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拿着手帕擦拭着眼镜。
他将擦过的手帕往下一丢,上面有着斑驳的红色痕迹——粘在他眼镜上的污渍,竟然是血!!!
而在他的脚下,一个丫鬟正静静躺在那里,双眼圆睁,胸口插着一把餐刀。
那张红迹斑驳的手帕就这么轻飘飘地落在她脸上,遮住了她死不瞑目的面容。
何思韫吓得心脏都差点骤停,死死捂住嘴才没有尖叫出来。她下意识地倒退了两步,却不慎绊倒,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而几乎是瞬间,墙那边的何思麟就听到了动静。何思韫还没来得及爬起来,他就已经出现在了她眼前。
何思韫吓得瑟瑟发抖,何思麟却在看清是她的时候瞬间收敛了杀意,换上了令人如沐春风的笑容。
他将染血的左手藏起,用干干净净的右手伸向她,说:
“韫儿怎么来了?你躲在这里也不出声,哥哥没看见你。”
“害你看见不好的东西了,吓到你了吧?对不起啊,哥哥给你道歉。”
“你、你杀人了!”何思韫终于再也绷不住,尖叫出声:
“何思麟!你竟然在家里杀人!”
“嗯。”出乎意料的,何思麟竟然反应很平淡。他轻摇了摇头,说:
“这丫鬟明知我对蜂蜜过敏,还故意骗我吃有蜂蜜的糕点,想害死我。你说,她该不该杀?”
“那你也应该先报告爸妈,让他们来处置!你怎么能、怎么能......”
何思韫想说“怎么能私自动手,而且用的还是这么粗暴的方式”,但望着何思麟衣领上被溅到的血点子,却又说不出一句话了。
何思麟镜片下的眼神中闪过一抹阴鸷之色。他走过去捡起何思韫掉落在桌边的书,看到密密麻麻的英文字符,轻笑一声,道:
“小妹,不要因为爸给你筑了一个繁花似锦的金园子,你就以为世界都是这个样子。”
“外面的世界很乱的,”他“啪”地一声合上那本硬装书,扭头看她,嘴角依然含笑,语气却是淡淡的:
“乱世之中,不杀人,就会被人杀,没人会等你。”
“以前你被保护得太好了。”他强硬地将她从地上拉起来,盯着她的眼睛,缓缓道:
“但既然我回来了,以后这些事,我会慢慢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