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慕恒,再给你三个月的时间,好好劝劝你媳妇,到时候还是不能过,离婚申请我就给你批了。”
“老慕,这个女人就是上天派来整你的。兄弟也帮不了你。”
“我们慕营长怎么就遇到个这么能作的媳妇?哎!真替他感到不值。”
周围一片喧闹声,唐瑾只觉得头昏脑胀的,后脑勺还有点疼,晕乎乎的睁开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穿军装的帅哥,他的面容犹如雕刻大师的杰作,每一处线条都恰到好处,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深邃的眼眸犹如繁星点点的夜空,让人不禁陷入其中。高挺的鼻梁,给人一种坚毅而自信的感觉。
他好帅!只是脸色有点冷。让人不敢靠近的感觉。
头好晕!脑袋还有点疼,她这是在哪?
“你没事吧?以后能不能别再做这种丢人现眼的事?”
慕恒看她醒了过来,放心了一些。可依旧黑着脸,他的脸都让她给丢尽了。
唐瑾一晃神,丢人现眼?
她怎么就丢人现眼了?
而且,这男人是谁啊?虽然长得好看,可是表情却冷的吓人。尤其那深邃的眼神,能冻死人。
唐瑾忍不住哆嗦一下。
又一阵眩晕来袭,她脑子里竟然冒出来另一个女人的记忆。
再看一眼眼前穿军装的帅男人,这不是那女人记忆中新婚三个月的老公吗?
难道她穿越了?
她只记得她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没想到在路上出了车祸。
刚刚恢复的记忆里,女主也叫唐瑾,和她同名同姓,今年19岁,是个惹祸精,作天作地,是一个军区大院里的公害,连狗看见了都会嫌弃。
三个月前,男主出任务路过她村,刚好原主掉进河里,被男主给救了上来,反而被她给讹上,说是男主亲了她,全身都被看光了,名声坏了,逼得男主不得不娶了她。
结婚三个月,男主都没有和她同房,她在家里闹就不说了,这次在张培培的驱使下,竟然跑到部队的宿舍闹,说是男主再不和她同房,就从二楼跳下去。
弄得人尽皆知
男主没让她得逞,她竟然真的从二楼跳了下去,想着这么低,跳下去啥事没有?
谁知道运气不佳,磕住了头,竟然一命呜呼了,唐瑾也是在这时候出了车祸魂穿了。
这么离谱的事竟然发生在她身上,难道是穿越小说看多了?
想到原主是因为闹着要和男主同房,男主不肯,才跳楼的.
唐瑾这时候,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真是大型社死现场。
虽然男主这长相,真的让人想生扑。
不得已,唐瑾戏精上身,睁着迷茫的大眼睛看向慕恒,“这是哪?你又是谁?”
既然没有地缝,那就失忆好了。刚好磕着头,失忆了,完美!
众人面面相觑。
“这是摔傻了?”人群里有人喊道。
“连自己老公都不认识了?”
“慕恒,还是带你媳妇去医院看看吧。”
慕恒无奈,只得抱起唐瑾,大步流星的往军区的卫生所走去,他虽然不喜欢她,可是也不能看着她出事。
“慕恒,我和你一起。”方向东很快跟了上来,他是三营的指导员,和慕恒更是铁哥们。
“营长,我们也一起去。”一群人也跟着附和。
“不用,你们都去训练吧。”
唐瑾被男人抱在怀里,小心脏怦怦直跳,只觉得一股男性荷尔蒙的气息扑鼻而来
强而有力的臂膀,宽肩窄腰,由于现在是夏天,穿的薄,男人腹部硬邦邦的肌肉她都能感觉到。
这绝对得有八块腹肌。小手不自觉的偷摸了一把。又故作不经意的错开。心里偷着乐呵了一下下。
刚刚好像听到他提交了离婚申请,什么给三个月期限?
