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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诡骨
  • 主角: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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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眉尖河畔的西头鬼市,据说有一副诡异的人骨,找到这副人骨,就能揭开一个惊人的秘密

章节内容

第一章 薛十三

快到正午时,青笋山那条蜿蜒崎岖的盘山小路上,薛十三正在朝着峰顶走去。

如今才四月,天气已经暖的让人留不住外衫,薛十三爬了很久,汗如雨下。汗水顺着额头渗进他那双柳叶一般的眼睛里,一股火辣辣的酸胀,便在眼中轰然爆开了。

他眯着柳叶眼,抬头望了望,眉尖河畔的西头鬼市的人都知道,薛十三的眼睛平时是眯起的,除非见到值得他开眼的货,他才会破例睁圆眼睛。

青笋山的山顶上,站着一个人,估计是在这儿站了很久了。薛十三满头大汗的走到盘山小路尽头,一步跨上峰顶时,那人的眼皮子才动了动。

今天很热,薛十三恨不得连贴身的短褂都给脱掉,但站在峰顶的那人,居然还戴着一顶毡帽,身上反穿着薄羊皮袄。

北蛮子......薛十三在心里朝对方啐了口唾沫,被汗水沾染的柳叶眼睛里,跳脱出了一丝发自心底的轻视和不屑。然而,在看见对方手里紧紧握着的三尺来长,三寸来宽,被粗布包裹着的长布条时,薛十三的眼皮,便微微的跳了跳。

尽管裹着粗布,但薛十三看得出来,那是一把精钢百炼的关山刀,锋利的无以复加,只需一刀,就能把人的脑袋齐刷刷的砍下来。

比关山刀更要命的是,戴毡帽的人的右手,仿佛跟手里的关山刀连为一体,出刀使刀,和动动手指一样轻便,快捷。

薛十三非常愿意相信,戴毡帽的关中刀客只要察觉出有一丁点不对头的地方,用不了一个呼吸的时间,自己的脑袋,可能就要顺着山路骨碌碌的滚下去。

今天这事,恐怕要担那么一点点风险,薛十三暗暗咬了咬牙,他非常愿意相信戴毡帽的关中刀客能闪电般砍下自己脑袋,但他也非常愿意相信,在自己算无遗策的精心计划下,一定不会出错。

“老哥。”薛十三快步朝前走了走,迎向了毡帽,心中的不屑还有对毡帽的一丝畏惧,让薛十三脸上的笑容显得更加诚挚热切。

毡帽抬起头,眼睛从帽檐下出现于薛十三的视线中。毡帽的眼睛很大,铜铃似的,脸颊上长着一副浓密的络腮胡。

不知道为什么,在看见毡帽的真容时,薛十三突然就想起了自己清晨出门时,在香堂里供拜的关二爷。

他心里想笑,觉得自己把毡帽和关二爷想到一处是可笑的事情,关二爷赤面长髯,毡帽的胡子跟二爷相比,差得远了。

“你就是薛十三?”毡帽很淡然,他可能想极力掩饰自己的口音,但他的关中口音太重了,想掩饰都掩饰不住:“听人说,你不怎么靠得住。”

“既然这样?那何必还来赴约?”

“找不到别的买主。”

“那就对了。”薛十三噗嗤笑了,这个毡帽实诚的有点离谱:“西头鬼市的外五堂,能接你生意的只有我,我也是外五堂的人,同行是冤家,你去找同行打听我的为人做派,能打听出什么好话来?”

“我不怕你耍花枪。”毡帽的右手握着被包裹住的关山刀,他尝试过,自己出刀杀人,比有些人用枪杀人还快。

“老哥,谈正头吧。”薛十三不想浪费太多时间,在一块略平坦的石头跟前蹲下来,取了个钱袋:“引线(中间人)说好了价,这一百块大洋是定金,等货验过,你把货跟定金都带走,明天到我铺子里取剩下的钱,到时,再把货交给我,老哥,我把话说到这里,你还觉得我是靠不住的人?”

说着话,薛十三将钱袋里的银元一股脑倒了出来,雪亮的银元在石板上蹦蹦跳跳,叮当作响。随手拿起一枚,指尖捏住,放在嘴边一吹,便能听到那阵比秀眉楼红倌人发嗲还要悦耳的声响。

“这年头,外面乱,赚钱越发不易了。”薛十三一枚一枚的将银元捡起来,重新装入钱袋,如此虽然麻烦,却点清了银元数目,也验查了真伪。一百块银元全部装好,薛十三掂了掂钱袋,望向毡帽:“老哥,你瞧清楚了吧?”

