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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笙色归己
  • 主角:慕笙,沈墨尘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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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爱与不爱,不过灰飞烟灭之间】 都以为他们的婚姻建立在通家之好,他们又自幼相识; 谁又知道,一个太过于爱,一个太不爱,貌似离合。 沈园之内,上演了无数劳燕分飞,各花入各眼。 别以为一朝豪门就可以高枕无忧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情景,屡见不爽! 后来的她终究成全了他 “我耗尽所有,未曾入你眼,爱你于骨血又有何用?你的机会用尽......” 很久的之后,沈园开满了红色的虞美人,只为等待它的主人。

章节内容

第1章

慕笙接到电话的时候就赶来医院。

秋末时分,天气微凉,慕笙从车上下来裹紧风衣,迈着稳健的步伐来到高级病房。

病房门口倚墙而站的男子穿着黑色的风衣,露出一张桀骜不驯的脸,他叼着烟没有点燃,他身边站着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礼服裙子,那女人带着几分媚骨,慕笙靠近她时除了感觉那股风月场里的气味也一眼认出那套黑色裙装是高定款式。

男人看了她一眼,开开病房的门让她走进去。

病房内相对暖和一些,除了躺在床上的那男人还有两名男子,气质皆不凡。

一个是许文远,许家二少,家族百年老字号的继承人;另一个则是应天麒,应家长房的大公子,再加上门口的那位饶胤泽和床上的那位,被誉为燕京四少。

四人打小相识,成长于少年,坏事没少干,揍没少挨,家规更是没少写,自那后各自父母送他们出国深造。

这倒也不奇怪,毕竟各个天之骄子。

“嫂子来了,那你照顾尘少,我们走了。”许文远推搡着应天麒离开病房。

慕笙看着病床第男人,眉目沉沉,整个人阴冷又不失英俊。

其实她一直知道她的丈夫是一个英俊的男子,亦如小说里写的那样,俊逸不凡,英挺的五官,仿佛这张脸是老天精心打造一番。

当然,除了这张脸他还拥有很多外在的东西。

比如,他的爷爷是战后的统帅,外公是南洋大亨,父母皆是商贾权贵。

可以说,沈墨尘不仅仅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更多是在权贵熏陶下长大的。这亦如他们的婚姻,捆绑在利益之上的上上策。

至于婚姻中的情与爱,他人看法远胜他们。

慕笙上前一步,“你看上去并无大碍,今晚你是留在这里?”

慕笙看上去一片的淡漠,眼中生出浅薄的薄凉,她素来如此,如果不深究,无法了解她到底是何等女子。

“你过来!”沈墨尘压抑着,发出的声音是紧绷的。

慕笙看了一眼,以为他是不舒服便上前,下一秒已经被男人把扯到床上。

两个人婚后爱的并不频繁也不是寥寥可数。慕笙并不热衷于此属于比较寡淡,但这男人却......

今晚有些不一样。

结束之后沈墨尘洗好澡出来就看着床上的女人,“去洗澡,我们回沈园。”

慕笙皱了一下眉头,实在不知道自己为何要来。

沈墨尘的电话响起,他直接接了起来,“正好你打来电话,那女人给我下药,你去帮我处理了,我不想看见她。”

“......我不是你的下人。”

“她是你的艺人!”

“......好,我知道了。我打来是想告诉你,婉莹要回来了,等她回来我们几个同学聚聚。”

林婉莹于沈墨尘是心头的朱砂痣时光里的白月光。

人人都知道他们,却也没人在提起他们的事情。

当年的劳燕分飞成了话本里解不开的谜,美丽又迷情。

回到沈园,已是深夜。

沈园在燕京享有盛名,雄踞半山腰,沈家十多余口皆住在这里,一个神秘而富有的家族。

整个沈园被花园包围而成,宅邸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厢房,宅邸的中央住着沈雄韬,一个战功赫赫的统帅,曾带兵平定西北保我家国,雄韬伟略的一生更少不了诸多情事。