唐瑾心想,这个婚不能离,她在这人生地不熟的。离了婚她能去哪?
而且,她既是颜控又是制服控,这个便宜老公刚好符合她对异性的所有幻想。
她前世就是大龄剩女,这一世好不容易脱单了,老公又是自己的理想型,怎么能轻易放手。她又不傻。
唐瑾心里打着自己的小九九,男人抱着她的脚步也没有停。
大概走了十几分钟,终于来到了军区里的卫生所。
唐瑾不得不佩服男人这体力,抱着她走了半天,呼吸平稳,气都不带喘一下的。
就跟抱只小猫似的,她怎么说也得有一百斤左右吧?
长得帅,身材好,力气大,还穿着制服。
呵呵,真是赚到了,唐瑾心里美滋滋的!
直到看见一名医生,唐瑾赶紧收住表情,装出一脸茫然的样子。
慕恒和医生说明了情况。医生给她做了个头部检查。
最后诊断没什么事,可能是头部受到撞击,有点淤血,暂时失忆,慢慢养养,住院输两天液,观察两天没什么事就可以回去了。
唐瑾被安排在一间病房里。病房有三个床位。有一个空着,有一个也是军人家属。
这个女人她记得,是张连长的媳妇,叫吴秀兰,也住在军区大院。她还去她家蹭过饭呢。
哎!原主这不堪的往事呀!
又作又懒,还到处去别人家蹭饭。弄得整个军区大院都没有人不认识她的。
真是臭名远扬。
这个锅她是真不想背呀!
你看看,连同住一间病房,人家都不搭理她,一脸嫌弃的模样。
既然人家不理她,那只有她主动搭话了,反正她现在失忆了,就装傻卖萌呗!
“嫂子,你是哪里不舒服住的院呀?”唐瑾笑的谄媚
这原主的声音还真好听,珠圆玉润的,可比她前世强多了。
吴秀兰本来不想搭理她,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慕恒还是她家男人的领导,就只好不情愿的回了一句:“做了个阑尾炎手术。”
“哦,那伤口一定很疼吧,如果一会嫂子想喝水或者叫医生啥的,只管使唤我。”唐瑾继续讨好道。
尽管她的头上有一个包,也有点疼,但是原主的烂摊子得她来收场,这第一步就是笼络人心,据原主的记忆,这个秀兰嫂子人缘好,人品也好。
吴秀兰有点惊讶,这还是她认识的那个唐瑾吗?
怎么突然这么有礼貌了?
搁以前,她还仗着自家男人是她家男人的领导,对她呼来唤去,这怎么反过来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女人怕又想出什么幺蛾子吧?
见吴秀兰没有理她,唐瑾又笑着开口了:“嫂子,我撞着头,失忆了,我俩是不是以前有什么过节?如果有,我给你道个歉。”
唐瑾想起来了,她还打过人家小孩,就因为那小孩从后面拽了她快长到小腿的头发辫子。
这才想起自己的头发那么长,头都坠的慌。
原主这是从出生都没有剪过吧?这长头发她可受不了,回去就给剪了。
吴秀兰听唐瑾说她失忆了,有点惊呆,脱口而出:“你失忆了?”
这不会是她骗人的新花样吧?吴秀兰有点不相信。
昨天还去她家蹭饭,今天就失忆了?
第2章
“嗯,我磕着头了,啥也想不起来了,你看,头上还有个大包呢?”
唐瑾说完,还怕吴秀兰不相信,专门扭头让她看一下她的后脑勺。
两张床的距离比较近,吴秀兰还真的瞧见她头上鼓了个包。
为了确定唐瑾那女人真的失忆了,她又开口问道:“那你叫我嫂子?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
这一句还真的问住了唐瑾。
这个吴秀兰今年25岁,虽然原主今年才19岁,比她小六岁,但也是可以喊她姐的。为啥喊她嫂子?
当然,她总不能说你看着就像孩子她妈吧?那不是说人家显老吗?