薛十三的举动,毡帽全都看在眼里,论理说,薛十三所做所说,挑不出什么毛病。只不过毡帽始终瞧他不怎么顺眼,冷哼了一声,不情不愿的取出一只盒子。

盒子放在石板上,毡帽亲手打开了盒盖,阳光从正头顶直落下来,盒子里的软布一掀,一片绣的疙疙瘩瘩的铜绿,便映入了薛十三的眼帘。

“老哥,有些话,引线对我讲了,不知道对你讲了没有。”薛十三在衣襟上擦了擦手,轻轻把盒子里的东西取出来,慢慢的旋转一圈,一边端详一边说道:“这个,可不是爵,是角,角比爵少了流和柱,看着差不多,其实差得多,引线跟我说,你嫌我欺生,把价压的太低,说句实话,我这个价,是很公道的,一分价钱一分货,你再随意去打听,整个西头鬼市,若有人出价比我出的还高,你拆我的招牌。”

“不要啰嗦,你只看货,要还是不要,一句痛快话。”毡帽颇不耐烦,天的确热,他却始终不肯摘掉毡帽,不肯脱下薄皮袄,黄豆大的汗珠不时从头上渗出,他的嘴唇略略有些干裂,忍不住咂咂嘴巴,想化点唾沫咽了润润嗓子。

“是真货。”薛十三把东西放回盒子,他那双细长的柳叶眼,冠绝外五堂,即便刚从坑下带上来的“周家货”(青铜器),绣成一大坨,薛十三过眼过手,便知真假。

“要了?”

“要了,老哥,这不像是关中的东西,周武王分封八百诸侯,镐京周围,全是公爵侯爵封国,公侯是不用角来喝酒的。”薛十三将盒子推到毡帽面前,又把装着一百块大洋的钱袋递了过去:“明天破晓,西头鬼市散了之后,随时可到我铺子里取钱。”

毡帽收起盒子和钱袋,转身就走。薛十三的柳叶眼睛,想要睁圆,却忍住了,他取下腰里挂着的一只酒葫芦,打开盖子,闻了闻。

他看着毡帽朝山路走去,同时暗中数着毡帽迈出的脚步数。薛十三有些紧张,他感觉,毡帽走出去五步之后若还不回头,今天的事,多半就要搞砸了。

一滴汗水,顺着薛十三的脸颊流淌下来,薛十三浑然不觉,眯着眼睛,盯着毡帽的脚步。

一步,两步,三步......

毡帽走到第五步的时候,居然就真的停住脚步,回头看看薛十三,还有薛十三手里的酒葫芦。

“这里是米酒,太淡,我兑进去四两白干,解渴,还能过口酒瘾。”薛十三拿着葫芦喝了两口,冲毡帽一举葫芦:“老哥,来一口。”

毡帽的喉结动了动,从青笋山顶峰下山,再走到引线给安排的住处,起码还要五个小时,腰里的水囊已经空了,渴的要死,要没有酒水垫垫,怕是很难熬。

毡帽迟疑了一下,看见薛十三又拿着葫芦喝了一口,便不再犹豫,走过去,接过葫芦,先倒了一点在自己手心。

米酒兑了白干,薄薄的乳白色被稀释开了,有米酒的甜香,也有白干的醇厚,毡帽用舌尖尝了尝,居然很顺口。

他拿着葫芦一通猛灌,葫芦能装一斤半酒,毡帽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半,酣畅淋漓。喝罢,毡帽打了个嗝,那股甜香,仍在嗓子眼回荡。

“酒钱给你。”毡帽从薛十三付的定金里取了一块大洋,连同酒葫芦一起丢了过去,然后大步朝着下山的小路走去,再不回头。

薛十三看看酒葫芦,又看看地上的一块大洋,摇了摇头,又叹了口气,抓把土,将银元埋了起来。

“死人钱,收了不吉利......”

