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二日。
临近年关,开往西北的火车上人潮拥挤,座无空席。
喧闹声伴着各种味道,让林安安头昏脑涨的,感觉这副身体比前两天更虚了......
抬手在车窗玻璃上擦出一小块清晰的地方,望向窗外飞逝而过的风景,白雪皑皑,寒意料峭。
正看得出神,却被身后放行李的人狠狠一撞。
林安安感觉自己骨头都要被撞碎了,捂着胸口猛咳起来,“咳咳咳~”
“哎呦,安安!”
林母就打个水的功夫,回头就见女儿被人撞了,忙扯着嗓子喊道:“你这人怎么回事?没长眼睛呐?要是把我家女儿撞个好歹,小心我上公安告你去!”
听她这么大呼小叫的,吼得四周人全看向自己,撞到林安安的胖大婶一下就沉了脸,“呦~瞧给你本事的,老娘就放个行李,这都能给你闺女撞个好歹了?你闺女是纸糊的啊?”
说完,狠狠瞪向咳嗽的林安安。
其余人也跟着她看过去。
小姑娘瞧着二十出头,身形高挑,穿着件军绿色大袄子,将整个人裹得严严实实的,只留了颗脑袋在外边,一条粗粗的马尾辫置于左胸前,发量虽多,却枯黄得厉害,一看就是个病秧子。
可偏偏她生了张美人脸,柳眉淡眸,气质玉洁,像极了树梢上的冬雪,稍有不慎就会被风吹落,幻化成雾。
只看她一眼,众人连呼吸都不自觉放轻些。
可惜了!
这么好看的小姑娘,却是个病秧子,太可惜了。
“妈,算了。”
话落,心悸阵阵传来,林安安下意识拽紧了衣领,一双手白皙如玉,那么一用力,显得皮肤薄如蝉翼筋骨分明,看着可怜极了。
“安安,我的宝啊!”林母忙上前给人顺背,心疼得不得了。
胖大婶冷“嘁”了一声,“病秧子还出门凑什么热闹,合着想赖人呢?我可不吃你们这套!别说没撞坏,就算撞坏了我也不怕你。”
胖大婶骂骂咧咧,林安安抬头看了她一眼,对上她左下巴的一块红色胎记时,愣了愣!
忙伸手拉住林母,示意她别冲动。
“婶子,本身就是我身体不好,跟您没关系,我妈这人心直口快的,也是心疼我,您别介意,不好意思啊!”转头还客气地跟胖大婶道歉。
“安安!”林母不干了,这胖女人那么没素质,凭什么还要自家女儿道歉?
林安安冲她摇摇头,“妈,再给我顺顺背,我难受。”
随之又咳了起来。
胖大婶见她这模样就反感,冷不住挑刺道:“少跟我装模作样的,也别冲着我咳嗽,可别把病气过给我了,真是晦气!”
人往往都爱同情弱者,这是天性。
更爱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别人,展现自己的大度与善意,这也是天性。
根本不需要林母和林安安再开口,旁边的看客们忍不住了,纷纷指责起胖大婶来。
“这位婶子,你差不多行了,人家女同志都被你撞成那样了,你咋还好意思骂人呢?”
“就是,也不瞧瞧自己那体格,人家小姑娘哪经得住你这么糟蹋的?不道歉就算了,还恶人先告状!”
“胖成这样,指定油水多,我看她不是啥好成分。”
一人说一句,气得胖大婶脸红脖子粗,“你!你们胡说什么!你们知不知道我儿子是谁,我儿子可是西北......”
胖大婶的叫嚣最终淹没在了人群里。
林母都有点发懵,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
林安安在她手上捏了下,“妈,让人都散了吧,闷着难受。”
林母胡乱点点头,“好,好。”
在苏城时,林母可是出了名的泼辣,不管占不占理,向来比的是谁嗓门大,比谁骂得凶!
眼前这情景......让她有些莫名其妙的。
这架都不用吵了?
还换来好几人的安慰和鼓励?
林安安见她这模样有趣,弯了弯眼睛,重新靠坐好,轻轻喘着气。
实在是太难受了,适应了整整一周了,还是不习惯这副身体,实在是太太太破败了!
是那种一不小心就会死掉的破败......
可好死不如赖活着,她想活!
