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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夺爱反杀(全3册)
  • 主角:杨沫,丛珊,江夏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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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一句话来说就是:你敢抢我男友,我就当你后妈。看又酷又飒的大女主如何夺爱反杀!商锦维都市爱情三部曲,分别为《前妻情人》《夺宠》《换爱》

章节内容

前妻情人

第1章

新娘与弃妇

杨沫一大早进了办公室,就听见陈松在打电话,“不是我跟你吹啊,那气派真是老大了!不是亲自走进去,我都想不出来,人家那公司可以那么土豪!简直是被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啊!”

不用问杨沫也知道,这哥们肯定又是去了什么甲方公司,受刺激了。她走到位置上,放下包,然后去饮水机打了一杯热水,又听到陈松放下电话自言自语:“哎,你说这有钱人的世界到底什么样呢?有生之年,哥哥我也好想在自家花园里遛狗啊!”

杨沫笑话他,“你可得了吧,你现在住的房子还没人家厕所大呢,还遛狗。”

陈松一脸不屑,“那你住得好啊?大家还不都是一样,窝在四平米的廉租房里做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梦吗?”

杨沫呵呵笑着,没再接话。

杨沫一直觉得自己是幸运的。每当听到同事们挣扎在十几坪的小屋子里艰辛过活,她就会为自己的小家而幸福不已。她有一套小房子,朴素温馨,位置优越。这是普通大学毕业两年的年轻人可望而不可即的。

但是她很低调,从来没有对外说过她住的是自己的房子。不是怕被人嫉妒,她一向不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只是没底气,因为那房子的所有权归属于另一个名字,谢林森。

谢林森,在杨沫的脑海里其实只是一个名字和一个模糊不清的影。虽然他们的名字曾经紧紧地被连在一起过两次,第一次是在一个红色的本子上,上面印着烫金的三个大字“结婚证”,第二次同样的红本子,同样的三个字,只是变成了“离婚证”。

明明是影响正常人一生的两个证书,可发生在杨沫和谢林森身上,却不过是短短的两天功夫。第一天他们被拉去民政局,明明是两个陌生人却硬被推在一起对着相机喊“茄子”。

那一天她穿了红色的衣服,老家的妈妈特意打长途来叮嘱过,说为了喜气。第二天下午他拉着她从医院走出来,那时她已经换上了黑色的衣服,他对她说:“离婚吧,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那是他对她说的最长的一句话。

那一年她才刚刚大学二年级。她清楚地记得9月5号,她是新娘,可到了9月6号,她成了弃妇。缘分真的那么少。

怎么能这样呢?可已经这样了。

她从来没对别人提起过这段闪婚闪离的经历,因为不值得。毕竟现在四年过去,她甚至连他高矮胖瘦长什么样子都没记清。

不过还是有收获的,他们的“婚房”,他一次都没去过,她却一直住在了里面。所以这桩没成事的买卖,怎么说都还是她赚了。他还给过她一张卡,可惜那时候她不会用,也不知道密码,犹豫着要不要打个电话问一下最终还是作罢。见好就收是一种美德。

这个起点虽然不光彩,倒也够实际了。

这边陈松还在感慨着,那边王大帅就进了门,听见陈松的话,笑着摸了摸半秃的脑袋,接道:“你们年轻人啊,就是想要的太多,一会儿想要赚大钱买房子,一会儿想要娶媳妇生儿子,一会儿又还想要搞事业有成就,要是全让你们年纪轻轻的就给办到了,那我们这群人到中年的老腊肉还有什么活路?一步一步来嘛,着什么急啊?”

杨沫笑着,给王大帅和陈松各倒了一杯水,说道:“还是大帅的话在理!我觉得现在就挺好,有工作自食其力,不缺吃不缺穿的,还要啥自行车啊!”

大帅接过水杯,笑道:“看吧,还是咱们小沫心态好,知足常乐,人各有命。小沫啊,大帅我看你现在啥都挺好,就差个男朋友就齐活了。你也该抓点紧,工作做的好固然重要,家庭幸福也是维稳的重要指标。”

杨沫笑着挠挠头,又没接话。

陈松却抢着话头说:“哟,大帅您可别小看了咱们小沫,好歹也是咱们市场部一枝花啊!小沫要找男朋友,肯定得来个国民老公级的吧!”

杨沫知道他在拿自己寻开心,顺手抄起一个文件夹就飞了过去,“去你的国民老公!”

生在这样一个年代,普通人真的不应该要求那么多的,能有房有工作身体健康就是莫大的福气了,还有什么可图的?还有什么能图的?