薛十三取了个小瓶儿,抿着嘴喝了一口,只一小口下去,腹中随即翻江倒海,哇的一声,开始呕吐。

他吐的极为辛苦,也极为难受,半跪在地上,双手使劲撑着地面。腹中秽物,口水,鼻涕,眼泪,不约而同滚滚而下。

腹中的早饭全被吐了出来,薛十三眼睛里溢满眼泪,吐的连头都抬不动。隐约之间,他突然发现,自己早上吃的那碗鲜虾云吞里,虾肉居然少的可怜。

薛十三把胆汁也吐出来的时候,心里决定,回去找刘福记的老板讨个说法,早饭钱是给足了,可云吞却没有往日的虾肉多,这个亏,薛十三是绝不肯吃的。

十几分钟过去,薛十三把能吐的东西全都吐掉,顺手抹了抹嘴,只觉得头晕眼花,双脚抽筋。

他勉强站起身,踉跄走到小路路口,朝下看了一眼。毡帽倒在前头大约七八米之外,身子已经不动弹了。

薛十三很高兴,若不是吐的筋疲力尽,他很想哼唱两句。

他和引线商量好的,毡帽今天出发时,引线给他吃了一碗重油重辣的油泼面,还有一碗用地参熬出来的鸡腰汤,水囊虽然装满了水,但引线悄悄弄破了一个很小很小的洞。毡帽走到青笋山脚下,水囊的水已经无声无息的流出了一大半。薛十三又故意来迟,算准了毡帽等的嗓子冒烟时,他才缓缓上山。

酒葫芦的米酒中,放了一点点酒炒的麻黄与天南星,还要再放一点画龙点睛的番木薯芽,沾唇便死的番木薯芽与其余两味药的药性相冲,使得毒发的时间,稍稍推后了一些。

也正是这推后的点滴时间,足够薛十三把自己喝下的那两口米酒全都吐掉。

薛十三歇了片刻,掏出事先带来的一大块熟牛肉,一边啃,一边走到毡帽的尸体旁。他有点惋惜,毡帽的刀法一定不错,现在,那把锋利无比的关山刀,只能给毡帽陪葬了。

他取走了毡帽身上的盒子,还有定金,顺手把毡帽的尸体从小路推到了山崖下。等做完这一切,薛十三还是觉得恶心,想吐。

这种滋味不好受,可是,要是吐一次,便能到手一件几百大洋的货,毡帽情愿每个小时都吐一次。

薛十三勉强吃了几口牛肉,慢慢的下山,现在是下午一点半钟,他还要等等,等西头鬼市开张。



第二章 王换

入夜时分,眉尖河南岸便亮起一盏一盏仿佛摇曳在朦胧烟雾中的灯火光。夜雾层层,令成千上万点灯火光飘渺不清。飘渺的灯火延绵至少四五里,那就是闻名遐迩的西头夜市,也叫西头鬼市。

有人的地方,便会有规矩,西头鬼市也不例外。这里最大的规矩,就是没有规矩,只要荷包里的大洋足够多,那就能在西头鬼市买到任何自己想买的东西,只要拳头够硬,就能在西头鬼市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

西头鬼市号称万货集散,当年,落马湖卫家的大少爷初到眉尖河,听了西头鬼市的名号,颇不以为然,等鬼市上灯,卫少爷经人介绍,找到西头鬼市外五堂的黄三响,说要买点东西。

黄三响问他,想买什么。卫少爷想了想,说,想买个人彘。

黄三响听完,脸色变都没变,收了卫少爷二百大洋,然后端了四个菜,让卫少爷在铺子外头喝酒等着。

不到一个时辰,卫少爷要的人彘就送来了。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黢黑的脸庞,双手双腿齐根被砍断,嗓子吞了哑药,眼睛耳朵都拿烟熏了,倒在卫少爷面前,像一只刚刚破茧出壳的蛹,痛苦的蠕动。卫少爷落荒而逃,逃一路吐一路,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来这个鬼地方。

这就是西头鬼市,在夜色里显得很黑,再亮的光,也照不透它。

西头鬼市最南边的一排竹木围栏跟前,有一个木板搭出来的小木屋。屋门外摆着一张小桌,一个年轻人坐在桌前吃羊下水。滚热腥膻的羊下水,撒了很重的辣椒面,年轻人吃的满头是汗。他的头顶,挂着一条在夜风中轻轻飘动的幌子,上头写着“算卦”两个大字。

“我想算算,我那个儿子,该去哪儿找。”桌子对面,坐着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乡下人,常年在田里劳作,脸晒得黑黝黝的,他的眉毛很浓,愁绪在眉心拧成了一个疙瘩,他的双鬓斑白,这个岁数本不会白头,四五天之前,他的儿子丢了,也就是这四五天之间,他的头发竟然就白了一半儿。

“你叫什么名字。”年轻人在碗里翻出一块口条,就着汤吃了,边吃边问:“今年多大岁数。”

“张老实,今年......四十四......”乡下人恳切的朝年轻人那边又凑了凑,嗓子里呜呜哝哝的,隐约带出了一丝类似哭腔的声音:“我三十九的时候,才有了这个儿子,找了四天没有找到,我不知该怎么活了......”