“哦,我是看你脸上有母爱的光环,皮肤白里透红,一脸的幸福相,那必是有爱情滋润才有的神情。我猜的。”唐瑾尴尬的笑着,编了个蹩脚的理由。
这话听在吴秀兰心里,还是比较受用的。
再者,这唐瑾以前哪里会夸人呀?
军区家属院的哪个人不是稍有不慎,就被她骂的狗血喷头。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吴秀兰又问了一句。
“不知道,我也是刚刚才知道我叫唐瑾,丈夫叫慕恒。”唐瑾继续装。
吴秀兰突然就有点可怜她了,这莫名就失忆了。不过这失忆之后好像说话态度也好了,跟以前似乎不一样了。
要是能重新做人,那她也不计较以前的事了:“我是秀兰嫂子,你失忆应该会好的,放宽心。”
果然,以前的人还是很淳朴的,这就原谅她了?
唐瑾觉得很高兴,决定以后相处,真心相待,肯定能换来真心的。
原主的恶劣形象就由她来重新树立好了。
这时候,病房门开了,张广拿了两个盒饭走了进来。
笑嘻嘻的先把一盒递给唐瑾;“弟妹,这是慕营长让我给你带的饭,他有会要开,没时间过来。”
“哦,谢谢!”唐瑾笑着道谢。
这句谢谢,这个微笑,把张广吓得一哆嗦,这女人还是唐瑾吗?
“哦,不,不用谢。”
张广说话都有点磕巴了。难以置信的又看了唐瑾一眼,才把另一个饭盒拿到自己媳妇跟前。
“今天带的什么好吃的呀?”吴秀兰接过饭盒,看到仍是小米粥,几根青菜,脸色瞬间就不好了。
“都不能弄个肉菜呀?”
张广宠溺的笑了笑:“你这才做完手术两天,医生不是说让饮食清淡吗?”
吴秀兰无奈的叹了口气,开始喝粥。
唐瑾也打开自己的饭盒,一小份米饭,一个鸡腿,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几根青菜。别说,这菜搭配的还挺营养。
不过刚才吴秀兰的菜她也看到了,实在是不忍心自己吃独食。
“嫂子,你且再忍两天,等出院了,我给你做红烧肉吃,我做菜可好吃了。”唐瑾安慰道。
噗呲,吴秀兰刚喝进去的一口稀饭给吐了出来。
完了,连小米粥也没得喝了。
张广赶紧给她递了张纸巾。
吴秀兰想笑,可是又怕伤她自尊,硬是给憋了回去。
也不知道她哪来的自信?唐瑾她做过饭吗?
她每天不是去外面买着吃,就是各家蹭吃蹭喝。
慕恒一个月给她三十块钱生活费,她硬是一分都不剩,还问别人借钱。
可是她现在失忆了,吴秀兰也不是喜欢揭别人短的人。就只能呵呵了,难道她还真敢奢望她的红烧肉不成?
“张广,你再去给我盛碗小米粥吧。”
"好,我去看看还有没有?”
张广也还在震惊中没有清醒过来哩,营长老婆变得跟以前也太不一样了,这失忆还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
不过这要是真能变好,也是营长的福气。不然这女人哪配得上他们营长。
除了长得好看,简直一无是处。
张广拿着饭盒出了病房。
唐瑾又不傻,自然是知道自己的话吓到了吴秀兰
以前的原主哪里做过饭?还做饭给别人吃??
她不抢人家的饭就算好了。
她主动给别人做吃的?有人相信才怪。
哎!她太难了!
唐瑾在医院住了两天,就被慕恒接了回去。
刚送进门,慕恒就称营里还有事,中午会给她带饭回来,就急匆匆的走了。
留下唐瑾一人,看着这像垃圾场一样的客厅...