那些艳史三天三夜也话不完,就不变细细说来,故事的最后总会摸清楚几分来。

沈墨尘这里已经是第三代了,富家子弟说的就是他了,一出生就已经奠定他身份可见一斑。

他与慕笙住在西厢,这里没有崔莺莺和张生的故事,倒是整个沈园如大观园一般。

各花入各眼,每一家都在上演爱恨情仇。

早饭,各房自己吃,梅姨做了小馄饨,这是太太最喜欢吃的。

慕笙的状态有些差,昨夜回来的时候已经夜深,原本她是想好好补眠的,那男人非要闹她。

偶尔不开荤,一开荤就刹不住,其实她倒也不怕,如果这男人能改掉咬人的毛病再好不过。

“嫂子,早上好啊。”说话的女孩穿着漂亮的连衣裙,打扮精致。

她是沈墨雪,沈墨尘的妹妹之一,目前也住在西厢,大抵是因为和慕笙的性格合得来,也因为她喜欢这位嫂嫂。

慕笙笑笑,点点头。

梅姨过来,“四小姐,我包了馄饨要吃点吗?”

墨雪杵着下巴,“梅姨,你真不懂女孩子,会胖的,我还是老样子,黑咖吐司。”

梅姨叹口气,瞧这四小姐也不胖,非要减肥。

“四小姐,早餐要吃些暖的,不然女孩子肠胃不好......”梅姨絮絮叨叨可还是去准备四小姐爱吃的。

这会沈墨雪杵着下巴,一脸坏笑看着慕笙。

慕笙有点莫名:“怎么了?”

“嫂子,昨晚你和我哥很晚回来哦!”



第2章

昨夜归来的确不早,已经接近凌晨了。

“那么晚你还没休息?”慕笙浅笑着问。

一向注重美容觉的墨雪而言实在是意外。

“嫂嫂,你可别冤枉我,就我哥那跑车的共鸣声,我很难不醒的。”

沈墨尘的一大爱好就是爱车,车库的爱车清一色都是限量款,开出去保准拉风。

慕笙这才记得,昨晚回来之时,他明晃晃地把车子停在西厢门口。

这会,墨雪一下扯下她的衣领,看见红色的牙印,贼兮兮一笑,“啧啧啧,果然我哥还是喜欢咬人,我说嫂嫂,你穿这样不热吗?”

慕笙脸皮博,一下子就红了。

“嫂嫂,周末有空吗,和我去看会展吧。”墨雪弄了两张画展的票,据说这是抽象派新晋的画家,在圈内非常有名。

墨雪喜欢画,喜欢文艺,喜欢那些风花雪月的故事,这类的活动她尤为喜欢。

慕笙也没犹豫,而是答应了。

沈墨尘出来的时候坐在位置上,就看见墨雪开心的样子,“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嫂嫂答应我陪我去看画展,之后还可以逛逛街看看电影。”墨雪很开心地说道。

沈墨尘皱眉,“你又带坏你嫂子。”

墨雪冤枉,“哥,我才没有,我很乖的,再说嫂嫂哪里是我容易带坏的。”

慕笙什么性格她不知道哥哥是最清楚的。

‌这女人气质是独特的,年华正好的时候嫁给了沈墨尘,‌‌她生性就是一副冷艳的气质,‌‌身上透着淡淡的薄凉,‌‌气质里也透着那么一点点的忧郁,‌‌可是‌‌这绝不影响外人对她的瞩目。

‌‌即便是薄凉的气质依旧是独特的,气场十足,是一个令人难忘的女人,一见便沉醉在其中,这也是墨雪喜欢她的原因。‌

如果女人的美丽只是花瓶,那么她的性格才是丰盈,迷人的。

而那份骨子里的薄凉,大约是因为父母从小离婚,母亲一直没有在身边,而父亲对她则是数如珍宝,捧在手心里呵护,却从来没有过分骄纵她。

慕父的培养是精心的,也是独一无二的,并没有让她从小就染上一些恶习,而是在潜移默化当中让她成了一位知书达理的贵族名媛。

慕笙这个名字在燕京的名媛圈里绝对是标榜。

早膳之后,慕笙开着车打算去上班。

沈墨尘从车库出来,看见她那辆白色不起眼的车子,皱了一下眉头,“你什么时候能把这么丑的车子给换了?”