“写个字。”年轻人喝了口汤,腾出一只手,拿了草纸和笔推过去:“随便写一个。”

“我......”张老实颤颤巍巍的想要伸出自己满是老茧的手去拿笔,可是手指还未碰到纸笔,他又将手缩了回去:“我......不识字......也不会写字......”

“那就说个字吧,随便说一个。”

张老实显然很犹豫,年轻人虽然叫他随便说个字,可张老实感觉,自己说的这个字,关系到是否可以找回儿子,他心口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

犹豫很久,张老实终于下定决心,说出一个吉利的“吉”字。

年轻人把吃剩半碗的羊杂先放到一旁,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捏了两枚磨的精亮的铜钱,随手在桌上一丢。两枚铜钱哐当的跳动几下,像两个顽皮的孩子,筋疲力尽之后才停了下来。

年轻人将汤碗又端到面前,说道:“你家村子的后面,是不是有后山。”

“有,有的。”

“村子后山那里,有以前烧香的地方,是道观,还是庙,我说不上来,反正荒废很久了。东墙下,有口枯了的水井,你儿子在枯井里,昏了两天了,你马上去,还有救。”

“后山......枯井......”张老实听到对方把情况说的这么仔细,一时间也分不出真假,可救子心切,他还是忙不迭的道谢:“卦......卦钱多少......”

“一块大洋。”

“我没有......那么多......只有这些......”张老实掏空了衣兜,只有十几个铜角子:“这些先付了......若找到了儿子......我家里还有些稻谷,一定卖掉将余钱送来......”

“拿来吧。”

张老实留下十几个铜角子,千恩万谢的走了。

薛十三蹲在不远处,等到张老实走了之后,他才站起身,朝周围看了两眼,走到年轻人跟前,在桌边儿的椅子上坐了。

“我是真的搞不明白你这个人啊。”薛十三看看年轻人面前的羊杂汤,仿佛受不了那股腥膻的气味儿,撇着嘴说道:“你又不是穷的吃不起好的,赚了那么多钱,全都留着下崽儿?这些羊下水,就连苦田那帮人都不会吃。”

年轻人不理会薛十三,将羊杂都吃了,又轻轻吹开汤面漂浮的辣椒,喝了一口汤。

“这两个月,赚了多少?”薛十三也不计较年轻人的态度,取了包双喜香烟,拆开了叼上一支,压着嗓子问道:“你赚了钱,仍旧是去买那些骨头?王换老弟,这些话,若换了别人,我绝不肯说,你要那些骨头,屁用都没有......”

年轻人听到薛十三最后那句话,头唰的抬了起来,目光一下子落到了薛十三的脸上。

这一瞬间,薛十三仿佛被两把无形的刀子给刺中了,脊背上汗毛直立,那双柳叶眼的眼皮子,也跟着跳了跳,后面的话,硬生生全被他给咽了回去。

“当我什么也没说......”薛十三的喉结轻轻蠕动一下,他说不清楚,这个叫做王换的年轻人的眼睛为什么会这么犀利,西头鬼市外五堂里,黄三响是一等一的狠茬子,薛十三是最忌讳和黄三响打交道的,因为他害怕黄三响的目光。可是现在,薛十三陡然间发现,王换的目光,竟要跟黄三响不相上下了。

王换丢下碗,拿手帕擦了擦嘴角的油渍:“货拿出来。”

“这件货,我可是冒了风险的,恰好你要收这件货,恰好我能找到这件货。”薛十三把从毡帽那里夺到的盒子取出来,打开了推给王换。

青铜角疙疙瘩瘩的铜锈,宛如二八佳人脸上长出的肉痘,大煞风景。王换伸手摸了摸,问道:“多少钱。”

“七百。”

