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当我得知未婚妻是京圈大千金时,我选择了离开。
不是因为她欺骗了我,而是她告诉我:
“陈跃,我之所以追你,就是因为你的廉价!”
“这不过只是我跟你兄弟的一场廉价游戏,你不过只是他的陪衬品。”
“我跟你这样穷人家的孩子,不是一个世界的。”
这时候,她才幡然醒悟,发现自己在一个个与我相处的夜晚里,早已爱上了我。
可当她反悔,想要来祈求我的原谅时,我已经以身许国,为国铸剑。
而且我的身边已有了一个满眼全是我的女孩。
……
“您的参研申请已审核通过,7日后会有专车专人前来接您。
“为期七年的封闭式研究项目,请您安排好身边事宜。
“我谨代表国家、人民向您衷心道谢,感谢您的负重前行。”
寂静的农村院落里,手机里传出来的话音格外清晰。
我紧紧地捏着手机,心思起伏。
“据资料显示,您还有位女朋友,请问您真的做好准备了吗?”
这次我没有任何犹豫,立即坚定地做出回答。
“我准备好了,并且......我跟她已经没有以后了,这不能作为参考因素。”
话音刚落,院子的木门咯吱一声轻响,从外面被人推开。
“什么没有以后了?你准备好了什么?”
夏千歌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我回头看着她,同时挂断了电话:“没什么,一个欠债不还的朋友。”
她穿着白色的修身T恤配上一条宽松的牛仔裤,腰身婀娜,如水蛇绵绵,脸蛋清雅,似仙宫图里走出来的女孩。
她走到我面前,双手勾住我的脖子,弯身侧着坐在了我的大腿上,“给你买的礼物。”
夏千歌掏出一枚戒指给我戴在了手上。
“怎么样,喜欢吗?七天后就是我们结婚的日子,到时候我就花三个月的工资,给你买一个大大的钻戒。”
我平淡地点头,没有说话。
似乎我的反应让她有些诧异和意外,毕竟她以前送我礼物,我都会热烈地揽她入怀,给她以最真挚的回应。
而我今天几乎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怎么了,我家阿陈哥哥今儿个不高兴?谁惹你了?”夏千歌撒娇似的捧着我的脸,水灵灵的眼睛盯着我,像要溢出一汪春水。
“没有,就是买这些东西有些浪费钱,咱们得把钱攒下来,以后去京北买房子。”我随口搪塞了一个理由。
夏千歌捏了捏我的脸,“傻子,大不了我再多加几个月的班,别人家男朋友有的,我的阿陈哥哥也要有。”
我知道,她以为我是怪她乱花钱才这种反应。
但我已经没那么多想法,暂时随她去想。
“今天的夕阳真美!”夏千歌在我脸上轻轻吻了一口,然后起身说要洗澡换一身衣服。
只是在她走进去后没有多久,我看到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亮了一下。
【千歌,我很喜欢你今天送我的卡地亚最新款钻戒,谢谢你的用心。】
一个熟悉的头像。
配图在夕阳的照射里,那耀眼的钻石正绽放四射着璀璨的闪亮。
我低头看了一眼夏千歌才刚给我戴在手上的戒指,一看就是2元店里随手买的。
我无声的笑了。
我抬眸迎着夕阳,晚霞落来的光彩照得我的双眼氤氲起一片片彩霞,曾经的记忆在彩霞里腾挪移转。
五年前大学毕业,夏千歌提议回到我的家乡,一座富有古色的乡镇。
可我不知道,夏千歌这样的名人,在京北科技大如此出众的样貌,会不问缘由的倒追我。
毕竟我除了优异的成绩和大脑,其他的都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我跟她在大三确认了关系,飞速发展,跟寻常情侣一样恋爱、约会、漫步林间、看电影、住酒店......
直至毕业后,她忽然提出了要跟我回到家乡。
还跟我约定,等攒够了钱,我们再回到京北去买一套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为了完成跟她的约定,五年前我放弃了导师抛出的橄榄枝,放弃了那个为期五年的科研项目,带她回到了家乡。
而我则起早贪黑,没日没夜的靠着地里的果树努力攒钱,经常还去镇里搞送货批发生意。
我只是想要跟她一起早日实现愿望!
由于我们这儿属于旅游古镇,所以经济情况对我实现目标也还挺好。
可上个周末,我送一批果物去古镇酒吧,却不巧撞见了打扮的靓丽耀眼的夏千歌,她如聚光灯下的明星,让人不得不驻足关注。
本该在景区售票厅工作的她,却从一辆大猛禽越野车里下来,带着一群从京北来的闺蜜走进酒吧。
我刚好在跟工作人员交货,她被一群人簇拥着。
我从酒吧里走过,听到了她们闺蜜间的交谈。
“歌歌,真准备在这穷乡僻壤待一辈子?还准备跟你那乡村男友演多久啊?”
“要他知道你身份,那不得吓原地去世?”
“没办法,谁让歌歌暗恋秦浩轩,还不是怪秦浩轩宁愿跟家里断绝关系,也要陪他那乡村女友回到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吗,一大股牛屎味儿!”