她从来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更没有奢望过什么山盟海誓至死不渝的爱情。她生在普通的农村家庭,没有倾城羞花之貌,也没有娉婷婀娜之身,天生就不是公主的命,所以自然不会期待着什么童话般的爱情。

大帅笑呵呵地看着两个手下小朋友胡闹,然后清了清嗓子,“差不多得了,大早上的别闹腾了,好好准备准备,今儿个还有场硬仗要打。”

杨沫现在上班的这个公司不大,市场部只有三个人,一个经理王大帅,再就是自认为是侠女的杨沫和自称帅哥的陈松两个主管了。

虽然两男一女,却都是豪爽的直性子,经常一起上阵合伙灌人,于是自命“三剑客”,也算是齐心协力的一个小团伙了。

公司很小,主要接的是大广告公司不做的小场子宣传活动,一般也就是搞搞校园宣讲,节假日在马路边摆摆摊发点赠品,偶尔接个大活也不过是帮新产品做做市场调查,薪水不高,但是也够活口了。

大学时候她成绩一般,主要是忙于各种兼职赚钱,她没后悔,从社会这所大学里学到的远远比书本上多,更何况还养活了自己。

可找工作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不少挫折,没有熟人没有门路,更无奈的是,她没有城市户口,所以总是难免在这座满是自命不凡的本地人的城市里屡遭白眼。

每每这时侯她就忍不住地捶胸顿足,当初谢林森说什么都能给她的时候,她怎么没想到多要一个城市户口呢!

谢林森,谢林森,这个名字已经在她脑海中演变为一个虚幻的一去不复返的阿拉丁神灯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她和同事陪大客户吃饭,续摊的时候去了凯撒威登。他们几个人偷着合计了一下还是咬咬牙开了一个钻石大包房。

只要能把这单子谈妥,他们公司半年的生计就都有了着落。虽然开房的时候看着柜台显示器上的每小时计费她心都碎了,可舍不得孩子怎么去套狼?今晚上他们市场部三个人算是豁出去了。

被灌得一塌糊涂。胃里的东西冒着泡地往上涌,她捂着嘴,生怕一个嗝打出来这条新买的裙子就报废了。

为了不让客户厌恶,她特意没用包房里的自带卫生间,而是推开门走到了走廊上找卫生间。不愧是凯撒威登,这走廊都高级得跟皇宫似的。

彩色的灯光斜斜地打下来,暧昧迷离得不像话,可她只觉得头晕反胃没了方向,这走廊一望无际没有尽头,卫生间在哪?

舍不得弄脏闪闪发光的洗手池,她直接钻进了厕所的隔间,吐得七荤八素,吐得五脏俱焚。末了实在没了力气,只能行尸走肉一样地扶着墙出来。

出了厕所门口,她双眼用力地聚焦,努力分辨着刚刚是从哪头走过来的,忽而听到走廊那头有动静。

她下意识地看过去,瞧见一对人影正暧昧地靠在墙头,女人身姿妩媚,妖娆得像一条蛇,紧紧缠在男人身上。杨沫急忙转过头去,非礼勿视,这是她作为一个公关人的基本素质。

可是她想了又想,记起来自己刚刚好像就是从那个方向走过来上厕所的。这下尴尬了,她开始纠结,到底该视若无睹地走过去,大大方方地经过那天雷地火的两人,还是默默地继续在厕所里等会儿,毕竟能来这种地方的人没一个好惹的。

她站在厕所门口,离那俩人直线距离不过两米,就算刻意回避不看,这余光里也总还是免不了地会被动接受到一些少儿不宜的信息。

她只好认栽地又躲进了厕所门里,然后就听到那边两人的对话声。她是真的不想听,也是真的听得清楚。

“我就知道你喜欢的是我,可你这个坏蛋,刚才居然在KTV点了别人,想刺激我是吗?”

“呵呵。”

“你呵呵什么?快点回答我,你要是喜欢我,今晚我就跟你走,不过,我要一个Gucci新款的钻扣包!”

“……”这次男人连呵呵都没了。

“你说话啊,谢林森,你要是不答应我,我可不会放你走!”

……

“哎,你去哪?你给我回来!”

接下来是两人的脚步声,以及,一些略带画面感的撕扯和女人急切的呼唤声。

杨沫听着俩人声音远了,这才终于走出来。心下不免感慨,又是一桩没成的欢好,也不知道是女的太贪还是男的太小气。不过刚刚那女人嘴里喊的名字,倒是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

谢林森?

一出来便闻到那女人身上残留的香水味,混杂着已经说不清是某高级男性古龙水还是根本就是那男人身上的男性荷尔蒙味,胃里又恶心地翻江倒海。

脑袋倒是诡异地清醒了。理智借着酒劲儿出去溜达了一圈终于回到身体,她也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得不急着赶回去了,市场部三剑客少了她这个主力,今晚要是功亏一篑了可怎么办?

刚走了几步,地上一块闪亮不明物,凭借多年看而不买的经验来看,此物非金即银,高档货啊!四下张望了一下确定无人,便迅速地捡起,正满心欢喜着觉得捡到宝了,看了一眼那东西却突然愣了神。

这块手表她认得,金色的表盘里有那个人的名字缩写,那是他们结婚那天下午,他奶奶在病床上亲自给他戴上去的,说男人成了家就要负起责任,这块表就是提醒你以后准时回家的。

那时的她心里多么的感动。可如今,这金灿灿的表盘却只散发着让她想吐的气味。

刚刚那女人叫他“谢林森”,所以他真的是那个谢林森?