“包好带走,你想卖给谁就卖给谁。”王换丢下这只青铜角,将盒子重新推给薛十三:“你知道我要凑对,朝死处抬价,你把东西拿给黄三响,他能出二百大洋,我就跟你的姓。”

“有些事,龙头放了话,消息很快就会传出来。”薛十三慢条斯理抽着烟,柳条眼透过氤氲的烟雾,偷偷看了王换一眼:“西头鬼市各家的奉例,要多加一成,娘老子的,是要把人逼死,一年进项一千,一百一十块进龙头的荷包,我在外五堂是最末的,还有一二十个人常跟着我吃饭,你压我一块,就像拿刀子捅我一刀。”

“三百五十块,外加这些。”王换将张老实付给自己的十几个铜角子拍在薛十三面前,说道:“自己决定。”

“啧啧。”薛十三摇了摇头,苦笑一声:“这东西,可是我拿命换的,三百五十块,我这条命,也太贱了。”

“西头鬼市哪个人不是拿命讨生活?”

“拿去。”薛十三将木盒子推给王换,小心的把桌面上十几个铜角子收拢起来:“贱了半辈子,不差多贱这一次。”

“黑魁。”王换把盒子收了,头也不回的招呼了一声。

小木屋旁的阴暗角落中,坐着一个黑胖子,抱着一只桶,在吃羊杂。听到王换招呼,黑胖子站起身,到小屋里哗啦哗啦的数了半天,拎出一只破破烂烂的钱袋,隔空丢给薛十三。

“龙头说要加奉例,加与不加,还没定数,西头鬼市这么多人,尤其那帮苦田的人,视钱如命,真要闹起来,龙头也不好压阵的。”薛十三收好钱袋,叼着烟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说道:“说不准,就不加了呢,对咱们都是好事。”

王换看着薛十三走远,心里总算松了松,低头看看木盒中那只锈迹斑斑的青铜角。

他需要这东西,幸亏薛十三那双柳叶眼没看透自己的心,否则的话,薛十三哪怕开价三千五百大洋,王换也得硬着头皮凑钱买过来。

他把小屋门上那面算卦的幌子摘下,丢到屋里,带着木盒走了。那个叫做黑魁的大胖子,也打算拿桶再去买半桶羊杂来吃。

王换从西头鬼市西边走出来,一直穿过三道街,回到平时住的小院。小院不大,有一片菜畦,种了些时令菜,菜畦旁,是一口用木锅盖盖着的井。

他拿开木锅盖,井里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楚。

“角。”王换冲着井口吆喝了一声,声音传到井里便有些发闷。

黑乎乎的井里,立刻亮起了一盏风灯,井是枯井,一滴水也没有。井底出现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头儿,老头儿的两条腿齐根而断,就剩了一半儿身躯,咕咚喝了口酒,将一个布包放到王换垂下去的竹篮里。

王换提起竹篮,重新盖好井盖。西头鬼市做古行的人,最看重自己的货仓,不管谁家的货仓,都很隐秘,而且有人日夜看守。只有王换的货仓,是在自家小院的井里。

王换带上两只青铜角,锁了小院的门,重新朝鬼市走去,有这两件东西,他梦寐以求的那块骨头,总算有了到手的指望。



第三章 骨头

王换又穿过三道街,回到西头鬼市。

夜晚的西头鬼市,就像一座城。鬼市最西边,是专门卖茶水吃食的地方,鬼市入夜上灯,破晓散去,整整一夜的时间,人饿了就要来买东西吃。食坊这里,万年不变,无论整个鬼市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无论龙头将奉例加了几成,食坊里做小买卖的人都无所谓,他们所在乎的,是今天准备的东西是否能够卖光。

说来不可思议,偌大的西头鬼市,其实就是从几个买宵夜的小摊儿上发展而来的。那时候的眉尖河,还有渡口与小码头,南来北往的客商,船工,时常上岸来买吃的。眉尖河里的船日夜不停,宵夜摊子便一夜不收。有些走江湖的人,也到这里祭五脏庙,顺带说一些事情,久而久之,很多人便把这儿当成了碰头见面的地点。

再后来,有些坑蒙拐骗弄到东西的人,趁夜到这儿销赃,渐渐的,买主多了,卖主也多了。一年,十年,五十年,西头鬼市的形成,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是王换不想知道这个过程里发生过多少骇人听闻的故事。

