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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成早死女配后,糙汉连夜撕我剧本
  • 主角:林樱,陆云霁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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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医学女王+残疾大佬+哑巴女儿+发家致富+智斗白莲】 一场意外 ,林樱穿书了,还是那个干什么都要票的70年代。 一贫如洗的家庭! 残疾的老公! 有自闭症的哑巴女儿! 视她为肉中刺的恶婆婆! 还有一个一心要把她再卖一次的娘家...... 林樱表示:这都什么事啊! 不仅如此,她还只是个炮灰女二,年纪轻轻就早死的那种。 躺平摆烂,还是寻找新的出路? 林樱果断选择后者。 离婚!把男主还给女主! 脱离吸血娘家,把意图卖掉自己的弟弟送进监狱! 搞钱,继续上辈子未完成的医学事业!

章节内容

第1章

“姐,那陆云霁都成残废了,你还跟着他做什么?”

70年代的瓦房里,到处都弥漫着一股复古的味道,凹凸不平的地面,漆黑的大衣柜,掉皮的墙壁,漆黑的房梁,还有富有年代韵味的知识青年下乡日历,日历上清楚四个数字:1977年。

林樱怔愣地坐在土坑上,一脸懵逼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是啊!樱子,那陆云霁之前看着还有点用,可如今他被部队退回来了,你这今后还怎么活啊?”

妇女拽着林樱的衣袖,哭天抹泪地劝着。

看着眼前的妇女,林樱大脑有一刻钟的宕机,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穿书了!

她原本是二十一世纪御医第十一代传人,为了研究诺如病毒的解药,不惜作死以身试药,不想出了意外,中毒而亡,她没想到,自己被毒死后竟然莫名其妙穿进了自己闲暇时读过的一本年代小说中。

原主林樱,书中的炮灰女二,十八岁就被春秀莲以三百块钱的高价彩礼“嫁”给了同村的陆家小子陆云霁。

陆云霁二十岁就入伍当兵,直到二十五也没说上媳妇,于是家中就给包办了这么一门婚事,原主嫁给陆云霁时还未成年,直到三年后才为陆家生了一个丫头,可不想竟是个哑巴!

陆云霁在部队可谓是前途光明,一路坐到营长的位置,可不想竟在战场上伤了腿。

“姐,我和屠大哥已经说好了,他不嫌弃你嫁过人,仍然按照娶新媳妇的标准,给咱家三百块钱的彩礼,说只要你嫁过去,就给你在罐头厂安排一个正式工作。”

青年的声音再次响起,林樱抬头,勉强把面前的青年和书中的人物对上号。

林耀祖,原主的弟弟!

“真的?”

不等林樱反应,倒是春秀莲听到三百块钱彩礼眼眸倏地一亮。

“哎哟,还是我家樱子有福气,早知道一开始就把你嫁给屠厂长了,说不定现在你弟弟也进罐头厂当工人了,或许现在还能混个官当当,那陆云霁除了每个月四十块钱的工资还有什么?”

“妈,之前屠大哥有婆娘的!”

林耀祖在一旁嘟囔道。

春秀莲面色微微一僵,而后看向了林樱,继续苦口婆心地道。

“樱子,听妈的,等会你就去找陆云霁离婚,到时候娘风风光光把你嫁去城里当厂长夫人。”

“这婚......我不离!”

林樱的声音突然在房中响起。

春秀莲愣了下,似是没有想到一向逆来顺受的女儿竟然会反驳自己,一巴掌用力扇在林樱的肩膀上。

“你这丫头傻了,那陆云霁有什么好的?”

“我可是记得,自从原主......自从我嫁给陆云霁后,陆云霁每月的工资,大半都被我拿来贴补了娘家,如今我们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靠着陆云霁,就连这房子都是陆云霁出钱盖的。”

林樱看着面前妇女,一字一句道。

“哪有什么用?如今陆云霁被部队退回来了,没有了工资,还怎么给你弟弟娶媳妇?”

