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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权力巅峰:重回商界当大亨
  • 主角:吴尽欢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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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都市重生+商业+智商在线+小弟众多+不舔狗+走正道 他曾做过佣兵,做过中间人,做过杀手。 前世的他,惨遭算计,身死异国他乡。 重活一世,他幡然醒悟,洗尽前世罪恶,重回商界当大亨! 这是一个普通小人物,重写命运,一步步登上权力高峰的故事!

章节内容

第1章

潮湿的腐臭气息阵阵袭来,将杰森从昏迷中唤醒。

他的眼皮微微颤动,猛然睁开!

"我......竟然还没死?"

他清楚地记得数天前,自己接下了刺杀华夏昊天金控大小姐的任务,却不知那竟是个圈套。不仅没能伤到目标,反而误伤了洪门谢老大的女友。

随后,他的信息被人泄露,洪门的人追踪而至。

他一人独战洪门精锐数十人,硬生生杀出一条血路逃到码头。就在他登上快艇,以为终于脱险时,爆炸的火光吞噬了一切......洪门的人早已洞悉一切,在快艇上装好了炸弹。

再睁眼,已是这般光景。

抬起头左右看了看,肮脏的小巷子旁一个广告牌仿佛镜子一样,把他的身形映射在上面。

只看了一眼,杰森的眼帘立刻又垂落下来,而后他抬手用力揉了揉自己的双眼。

那是一个少年人的身形......

身上穿着运动装,松松垮垮的......

脑袋是圆的,身子也是圆的,冷眼看上去,好像一只大球上面安装了一只小球。

由于脸上的肥肉太多,连五官都被挤得看不真切,一张又大又圆的白脸上,还长满了一颗颗红点状的粉刺。

自己,这是重生了?

猛然间,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信息量之大,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双手抱住脑袋。

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与他完全无关,确切的说,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

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华夏F市人,今年十八岁,就读于F市的职高。

吴尽欢的父亲吴明,是一名军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公殉职了,可以说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在他的记忆里,大多都是他的母亲。

虽说有一位烈士的父亲,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逃课成了常态。

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一所职高,之后愈加变本加厉,常常两三天不去学校,终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里,是昨晚参与两拨小混混的斗殴,结果挨了一记闷棍,被人给直接打晕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兄弟们,竟然无一人来找他,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

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而变成了他。

"借尸还魂?现在的我,叫吴尽欢......"

杰森这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但睁眼醒过来,发现自己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这种稀奇事,他还真没经历过,见所为见,闻所未闻,同时也令他毛骨悚然。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嫌弃地撇了撇嘴。

这一身的肥肉,让他感觉自己好像穿了一套上百斤重的铠甲,即便是站着,都有胸闷透不过气的感觉。

这样的身体,他一天也忍受不了,必须得把这身肥肉卸掉。

他常年在国外,行走在生死边缘,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

虽说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诡异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没有太排斥,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无论事情发展到哪一步,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

作为已经死过一次的人,只要能活着,只要还能喘气,就已经是天大的幸运。

如果死亡的结局,是新的开始,那么自己的死亡,倒真的是赚到了。

突然之间,他有种想仰天长笑的冲动,洪门的人再怎么神通广大,再怎么手眼通天,也不可能算到,自己死后,竟然会重生在一个少年人身上。

他抬手再次摸摸后脑勺,还有些未干的血迹,若是以前,他不会在乎,但这副身体太弱了,如果不去处理,他担心自己会流血致死。

吴尽欢把身上的口袋翻了一遍,最后只找出两枚一元和一枚五角的硬币。

即便对目前华夏的情况也不是很了解,但他也不会蠢到认为这两块五毛钱够他去医院包扎伤口的。

还是先回家,自己处理一下吧。

这里距离吴尽欢的家不算近,但也不远,凭着脑中残留的记忆,步行半个钟头,他走到一片住宅区。

这片住宅区里的楼房已经有些年头了,许多楼房的墙皮都已脱落,看上去灰突突的。

地面凹凸不平,有不少的水洼,因为天气炎热,地上还有积水的关系,空气中散发着难闻的气味。

吴尽欢暗暗叹口气,早已经过惯了贵族般生活的他,现在竟然要住在这样的地方,还真有些不太适应。

他做过娃娃兵,做过佣兵,做过职业杀手,他的积蓄很多,随便取出一点,都足够他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的。

不过现在,他一分钱也拿不出来,不用去调查他也能判断得出来,他名下的那些银行账号早已被监控了,只要稍微动一动,他的仇家就能追踪而至,找上门来。

对于现在的他而言,连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想到仇家......那位洪门的谢文东老大,恐怕自己再也不会遇上了吧?