即使穿到了缺衣少食的七十年代,那也比死了强。
没错,林安安穿书了!
穿进了一本叫【七零:寡嫂有点辣,绝对不改嫁】的年代文里,成了同名同姓的边缘人物,是短命鬼男主的短命鬼前妻......
真惨,一个比一个短!
原主也叫林安安,二十二岁,苏城人。丈夫是一名军人,比她大三岁,叫楚明舟,听说年纪轻轻就是西北军区的军官了,很是有些本事。
不过两人结婚四年,却连面都没见过。
之所以会结婚,完全是各取所需,顺便完成了爷爷辈定下的婚约,毫无感情可言。
凑巧楚明舟需要一个妻子,来作为部队评级的条件之一,部队认为已婚的同志更稳重,有些任务也必须分派给已婚身份。
而林安安呢,她是为了上工农兵大学,成了军嫂会被优先考虑,加上她爸这大队长使力,自然是心想事成。
就这样,两人一拍即合,如愿以偿。
严格来说,互相之间是没有任何夫妻情分的,林安安对楚明舟的印象也只在一张黑白照片里。
两人与陌生人无异,纵使以后离婚,也说不上伤害。
可问题就出在林安安短命上!
护短的爸,泼辣的妈,恋爱脑的小弟,和病秧子的她......
真正的林安安就死在一周前,病死的。
按原书剧情,林安安一死,林父林母悲痛欲绝,双双倒下。
年仅十七的小弟林子淮,因为思念姐姐,就抱着姐姐写的书籍手稿和日记跟小青梅蒋彤缅怀。
蒋彤就是文中女主,楚明舟的下一任妻子。
林安安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同志,她除了身体不好,其他什么都好,样貌好、家庭好、才学更好。小小年纪就独立写了三本书,只可惜在出版前期就死了。
七十年代最稀缺的是什么?
是根正苗红的文化人,尤其是工农兵家庭走出去的文化人。
林子淮不懂,可蒋彤懂啊!
只一眼,她就知道这些手稿的含金量有多高,反正林安安已经死了,这书如果为她所用......成为大作家也是有机会的!
当蒋彤看到日记本里夹着的照片时,她整颗心都动了。
这男人高大帅气,剑眉星目,比宣传报上的电影明星都好看!
蒋彤眼珠子一转,顿时哭得比林子淮还要大声,说替姐姐不值!说想让更多人认识到姐姐的才华、看到姐姐的作品,想让姐姐在世界上留下更多的痕迹。
就这样,她在林子淮手里拿走了林安安的所有手稿,连带着那张楚明舟的照片。
还主动放弃了镇上纺织厂的工位,设法让林子淮说服林父,帮她调去了大西北军区下的被服厂。
两年后,蒋彤凭着书籍陆续出版,成了华国家喻户晓的知名作家,还如愿嫁给了楚明舟。
只可惜她也是福薄,结婚当天,楚明舟就出任务去了,再回来的......就是一捧骨灰。
蒋彤可不是一般的深情,就算楚明舟死了,她也不再改嫁,独自守着巨额积蓄和抚恤金,照顾着楚明舟的弟弟妹妹。成了人人口中那英勇大义的女性楷模,真正的长嫂如母。
如果她没有回头勾搭林子淮,让他给她当牛做马半生,最终付出了生命......
如果她没有回头再去诓骗、压榨林家人!
如果她没对林父、林母出手!
可能就没有现在出发去大西北的林安安了。
她要去扭转剧情,要借用军区医疗资源让自己活下去,要改变林家人的命运!
也算是回报原主这身体的恩情了。
第2章
“哐当~哐当当~”
火车足足行驶了三天才到了大西北。
这么远的路程,还只能坐着,对一般康健的人来说都受不了,更别说林安安这小病秧子了。
下车时她整个人状态极差,几乎是被林母驮着下去的。
她的唇色因疲惫而变得苍白无比,一张绝美的脸蛋透着灰败,神情疲惫。
相比地处江南的苏城,大西北可太冷了,风吹在脸上都像带着刀子。
“这小刘人呢?你爸明明都跟他说好的,说来接我们去军区大院的!”林母站在升旗杆下东张西望,来来回回的人很多,硬是没见着什么小刘。
林安安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年代通讯落后,找人可是个大麻烦。
“军区大院离这远么?咱们直接过去吧。”
林母摇摇头,她也不清楚,只知道离火车站有些距离。
眼见这会都要下午四点了,站着干等可不是法子。
“妈扶你进那小厅里等着,然后妈去找找车,这儿人多,可千万不能乱跑!”