若是别的东西她真有想要私吞的冲动,可这东西毕竟是人家奶奶的遗物,总有点纪念意义的。贪小便宜吃大亏,这个惨痛经验上次就是在这个人身上学到的,她可决不能再失足一次。

可是怎么还给他?他的“前妻”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拿着这块象征天长地久的“责任”的手表?还在刚刚目睹了他与某女公厕外纠缠之后?想想都觉得头皮麻。

可还是得还啊,顺着他们的方向走过去,恰好就看到一个男人从钻石大包里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她认真仔细又认真地看了看,好像不是他。

不过这样更好,比见面尴尬强多了。走上前去一问,果真是来找表的,于是时隔N年又做了一把拾金不昧好少年。

谢林森,你万万想不到会是我捡的这块表吧!突然很想仰天长啸,刚一张口忽然又觉得自己神经不正常,他们本就不认识,哪来的这么多湾湾乡土剧情绪呀?



第2章

记得与忘记

在他们市场部部三剑客合力之下,客户们终于全部被撂倒,于是这个大单子也算是拿到了。

接下来整整半年,戴维斯公司旗下的新产品“橘恋”牛奶果汁在A城的推广活动都由他们美仁公关公司来操办,一个小公司整整半年的生计问题就这么有了着落。有时候就是得拼命的。

送走了客户,出门的时候外面初春的小夜风一吹,身上的血液循环都跟着加快了,三剑客都哈哈大笑起来,真是喝得多点就都开始笑傲江湖了。

她也完全不顾及什么形象了,一把扯下脑后的马尾,过肩的长发就这么迎风飞舞起来。正笑得肆无忌惮,迎面一辆黑色大奔开过,里面的人探出脑袋冲她一笑。

她记得,那是刚刚出来找手表的人,一看这和善的笑容就知道是个老总跟班,这么容易找回失物肯定是满心感激吧。

聊了两句,都是场面话。这小伙子姓周,于是杨沫也不客气地上来就喊着“小周”,那感觉亲切得就跟叫自己家邻居的小伙伴一样。

没办法,做销售人的通病就是爱装熟,更何况是喝酒胆子膨胀了无数倍的时候。车子里黑乎乎的,她也看不清到底后面坐没坐人。末了小周忽然笑着说:“杨小姐住哪?干脆我送你回家吧。”

她当即一愣,可马上反应过来了,这车里必定没人,所以这小子才敢公车私用。不过真是个热心肠的好人。想着要不也是得叫计程车回家,能省则省,便一不做二不休地就准备坐上去。一打开车门却吓傻了,怎么车后居然真的还坐着一个大活人?

地洞,哪里有地洞?她心跳到嗓子眼,后来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怕什么呀?婚都结过了,不对,应该说是婚都离过了。于是硬着头皮坐上去,干巴巴地打招呼。

“谢总,你好。”一出口就知道错了,人家都没介绍,她怎么就知道这人姓谢?

不过她也早说了她是杨沫,她是杨沫!他应该也知道了她是谁了吧,心里开始打鼓。

谢林森倒是很绅士,也没什么表情,淡淡一笑就完了。

可是看他这个表情,应该早就不记得她了。果然,她这朵明日黄花在人家眼中早就灰飞烟灭许多年了,突然好恨。

“杨小姐家住哪?”秘书小周亲切地问。

“松江北路。”她简略地说,心中不免又是咯噔一下。

“那一带房价很高啊,原来杨小姐深藏不露。”小周大笑着。

“哪有?住的是人家的房子,要交租的。”她不敢侧头看他的表情。

最后还是在路口就停了车,她迫不及待地下车,落荒而逃。这整整一路,他也就跟她打了一个招呼,然后一直安静地闭目养神。

她无奈自嘲,果然是想太多了,又把自己当盘菜了。

谢林森,不认识就不认识吧,反正我住的是你的房子,你不认识我就自然不会来收房子,我住得更安心。

这个城市那么大,那么多人,谁想要遇见谁的几率都那么小。这四年之后的一面之缘,也肯定是比浮云还轻的微尘,来不及吹,就已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可虽然这么自我安慰着,杨沫的心里还是不规律地忐忑起来。这感觉混杂得太多,经过酒精作用一放大,整个人都混乱了。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也睡不着,索性坐起来对着窗外的月亮发呆,咕嘟嘟地喝着白水。

她犹记得,领证前的几晚上她也是这么度过的。当时她还在大学宿舍里,在上铺翻来覆去得睡不着,却扰得下铺不得安宁。

于是在室友的躁动抗议之下,她一个人走下床,来到宿舍走廊上坐在窗台上对着月亮发呆,手里拿着这只和现在端着的同一只陶瓷杯子,喝的却只是白水。

她总是习惯在心情不安的时候喝点东西,可又不舍得花钱,只有喝水最健康又最省钱。

那时候她都想了些什么啊,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她幻想过两人的洞房花烛,还怨恨过没有一个红盖头。

她幻想过他带着她回老家省亲,对着家乡父老昭示着她真的过上了幸福生活。她幻想过大学一毕业就待在家里给他当全职太太,然后每天给他洗衣做饭,偶尔穿着光鲜亮丽的衣服陪他参加宴会。