慕笙有点莫名其妙,“我的车还好好的。”

“太丑,我不喜欢,明天换掉。”沈墨尘直言不讳的话落下。

她的小白虽然谈不上名贵车子,但性能上都是最好的,她不懂车子,当初买的时候只觉得这个车子合眼缘。

对于沈墨尘的挑刺她早已习惯,自然不会放在心上。

慕笙在某大学教书,冷门,天文学。

从小她就喜欢星星,向往天际,家族不需要她光耀门楣,只要恪守本分就好。

她有能干精明的哥哥,活泼聪颖的弟弟,他们任何一人都能撑起家族的未来,而她可以做喜欢的事情除了因为是女孩子,还因为她少有的天赋。

过目不忘的本领,十六岁掌握了四门语言,SAT考试以1593分成了当年的风云人物,不到二十岁就在麻省理工学院拿到硕士学位,然后开始研究天文学,天体物理学。

少有女孩子把天文学吃透,可慕笙是越学越上瘾,毕业之后直接回国,成了某大学天文学助教,去年才转为正式教师。

慕笙的课少有缺席的,因为能上天文学的都是真的爱好者,再来慕笙的课十分有趣,不会那么无聊,最最重要的是,慕启生以慕氏之名成立了天文站,以“一笙”的名字命名一颗恒星。

慕启生对这个妹妹的宠爱不是一星半点,但凡慕笙喜欢的,他这个做兄长的都会给她。

所以每次慕笙上课的时候都使用自己的天文站,让学生观看夜空星象。

两个小时的课结束了,学生都意犹未尽,慕老师的课太好上了。

“老师。”一个高高瘦瘦的大男孩走到慕笙的面前。

慕笙看着他,知道他的名字纪年仓,天文系三年级的学生,也是学校的校草,喜欢他的姑娘一点也不少。

“老师,这本书还你。”纪年仓把之前借的书还给慕笙。

慕笙接了过来,这是一本外文天文学的书籍,是她当年读书的时候买的,上次知道他需要这方面的资料就拿给他了。

“希望这本书能帮到你。”慕笙接过了书。

纪年仓把双肩包背在一个肩膀上,穿着T恤衫,运动的长裤,露出一个阳光般的笑容,“对我帮助很大,我还做了一些笔记也一同夹在里面,你可以回去看看。”

对于他的认真慕笙点点头,倒也没翻开,而是收拾好东西就要离开了。

“老师。”纪年仓的声音再次落下,看着慕笙有些欲言又止。

慕笙看着他,“还有事?”

看着慕笙,纪年仓第一次露出大男孩一般羞涩的笑容,他挠挠头,“下午我们和法律系的有一场篮球比赛,你要不要来看我们比赛。”

慕笙早就过了爱看这种比赛的年纪了,而且她上学的时候整天都泡在图书馆里,自然对这种比赛不感兴趣。

“不了。”

纪年仓颇为失望,可并没有表现出来,大男孩的喜爱之情很容易表现出来,却也懂得隐藏。

慕笙离开的时候接到了电话,上面显示陈北,沈墨尘的助理。

“太太,沈总的车在门口,您出来的时候就会看到。”

慕笙有些意外,结婚三年来,他还是第一次来接她。



第3章

出了门口就看见那辆熟悉的宾利尚慕,颜色的低调的,可那车子极为惹眼。

陈北开开车门,慕笙坐在里面,无法忽视的男人一身黑色西服,严谨又禁欲。

慕笙是不解的,“你怎么来接我了?”

沈墨尘精锐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沈园上下都觉得你是个好媳妇,没想到你做女儿这么失败。”

这话......从何说起?