“您觉得我这模样能跑哪去?”林安安轻声回道,带着一分打趣般的自嘲。
林母眸底闪过心疼,“你这孩子,别胡说!”
林安安轻嗯了一声,被扶着挪到小厅里坐着。
“乖乖等着妈啊!”
“知道的。”
林母一走,林安安眼神往四处随意看看,尽量分散些注意力。
真是......吸进肺里的每一口气都疼,冷飕飕地疼。
西北人的长相普遍偏浓,一眼过去浓眉大眼的居多,海拔比苏城人高上许多,穿着也以蓝、绿、灰调为主,鲜少有明亮的颜色出现。
看着看着,她就注意到一个鬼鬼祟祟的男人,他正朝一位老人身上的布包......伸刀子!
这是小偷?
林安安神情一滞。
一紧张,呼吸就不畅了,呼吸不畅......就又剧烈咳嗽起来。
看是看到了,可凭她这破败身子,想做点好人好事都难。
忽然,身旁有几道军绿色身影走过,是军装的绿,和寻常的不同!
林安安没多想,左手轻轻一抓,抓住一人的丝丝衣角,“同志,那里有贼!咳咳咳咳~”
她已用了十成的力气,可对身材高大的男人来说,却似被羽毛拂过,那说话的声音更是小的过分,可比她的咳嗽声小多了......
好在军人向来耳力灵敏,楚明舟听到了。
顺着林安安右手手指的方向看去,直直对上了正在偷钱的男人。
林安安只觉自己身边一道身影“咻~”的一下就过去了!
随后又是几道身影,身手矫健地跟上。
林安安眼睫颤了颤,看着军装男人一脚踹飞小刀,两下扣押住小偷,几乎一气呵成,厉害得跟武打片似的。
真厉害。
可真是人民的好同志啊!
林安安眼中的欣慰还没散去,那边就突生变故,吵了起来。
那受害老人跟疯了似的,说是冤枉,说那是他的儿子!对着几名军人是又拍又挠,边拍还边哭天抢地的,说军人伤人,欺负老百姓......
小偷也委屈地喊妈,一个劲挣扎。
林安安:???
这么狗血的吗?
可小偷就是小偷,跟身份无关,不是吗?
动静闹腾的大,四周的人见着有热闹可看,也都围了过去,不过见抓人的是军人,都不敢插嘴,也不敢太上前。
人一围,就把林安安视线挡住了。
林母也在这时候急匆匆赶了回来,“这是怎么了?”
心里是想看看热闹,可见女儿脸色极差,忙扶着人要离开。
“车找着了,凑巧碰到个小老乡,他家就住军区大院附近呢,说能捎带我们一程。
累坏了吧?这边人多嘴杂,可别伤着了,我们走。”
林安安看了人群那边一眼,点点头,“好,就是军人抓了个小偷,没什么好看的。”
“这样啊......”
林母两下把人扶起,半驮着往外走。
火车站小厅内。
驻站民警来的很快,立即把小偷接手过去。
可这小偷跟他妈都不是善茬,闹得厉害,一口一个军人欺负老百姓,要上部队告他们。
楚明舟想找目击者作证,哪还有林安安的身影?
两母子见他们压根找不到人证,更是气焰大涨。
事情虽小,却闹得楚明舟几人烦够呛!
楚明舟脑海里闪过那张苍白的小脸,握了握拳。
此时的林安安早就坐上了老乡的牛车,正颠簸着往军区大院去呢!
对自己好心办了坏事是半点不知情。
“安安呐,你说你就安心在这边治病呗,还非让你弟也进部队,这西北军区可是华国最苦的军区,他那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样子,进部队能干什么?
还不如在家好好读书呢,到时候花点钱,找找关系,说不定也能上个工农兵大学,跟你一样出息。”
林母将背来的大棉被掏了出来,把林安安包得严严实实,跟抱婴儿似的抱在怀里。任由寒风迎面呼啸,冻得她脸色都变了,白里泛起不自然的红......
愣是却半点没喊冷!