她傻眼了,妈呀!这老鼠来了估计都得开导航,根本是无从下脚。
纸屑,衣服,鞋子,空袋子,纸箱子,没洗的碗盘,狼藉一片。
大热天的一股怪味飘满整个屋子。
唐瑾捏着鼻子赶紧打开客厅的窗户,又去看了看厨房和其他两个卧室。
除了慕恒自己的房间一尘不染,床上整整齐齐的叠着豆腐块,好像很久没住人的样子。其他两间也是惨不忍睹。
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脏乱差了,不行,一刻也等不了,撸起袖子开干。
先开始收拾客厅的垃圾,然后她卧室的,厨房的,卫生间的,等垃圾全部清理出去后,空间一下子就宽敞起来。看着顺眼多了。
然后开始擦桌子,擦窗户,拖地,等一切弄完,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累的她浑身是汗。
但是,看着窗明几净的屋子,唐瑾的心情一下子就愉悦起来,满满的成就感。
现在剩下的就是这一大堆衣服了。
这都是些啥破烂衣服?
看着地上花红柳绿的扎眼衣服,唐瑾才开始仔细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这两天她注意力根本就不在衣服上。
这一看,唐瑾不禁傻眼了。她赶紧跑到卧室的穿衣镜前。
镜子里的女人,像是马戏团走出来的小丑
大红色的棉绸碎花短袖,翠绿色的棉麻料裤子,再配上到小腿肚又粗又长的辫子。
唐瑾简直无语到家了,妈呀!这是啥审美?
简直是,给泥菩萨浇水,土爆了。
男人能喜欢她才怪。
不过,唯一感到庆幸的是,这原主长得还不错,鹅蛋脸,皮肤光滑白皙,妈生双眼皮,睫毛又密又长,鼻梁小巧高挺,唇形完美,不点而朱。
而且一咧嘴还有两个小酒窝,妥妥的一个美人胚子。
虽然她前世也是个大美女,不过比起原主,好像还是原主更漂亮些。
这身高,目测没有一米七,也得有一米六八,而且前凸后翘的,身材也很火辣。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狐狸精模样吧?天使的脸蛋,魔鬼的身材。
长成这样,男主都下不去嘴?
这慕恒莫不是柳下惠转世吧?还是,他是基友?或者是不举?
第3章
唐瑾脑补了一大堆,凭这样的美貌,只要他不是不举,即使是柳下惠,她也能让他变猛男。
呵呵,自己是不是有点色?
不管了,古人云:食色性也。
尽管她前世三十了还是母胎单身,可是禁不住闺蜜在她跟前炫耀,她老公如何如何威猛,一夜几次啥的。
那一脸的幸福感,满足感。弄得她都想找个男朋友体验一下了,可是还不等她找,就穿越了。
不过这穿越的也不错,虽然没有网络,经济落后一些,可是年轻了十岁,才19岁,花一样的年纪。
还白瞟一个帅气的兵哥哥,完全符合她的审美,又是穿着她喜欢的制服。
而且现在是1985年,正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一年。发财致富的道路千万条,随便一条就能让她当富婆。
钞票在向她招手。
帅哥在向她招手。
美好生活在向她招手。
啦啦啦.....
至于地上的一堆破烂,唐瑾决定,统统扔掉。
太侮辱她的审美了。她可是学设计的。
唐瑾把那一堆土的掉渣的衣服,都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这样还省的洗了,现在就只剩床单被套了。
用了半个小时她就洗完了。不过还真是想念她的滚筒洗衣机呀!
唐瑾决定,赶紧赚钱买洗衣机,这要是到了冬天,衣服根本就洗不动。
好在现在已经是一九八五年,已经有了单缸洗衣机。
弄完一切,唐瑾就像洗了个澡一样,浑身湿透了,身上臭烘烘的,毕竟这已经是六月天了,这原主也不知道几天没洗澡了,这两天在医院,也没法洗澡。
这个澡,唐瑾洗了一个小时,光这一米多长的辫子,她都洗了半个小时,她决定下午就去把这个辫子给剪了,实在是无福消受。
洗完澡,卧室里找了半天,才发现,没有衣服穿了。
刚才那一堆全被她给扔了,就算不扔,也都是脏衣服。也没法穿。真是服了,这原主也真是懒到家了。
总不能光着吧?