“赌气那么久了,歌歌你就不考虑丢了陈跃那个农村男友?天天住在那小破屋,谈着那么廉价的恋爱,换我得原地傻逼。”
“那还不得是我歌歌厉害,堂堂京北大千金,为了能够经常交流秦浩轩,忍了那么一个农村男友整整五年,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情种啊!”
夏千歌听到这些话,只一个劲妙曼的轻抿小酒,不作回答。
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自己眼里,那个跟我一样出身普通人家的女朋友,竟然是京北大千金。
而她暗恋的秦浩轩,是我在大学里同寝室的好友,居然是京北太子爷。
我知道秦浩轩为了女友,来到了这里,并且他的女友还跟我是高中同学。
但我不知道,原来中间还有那么多弯弯绕。
原来夏千歌爱的,一直都是青梅竹马的秦浩轩,之所以倒追我,只是在跟秦浩轩赌气。
他们在玩一场廉价的游戏。
而我只是这场游戏里的工具人。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
五年前,我放弃了前程,这一次国家再对我招揽,我愿以身献国。
不想再陪夏千歌玩这场强融的青梅竹马游戏了。
第二章
吃过晚饭,我冲了个凉水澡。
出来以后,夏千歌已经躺在了床上,她放下手里的书,把目光投向了我。
我看发现她水汪汪的眼,在盯住我光着的上半身时,脸颊白皙的皮肤瞬间微微翻红起来。
她的喉咙微动,似在迅速咽唾沫。
即使过了那么久,每当她看到我这一身肌肉,总会变得跟平常的她很不一样。
她疯狂起来的时候,宛若人格分裂了一样!
以前我还会认为这是她对我独特的爱,如今我却不这么认为了。
等我才刚躺上床,夏千歌就已经忍不住地从后面抱住了我,热烈的呼吸不断打在我的耳垂跟脖颈间,让我感到了一股不适。
“今天累了。”我制止了她在我身上肆意浮动的手指,平静而又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我能感受到,她的动作猛地一僵,然后就顿住了,唯独双臂仍旧紧紧的抱着我。
她贴着我的后背,似乎在隐隐发抖,也不知是不是忍的太难受,毕竟在此之前,我从未拒绝过她,只要她想!
甚至曾经的我,比她还要热烈。
因为夏千歌真的就是一枚毒药,带刺的玫瑰。
但是今天我拒绝了,因为我不想又一次陷入这场廉价的温柔陷阱里。
差不多过了十来分钟,她才慢慢恢复平静,沙哑着嗓音在我耳边道了一声晚安,她才堪堪睡去。
我闭着眼装睡,没有任何回应。
等到了第二天一早。
夏千歌是让我收拾东西的声音给吵醒的,等她来到院子里,我刚好在扔一些东西。
手工椅、手工战机模型、手工木制手枪、镇上买的冬季花棉袄......
“你怎么把它们都丢了?!”夏千歌急忙跑过来拉住了我的手,我偏头对上她那紧张慌乱的表情。
她眼里的瞌睡一下就被惊醒了。
“每一样都是你掏空心思,亲手给我做的买的,以前那么爱惜的东西,现在怎么都要扔了?我看也没坏啊!”
我淡淡笑了笑,“起了灰,所以就扔了,以后再弄新的。”
本来想随便搪塞一下,但夏千歌却紧紧攥着我的手,看她眼眶红红的样子,似乎并不想我丢弃这些物件。
忽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
我刚一接通,手机里就响起了秦浩轩的声音。
他跟我在大学是室友,关系还是很铁,至少我曾经是这么认为,至于现在嘛....
“陈跃,今天有空没,陪兄弟醉一场,刚刚小嫚跟我吵着要分手,不结婚了,咱兄弟醉一场以后我就走......”
当秦浩轩的声音传出来,我就看到夏千歌的表情瞬间变了,攥着我的手也立马松开,急急地凑到了我的耳边。
我又随手把手工制作的娃娃扔进箱子里,却不见夏千歌有任何反应,这时候的它已经不在意它们了。
如果没有记错,这个娃娃是夏千歌来到这里的第一个生日,我亲自照着她的模样做的,现在看起来都还栩栩如生,毕竟我还传承着家里的木雕手艺。
刚才她可怜委屈的样子,真是差点又一次让我就范留下了这些东西。
“我下午才有空......”
我的回答还没完,夏千歌就急忙打断:“什么下午才有空,现在就有空,咱们立马过去,小嫚要跟浩轩分手,他肯定心情不好,要是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就更不好了。”
对于她的反应,我并不觉得有什么意外,反倒很随意地点头:“好啊,你先换衣服,我去把这些东西扔了。”
夏千歌轻嗯着点头,“那你快一点。”
看着她急匆匆从院里赶回屋子要换衣服的样子,我低头看着箱子里那些物件,忽然笑了。
‘原来,你们在她眼里,也可以瞬间一文不值,满不在意!就跟我一样!’