林安安心底有些触动,这蓬勃到要溢出来的母爱,还是她两辈子来头一次体验到。
林安安自小在福利院长大,见惯了人情冷暖。后来被亲生父母认了回去,本以为终于有了归宿,一家团聚。却不曾想,成了亲妹妹的肾源,稀里糊涂就死在了手术台上......
遗憾吗?
当然是遗憾的,还失望透顶。
她用尽全力的努力生活,凭什么让人践踏成这样?
林安安往林母怀里轻靠了些,打断了胡思乱想,“按小弟那成绩和能力,根本上不了工农兵大学。得先进部队历练历练,再通过部队推荐,倒是有些机会。”
林母眼睛亮了亮,“你打的是这主意呢?我就说你怎么会舍得。”
林安安眼眸低垂,没接这话。
她当然是胡诌的~
让恋爱脑小弟来自己身边待着,自然有别的目的。
原主心疼那‘小废材’,万般不愿意他吃苦。可林安安不一样,主打一个狼式教育,先逮过来再说,做舔狗是没前途的。
至于治病,当然是她想用军属的身份,享受军医院的医疗资源,好好维修维修这破败身子,让自己活得久一点。
“你弟明后天也该出发了,这招呼都没跟楚明舟打一个,他真能照顾你弟?你俩这才头一次碰面......我都怕他生气。”
“妈,他是你女婿,丈母娘开开口,万事不难。”
林母有些紧张地紧了紧手,“嘿,你说的也是,怎么说我都是她丈母娘不是。”
牛车把两人送到了西北军区大院门口。
跟小老乡客气地道了别。
军区大院外是一圈坚实高大的围墙,上面刷着朴素的灰色涂料,还落了好些雪,平添了几分严峻。大门是厚重的铁门,两侧有持枪哨兵站岗,看着很威风,还很唬人......
“安安,你先站着。”
两人自然是被拦了,林母在小兵还没开口前,就掏出了林安安跟楚明舟的结婚证,还有介绍信和随军证明,“我是楚明舟的丈母娘,这是她媳妇,特地来随军的。”
第3章
经过核实无误,两人被领着往楚明舟的住处走去。
小兵见林安安这病怏怏的样子,主动接过了两人手中大大小小的行李,态度热络。
“婶子,你们咋没跟楚营长一起回来?他不是一早就去火车站了么。”小兵问道。
林母眨巴眨巴眼,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她想说楚明舟压根就不知道这回事啊......又立马止住话头,“这不没碰上么,正巧遇到个小老乡,就顺道把我们带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
林安安没去接两人的话,认真打量着四周环境,眸底带着新奇,心中不免感慨。
西北军区真不愧是华国第一大军区,放在七十年代都挺气派的。
大院内一条宽阔的主路笔直地延伸开来,一排排整齐的平房错落有致地分布着,偶尔还能见着两三层高的小楼,房屋的外墙大多是灰白色,屋顶被厚雪压着,漏出点点红色瓦片。
走了约莫四五分钟,小兵指着最左侧一间烟囱正冒烟的小平房道:“就是那。”
“可算到了。”
这会正是晚饭时间,好些人都见着林安安了,正好奇是谁呢!
见她在楚明舟家门前停下,纷纷觉得古怪......
“兰妹儿,你嫂子来了。”
小兵这一嗓子可不低,不仅屋里的人听到了,看热闹的邻居们也听了个全。
谁?
兰妹儿的嫂子?
那不就是......楚明舟的媳妇?
一石激起千层浪。
不仅楚明兰是懵的,连着大院里其他人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走路都会飘的姑娘,真是楚营长的媳妇?
楚营长不是刚提交完离婚申请么?
他那白眼狼媳妇......不是大学一毕业就天天以死相逼地闹离婚么?现在来这干啥来了?
楚明兰一开门,林母就扶着林安安进门了,直接到正厅坐下。
林安安朝发愣的小姑娘笑了笑,又抬手轻拍着自己胸口,尽量缓解难受。
大西北不仅天气冷,还格外干燥,吸口气都能让喉咙痒得厉害。
但出于礼貌,林安安还是硬生生忍住了咳嗽。
“你就是小兰吧?小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家里有没有开水?快给你嫂子倒一杯去。”
“啊?”
林母整一个自来熟,客客气气地送走小兵,还往人怀里塞了捧奶糖,足足有十来颗呢!
