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哗的一声,睡在床上的沈秀刚有了些苏醒的痕迹,就被人泼了一脸的冷水。
冰凉的水让她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邹氏扔掉木盆便掐着腰骂道:“快点给老娘起来!老娘天天累死累活,你却在这睡懒觉。”
耳边聒噪的声音吵得她头疼,沈秀缓缓睁开眼睛,入目就见一个二十来岁的村妇站在她面前,一副看不惯她的样子:“看什么看,你个懒婆娘。要不是当初冲喜,我们家也不会娶你这样的懒婆娘。还装病,你以为自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啊!”
沈秀被骂得莫名其妙。她虽然不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可也是现代有名的刺绣师傅。自从她有了名气后,还从来没被人这么指着鼻子骂过。
至于这地方,这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秀还记得自己在去参加交流会的路上出了车祸,想到车祸,她忽然浑身一震,自己受了那么重的伤,根本不可能活下去,难道这是穿越了。
邹氏骂完人,眼见沈秀这边没有任何反应,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上前几步,右手一扬,便要给对方一巴掌。
可是她的巴掌还没挨到沈秀的脸颊,沈秀已经又快又准地抓住了她的右手。
沈秀十岁那年便外出学艺,为了防身,她特地学了好几年的武术,寻常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她恼恨这妇人一上来便对她动手,右手加大了些力气,邹氏的手腕一下子就痛得不行,那手再也挥不下去了。
邹氏又痛又恨,好容易挣脱开对方的钳制,却在抬头的时候看见了沈秀的目光。
沈秀的目光没有以往的木讷躲闪,反而眼神含威,这陌生的神色让邹氏后背一寒,忽然生出了后怕之意。
她本来就欺软怕硬,如今见沈秀强硬起来,自然不敢硬抗,只丢下一句,“你给我等着”,就捂着手腕去找婆婆告状了。
沈秀在邹氏走后,终于有时间打量周围的环境。只见自己身处的是一间破败的土屋,身上穿的也是缝了不少补丁的粗布衣裳,明显原来的这具身体是个普通的农家小娘子。
刚想到这里,她的头忽然传来一阵微痛,接着脑海里忽然多了一段陌生的记忆。
这个记忆属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少女和她同名同姓,也叫沈秀,去年为了给病中的卫宴冲喜嫁到了卫家。
卫宴是家里的次子,自小就展现了读书的天赋,因为家贫只上过两年私塾,但也算得上是卫家村唯一的读书人。
本来卫宴的爹娘是想等儿子考中秀才后再给他娶亲的,可惜前几个月卫宴得了重病,有人便给卫宴的娘杨氏支招,说是办个喜事冲一冲,这病说不准就好了。
杨氏想想有理,便给儿子物色起媳妇来。卫宴是读书人不假,可他当时病得太重,加上卫家拿不出太多聘礼来,这一来二去,可容挑选的余地实在不多。
最后卫宴的娘几经权衡,选中了邻村的沈秀。沈秀是家里的幺女,从小娇生惯养,养得一身好皮肤,又生得眉清目秀,唯一的缺点便是有些懒不爱干活。
杨氏当时急着给儿子冲喜,也顾不得许多了,想着等沈秀过门后再好好调教就是。
等沈秀过了门,大抵是冲喜有效,卫宴的身子确实一日好过一日。
杨氏还没欢喜几日,就发现沈秀确实如传闻中所说那般懒惰,自嫁进来以后别说做饭,连碗筷都没有洗过一次。杨氏也曾经敲打过,可说归说,沈秀依旧十指不沾阳春水。
前两个月,杨氏看在儿子的份上,只是言语敲打。
如今几个月过去,就连杨氏对沈秀也没了耐心。邹氏这个做大嫂的本来就看不干活的弟妹不顺眼,如今一大早便来了这么一出。
沈秀默默转动了一下手腕,原身其实也不算装病,她前几日确实是得了风寒。只是她留给婆家人的印象太差,所以大家都觉得她是装病躲懒。