第2章

“吴尽欢!”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吼,让正在胡思乱想的吴尽欢回神。

只见停在小区门口的一辆警车的车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名三十左右岁的青年警察。

这人身材高大,肩宽背厚,相貌堂堂,只不过此时他脸色阴沉得吓人。他手指着吴尽欢,正对他怒目而视。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起手,插进自己的口袋里。

以前,他的口袋中总会习惯性的放着一支笔。

笔,是用来写字的,但在他的手里,笔却是能置人于死地的利器。

但现在,他的口袋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才恍然想起,这已经不是他自己的身体了。

他插进口袋中的手也随之又抽了出来。

青年如同见了仇人似的,大步流星地走到他近前,怒声质问道:“昨晚你去哪了?你真是越来越不像话,还学会夜不归宿了?你知不知道,喻姨找你都快找疯了......”

吴尽欢的脑中闪过一连串的记忆片段,很快,他便知道了这名青年究竟是谁。

他叫冯继中,是市警察局刑警大队的,他的父亲冯正雄,则是市局局长。

冯正雄和吴尽欢颇有渊源,他的父亲吴明和冯正雄是战友,十多年前,在一次缉毒行动中,吴明不幸中弹牺牲,作为特战队队长的冯正雄也受了重伤。

伤愈之后,他便专业到了市警察局工作,一步步做到市局局长的位置。

对于战友的不幸牺牲,冯正雄很是自责,对于战友的遗孀,冯正雄也很是照顾,早些年,还时常带着礼物来家中做客。

不过吴尽欢的母亲喻欢,对他始终没有好脸色,认为丈夫的牺牲,就是由于冯正雄的失职造成的。

喻欢的心结,冯正雄能够理解。

渐渐的,他便很少再到吴家,改而让儿子冯继中代自己过来。

喻欢对冯继中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并没有因为冯正雄的关系而迁怒到他身上。

对于吴家的状况,冯继中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也正因为这样,他才会对吴尽欢失望透顶,怒其不强,恨其不争,对他的态度也越加的严厉。

弄明白其中的关系之后,吴尽欢紧绷的神经松缓下来,他迎上前去,说道:“冯哥,你怎么在这?”

冯继中比他大十好几岁,但论辈分,他俩的确是平辈。

“你说我怎么在这?昨晚你到底去哪了?”

“摔了一跤,在条小胡同里迷迷糊糊地睡了一宿。”吴尽欢故意抬起袖子闻了闻,五官都快扭到一起,说道:“冯哥,你闻闻,现在我身上还带着臭味呢!”

冯继中没好气地把他递过来的胳膊打到一边,见他衣领上粘有血迹,他快步走到吴尽欢的背后,看到他后脑勺的伤口,他眉头紧锁,问道:“这是摔的?”

“是啊!”

“从你小子嘴里听不到一句实话!”冯继中瞪了他一眼,懒得追究,甩头说道:“上车!”

吴尽欢扬了扬眉毛,说道:“冯哥,只是摔一跤而已,也不用去警察局吧。”

“谁要带你去市局?去医院!你这个样子回去,你妈还指不定怎么担心呢!”

吴尽欢一笑,说道:“冯哥,先说好了,我身上可没钱。”

“少废话!快上车!”冯继中不耐烦地甩头催促道。

有人肯主动花钱为他治伤,他当然乐于接受,谁会傻到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当然了,这个身体在几个小时之前还不是他的。

见他老老实实地坐进车内,没有像往常那样和自己执拗,冯继中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说道:“你今天倒是变乖了不少。”

以前,吴尽欢总是嫌他管东管西,见了他就躲,而且也很少会叫他冯哥,今天也不知道这小子吃错了什么药。

吴尽欢扭头,对他笑呵呵地说道:“现在的我,不会再像以前的‘我’那样了。”

在市局里有人,这是多好的人脉,有这层关系在,完全能在F市横着膀子晃。

可惜,这吴尽欢明明手握着一把好牌,却是以最烂的方式把牌打了出去。

还跑去当什么小混混?暴殄天物。

这种错误,他不会犯,有价值的人脉,他得牢牢把握住。

冯继中诧异地看着他,问道:“你小子不会又在外面犯了什么事吧?和上回一样......”

话没说完,他猛然顿住。

吴尽欢不解地问道:“上回?上回什么?”