王换看到了前面卖凉茶的招牌幌子,他穿过了面前的牛肉面摊,还没到茶摊跟前时,几个穿着黑裤靸鞋的光头大汉,与王换走了个照脸。

这是苦田的人,出了名的彪悍好斗,个个都是敢玩命的狠角色。但西头鬼市的十三堂,还有其他一些人瞧不起苦田的人,觉得他们只是一帮没有头脑的泥腿子,成不了大事。若十三堂的人在鬼市遇见了苦田人,是会在背后啐口水的。

王换感觉,苦田人和十三堂,迟早会有一战。

几个苦田人跟王换轻轻点了点头,上个月,苦田的人可能需要打点,在王换这里拿了些货,价钱比内八堂和外五堂都便宜的多,双方算是结了个善缘。

王换走过面摊,来到凉茶摊子前,天虽开始转暖,入夜之后却还有些凉,眼下喝凉茶的人不多。

凉茶摊的老板,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姑娘。鬼市的人白天都要睡觉,一年见不到太阳,煤黑子也能捂的面白如雪。凉茶姑娘就很白,两只眼睛特别大,额前的刘海修剪的如一条直线。王换始终觉得,凉茶姑娘的头发,就好像一个扣在脑袋上的茶碗,所以,他一直喊凉茶姑娘小茶碗。

“换哥,还是老样子?”小茶碗看到王换,立刻笑了,牙齿比脸还要白,她笑起来的时候,精神就非常好,似乎蹦蹦跳跳的拿起了一把茶壶:“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的。”

“对,缅栀子茶,不加甘草水。”

王换一口气将茶水喝了,他并不爱凉茶,每次来小茶碗这里,要一碗缅栀子茶,只是因为这种茶勉强可以咽得下去。

小茶碗睁大眼睛,眼巴巴的望着王换,她很希望王换能喝的慢一些,若喝的慢些,便能跟自己多说几句话。

“小茶碗,茶钱。”王换取出一块大洋,丢到小茶碗的钱盒里。

“换哥,不要,我不要......”小茶碗慌忙从钱盒拿出那块大洋,眉头轻轻皱了起来,乌溜溜的大眼睛里,闪着急切的光:“换哥,我等你来喝茶,可不是要收你的钱......”

“你不收,我以后就不来了。”王换捏了捏小茶壶的脸蛋:“我说话算数的。”

王换离开茶摊,继续朝鬼市的东北方向走。食坊旁边就是烟栏,这是整个鬼市最脏最乱的地方,聚集的是烟鬼和售卖赃物的人。

烟栏到处都是很小的木板房,从这里经过,王换总能看到木板房里偶尔露出的骨瘦如柴的手脚。

黑魁和王换说过,他觉得烟栏的木板房是一口一口的棺材,人进去就出不来了。

王换一直走到鬼市的东北角,这里显得颇为安静,木板房也搭的大。鬼市里的房子全部都是木板房,拆搭都很方便,上灯时搭好,破晓时拆掉,因此,脸面再大的人,进了鬼市也得钻木板房。

王换吸了口气,径直朝其中最大的一间木板房走去,他过去时,身边恰好有两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从里头出来,中年男人是苏州口音,满面红光,可能是用不错的价钱买到了不错的货。

“粉苏。”王换问送客的那个快脚(跑腿打杂的伙计):“阿姐在的吧?”

鬼市十三堂,每一堂都有若干快脚,但花媚姐手下的快脚粉苏,却是最最清奇的一位。

粉苏是个男人,原姓苏,二十七八岁,天生黑面皮,总爱擦粉,将脸擦的一片死人白,无论春夏,贴身总穿一件粉色的小衣,跟人说话会翘兰花指的。

“阿弟,你运气蛮好,阿姐平日这个时候不来夜市,今天正好和人谈生意,破例来早,倒让你撞到了。”粉苏伸手拍了拍王换,兰花指捏的恰是到位:“我把这好消息告诉你了,你不要请我吃碗头汤面?”

“食坊的面摊,都请你吃遍。”

“你说真的啊?”粉苏很高兴,单手端着下巴问道:“什么时候嘛?”