小兵不要,她是两句话过去,就让人收下了。
楚明兰怀里也被塞了一把,连害怕的时间都不给她。
“这是在做晚饭呢?小兰可真能干!婶婶来做,你去给你嫂子倒杯热水就行,她身子骨不好,你多看着点啊!”
“对了,明舟什么时候回来呀?”
楚明兰哪见过这阵仗?张了张嘴,有些手足无措,忙去倒了杯热水,声音轻轻地回道:“我哥马上就回来了。”
回头一对上林安安,她更胆怯了!
把水放在桌子上,轻轻给她推过去点,眼睛还忍不住地偷瞧着......
她可真好看。
可、可她不是好人,很坏的,特别坏!
楚明兰眸底的警惕哪能逃过林安安的眼睛。
十一岁的小姑娘,能藏住什么心思?喜恶都写在脸上。
“谢谢。”
林安安完全不在意她的想法,她现在只知道自己脑子很晕,应该是累的,又有些像缺氧,肚子还很饿。端起温水抿了几口,随着温水入喉,顿时就舒服多了。
“你来干嘛的?”楚明兰犹豫了很久,像给自己打足了气,小声开口质问道。
“嗯?”林安安眼皮轻抬了抬,“我来找我老公,当然是跟他过日子的,不然呢?”
楚明兰眼睛微微瞪大,像是听到了什么离谱至极的话!
对老公这个称呼也觉得新奇。
“可是......你跟我哥不是要离婚了吗?你现在还来这干什么?你、你不能这么过分的。”
过分?
林安安拧眉想了想。
好像是有那么回事!
原主在半年前给楚明舟寄过一封信,大概意思是......说自己大学毕业后想追求自由,想离婚。
那信她还是交给林子淮去邮局寄的。
看来是寄到了。
楚明兰正跟林安安‘对峙’呢!林母匆匆忙忙小跑进来,翻了个袋子提去厨房,顺手把一个水果罐头塞到小姑娘手里,“哟,这还剩了个罐头,小兰拿着尝尝,饭一会就好了。”
她嗓门大,都盖住了院门开动的声音。
楚明兰有些慌张地看了眼林安安,好不容易鼓起了的勇气,好像又被这罐头砸没了......
“以前说离婚,那是开玩笑的。我跟你哥是革命友谊,像他那么优秀的男同志,我喜欢还来不及呢,哪舍得离。”林安安脸不红心不跳地胡说八道,说完继续低头喝水。
天空被夕阳染得一片金红,楚明舟踏着余晖进门,修长的身影正好能盖住坐在那的小人儿。
林安安觉得眼前光线忽然暗了下来,抬头看去,对上了一双过分冷峻的幽深眼眸!
楚明舟本人长得比原著描述还好看,有着一张被精心雕琢般的脸庞,骨相绝佳,五官俊朗,一双深邃的眼眸,仿佛能洞悉一切,鼻梁高挺,嘴唇线条硬朗。
他身量很高,目测得有190cm左右,身型修长健硕,比例几乎完美。古铜色的肌肤散发着健康的光泽,配上一头利索的短发,通身气质阳刚且锋利,真是挑不出毛病的好看。
“哥。”
楚明兰见自家大哥回来了,小跑着躲到他身后,心里大大松了口气。只是垂眸看到手上的罐头和奶糖时,非常不自然。
林安安沉吟片刻,率先开口打招呼,“你好啊,楚明舟,我是你的媳妇,林安安。”
楚明舟神情明显一顿!楚明兰也愣住了......
还不等他反应,林安安又咳了起来,小脸霎时间变得煞白。
楚明舟眼眸微眯,认出眼前人是谁了。
是火车站里乱指人的女人!最后跑得比兔子还快的女人!
他的媳妇林安安?
楚明舟一下想到了什么,脸色更沉了,薄唇紧抿,连着下颌线都是绷着的。
林安安见他冷冷地扫了自己一眼,那眼神可不算友好......
不过她现在没功夫理他,咳的感觉魂在飘~~
“咳咳咳,水,要温水。”
可能真是水土不服,这病恹恹的身体更难受了,心悸、胸闷、喉咙痒,还伴着全身疼!
当林母端着菜进门时,顿时有些傻眼,她见到的是......是便宜女婿,正小心翼翼地伺候女儿喝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