她甚至幻想过两个人吵架,然后她先低头求他原谅。多么可悲的奴性心里,就因为她嫁给他是攀了高枝。

忽然深吸了一口气,她庆幸,还好还好,她没有掉进那个自己给自己编织的情节里去。所以今天的杨沫,活得潇洒自在,活出了她真正的个性。

今后呢?今晚的重逢会不会对她的未来有什么影响?思绪又像爆炸了似的,各种荒诞的想法满天飞。可飞来飞去的,也逃脱不掉那些电视剧里的俗套情节。她苦笑,自己绝对是书念得太少,精神层次上不去啊。

谢林森,咱们的缘分肯定不是三世修来的,所以才这么短。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不只是你偷懒还是我偷懒,咱们上辈子的回眸次数肯定不够及格线。

这一晚的月亮特别美,干净皎洁的月光让她想起家乡,那个山水环抱的小村落。她有多久没有回去过了?也不知道家中院子里的那棵金桔树开花了没,这四年没见应该长得更高了吧。

两天后的上午,艳阳高照的,她今天特高兴,朝气蓬勃,见谁都笑。

一晚上钻石包房的巨额消费没白费,他们拿下了那个单子,于是兴冲冲地跑去戴维斯这家大公司谈企划的细节,竟也意外的顺利。

到底是大公司,财大气粗的,对他们提的这点预算根本不在话下,她真是后悔怎么没把公关费用再提高百分之十。酒桌上的话果然还是有它的力道在的,飘着上等白兰地的香味呢。

走出来的时候正好中午,头顶上的太阳红火火的,她手上拿着一瓶刚刚人家给的新产品“橘恋”,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还真是开胃。

不淑女地用手背抹了抹嘴角,思考着就近去哪大吃一顿犒劳自己悲催的胃,却在门口恰好见到了小周。这才知道,原来好不容易拼了命要来的大生意,对方的金主就是谢林森。

尴尬就像一群小蚂蚁,一行一行地爬上了心头,痒痒得难受。不自觉地又喝了一口“橘恋”,差点没噎着。

小周还是那么阳光的笑容,这小伙子真不错。说了两句话,他却非要请她吃饭,而且态度极其诚恳的,口口声声说是要感激上次的拾金不昧。

她一边感慨着这小伙子真是死心眼的榜样青年,一边乐哈哈地推脱着,“要请也得是你们丢手表那位老总请,怎么能抠门到这些事都要压榨你这个贫苦劳工?”

“那就老总请吧,杨小姐想去哪?”身后一个声音突然出现,吓得她魂飞魄散。

小周也惊得慌了神,忙问道:“谢总,您不是中午要和孟小姐吃饭吗?”

“不去了,总吃意大利菜腻死了,要换口味她还不干。你们俩有没有兴趣陪我吃点开胃的?”他笑眯眯地问,可这笑容底下到底有几分是询问,几分是命令呢?

杨沫不是傻子,小周更不是。天底下最不能爽的就是老板的约,于是都殷勤地笑着答应,恨不得拍着手儿把歌唱了。

答应是答应了,可去的路上这心里又是一路忐忑,怎么就又碰上了呢?

做了一路的心理建设,脑子里基本上将过去看过的电视剧里面前妻和前夫吃饭的情景翻了个遍,到底也没找到一个合适自己的。

都说戏剧来源于生活,怎么就和她的情况差这么多?后来又无奈地慨叹了一下,不是人家电视剧的问题,分明就是自己这摊子事实在太离奇,本身已经高于生活了。

到了地方,他自然地坐到了她的对面。这是她时隔四年第一次这么清楚地看见他的长相。皮肤算是白吧,至少肤色匀称没有什么斑点之类的,一看就是很少晒太阳的温室花朵。

眼睛也不大,但是蛮有神的,至少她对视了两秒就不敢再继续看过去了。这目光太诡异,好像多对视一秒钟她的小心思就都被看穿了一样。

鼻子嘴巴的,也就那样,她暗自词穷,形容不出来什么花样。但是穿着十分考究。所以啊,人靠衣装,这张脸要是穿了民工的衣服那就是一民工,可偏偏人家穿的是名牌,就算眼神再差的人见到了这号人物也得笑着叫一声老板。

谢林森,原来你长得这么普通这么大众脸啊,怪不得自从那天之后我就没记清过你长啥样。

所以说那些言情小说什么的都是蒙人啊,凭什么那些总裁啊高干子弟都要天生丽质,一个比一个高大英俊啊?又有钱又帅,还让不让贫苦劳动人民活了?

忽然特想笑,虽然自己这个模样绝对够得上都市言情小说里普通平凡的灰姑娘了,可眼前这个大活人谢林森却不够格当那个拯救灰姑娘的腹黑总裁!

谢林森啊谢林森,是你不够格,是你没眼光!