春秀莲脱口而出,可转瞬又语重心长地拉着林樱的胳膊,劝道。

“樱子,妈可都是为了你好,你想想那陆云霁现在还有什么靠头,等你嫁给屠厂长就等着吃香的喝辣的吧!”

林樱轻了下嘴角,笑了。

要不是她沾了穿书的光,她还真就信了!

屠国安,书中不起眼的男配,原主林樱和陆云霁离婚后,改嫁给了比春秀莲小不了几岁的屠国安,屠国安表面看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可不想背地里是个喝醉酒就对妻子拳脚相向的恶魔。

林樱记得,原主受尽了家暴,最后落了一个被活活打死的下场!

“妈,云霁去县城检查腿了,应该快回来了,我要赶回去给他做饭,改嫁的事我不同意!”

林樱说着就从炕上滑了下来,准备抬脚离开,不想林樱挡住了去路。

“姐,你和陆云霁必须离婚,屠大哥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我看你这丫头今天是昏了头!”春秀莲从炕边上起身,不禁用力拽了下林樱,没好气地道,“虽说屠厂长年龄有些大,可年龄大会疼人不是,你是妈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妈和你弟弟还能害你不成?”

“哦,是吗?”

林樱轻笑了声,看向了眼前的妇女。

要不是穿书,她都忘了原主只是春秀莲从村口捡来的,春秀莲嫁给林家一直没有怀孕,无意间在村口捡到了一个女娃,不想没过多久,春秀莲就怀孕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林耀祖。

原本春秀莲是打算把原主送人的,可过路的算命先生说,她命中原本无子,可原主命中却有一个弟弟,原主这才勉强被留下。

至于原主的身世,作者并未在文中提及!

虽说原主被留下,可在林家却过着重男轻女的日子,只是念了一个小学就被留在家里干起了农活,不然也不会在林父死后,还没有成年就被以三百块钱“卖”给大龄陆云霁当媳妇。

没有等春秀莲回答,林樱就打算越过林耀祖离开,不想手腕被攥住又被扯回了炕上。

“屠大哥的表我已经收了,我等会儿就给屠大哥挂电话,让他来提亲,到时候等你们生米煮成熟饭,我看你嫁不嫁!”

说着,林耀祖目光在房间扫了一圈,然后就拿起了放在柜子上的大黑锁,而春秀莲似是也耐心用尽,也跟着打算离开。

林樱心口猛地一沉,逼良为娼这事,她相信春秀莲母子俩干得出来,原主的命运就是在嫁给屠国安那一刻开始改写,目光一扫,林樱一眼就看到放在炕角针线篮中的剪刀,拿起就抵在了脖子上。

“那你们就把我的尸体嫁给屠国安吧!”

林樱冷声开口,握着剪刀的手微微用力,不过转瞬鲜血就染红了衣领。

春秀莲母子似是没有想到林樱会以死相逼,双双愣在了原地,趁着两人愣神的工夫,林樱立即推开了两人,逃出了屋子。

只是等到她看到站在院中,身着军装,双手拄着拐杖的男人,脚步猛地一顿,书中对男主的描写,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轻抿的薄唇,在林樱看来,作者的描写还是保守了......



第2章

三月的春风拂面而过,带着丝丝凉意。

男人身着三点红军装,身上带着一股独属于军人威严和矜贵,略短的黑发垂在额前,一张精致面容如寒冰雕刻,干练,帅气,迷人,即使男人腋下撑着拐杖,一条腿拖在地上,可不显一丝狼狈。

林樱猜,她要是没有猜错,这人应该就是书中的男主——陆云霁!

“小贱蹄子,我看你是打算翻天了?”

春秀莲母子追了出来,看到站在院中的人同时一愣。

不等林樱开口,林耀祖就站在台阶上,颐指气使地看向拄着拐杖的陆云霁,“陆云霁你来得正好,你现在残废了,还怎么养活我姐,你们离婚吧!”