至于原身为什么懒惰不干活,其实是她娘怀她的时候怀相不好,生下来的时候就只有小猫大,那时候都以为她养不大,所以爹娘才娇惯她一些。加上她上面足有五个哥哥,家里也轮不到她干活,这也养成了她懒惰的性子。
可娘家人娇惯她,婆家人却不会容忍她。
沈秀刚把身上的湿衣服换下,婆婆杨氏就来了。
杨氏听了邹氏的挑拨,以为二儿媳妇装病躲懒,积攒多日的火气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老二媳妇,你给我起来!”杨氏气头上也顾不得声音太大会让邻居听笑话,“我们卫家不养闲人,我今天把话撂在这,以后你要是再好吃懒做不干活,我立刻就叫老二休了你。”
沈秀知道这事原身不占理,一时没说话。
杨氏不是真的说说而已,她确实是动了想让老二休妻的念头。卫家现在的状况确实养不起闲人,就连卫宴前几个月病成那样,如今刚好一点便去了县城给人做账房先生,为的还不是多挣点银子还债。
今年的田赋徭役加上卫宴生病花的药钱,还有给沈秀娘家的聘礼,算下来,家里一共欠下了二十多两银子。
为着这些欠下的银子,杨氏有时候整夜都睡不着,自然很难容下沈秀这个吃闲饭不干活的。
杨氏骂完沈秀,看对方不说话,以为对方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心里又添了些火气。她正要喊老大去把卫宴叫回来,马上写休书,身子却忽然有些发虚,头也有些晕,身子不由自主地往旁边倒去。
沈秀就立在她面前,眼见婆婆要倒在地上,忙眼疾手快地扶住了。
她自学过一点养生知识,大概猜到杨氏是因为发火导致肝阳上亢,所以头晕发虚。
“娘,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以后我改就是了。”沈秀生怕这个婆婆会被气出好歹,忙先认错。
杨氏由她扶着坐在床上,听到她认错的话,这才消了消气,头也没那么晕了,可仍不相信她的话。
“你改,你怎么改?”杨氏拂掉她的手,“我这就去让老大把老二叫回来,等休书写好,你还回你娘家吧!那五两银子的聘礼,我们也不要了。”
沈秀知道自己不能被休回去,原身的娘这几年身体一直不大好,她最大的心愿就是想让女儿有个好归宿。原身出嫁前,她娘拉着她的手说了半夜的话,要她一定改改性子,在婆家勤快一些。要是她真被休回去,只怕她娘马上会被气死。
第2章
可是杨氏明摆是认真的,在一旁听墙根的邹氏看热闹不嫌事大,听说杨氏要叫卫宴回来休妻,立马就把男人卫平叫了过来。
卫平纳闷地走到杨氏跟前,“娘,你好好的叫我做什么?”
沈秀赶在杨氏开口之前道:“大哥,你先出去一下,我有话要跟娘说。”
卫平是个老实人,听说弟妹有话要和亲娘说,问都没问就出去了。
杨氏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大儿子的背影一眼,转过头对沈秀道:“你还想说什么?”
沈秀斟酌着言辞道:“娘,当初卫家娶我是为了给卫宴冲喜,也就是说我算得上是卫宴的福星。如果娘真的叫卫宴休了我,以后卫宴没了我这个福星......”
杨氏果然被沈秀说中了心事,脸上多了些犹疑不定。
沈秀知道这话说到了她心里,跟着说道:“娘让卫宴休我无非是因为我好吃懒做,可是我以后可以慢慢改。娘要是不相信,我们打个赌如何?”
“打什么赌?”杨氏看着沈秀问道。
沈秀道:“如果接下来一个月我没有改掉好吃懒做的习惯,那就算我输。娘不仅可以叫卫宴休掉我,还可以向我讨要这个月的饭钱。但如果我下个月改掉了好吃懒做的毛病,那就算我赢,娘不仅不能让卫宴休掉我,还得答应我的私房钱由我自己保管。”
“卫宴也是你叫的,那是你相公。”杨氏的语气一点不客气,可是脸上却有转圜,看来是同意了这个赌约。
沈秀乘胜追击:“那我们娘俩就说定了。等我赢了以后,娘可要说话算话。”
杨氏哼道:“我说话自然是算话的,可私房银子不是那么好挣的。”
沈秀当然有挣钱的法子,她只是微微一笑:“这个娘就不用管了。”
杨氏看着她那个笑容,总觉得有点不对劲,“你别光说不做。这马上要到日上三竿了,家里人到现在还没吃上早饭呢!”