心想间抱着纸箱走出院子,把它们扔进了村口的大垃圾桶。
该告别了。
但我扔掉这些东西以后,也没有立即回去,而是拐弯去了村长爷爷家。
“小跃啊,咋突然想着要把房屋和田土果林租出去?过几天不是都要结婚了吗,你累死累活的不就为了这一天,现在把东西全租出去了,到时候你可怎么办?吃什么,住哪里?再说歌歌那么好一女孩,从京北那样的大城市跟你来到这儿,你可别犯傻啊!”
听着村长爷爷暖心的劝说,我忽然也不知该怎么回答。
在得知事实以前,我也从未怀疑过夏千歌跟我在一起的用心。
因为她对我的温柔和好,都是让我能够真实看到并摸到的。
可越是这样,在得知真相后,我就越无法接受自己被欺骗了五年的事实,无法容忍自己只是她赌气游戏里的廉价工具人。
毕竟为了她,我同样给了真心,甚至断了前程,给了她我所能拥有的一切。
可...
最后却成了别人口中的农村男友,廉价得连空气也不如。
“村长,我跟夏千歌不会有以后了,您就帮我管一下出租事宜吧。”
“拿到的租金,存下来给村里重新修一条路,这样村里的老人孩子也就不怕下雨天不敢出门了。”
我还没回家,夏千歌就已经打电话催起来。
她急呼呼的骑着小摩托来到我面前,我疑惑地对她问了一个让她意料不到的问题。
“你今天不是要去景区上班吗,有时间?”
第三章
我的话一下子就把夏千歌问愣了。
她怔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回答我,反正也是随便找了一个今天休息的借口。
平常都是我骑着小摩托载她,今天才发现她的技术比我还好。
速度很快,似乎已经急不可耐的想要见到她的竹马秦浩轩。
看到她连T恤都穿反了,我不由想起上次秦浩轩和小嫚闹矛盾时,她也是这般着急的要拉着我过去。
我不是没有怀疑过,只是每次在询问过后,她都会温柔的靠在我怀里,说她是因为我才这样的,还不都是因为我跟秦浩轩是好朋友,她怕我担心。
反正说辞来来往往都是这么一套。
现在想想,以前的我真是有些傻得可爱。
主要还是她说话好听,温柔爱我的样子一点不像是装出来的,让我一下就打消了怀疑的念头,彻底信任了她。
如果没有周末那天,在酒吧撞见的话,我也不知道自己要被满到什么时候。
等来到秦浩轩的店里。
他跟小嫚在古镇里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花店。
我们到来的时候,门上挂着今日不营业的招牌,刚走进店里就看到坐在陶瓷地板上,两眼无神的秦浩轩。
看着地面花枝折断的情景,显然前不久才经历了吵闹摔砸。
秦浩轩的眼眶还很红,眼角都挂着泪。
夏千歌径直走上前,从包里掏出纸巾轻柔地给秦浩轩擦拭泪水,温柔的样子就像在给自家男人擦拭一样。
“没事了,不生气,再气就成小气包了。”
终究是相识多年的青梅竹马。
夏千歌一句话,秦浩轩立马就回过神来,轻嗯着点头。
我倚靠在门边,淡淡的望着他们,等到秦浩轩情绪恢复了一些,我才问道:
“什么原因吵架的?”
我的话,瞬间让秦浩轩腾的站起来,脸上充满怒气地说道:“我只是买了一辆宝马摩托,才花了几万块钱,小嫚她就要跟我闹分手,你们说这是不是很过分!”
这...
我张了张嘴,瞬间把组织好的语言又给重新咽回了肚子。
回头瞥了一眼听在外面的崭新宝马摩托车,上面的车标很惹人眼呢。
曾经我还以为,秦浩轩跟我一样,也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只是虚荣心比较强,喜欢花钱买一些昂贵的东西装一下门面。
但是今天我沉默了。
这不过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知柴米油盐贵罢了,毕竟他们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的,跟我这样的普通人家不一样。
我是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
所以我就倚靠在门边,点燃一支烟淡淡的看着夏千歌逗乐她的小竹马。
差不多半个小时,我亲眼看到夏千歌是如何把秦浩轩逗笑的,最后还答应跟我们去景点逛一逛放松心情。
我沉默地跟在两个人后面,踩着石阶往观音山上爬。
每走过一个神像,夏千歌和秦浩轩都会同时跪拜上香,他们的样子看起来是如此虔诚。
宛若一对真心祈求爱情的情侣。
当路过一段漆黑没有灯的祁明洞时,他紧紧的拉着夏千歌的手,在黑暗里肆意的放声嘶吼,像要把所有的不愉快都留在这里,等到走出去的那一刻,迎接的就是光明。
我平静地跟在后面,想到了第一次带夏千歌来这里时,她同样也是这样大叫着。
或许,那时候的她,是在对竹马求而不得的心情而发泄吧。
不过就快了,还有六天,等我离开以后,她就会得到自己像要的了。
我就像一个完整的透明人,被夏千歌无视得彻底。
直至爬到半山腰,她也未曾回头看过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