“算了,没事,算我没说。”冯继中显然不愿意就此事多谈。

吴尽欢耸耸肩,也未多问。不管以前发生了什么事,都与他无关,现在的他,要过自己全新的生活。

想到新的生活,他又想到了重生前的事。

英国有一家老牌的游艇制造公司濒临破产,正在对外出售,价格谈不上便宜,但也不贵,要价二百五十万英镑。

像这种老牌的又经营不善的公司,英国有很多,真正能卖出去的,屈指可数。

他对这家游艇公司倒是很感兴趣,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去做了调查和研究。

这家公司并没有到无药可救的地步,只是发展方向错了,可以说它的实际价值被严重低估。

他原本已经计划好了,把这家游艇公司买下来,从此以后,做个正经八百的生意人。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来得及付之行动,就惨死在仇家的手里。

现在,他仍对这桩生意感兴趣,毕竟在他眼中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机会难得。

只是重生之前,二百五十万英镑对他来说,虽不算是个小数目,但也能负担得起。

而现在的他,一个口袋里只有两块五毛人民币的他,二百五十万英镑当真是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天文数字。

想到这里,他轻轻叹了口气。

世间万事,有一利就有一弊。

他从一个恶贯满盈的中间人,变成了一个平凡的学生,从不惑之年,变成十七岁的少年,何其幸运,但同样的,以前拼死拼活累积数十年的积蓄,全部荡然无存。

正琢磨着,他敏感地察觉到来自于自己身旁的注视。

他扭头一瞧,正看到冯继中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

他微微皱眉,说道:“路在前面,不在我脸上,你看我做什么,看路啊!”

“我怎么突然感觉你像是变成了个小老头子。”冯继中这话并不是在开玩笑,在吴尽欢的脸上,尤其是在他的眼中,刚才有那么一瞬间,他当真看到了沧桑。

在重生之前,吴尽欢这大半辈子经历过的事太多太多,在缅甸做过娃娃军,而后到非洲继续做娃娃军,长大之后,又转做佣兵,职业杀手,再后来,他又由杀手转做了中间人,可以说他的心态,比同龄的中年人都要老成,都要沧桑。

“曾经沧海难为水吧。”说着话,他向后依靠,后脑碰到椅背上,他夸张的嘶了一声,疼得直咧嘴。

“该!”冯继中狠狠白了他一眼,收回目光。

路上,冯继中给吴家打了个电话,告诉喻欢,他已经找到吴尽欢,不用再担心。

到了医院,吴尽欢的后脑勺被缝了两针,伤口不大,但却很深,否则的话,也不会血流不止。

头上缠着一圈白纱布,吴尽欢跟着冯继中离开医院。

两人就近去了医院附近的大排档,吴尽欢细嚼慢咽地吃着油条,时不时地喝口豆浆。

看他那副斯文的样子,冯继中差点被逗乐了。

感觉一宿不见,这小子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人还是那个人,却比以前成熟了许多,就连他那张胖得变了形的大肥脸,现在看起来都不再那么令人讨厌了。

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两根油条,吴尽欢放下碗筷,不再多食。

冯继中好奇地问道:“饱了?”

吴尽欢的饭量他还是知道的,两根油条,一碗豆浆,那只够塞他牙缝的。

“没饱,但也不能再吃了。油炸食品,吃进肚子里,除了能增肥,再有就是能致癌。”他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冯继中险些把自己口中的豆浆喷出去,一向贪食的吴尽欢,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自己不会是幻听了吧?

他看了吴尽欢好一会,摇摇头,嘟囔道:“我真怀疑你小子是不是中邪了。”

吴尽欢眼眸一闪,淡笑未语。

饭后,冯继中送吴尽欢回家。

车上。

吴尽欢问道:“冯哥,有没有能赚钱的工作,介绍介绍。”

冯继中瞥了他一眼,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摸进口袋里,说道:“你还未成年,现在没地方招童工,你的任务就是学习。”说这话,他把钱夹掏了出来,问道:“要多少?自己拿。”

吴尽欢看眼他的钱夹,舔了舔嘴唇,老神在在地说道:“两百五十万。”

冯继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气道:“你小子逗我玩呢?”