不就是做饭嘛,这个沈秀当然会。
她弯弯唇角道:“那娘在屋里躺一会儿,我这就去厨房做饭。”
“早饭不用吃得太好,抓两把米熬粥就行。厨房还有些野菜,用热水烫一下凉拌一下就成,千万别多放香油。”杨氏到底有些不放心,叮嘱了几句才放沈秀去厨房。
家里的一日三餐一向是由杨氏做的,大儿媳邹氏嫁进来以后,杨氏本来是想把做饭的任务交给邹氏的,哪知邹氏手脚不干净,每次她做饭,厨房不是少了鸡蛋就是少了香油。
几次过后,杨氏干脆不让她进厨房,自己重新拾起做饭的任务。这次杨氏放手让沈秀进厨房,心里也有些嘀咕,要是沈秀像邹氏一样偷吃厨房的东西,那她以后就再也别想进厨房了。
沈秀还不知道杨氏的想法,她正对着火灶旁的火镰发呆。
得益于原身从不进厨房,她压根不知道这东西怎么使。
要是这时候回去请教杨氏,会不会遭到一顿臭骂?
沈秀正在犹豫,厨房门口一暗,一个小小的身影闪了过来。
“二婶,你是不是不会用这火镰?”来人是邹氏的女儿大丫。
往常杨氏做饭,有时候忙不过来,便会叫这个大孙女过来帮忙烧火。如今沈秀进了厨房,大丫便懂事地过来看需不需要她帮忙。
沈秀看见她就是一喜,知道大丫这个侄女比邹氏要讨喜得多。
她笑眯眯地招手让大丫过来,“二婶确实不知道怎么用这打火石,不如大丫你教我。”
大丫因为是个女儿,从小不得爹娘喜欢,只要有人释放出一点善意,她就会亲近对方。
如今沈秀露出笑脸,她不由自主地就走了过去,“二婶,火镰用之前你得先准备火绒。”
大丫手把手地教给沈秀生火的法子,又告诉她炉灶旁的风箱怎么用。
沈秀刚学会拉风箱,邹氏的大嗓门已经在喊了,“大丫,你死哪去了,鸡也不喂,弟弟也不看。”
邹氏在外面听了半天的墙角,也没等到婆婆要把沈秀休掉,她本来想继续听下去,可是却被卫平拉走了。如今她回来,见院子里风平浪静,就知道婆婆又犯偏心病了,便把气都撒到了女儿头上。
沈秀知道邹氏对自己的女儿不是太好,便对大丫道:“你先去吧,省得挨骂。”
大丫去后,沈秀摸索了好一会儿,才把火烧旺。
她按着杨氏说的,抓了两把米下到锅里,开始熬粥。
装粮食的瓷罐旁有个菜篮子,里面有半篮子野菜。
沈秀先将野菜择干净,然后用热水烫了一遍,接着切成寸长的段,最后撒上盐巴,还滴了两滴香油。
不一会儿,粟米粥就熬好了。
沈秀利落地把粟米粥舀到一旁的陶罐里,又把凉拌好的野菜端到桌上,回身看见探头过来的大丫,便让她喊大家吃饭。
卫父出来的时候,沈秀已给每个人都盛好了饭。
家里一向是老妻主内,卫父即便不喜沈秀这个懒儿媳,也没有多余的话。如今看见沈秀盛饭,以为是老妻敲打的缘故,至于这饭,他从未想过是沈秀做的。
卫平也没想到,他刚才去后院转了一圈,满心都在想着今年的收成如何。
家里六七口人,知道这饭是沈秀做的,只有杨氏和大丫。
杨氏端起面前的粟米粥看了看,心里微微讶异,没想到沈秀第一次做饭,不仅没把饭烧糊,反而熬得喷香。只是火烧得有点旺,粥熬得有点稠,每人只能分到一碗。
她刚想到这里,就听老头子说道:“老婆子,今天这粥怎么稠了?你知道我早上喜欢喝稀的。”
杨氏不动声色地看了沈秀一眼,淡淡道:“这粥不是我熬的。”
“不是你是谁?”卫父纳闷道。
大丫想说是二婶熬的,看了看父母的脸色,又把话咽了下去。
杨氏看沈秀也不开口,替她说道:“这粥是老二媳妇熬的。老二媳妇,你爹早上喜欢喝稀的,以后把火烧小点,这样还能省干柴。”
这句话落下,饭桌上的人都愣住了。
卫父看看沈秀,有些不敢相信,这还是自己那个又懒又馋的二儿媳妇吗?