这种爆发式的自我冥想来得太突然,杨沫对着眼前谢林森这张鲜活的脸整整傻笑了半分钟,已经彻底进入无我之境地了。

这傻笑可把这桌上两个男人吓得不轻,小周尤其尴尬地叫了两声“杨小姐”之后,她才终于脱离入定,然后尴尬至死。

“杨小姐想吃什么?随便点吧。”他很客气地把菜单递了过来,眼底带笑,这分明就是嘲笑啊嘲笑!

索性厚着脸皮接过来,看了一眼菜牌才知道这是鱼锅店。想不到他居然好这一口,总算在他身上找到一点人类的蛛丝马迹了。笑呵呵地看了一眼,也就不客气了,“那就挨样来一份尝尝呗,我可是饿坏了。”

此话一出,身边的小周都忍不住笑场了。

居然吃的是辣汤,她被辣得嘴唇都肿起来了。从小就吃不得辣,可又偏偏爱吃辣。辣到舌头都麻了的这种感觉就像一种毒瘾,三五不时地侵扰着她,于是总是会不管不顾自己脆弱的胃去路边摊麻辣烫饕餮,再在吃完之后一次次地接受贪欲的惩罚然后发誓再不吃辣。

她曾经记得看过某本杂志上说,爱吃辣的人其实是脆弱的,正因为脆弱得不堪一击才需要靠吃辣这种自残行径来逞强,只为了维护自己那点虚无的尊严。这话她当时思量了好久,最终觉得对她而言不靠谱,她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侠女,怎么会脆弱呢?

于是这一见到这美食她也不管对面坐的什么人了,挽起袖子就开吃,哪还有什么形象可言?

可她这一放开了实力战斗,彻底把对面两个男人吓愣了,对着她这副嘶嘶哈哈欲罢不能的吃相,两男士也只有面面相觑的份。

她心里明白得很,这就是有这顿没下顿的事,还跟他客气什么?谢林森,哈哈,我就是要大吃特吃,反正花的是你的钱,我怕什么?

席间他很少说话,依旧是一副总裁十足的模样,吃相也十分内敛,到底是有家教的富贵子弟。她也不理,大咧咧地和小周各种神侃,倒也其乐融融。

“杨小姐真是女中豪杰,这么辣的东西都吃得这么爽快!”小周瞪着小眼睛夸赞道。

“哈哈,一般一般,比这再辣的我都吃过。”杨沫一摆手,完全得意忘形状。

“哇,很多女孩子都不吃辣的怕长痘痘什么的,杨小姐都不在意吗?”小周问。

“没事没事,我的脸皮糙肉厚的,不长那些东西。就算长了也不怕,反正这张脸也不是什么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多几个痘痘少几个痘痘没人在意。”她说的倒也都是大实话。

“杨小姐不在意,那难道杨小姐的男朋友不在意吗?”他忽然插话问道。

这话问得太没水平!难道他非要她说出口自己现在没男人才甘心吗?愤怒的小火苗噌的一下就窜了上来,可马上又被理智的凉水泼灭了。又想太多了吧,人家怎么会在意你有没有男朋友?

但面子上还是要装一装的,于是杨沫摆出一个大大的笑容,“他敢在意!他要是在意就别要我找不吃辣的女生去!”

此话一出,谢林森脸上的神色瞬间闪过一丝异样,太深邃了她看不懂。可是马上他就接着笑着道:“杨小姐果然是女中豪杰,佩服佩服。”

被自己的前夫这样夸奖,身为一个弃妇到底是该笑还是该哭?

杨沫选择了笑,而且是毫无保留地哈哈大笑,倒是身边的小周忽然像电池耗尽了似的不再欢实了。

结果少了小周的照应,这接下来的火锅吃得是十分别扭,杨沫低头只好专心吃碗里的东西。可吃完了还是得再抬起头来夹菜的,一抬头就又碰到对面那深不可测的眼神,心里惶惶的。

说谎的孩子被狼吃,此时杨沫心里就杀进来一匹狼。

又吃了一会儿就开始觉得不对劲儿了,她腾的一下站起身,硬邦邦地说:“那个,我去趟洗手间。”

然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响叮当之势冲进了卫生间,坐在马桶上一看差点没哭出来,她中头彩了,这日子又提前了两天。

真是欲哭无泪啊。仔细检查了牛仔裤,还好发现得及时,只有星星点点的两三滴殷红了屁股下面,不仔细看应该看不出来。拿了身上带的纸巾勉强凑合着,她必须一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店里到街上找个超市买救急用品。

冲出洗手间的门就一头撞到了一个人身上,连忙说着对不起,这就是越慌越乱啊。一抬头就傻眼了,怎么是他啊?

“你没事吧?脸色很不好的样子。”他的眼神略显焦急,难道是担心她?

“没事没事,还劳烦谢总亲自过来一趟,真是不好意思。”她已经在他这句问话之前觉得自己有事了,这一撞太猛了,把积蓄在腰间的疼痛感全都撞出来了。她一直都是个重度痛经患者。

要死了真是,腰间的胀痛让她双腿都打颤。不过还是得坚挺住啊,不能在外人面前丢这个脸,尤其当这个外人是谢林森!