唐瑾突然灵机一动,笑呵呵的来到了慕恒的房间。
打开衣柜一看,妈呀!这衣服挂的可真整齐,就像训练场上的兵一样。
不愧是她相中的男人。长得帅,又爱干净。这便宜老公真是捡着了。
挑了一件白色的衬衣,唐瑾穿在了身上,慌忙去照镜子
慕恒应该一米八五,她一米六八,这衬衣穿在她身上,刚好盖住屁股,露出修长笔直的玉腿。
镜子里的女人既清纯又妩媚,如同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肌肤白皙如雪,宛如玉雕般的面庞散发着一种清纯的气息。
然而,当她的眼神流转时,却又透露出一丝妩媚的魅力,
举手投足间都流露出一种独特的韵味,既清纯又妩媚。
唐瑾沉浸在自己的美貌中,对着镜子欣赏了半天...
慕恒提着饭盒,打开房门的一刻,惊呆了,这窗明几净,一尘不染的客厅,是他的家吗?
他慌忙又退到门口,仔细看了一眼门牌号,是201没错呀?
而且他刚刚是用钥匙开的门,别人的门他也开不了呀?
这时候唐瑾从卧室走了出来,刚好看见傻愣愣站在门口的慕恒,慌忙笑着迎上前去:“老公,你回来了?带了什么好吃的?”
说完就接过他手中的饭盒,准备打开看,干了半天活,她饿死了。
慕恒却是被她的这身打扮又给惊呆了!
只见她湿漉漉的长发垂在肩上,把衣服弄湿了一片,衣领处的纽扣没有系,露出修长的脖颈,正好这时候她弯腰翻袋子,她竟然没穿内衣!
慕恒只觉得喉咙发干,气血上涌。
妈的!以前她脱光了站在他面前,他都没有任何感觉,今天这是怎么了?
唐瑾把饭盒放在桌上,打开。又回头看向慕恒问道:“老公,你吃了吗?”
一点也没有注意慕恒的表情。
慕恒这才尴尬的回神,不自然的回道:“吃过了。”
“哦,那我就不客气了,干了半天活,饿死我了。”唐瑾说着坐了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块豆腐放进嘴里。
“这房间是你打扫的?”慕恒还是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呀!这屋里可真乱,老公,我以前是不是很懒呀?”唐瑾嘴里嚼着豆腐,含糊不清的说道。
她现在觉得,这个装失忆真是个明智的决定。
她的问题,慕恒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转移话题;“我军区还有事,就先走了。”
唐瑾看慕恒要走,赶紧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甜甜的冲他笑道:“老公,晚饭不用吃食堂了,我给你做吧。”
要想得到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拴住他的胃。这是她在一本书上看的。
慕恒惊呆了几秒,疑惑的看向她;“你会做饭吗?”
这莫不是失忆了,连自己会不会做饭都记不得了?
“我觉得我会。”唐瑾可不敢回答的太肯定,因为她现在“失忆了”。
她前世可是个美食家,抖音,小红书,所有的美食节目,她都关注,而且是铁粉,厨艺自然不在话下。吃过的都夸好。
“好吧,我回来的时候买点菜。”慕恒本来不想回家的。
可是她现在失忆了,基于责任,他总得照顾几天吧。
“好,那老公你去忙吧。”唐瑾又甜甜的对着慕恒笑笑,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慕恒走出屋子,顺手带住了房门
到现在他也还没有缓过来,这女人失忆之后,跟变了个人一样,脸还是那张脸,但是说话的语气,谈吐,气质全变了。
这失忆还能改变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