陆云霁冷冷抬眸,漆黑的眼眸扫过林耀祖而后又看向了林樱,目光落在她脖颈上的伤口上,微微蹙了蹙眉。

春秀莲也看向了陆云霁开口道。

“女婿,也不是我这当丈母娘的狠心,如今你这么个样子我们也不指望你了,我家樱子是个有福气的,城里的幸福罐头厂知道吧?人家厂长可是承诺,只要我们樱子嫁过去,就当厂长夫人!”

陆云霁没有回答春秀莲的话,而是看向了林樱。

“你的意思呢?”

“我没有想过离婚,更没有想过嫁给什么罐头厂厂长!”

林樱语气坚定地道。

原主的不幸都是从和男主离婚后开始的,所以离婚就应该是原主命运的转折点。

陆云霁点头,而后看向春秀莲。

“林樱还没有成年就被嫁到了陆家,如今她是我陆家的人,离不离婚都是由她自己决定,任何人说了都不算。”

说完,陆云霁就打算带着林樱离开,林耀祖还想要上前阻拦,却被陆云霁一个眼神硬生生逼着站在原地没动。

乡下的田坎边上长满了白色的小雏菊,微风拂过,微微摆动着枝头。

陆云霁吃力地撑着身体,一条腿就那么拖在地上,林樱安静地跟在身后,目光时不时打量着陆云霁那条拖在地上的右腿,右腿小腿部分裹着厚厚的纱布,隐隐还能看到少许血迹渗出。

她记得书中的剧情,和原主离婚后,陆云霁带着哑巴女儿消沉了一段时间,而后就遇到了女主,一场轰轰烈烈的救赎文学从此展开......

没错,她不是女主,而是书中的炮灰女二!

作者对于她这个炮灰女二着墨甚少,只是说在离婚后,原主很快就嫁给了罐头厂厂长屠国安,屠国安表面看似温柔,实则就是一个恶魔,喝醉酒后就对原主拳脚相向,原主受尽了折磨和摧残,最终郁郁而终。

后来原主远远看到过陆云霁,那时候的陆云霁成了当地首屈一指的首富,带着美丽的妻子,中间牵着她的女儿,好不幸福!

“其实你母亲说得没错!”

陆云霁的声音淡淡响起,林樱回过神,怔怔地看向弯着脊背的男人。

“什么?”

陆云霁眼底闪过一抹黯淡,沉默了片刻,声音随风而起。

“我今天去医院检查了,我腿恢复的机会几乎渺茫,别说是回到部队了,就是家里一般农活都不一定能干得了,今后你跟着我只会吃苦,如果你想改嫁,我可以拿一部分退伍费给你做嫁妆!”

“你想离婚?”

林樱开口问道,只是问完她就后悔了。

她只是书中的炮灰女二,而陆云霁的官配是书中的美女军医白薇,也就是这本救赎文学的女主,即使她没有沿着原本的剧情走,可故事的主线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能不能等我三个月?”

不等陆云霁开口,林樱就试探着开口。

陆云霁脚步微顿,回头看了过来眼底闪过一抹复杂。

“你也看到了,我母亲和弟弟一心想要把我嫁给罐头厂厂长,其实那罐头厂厂长不是一个好东西,我只需要三个月,三个月后我就和你离婚搬出陆家,我不要你的钱,这些年你已经帮衬了林家很多了!”

既然来了这个年代,那就只能既来之则安之了。

现在离婚,她只会沦为春秀莲母子卖钱的工具,林樱打算趁这三个月,赚点钱,到时候就算是搬出陆家脱离林家,她也不至于饿死。

“好!”