而邹氏则惊讶得连粥都顾不上喝了。
杨氏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慢条斯理地喝了口粥,“以后家里的饭就交给老二媳妇做了。”
沈秀做好饭以后,她特意去厨房看了看。鸡蛋一个都没少,香油也没少,看来老二媳妇比老大媳妇强,起码手脚还干净。
可是她的话刚刚落下,邹氏便忍不住道:“娘,这可不行。”
杨氏本来是很欣慰的,可是听到邹氏这句话,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为什么不行?”
第3章
邹氏还没开口说话,沈秀已抢在她头里道:“大嫂莫不是怕我偷吃厨房的东西?”
这话正好说中了邹氏的心思,她反对沈秀去厨房做饭,为的就是这个。
邹氏有些恼羞成怒道:“是,我就是这么想的,谁知道你会不会偷吃。”
沈秀道:“大嫂要这么说,我还真要澄清一件事。你们说我懒,这我认。可若说我偷吃东西,我绝对不认。上个月厨房丢的那半包红糖不是我偷的,反而我见大嫂这几天一直在偷喝红糖水。”
“你胡说什么?”邹氏有些慌了,“什么红糖水,我没喝过。”
半个月前,厨房丢了半包红糖,而当时只有沈秀在家。几乎每个人都以为是她偷的,杨氏也是这么认为的。
如今听到沈秀的话,杨氏忽然有了怀疑,老二媳妇是又懒又馋,可她不像是偷吃东西的人。反倒是老大媳妇手脚不干净,有这个可能。
“老大媳妇,那红糖是不是你偷的?”杨氏盯着邹氏问道。
邹氏不敢跟婆婆对视,强作镇静道:“不是我偷的。”
“既然不是你偷的,那你为什么不敢看我?”杨氏冷哼一声,“别以为我不知道,前段时间厨房丢了两个鸡蛋,那两个鸡蛋也是你偷的吧!”
邹氏眼见无法抵赖,只好暗暗掐了怀中的儿子一把,栓子立时哭了起来。
卫父心疼孙子,丢给杨氏一个眼神。
杨氏看在孙子的面上,便放过了邹氏,“这次就算了,以后再让我发现你手脚不干净,栓子你也别带了,省得把他带歪。”
沈秀把这事说出来,一是给自己洗清偷吃的名声,二来是想给邹氏一个教训。
如今目的达到,她便朝邹氏露出一个微笑:“大嫂,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你是该给栓子做个好榜样才对。”
邹氏心中暗恨她多事,也深悔自己多那一句嘴,如今不仅没能阻止对方进厨房,自己偷吃东西的事也泄了底,只好恨恨地咬了咬牙。
沈秀却是心情很好,早饭过后,又揽了洗碗的活计,简直勤快得像是换了个人。
卫父不好意思盯着儿媳多看,便问杨氏:“这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杨氏白自家老头子一眼:“什么西边东边,是我的话起了作用。”
“你说了什么,儿媳妇这么听话?”卫父好奇地问道。
杨氏轻咳一声道:“我拿休书吓了吓她,然后她就成这样了。”
原来如此,卫父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好奇心满足了,卫父便叫上老大去地里除草。
马上就要到农忙时节了,他们爷俩要为农忙的时候攒力气,这几天便不像往日那般早出晚归。
沈秀洗好碗筷,又回到厨房收拾了一会儿。等她回到房里,已是日上三竿。
刚才沈秀干了那么多活,身上出了些汗,患过风寒的身子轻快了些,可里面的衣服也湿了。
风寒刚好一些,沈秀不想再穿着湿衣服,干脆又去箱子里翻找衣裳。
原身出嫁的时候,娘家留下了一半的聘礼银子,另一半聘礼银子则给原身置办了些衣裳家具。
原身嫁过来的时候是冬天,置办的衣裳也多是冬装。沈秀在箱子里翻了又翻,只找到两件旧单衣。
这单衣还是原身的娘做的,针脚挺细,就是单衣做得有些肥大,袖子处也有些磨损。
作为一个从小学刺绣的人,沈秀看见素面的布料就有刺绣的冲动。
如今虽然换了个世界,可她的这个习惯却没改变。何况她以后要挣钱,更离不开自己的这门手艺。
她换上其中一件单衣,然后就开始拿起另一件单衣修剪,可是修剪到一半,沈秀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她人是穿来了,可平时用的那套刺绣工具却没跟着她一起穿来。
男人们下田去了,杨氏正带着大丫纺线。
沈秀出来没看见邹氏的身影,便问道:“大嫂呢?”