“英镑。”吴尽欢又补了一句。

“还英镑?如果我有两百五十万英镑,那我也不用去上班了,天天坐在家里数钱得了。”

冯继中从钱夹中抽出五张百元的钞票,塞进吴尽欢的手里,说道:“就这么多,爱要不要。”

吴尽欢知道冯继中是个面冷心热的人,对自己很照顾。

他只是一名底层警察,为人又正值,没有灰色收入,一个月也赚不了多少钱,对自己一出手就给五百块,也当真称得上是大方了。

他刚抬起手,想把钱递回去,冯继中板着脸说道:“别和我撕吧,给你你就拿着,以后,让你妈少操点心,这些年,你妈不容易。”

喻欢娘家那边有没有亲戚,吴尽欢不清楚,反正从来没见过,吴家这边的亲戚倒是不少,不过有跟没有差不多。

这些年,喻欢一直未改嫁,基本就是她一个人拉扯着孩子,又当娘又当爹,日子过得的确很辛苦。

吴尽欢没有再推辞,抬起的手也放了下去,说道:“冯哥,这钱以后我会加倍还你的。”

从小到大,真正对他好的人不多,也正因为这样,他受人恩惠,哪怕只是一丁点的恩惠,他都会铭记于心。

冯继中笑道:“你小子好好学习,以后考上大学,找份体面的工作,就算是还我钱了。”

冯正雄对冯继中说过很多次,他的命,就是用吴明的命换回来的,冯家永远都欠着吴家一份救命之恩,照顾喻欢和吴尽欢,也是冯家的责任。

吴尽欢耸耸肩,没有接话。

稳定的工作,平凡的人生,普通的生活,那从来都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是过得更好。

他就是个凡人,一个贪图享乐的凡人,想用最好的,想吃最好的,想享受最好的。前世,他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而拼命奋斗。

只不过他走的路很危险,位于悬崖边缘,一不小心就会掉下去摔个粉身碎骨,那么艰难的路,他眼瞅着要走完了,尽头已近在咫尺,结果脚下一滑,还是摔了下去。

前世,他没得选择,但这一世,他有很多种选择,他不会再重复前一世的老路。

两百五十万英镑!只要能弄到两百五十万英镑,他便可以完成前世的计划,去做一个身世清白的商人。

可是,想弄到这么一大笔钱,又谈何容易?



第3章

等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

一个人在家,五十平的小房子,不到半分钟就逛了个遍。

看罢之后,吴尽欢满脸的嫌弃。

以前的吴尽欢很懒,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他想了解他以前的生活,只能从脑海中支离破碎的记忆中搜寻。

中午吃过饭后,吴尽欢开始心绪不宁,烦躁的在房中来回踱步。

刚开始还只是心情烦乱,渐渐的,身体越来越不舒服,那种感觉,就像是有成千上万只蚂蚁钻进自己的体内,啃咬着自己的骨头。

妈的!走来走去的吴尽欢猛然停下来,双手握成了拳头,在心里咒骂一声,是上瘾了!

吴尽欢才十八岁而已,家庭的条件又这么差,竟然还能染上瘾?

他现在真想仰天大笑三声,老天如此厚待自己,不仅给了自己重生的机会,还顺带着送给自己这么大的一份厚礼。

他走回到自己的房间,一间不到十平米的小屋子。

这时的他,鼻涕眼泪已经完全是不受控制的向外流淌,五脏六腑都在翻腾,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抽他的筋,碎他的骨。

他走到墙壁前,面对着墙壁,用脑袋嘭嘭的锤墙。

前世,他也有戒过瘾,那时的感觉,好像在地狱里爬了一圈。

而这一世,他想好好的活着,当然要把瘾及时戒掉。

可与前世不同的是,前世有药物辅助戒毒,而这一世,他什么都没有,只能靠自身的意志力来戒毒。

就在他不断的撞墙,以外力的痛苦来减轻体内的痛苦时,电话铃声响起。

电话足足响了二十多秒,吴尽欢才从房间里出来,走到主卧,把电话接起。

“喂?”

“老肥,在家呢!”

吴尽欢怔住片刻,才弄明白,对方说的老肥是指自己。

他嗯了一声,便没了下文。

对方没有听出他声音的异样,语气中带着兴奋,说道:“老肥,快出来,星哥又来咱们活儿了!这次把货送到地方,咱俩每人能分到五支。”

正饱受折磨的吴尽欢,没心思去琢磨对方的话,他随口问道:“什么货?”

“你傻了?违禁品啊!”

违禁品?原来吴尽欢的毒瘾是打这来的!他总算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还是学生的吴尽欢,竟然都深陷其中了。

唉!他暗叹口气,他想不明白吴尽欢的脑袋里都装着什么东西,怎么就偏偏干上了这一行。

“以后,这种事我不做了,也不要再打电话来找我。”

“啊?老肥,你说啥?”