陆云霁低沉着嗓音淡淡吐出了一个字,而后转头继续朝前走去。

林樱暗暗松了一口气,不得不说男主就是男主,离婚了还想着给改嫁的前妻准备嫁妆。

书中提过,原本嫁给陆云霁的时候还没有成年,两人是包办婚姻,陆云霁对于这个家中给他娶的小妻子并没有多少爱意,以至于结婚三年了,原主才生了一个女儿,还是个哑巴。

夫妻两人一路沉默着回了陆家,刚走到院墙外,林樱就听到一个妇女惊讶的声音从院中传了出来。

“你是说......霁儿的腿还能治好?”

林樱猜测这应该就是陆云霁的母亲,她的婆婆,不等她回忆起书中关于这位婆婆的剧情,院中就响起了一个女子轻柔的嗓音。

“我这次就是为了陆营长的腿来的,伯母放心,我一定会让陆大哥站起来的!”

“谢谢你,白军医!”

陆母激动地道,声音略微带着几分哽咽。

“伯母叫我微微就好!”

女子柔声道。

林樱脚步猛地一顿。

白军医,书中唯一出现的军医,还叫“微微”的只有女主——白薇。

可她明明记得,白薇是在原主和陆云霁离婚后才出现的,林樱走到大门口,抬眸朝着院中看去。

只见陆母和一个身着白色长裙的女子坐在院中,女子一头黑发披在身后,头上戴着白色发箍,精致的五官完美得无可挑剔,一举一动都带着高干子女的优雅和大气,全身都透着“春风解我意,吹送落花来”的气息。

......



第3章

“陆营长......”

看到走进院中的陆云霁和林樱,女子从凳子上起身扬起微笑打了声招呼,只是在看到林樱时,脸上的表情微微一僵。

“你还回来做啥子?”

见到跟在陆云霁身后的林樱,陆母就一肚子气,拿起地上的笤帚就往林樱身上招呼。

“林樱我问问你,你进我陆家这么多年,我有没有亏待过你?那次不是有点好东西,都被你偷偷摸摸拿去了娘家,我可又说过一句,云霁每个月的工资大部分都被送去了你娘家,我可曾拦过?”

看到落下来的笤帚,林樱下意识躲在陆云霁身后,陆云霁也下意识抬手拦住,有些无奈地开口喊了声。

“妈!”

被陆云霁拦住,陆母也没有生气,而后看着林樱哽咽着声音骂道。

“如今云霁伤了腿,你立马就想着改嫁,要改嫁就赶紧,你林家女子矜贵我陆家高攀不起!”

“伯母!”

最终还是白薇上前安抚住了情绪激动的陆母。

林樱躲在陆云霁身后深吸了一口气站了出来,一脸真诚地看向了陆母。

“妈,你误会了!”

“我从来没有想着改嫁,改嫁的事都是我母亲和弟弟撺掇的,我刚才已经和他们说清楚了,我不会改嫁,更不会在这个时候抛下陆云霁和你们不管!”

陆母气呼呼地坐在椅子上,轻“哼”了一声,对于林樱的说辞并没有相信。

林樱也没有在意,转而微笑着看向了白薇。

“这位就是白军医吧?”不等白薇开口,林樱又道,“云霁的腿还要白军医多多费心,白军医应该还没有吃晚饭吧?乡下地方也没有什么好吃的,还希望白军医不要嫌弃。”

说完,林樱目光在院中扫了一圈,朝着厨房走去。

白薇出现得太过于玄幻,以至于让林樱一直摸不着头脑到底哪里出了错,所以并未注意到白薇眼底一闪而过的疑虑。

没有了林樱的院子,又恢复了原本的和谐。

陆母拉着白薇的手唠起了家常,陆云霁沉默着坐在一旁,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时不时还会搭话一二。

林樱透过窗户上的破洞看向外面,其实她看得出来陆母并未想着真的打她,她只是想把心口的那口恶气撒出来,虽然她没有原主的记忆,可从书中剧情看得出来,陆母这么多年确实从未亏待过原主。

林樱不怕做饭,她只怕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找遍了整个厨房,她只在挂在房梁的竹篮中找到了几斤白面和不多一些小米,又在面柜找到了半袋玉米面和半罐猪油。

厨房是老式灶台,林樱找了两张报纸点燃塞进了灶台,等她放上干柴,干柴还没有烧起来火就赤.裸裸地熄了,还冒出大量浓烟,林樱被呛到重重地咳了起来,她转头,就对上一双和陆云霁酷似的眼眸。

小女孩穿着一身打着补丁的衣衫,枯黄的头发乱糟糟地堆积头上,脏兮兮的小脸清秀而沉静,一双清澈的眼眸就那么直勾勾地看了过来。

“陆......招娣?”