第3章

疼痛与温暖

全身已经开始发冷汗,她咬着牙挤出一个大笑脸,“没事没事,就是吃多了辣的得免不了多跑几趟厕所而已。呵呵,那个谢总,我忽然想起下午公司还有急事要处理,这就得赶快赶回去,您和小周继续吃,打扰雅兴了真是不好意思,改天有空我回请当作赔不是。”

他脸色迟疑了一下,然后说:“既然杨小姐有事当然不能再耽误你,不过你要回公司的话不如我让小周开车送你吧,我看你脸色不太好还是要多休息。”

“不用不用,怎么好意思蹭您的车呢?我出门叫个出租就行!不打扰了,您继续吃好喝好!”说完这句便牟足了劲儿地冲了出去,完全不敢回头。

谢林森,怎么再见到你两次我都是落荒而逃呢?

俗话说美味不可多用,吃多了就必然要出问题,更何况是这顿来路不明心术不正的免费午餐。中午落荒而逃的结果就是回到公司基本上已经罹患残废。把拟好的企划往王大帅桌上一放,杨沫整个人就已经瘫倒在椅子上起不来了。

“杨沫,你这又是怎么了?吃撑了啊还是吃撑了啊还是吃撑了?”王大帅乐哈哈地问。

杨沫同志的食量是惊人的,对食物的顽强斗志是值得广大人民群众学习的。这一点,已经是他们美仁公司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传奇了。

“去去,别烦我,忧郁着呢,我都难受死了。”杨沫一翻白眼,对这个上司完全没有半点敬重,绝对的不卑不亢。

“哎,我看你这脸色真的不对劲儿,行不行啊你?怎么了?”王大帅凑近了看着她问。

“大帅,这你都没看出来?小沫同志这明显是阿姨来了,失血过多啊!”一旁的陈松一句道破了天机。

如果杨沫此时还有平时的百分之一的力气,陈松的小命也撑不到今天下班。可现在她就是一个蔫儿柿子,任人蹂躏啊!只好用无比幽怨的目光游魂似的追杀着陈松,“陈小松,东西可以随便吃,话可不能随便说!”

陈松那鬼精绝对的欺软怕硬欺善怕恶,对于杨沫的这些言语威胁根本不买账,一个鬼脸抛过来气的杨沫吐血。倒是王大帅吓了一跳,“陈松啊,别乱说话,人家小沫怎么着也是个女孩子,你可不能毁了人家的贞洁!”

大帅说话一向豪气云天,不分轻重。杨沫更想死了。

陈松无奈的一摆手,“大帅你就相信我吧,小沫这样肯定是中彩了,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上次咱们几个搞那个校园的场子,连轴转了一周,最后一天她倒下光荣牺牲时候就是这脸色,只不过今天这牺牲的有些蹊跷,小沫,你到底做了什么亏心事?”

杨沫无语,虎落平阳,这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啊。

王大帅一听觉得有理,便紧张地问:“行不行啊你,小沫你要是坚持不住就回家吧,剩下的事都交给陈松帮你做!”

杨沫一听立马行了个军礼给大帅,“那我就先回去了,同志们,革命尚未成功,你们加油!”说完冲着陈松回敬了一个鬼脸。

那家伙哭笑不得,“大帅不能这么偏心啊!哎哎,小沫你等等,你一个人回去行不行啊?要不我送你吧?”

可是杨沫早已经忍着剧痛奔出了办公室,这就是有希望就有力量。可是她心里很明白,王大帅和陈松这俩兄弟一唱一和的,其实心里都是为了她着想的。特别感动,是说不出口的真感动。

匆匆回到了家,吃了止痛药,还是难受。中午还一副吃不死他不罢休的架势,现在就挫成这样,报应来得真快。

洗了澡窝在沙发上,一边自我反省着人呀就是不能太得意忘形,一边喝着温开水暖着胃。还好,还好,她还有这个房子,她的小家,多安慰。无论在外面经历多少风雨,收多少委屈,只要一回到家,这颗漂移不定的心就自然而然地踏实下来。虽然这个家里也是空无一人的,可她就是能安心。

腰间的胀痛蔓延到小腹,觉得肚子里的器官好像被拧了麻花辫,钻心的疼。她这个毛病是从小就落下的,小时候家里太穷烧开水很费柴,于是他们家就都用凉水洗头发。那时候也没人告诉她,经期来的时候不适宜洗头,尤其不能用凉水洗头。所以她的经期一直不正常,而且痛得要死。

她还记得十二岁第一次姨妈来的时候,她痛得都哭了,这不止是源自于幼小心灵对未知成长的恐惧,也是因为真的痛。那时候妈妈就让她躺在家里的床上盖着厚厚的杯子,然后温柔的伸手进被子里帮她揉腰。多么温暖而慈祥的往事。

比起当年,现在的她是有多幸福?这座房子她最爱的不是那个有着一张一米八宽席梦思的卧室,而是那个被浴缸和厕所挤占的狭小浴室。

那个水龙头,只要轻轻向左边一拧便有源源不断的热水流出,当年她第一次用的时候真是又惊又喜。多好,她终于不用拿着热水瓶下宿舍楼去打热水回来洗头了,在这个家,幸福只要轻轻一拧水龙头就来了。

她还记得母亲告诉她将来结婚了就不疼了,这是过来人的经验,可她却完全不理解这其中的含义。一直觉得特别奇怪,为什么结婚了就不疼了?