“别再打电话找我。”

“喂,老肥,你疯了吧你,不做了,那你以后怎么办?”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说完话,他已没耐心再说下去,狠狠将话筒摔在座机上。

他揉着自己疼痛欲裂的脑袋,用脑门在桌子上狠狠撞了两下,而后快步走到厨房,提起一把菜刀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把菜刀直接砍进床头柜上,然后躺在床上。

如此一来,只要他一转头,就能看到竖立在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

要想结束痛苦,很容易,只要拿起菜刀,在脖子上一抹即可。

可话说回来,你连死都不怕了,还怕这点痛苦,这点折磨吗?

这正是吴尽欢在给他自己做心理建设和心理暗示。

吴尽欢很清楚自己的求生欲望有多强,前世他当过娃娃兵,在面田战场上,在非粥战场上,他就是靠着这股子求生欲望活下来的。

他不确定靠自己的意志力能不能战胜毒瘾,但他可以确定,自己的求生欲望一定能战胜。

躺在床上左右翻滚的吴尽欢,几次都伸出手来,去抓立在床头柜上的那把菜刀,但每次手伸到一半,便又收了回去。

还是那句话,你连死都不怕,你还怕什么,世界上,还能有什么是比死亡更可怕的?

尤其是对死过一次的他而言,每次想到死亡的那一刻,他总会激灵灵地打个冷颤,混沌的头脑立刻变得清明起来。

活着!不管经受多大的痛苦,不管面临多深的绝境,咬着牙活下去,这便是人生在世最有意义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吴尽欢终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浑浑噩噩中,门锁的转动声将他惊醒过来。

他睁开眼睛,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刚被水洗过似的,衣服都已被汗水浸透,连身下的被褥也变得潮乎乎的。

他缓缓坐起,浑身上下,每一处的关节都在酸疼,每一根筋都像打了好几个结似的。

“欢欢?欢欢?”玄关传来一道亲切的声音。

吴尽欢知道,是妈妈喻欢回来了。

感觉身体舒服了一些,不像刚发作时那么难受,他明白,今天算是熬过去了。当然,这也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他从房间里走出来,倚靠着门框,歪着脑袋,默默看着正在换鞋的喻欢。

当喻欢换好鞋子,转回身一瞧,被突然站在那里的吴尽欢吓了一跳。

她故作气恼地说道:“在家怎么也不应一声?”

稍顿,她提了提手中的塑料袋,从中拿出一大块的酱猪肘子,笑道:“欢欢,快看看,妈给你买了什么,你最喜欢吃的猪肘子!”

看着酱猪肘子通红的猪皮和白花花的肥肉,吴尽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可能自小没有父亲的关系,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宁可一天做两份工,也要让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鱼大肉。

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可真是亲妈啊!儿子都胖成这副奶奶样了,你还大鱼大肉的喂呢!

他摇摇头,语气坚定地说道:“我不吃这个。”

喻欢愣了一下,抬头看看他,忍不住噗嗤一声乐了出来,说道:“嘴上说不吃,快擦擦你的嘴角吧!”

吴尽欢下意识地抬手摸摸嘴角,好嘛,嘴边的口水都快流淌出来了。

此时他真有掩面泪奔的冲动,天地良心,这他妈的完全是这副身体的自然反应,和他真的没半点关系。

晚饭,吴尽欢只吃了几块瘦肉,喝了一碗粥,便不再多吃。

喻欢把装满猪肘肉的盘子推到他面前,说道:“欢欢,再多吃点!”

怕她啰嗦,吴尽欢说道:“我想在开学之前,打算减掉五十斤的体重。”

距离欢欢开学还有一个多月,这么短的时间,怎么可能一下子减掉五十斤?喻欢还想说话,吴尽欢已然穿好鞋子,快步走出家门。

这副身子究竟有多弱,他已有过体验,能减掉多少脂肪倒在其次,关键是先把这副身子骨练得精壮起来。

这里的小区面积不小,有二十多栋楼房,按照吴尽欢的计划,自己绕着小区跑三圈就好。

等他付之行动后,别说三圈,他连一圈的一半都没跑上,就已经累得汗流浃背,汗珠子顺着下巴直往下滴淌。

他抹了两把脸上的汗珠子,感觉自己实在是跑不动了,便用走的。总之,就算用走,这三圈他也得走下来。

当他走到小区后身一条小巷子的时候,迎面过来三名年纪与他相仿的少年。

看到他,那三名少年一窝蜂的跑了过来,为首的一位,短头发,高个子,看上去很精神。

他站在吴尽欢的面前,双手插进口袋里,歪着脑袋,挡住他去路。

他说道:“胖子,昨晚你干啥去了?你他妈也太不仗义了吧,要用到你的时候你他妈又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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