“白天爸打来电话,抱怨你好几日没打去电话。”沈墨尘耐着性子说。

慕笙这才了然,原来是父亲。可......父亲应该不是会抱怨的人。

这大概是墨尘调侃她的话。

慕家,虽然没有沈家庞大,但居住在大院,典型的高干子弟家的住处。

别树一帜的小洋楼,典型的上个世纪的风格,而今在燕京已经极为少见了。

慕淮忠继承了父辈的一切,为国效力,一生克己本分,除去在情爱这一块不算圆满其他都还好。

慕笙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按照现代的说话就是三观不合。

一个不苟言笑,木讷又沉稳,一个事业心太强,在商场叱咤风云,二人不管是政治还是理念接不同。

他们的分开是和平的,一儿一女接留给了慕淮忠,儿子的教育二人皆没有放在心上,倒是对女儿的教育无比上心。

慕家,反倒是重女轻男。

慕笙是生得好长得美,一出生便就是天之娇女,人人羡慕不来。

纵然旁人羡慕嫉妒,也无非是好的出身,可更深一层更是她的才情。

有人说,她如林薇因,立在一处,似深谷中一朵自开的白兰。极惹目。是美人,是才女。

“爸。”慕笙回来的时候在客厅看见父亲,礼貌地唤了一声。

看见回来的女儿,慕淮忠露出一抹和善的笑,“你这丫头,还知道回来,果真啊,嫁出去姑娘泼出去的水。”

慕笙笑,父亲这是分分钟钟的抱怨啊。

她走一来,挽着他的胳膊,“爸,上次我回来的时候您还说,嫁出去的姑娘别老往娘家跑,说出去笑话。”

慕淮忠瞪了她一眼,这丫头毒舌的本领还是一等一的高。

“哼,你这小脾气,也就墨尘能忍受你。”

这话让慕笙笑了笑。

扶着父亲坐下,客厅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却也冷清。

大哥结婚后搬出去单过,慕家没有沈家那么多讲究,一家人都要围在一起。

刚刚成年的弟弟是父亲找的女人酿蓉所生。

慕笙六岁那年,也是父亲离婚一年后又找了一个,一个与母亲性情截然不容的女人,宜家宜室,才貌双全的女子。

那似乎更适合父亲,将家中的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一年后,她的弟弟诞生,取名慕一新,此名来自《踏莎行》。

无梦千山,窗阴一箭,香瘢新褪红丝腕。

慕一新出生时手腕有一圈的红印,生得惊奇,美得惊人。

慕家,出了二两奇迹,一个是慕笙,另一个则是慕一新。

晚餐,餐桌上,也算是一家人一起,除去大哥和嫂嫂未到,其余人皆坐在其中。

“姐,你应该多多回来。”慕一新虽说与慕笙不是一奶同胞但感情甚好。

慕笙笑笑,“新学校还适应吗?”

一新是今年高考状元,成功被北大录取。

他并未选择出国深造,而今国内的教育远超国外,何况他是黑头发黄皮肤,自然要留在国内。

“姐,你总是那么无趣,今日饭桌不说无趣的话题。”

慕笙哑然一笑,也是,这话题多无聊。

慕家的饭桌上还是少言的,偶尔的时候都是一新在说话。

饭后,慕笙坐在书房听着留声机里的唱曲,那是孟小冬的《逍遥津》。

那时年仅十二岁的她,初等舞台,雌雄难辨,英姿飒飒。

家中还有这民国旧报,上面记载了当时盛况:每晚卖座极盛,后置者几无插足地。

慕笙爱戏是因为祖母,记忆中的祖母喜欢坐在一把摇椅里,穿着典雅印花的旗袍,她是一个高贵永远一丝不苟的女人。

记忆中外婆的房间是四四方方的,陈旧的梳妆台、檀香的木梳,铜盒里装着考究的胭脂香片,玻璃的香薰瓦片......一个古老大喇叭留声机,里面传来梅兰芳的唱曲。沙发中永远蜷缩着一只慵懒的橘猫,惬意而悠哉。

祖母是上海名媛,嫁给祖父来到北方。

她是如何适应南北方生活差异的,慕笙不知道,可她知道祖父极为宠爱祖母。

此刻,唱片机已经被慕笙换了外婆喜欢的曲子......

楼下,翁婿二人正在下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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