总算捱到长大了,模模糊糊地开始有了点意识母亲到底指的是什么了,可结果后来惨痛的事实告诉她,妈妈说的话并不准。因为她那个年代还不清楚这世上有一种结婚叫闪婚,以及闪婚之后的下一步骤,叫做闪离。

所以她还是疼,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结果却被一阵敲门声惊扰了回故乡的好梦。她吓得一个激灵,这么晚了谁会敲她的门?这个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警惕地走到门口,从猫眼儿里看过去,一张模模糊糊的脸,熟悉又陌生。

“杨沫,开门。”他在外面喊着。

心里一紧,还是不情不愿地开了,小心翼翼地说:“谢总……”后面卡住,本想问“你来干吗”,可马上想到这是他的房子,硬生生地吞回去。

他优哉游哉地走进来,细细打量着这个温馨的小家,他从未进门的“家”。

“看来这些年你过得不错嘛。”目光也是悠悠然的,语气完全没有一丝的生疏。

一句话说完,杨沫就心死了,该来的总是要来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原来他还记得她。

“谢总,你是来回收房子的吗?那个,能不能通融半个月,我得找一下房子才能搬走。”都不敢看他,心里冒冷汗。他如果不答应,她今晚扫地出门也是必须的。

他眼里满是诧异,盯着她看了许久,她抬起头来正好撞进这对深深的眼眸,突然发现,其实谢林森长得也挺好看的。虽然眉眼不算精致,但气质极佳,果然是镀金着金边的少爷,只可惜一肚子花花肠子。

对于这个和今天中午完全相悖的结论,她归结于自己此刻太过紧张而导致的大脑充血头晕眼花。

她忘了,她是在家,只穿了件睡衣,其实是件大号T恤,刚刚盖过臀部,领口也被洗得很松,半个肩膀都露在外面。洗过的头发还有些微湿,因为紧张而看似灵动的眼睛竟也有些楚楚动人。

他怔了一下,然后坐下,好像回到自己家一样自然,“你的身体没事吧?”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却实实在在问到了她的痛处。心里好奇他怎么还记得,却没问出口,只是随便答应着:“嗯,没事了,已经好多了。”

莫非他这么晚突然来访就是因为担心她的身体?呸呸呸,又开始异想天开了。

“没事就好,你弄点吃的吧,我饿了。”他故意不看她,语气也是极放松的。

心里骂着“你算老几,大晚上的突然跑人家里来要吃的?”可还是乖乖去做了一碗面条,这就是寄人篱下的悲哀。怕他嫌弃不好吃一狠心加了两个蛋,两个蛋啊!

他吃得也不客气,可依旧是斯斯文文的样子。有钱人家就是教养好,披着羊皮的大灰狼都能这么绅士地吃面。谢林森,你从来都不知道你前妻煮的面这么好吃吧?

“每年清明,我奶奶坟前的花都是你送的吧?”又是吃到一半没头没脑地问。

她没说话,只是默默点点头。那可是个好奶奶,绝对精神矍铄的一个老太太。那一年她高二,暑假回家的时候发现隔壁小院里居然住了人,要知道那可是荒废了几十年的土房子。

她也就是个偶然的机会发现,有几个小屁孩在偷摘人家院子里花盆里的花,于是当仁不让以大姐姐身份路见不平了一把。

谁知道那之后就和这位姓谢的老奶奶成了朋友。谢奶奶十分活泼,竟然和十七岁的杨沫完全没代沟,有事没事俩人就搬俩小板凳坐在院子里聊天,讲的都是她老人家年轻时候的事情。

后来一个暑假过完杨沫回到县城念高三,高考发榜了第一个就想要跑回家去告诉谢奶奶。可回到家才听说奶奶已经被儿子接走了,当时可真是伤心得不行啊。

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位谢奶奶可是位大人物的结发妻,因为老伴去世太过悲痛又加上和儿子媳妇闹不和才一气之下自己回了乡下老家。原本孤零零地过日子却遇上了杨沫这个开心果。因缘际会就是这么巧妙。

再接下来事情就变得更奇妙了,杨沫大二那年接到家里电话说有人提亲,而对方就是这位谢奶奶的孙子。老人家执意要在临死之前看到孙媳妇过门,于是谢家一干人等也只能麻利地搞定一切。

结婚前杨沫去医院看过谢奶奶一次,老太太见到她就抓住她的手给家里人看,“现在这年月的年轻姑娘,还有哪个手上是有这么多茧子的?这才是真正能持家的好媳妇!”