“我和阿姐谈事,你去吃面,我请。”王换抬手丢给粉苏一块银元,转身朝木板屋走去。

从外面看,木板屋是极简陋的,但花媚姐的板屋里面,别有洞天。一座板屋隔成三段,外头见客,中间打牌,后面休息,板屋的家具,全部紫檀,不过不是老东西,正经老紫檀家具,花媚姐也舍不得拿出来给人用。

王换进屋的同时,便看到花媚姐坐在那里泡茶。花媚姐的耳朵比狗都灵,见过一次的人,听脚步声就能分辨的出来。

“阿弟,正宗的老树大红袍,我也只能弄到一两,来尝一尝。”花媚姐端起茶杯时,也是兰花指,却比粉苏的兰花指多了十分味道。

“阿姐,看一看货。”王换把自己带来的货放在桌上,尚未打开,花媚姐的一只手,就轻轻按在了他的手上。

“不急,聊两句别的。”花媚姐得有四十岁了,保养得当,听说每天真是用水牛奶来洗澡的,不说年龄,只看脸盘,之多也就三十岁上下的样子。她的肤色,比小茶碗都还白了些,旗袍紧裹腰身,叫人觉得走一步出去,旗袍的针脚就会崩开。

“阿姐,聊些什么?”

“阿弟,尝尝,这茶蛮对口。”花媚姐感觉王换想收回手,轻笑一下,先把自己的手拿了回去,等喝了茶,她才慢慢说道:“阿弟,西头鬼市里,大部分都是老人,外来户,多半站不稳脚,你是个例外,这两年,你的风头太旺,钱赚到手了,人也得罪不少。”

“我能得罪谁?”王换看看花媚姐,他在西头鬼市立足这些日子里,从不在钱货上做手脚,买多少钱,收多少钱,那是双方谈好的,一旦谈好,王换绝对不会背信食言。

“我的傻阿弟,你觉得你买卖公平,就不得罪人了?”花媚姐的大眼睛眯了起来,霎时便和薛十三一样,眼如柳叶:“西头鬼市里的古行,十三堂占了八成,其他两成,是十三堂不愿做的脏手生意,故意从指缝露掉,让人捡去的。你可倒好,进了鬼市就要立山头,听说,薛十三都要在你那里出货了?阿弟,十三堂可不止你阿姐一家,不止薛十三一家,还有十多双眼睛盯着你呢。”

“有人要拆我的盘?”

“阿姐同你讲什么,你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就是。”花媚姐抬眼看看站在门边的粉苏,轻轻一摆手,粉苏便带上门出去了,花媚姐接着说道:“你的货仓,自以为很隐秘,没人猜得到,是不是?不瞒你说,黄三响和血鬼盯你的货仓已不是三天两天,你若走货走的急,阿姐跟你保证,不出一个月,他们一定要拆你的盘。”

王换轻轻咬咬牙,他是不怕事的,来鬼市之前,便做好了跟人拼斗的准备。但黄三响和血鬼联起手,着实有些吓人。

“听阿姐的话,跟龙头递个帖,递了帖,再有什么事情,叫黄三响和血鬼去跟龙头讲,扯不到你身上。阿姐帮你引个线,你觉得呢?”

人们暗地里都说,花媚姐年轻时,和龙头有些不干不净,只不过这些事没有人真的在意,混在鬼市里,干干净净,不干不净,其实没什么区别。

“阿姐,递帖的事,我自己来。”王换笑了笑:“你有时间多做几庄,多赢些钱。”

“你啊,总是倔。”花媚姐也笑了笑:“好吧,总之,你记得阿姐的话,给龙头递个帖,你总不会吃亏的。”

“阿姐,货你看一看。”王换不想在花媚姐这里呆的太久,花媚姐的地头对面,便是鬼市的“鸡笼”,每晚十点之后,在西头城吃过酒的闲人,爱来鸡笼取乐,到时候乱糟糟的,一塌糊涂。

“信得过你。”花媚姐把王换带来的货看了一眼,站起身,扭着蛇一般的细腰,走到板屋最后一截,片刻间,带了一只木匣子转回,将匣子放在了王换面前。

小小的木匣子,让王换的瞳孔猛然一阵收缩,心也仿佛跳动的更剧烈。

匣子,木匣子,他想要的,就是匣子里的东西。

王换小心的把木匣子打开,顿时,一截人的指骨,便呈现于眼前。

这应该是中指的指骨,坚硬如石,指骨的长短,与常人指骨没有多少分别,但这截指骨,泛着一点一点的金芒,仿佛是用黄金铸造出来的一般。

黄金般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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