林樱试探着叫道。

如果她没有猜错,眼前的女孩就是原主嫁给陆云霁三年后,剩下来的哑巴女儿。

小女孩看着林樱犹豫了下,抬脚走近,指了指灶台一旁立着的木箱子。

林樱看了过去这才反应过来,七八十年代的乡下农村没有电动供风,而是采用的风箱,再次将点燃的报纸塞进灶台,等到火完全燃起来,林樱慢慢拉动了风箱,火“呼呼”地烧了起来。

“招娣真聪明!”

林樱欣喜地夸赞道,抬手正打算摸摸小丫头的发顶,却不想小丫头竟无情地躲开。

她低头,就对上小丫头警惕的眼眸。

林樱能感觉到小丫头的排斥和不喜,其实原因无他,作者在原书中曾提过,在春红莲看来,只有生了儿子才能在婆家站住脚,所以小丫头出生后就被春秀莲当成了赔钱货,又加上了小丫头不会说话,导致了原主对女儿也极为不喜。

陆招娣,顾名思义,招娣,招弟!

想到白薇毕竟是客人,林樱拿了少许白面烙了两张白面葱花饼,而其余人烙的是玉面饼,又熬了小米粥,凉拌了一个萝卜丝。

饭菜上桌,陆母还有些意外地看了眼林樱,而后就招呼白薇落座。

可白薇却下意识伸手扶起了陆云霁,陆云霁微微一愣,看向了白薇,而白薇正好抬头对上陆云霁意外的眼眸,春风吹过,吹起了白薇的裙摆,远远看去,男的清冷俊逸,女的温柔靓丽,极为登对。

这一幕落在陆母眼中,陆母微微愣了下,而后眼底闪过一抹意外。

同样,这一幕也落在了正端着粥的林樱眼里,她脚步微微顿了下!

似是意识到了林樱出现,陆云霁微微侧了下身,避开了白薇的触碰,而白薇似是这才想起什么,略显尴尬地收回了手,一抹受伤从眼底划过!

“来,微微吃饭!”

饭桌上放着一盆玉面饼和两张葱花饼,任谁都看得出来两张葱花饼是用来招呼客人的,陆母拿起就塞进了白薇手中。

可让众人意外的是,白薇拿起葱花饼并未自己的吃,而是转头就递给了陆招娣。

“你叫招娣是吧?”

比起对林樱的清冷,小丫头对白薇充满了好奇,眨着一双天真的眼眸愣愣地看着,目光时不时落在葱花饼上,舔了舔嘴唇。

“来,吃吧!”

说着,白薇就把饼塞进了小丫头的手中。

白薇的举动让陆母瞬间红了眼眶,就连陆云霁落在白薇身上的眼眸都深了深。

林樱有些头疼地想,原本她还打算趁着在陆家的这三个月赚钱点,到时候就算是和陆云霁离婚也不至于饿死在这个年代,可以如今白薇和陆云霁的感情发展来看,她留在陆家的时日恐怕不多了!

这一顿饭吃得极为压抑,却又透着丝丝不同寻常。

比如,一张葱花饼白薇递给了陆招娣,而另外一张葱花饼白薇却从中间撕开,一半递给了陆母一半递给了陆云霁,反而自己吃起了玉面饼。

比如,陆云霁又将自己的半张葱花饼放回了白薇碗中。

比如,陆母看着两人的举动,看白薇的眼眸更加火热,似是有什么想法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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