杨氏头也没抬道:“去河边洗衣服去了。”她没指望老二媳妇一下子变得很勤快,事实上她能每天给家里人做饭已经算不错了。
沈秀看杨氏不像是不高兴的样子,便问道:“娘,我要改衣服,能不能用用你的针线篓子。”
原身嫁过来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婚事太仓促的缘故,家里人没想到要给她准备针线篓子。现在沈秀要做针线活,只能朝婆婆借。
好在杨氏没多为难,让大丫去屋子里把针线篓子拿来。
原身从来没当着人做过针线,以至于婆家人不知道她到底会不会女红。
而沈秀要把刺绣这门手艺堂而皇之地拿出来,势必要扭转她们对自己的认知。
大丫拿来针线篓子后,她没有回屋改衣服,而是直接把要改的单衣拿了出来。
院子里本来就摆着一张木桌,是平时用来吃饭的。
沈秀把它抹干净,又选了个不会太晒光线又好的地方,便开始继续裁剪。
裁剪衣服其实不在刺绣之内,可是沈秀很喜欢传统的汉服和旗袍,所以学刺绣出师后又学了一年的服装设计,如今做几件衣裳完全不成问题。
她很快就把单衣裁好,又剪好了袖子,开始动手在袖头上绣些花样。
其实做刺绣最重要的就是一双手。
上一世,沈秀为了保持手的柔嫩,每天晚上都要涂她自制的香膏。
而原身自小娇养,几乎没做过家务活,因此一双手养得白皙嫩滑,而且十指纤纤如玉,看着灵巧又修长,很符合刺绣的基本要求。
沈秀动手绣花的时候,杨氏忙着纺线根本没看她,倒是大丫看了会儿祖母纺线,便转向了二婶那边。
只见二婶双手如一双玉蝴蝶,上下飞舞,没一会儿袖头上就多了些好看的花纹。
“二婶,这是什么纹样?”大丫好奇的上前,一副想摸又不敢摸的样子。
沈秀含笑道:“这是如意纹。”
可惜杨氏的针线篓子没有趁手的工具,这如意纹绣得并不是很好,不过糊弄一般人是够了。
大丫在沈秀的鼓励下摸了摸刚绣好的如意纹,眼里马上就有了亮光,“这花纹真好看。”
杨氏听到她们的对话,回过头来,也盯着那如意花纹看了几眼,然后看向沈秀,“这花纹真是你绣的?”
沈秀还没说话,大丫已抢着说道:“是二婶绣的,我亲眼看见的。”
杨氏狐疑地看了沈秀一眼,似是想不到对方竟然还会绣花。
沈秀解释道:“我们村原来有个寡妇,原来做过绣庄的绣娘。我小时候串门,老爱看她绣花,看着看着就会了。”
那个寡妇会绣花是真的,而且寡妇在几年前已经过世,这么一来便无法对证。
杨氏听她说得认真,便放下手头的活计,近前又看了看,点点头:“绣得不错,比你大嫂强多了。”
老二媳妇懒归懒,人倒是挺聪慧,还能跟着别人学会绣花。
沈秀笑了笑,借机说道:“娘,我记得相公还有两件旧衣裳,要不要我在上面绣些花纹。只是绣花最好要专门的针线,娘这篓子的针太粗了,线也太糙了。”
杨氏淡淡道:“我们庄户人家,衣服能穿就行,不用绣什么花。听说光是绣花的针就要两百多文,再加上好的绣线。怕不要半两银子。有这半两银子,足够做十几身新衣了。”
半两银子,居然要这么多。
沈秀咬了咬唇,原以为这绣花针和绣线就是普通的工具,没想到在古代会卖这么贵。
她有些气馁,但很快又振作起来,不就是半两银子吗,她不相信自己挣不出这笔银子。
杨氏看完如意纹,便又开始纺线。她虽不知道老二媳妇在打什么主意,但是家里却没那闲钱给她去胡闹。
沈秀心里有了攒钱的想法,手上却不停,在另一个袖子上绣好了如意纹,又把裁好的单衣缝好,一件合身的单衣就做好了。
这单衣虽然不能拿去换钱,可也能当件出门的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