杨沫从那天开始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架到了谢家孙媳妇的位置上,就像鬼迷了心窍一样的,竟然也有了一种诡异的使命感。

这种感觉甚至和谢林森这个人根本无关,以至于离婚四年,她始终忘不了清明时候去给奶奶扫墓。但还是有顾忌的,她还真怕遇到谢家的人,所以每年去的日子都比清明提前几天,也总不忘带上奶奶喜欢的月季花。

“所以你记得这块手表?”他继续问,依旧是淡淡的语气。

又是默默点头,不说话是因为没什么好说的,说多了就带出情绪,成了名副其实的弃妇了。

那是奶奶亲自握着他的手给他戴上的,当时也给了她一个礼物,是一只金镯子。她一直珍惜着收藏没敢戴出来过。想过要不要还给谢家,可又舍不得,毕竟那是奶奶给的,象征了她和奶奶之间的友谊。她一直是个念旧的人。

她还记得那天下午她打电话给老家的妈妈,告诉她奶奶给了她一只金镯子。妈妈感动得都哭了,千叮咛万嘱咐的要她对谢家的人恭敬守礼,做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媳妇。

从提亲那天起,她的出嫁,在他们家乡便一直是个佳话,心地善良的女孩就会有好报。也有看得眼红的,不过是帮老太太做点农活而已,居然就能借着奶奶的东风飞上枝头了。

这其实和那个救了条白蛇的许仙有一拼。只不过许仙得到的是白娘子的以身相许,她得到的是老奶奶孙子的以身相许,虽然第二天就离了。连法海出场的机会都没有。

她一直没敢告诉家里她早已离婚,父母年事已高,伤不起。所以这些年她始终不敢回家,还要拼命努力地赚钱寄回家里让他们知道她过的是好日子。

想到这里她就又是一阵心痛,回过味来,才发现罪魁祸首就坐在她面前优哉游哉地吃她煮的面!差点没背过气去。

“呵呵,真有意思,那天那块表丢的时候我真是慌了,好在被你捡了送回来,结果再想一下居然是给你捡到了,你不觉得挺逗的吗?”他笑着掏出一块手帕抹了抹嘴。

又想起那一晚她经受的成人教育,咬牙切齿地板着脸说:“我不觉得那有什么好笑的。”

他把手帕叠好又放回衣兜里,温文尔雅的样子好似完全没有把她刚刚的辩驳放在眼里。“这些年你变了不少,我差点认不出你。”他慢悠悠地说。

这句话到底是褒是贬?她该笑该哭?

结果是一鼓作气地顶回去:“我也是,也没认出你。”心中胜利的小旗开始招摇,因为她看到了他听到这句话之后略微变化的神色。

谢林森,别在这跟我装老友重逢的感慨,咱们最好就是老死不相往来。

“我都不知道,原来这几年你一直都住在这里。”他站起身开始像领导视察一样的打量这个房子。

那是因为你一次都没有来过这个房子。杨沫用近乎可以杀人的讽刺目光盯着他,可是忽然心中咯噔一下。这下完了,被他知道了她一直住的是他的房子,这房子肯定是住到头了。

转了一圈,连卫生间都进了,杨沫则一直惴惴不安像个游魂一样跟在他身后。忽然觉得这场面真是极其滑稽,搞得跟老公来捉奸一样,看那么仔细是干什么啊?不过是个前夫,至于这么认真的考察前妻的房子吗?

最后终于视察完毕,他好像很满意似的决定离开。可临走前又忽然扭过头来,眼带深意地看了一眼杨沫,“知道自己经期要来了就别逞强吃辣,你这样作践自己将来生的小孩都不健康。”

这种话他是怎么说出口的呢?杨沫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两股冲动互相一冲击,她只觉得大脑轰的一下,满眼都是星星。

“真是谢谢了谢总的热心教诲,感激不尽。”用光了最后的那点理智,杨沫自认为自己的回答还算得体。天知道她是多么的想要咆哮着把这个男人掐死。

关上门的那一刹,她靠着墙就滑到了地上,心脏病都快气出来了。坐在地板上凉得腰又开始疼,于是拖着麻木的双腿爬到床上,用被子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期待着柔软的棉花能尽快将身体捂热。可是有什么能将她冰凉的心捂热?

后来还是忍不住爬起来喝了一杯水,心情才终于缓和了下来,于是又开始戳着自己的脊梁骨笑话自己:杨沫,你至于吗,他不过是莫名其妙地来“探望”你一下,你怎么就激动成这样?

后来越想越觉得自己好像真的不正常,刚刚怎么那么敏感,喜怒哀乐都那么夸张?一个不小心,又把自己当成偶像剧女主角了。

她不是没幻想过与他重逢之后是什么样子的。有一阵子她心血来潮看了一些所谓言情大师的作品。

看到亦舒那本《我的前半生》的时候特别有感触,明明和她的遭遇那么不同。当她看到里面的女主离婚后找到自我重焕青春,然后在街上偶遇前夫那一段的时候,眼泪差点没飙出来。活生生就把那里的女主套在了自己身上,而那个前夫就是一个脑袋上顶着“谢林森”三个大字的无面人。

谢林森,什么时候我一定要你知道抛弃我是多么大的错误!可是就这么偶遇了,结果却是她先自乱了阵脚,到底还是道行不够。

又是重重的一声叹息,弃妇情节年年有,只是今年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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