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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生九零:撩夫辣妻甜似火
  • 主角:叶纤红,胡向阳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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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叶纤红以为这辈子就这样在异乡孤老了,谁知道梦中醒来,重生到了十九岁那年。既然老天待她不薄,那她以后就美美地过着有妈妈有弟弟的小日子。这些需要仰望的人是怎么回事?想抱她的大腿,还死皮癞脸地要跟她结拜,这不科学?

章节内容

第1章

一个中年大妈的吼声把叶纤红从睡梦中惊醒。

迷迷糊糊地伸手去摸床头柜上的手机,不想摸了个空,身子重心不稳,从床上摔了下来。

谁这么没公德,一大早就叫人?吵死了!

叶纤红趴在地上,气呼呼地想。

对于注重保养的女人来说,清晨可是睡美容觉的黄金时间,必须睡足才行。

女人一旦过了四十,就老得快。她可不想这么快就成为黄脸婆。

一肚子下床气的她,小心摸了摸被撞疼的额头。

没有肿起来?那就好,不用担心被毁容。

撞红没关系,用冰块敷一敷,就看不到痕迹了。

叶纤红松了一口气,龟速地从地上爬起来。

自从跟那个比她小了十五岁的小鲜肉男友分手后,这两年她一直独居,所以姿势再不雅,也不用担心被人看到了笑话。

打着哈欠睁开眼睛,叶纤红骇然地发现,自己竟然没在深圳市笔架山下的家。

这是哪里?叶纤红瞪大了眼睛。

看布置应该是集体宿舍,不到三十平方的房间里,摆了两排学生时代常见的上下两层铁架木板床,每张床上都挂有蚊帐,收拾得整整齐齐的。

她面前的下铺,一床薄被还有一半挂地在上,看来是她刚才睡觉的地方。

这铁架床宽不到一米,她睡相又不好,难怪会掉下来。

屋里静悄悄的,没有人。

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让叶纤红恍惚了一下。

“307室的叶纤红,快下来接电话——”那个女高音再次响起,声音里带着不耐烦,看来已不止叫了一次。

叫我?我的电话?

叶纤红条件反射地走到门口,从阳台往下望,发现楼下的门卫室前,一个齐耳短发的胖大妈双手叉腰站在那里,头仰着往楼上望,似乎在找她。

“来了——”叶纤红心虚地应了一声,顾不得思考身上的异常,趿着床头的塑料人字拖,就往楼下的门卫室跑。

胖大妈见她下来,不满地蹬了她一眼,带着重重的脚步声进了屋。

门卫室的窗开着,靠窗的地方,放了张老式的纯木写字台,边角已掉了漆。上面摆着部暗红色的老式拨号电话,厚重的话筒放在一边,应该是她的电话。

“喂——”叶纤红迟疑地拿起话筒,忐忑地叫了一声。

“你这个懒丫头,做什么事都拖拖拉拉的,叫你接个电话,也要这么久?”一个刻薄的女声从对面传过来。“不知道打电话要钱的吗?”

“奶奶?”叶纤红愕然地把话筒拿离耳朵,一时分不清是梦是真。

她不是去年已经过世了吗?怎么还能给自己打电话?

“怎么?不想接我的电话啊?”见她不出声,对面的嗓门越发大了,说的话也更加难听:“是不是翅膀硬了,可以养活自己了,所以不把我这个老太婆放眼里了——亏我辛苦把你养这么大,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

“没有,奶奶。”听着熟悉的声音,叶纤红心情复杂地回了一句。

难道是在做梦?这感觉也太真实了吧!

抬头往门卫室的墙上望了一眼,那边挂了一本老式的撕页日历,显示的日期是:1992年5月18日。

老天?叶纤红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迟疑地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看,手心很粗糙,应该是长期干体力活造成的,手背上的皮肤虽然比较黑,但是毛孔紧致,肌肤细腻,怎么看都不像是四十岁女人所拥有的。

难道重生了?一个念头忽然从叶纤红的脑袋里跳出来。

再次看了门卫室一眼,记忆逐渐恢复。

这里不是老家虞城市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吗?

十八岁那年,她高中毕业,没有考上大学,家里没钱供她复读,于是来这边应聘客房服务员,被经理一眼相中,安排到前台担任服务员。

难怪一切那么熟悉,这是她人生第一份工作,自然印象特别深刻。

“明天你回家一趟,我有要紧事跟你说。”奶奶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道。“再忙也要请假回来,听到没有?”

“听到了。”叶纤红语气平缓地应道。“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去的。”

奶奶叫她回家做什么?后面会发生什么事,此刻她全部记起来了。

轻轻放下话筒,叶纤红仰头吁了一口长气。

这个电话,把她前世的伤心事和愤怒全部勾起来了。

忽然想到妈妈和弟弟,这个时候还在家好好活着,叶纤红的眼眶慢慢红了。

等情绪平复下来,叶纤红挤出个笑脸,向正坐在桌前打毛衣的门卫大妈道了谢,往宿舍走去。

这里确实是曹娥大酒店的员工宿舍,她不会认错。

屋里二排十张床,住了九个人,只空了一个上铺,杂乱地堆放着棉被等大件物品。

中间走道最里边靠窗的地方,放了张写字台和一把可折叠的靠背椅子,方便谁要写东西,有个地方坐。

至于各人的衣服,都在自己的床尾,在两根床架间绑根钢丝,把衣服套在塑料衣架上,挂在钢丝上正好。既整齐美观,又挡了隔壁室友的视线。

每张床的墙上,都贴了港台明星的海报,大多是蘑菇头的郭富城和林志颖,也有刘德华、黎明、王祖贤、周慧敏的。

九二年的郭富城,出道没多久,脸上还带着点婴儿肥,满满的胶原蛋白,不像重生前,参加某卫视的综艺节目,天王脸上的褶子,已深得夹得死蚊子。

叶纤红的床头,挂的是孟庭苇和金城武的海报。

那时候的金城武,喜欢微皱眉头,不知道是在玩深沉还是装帅,天生偏短的额头上,满是抬头纹。

即便如此,叶纤红还是觉得他充满迷之魅力。

至于孟庭苇,很多人说叶纤红安静的时候,脸上的表情跟孟庭苇很像,忧郁中带着冷漠,仿佛跟身边的人,生活在两个世界。

叶纤红在床上坐下来,看身上还穿着大花的睡衣睡裤,觉得刺眼,随手脱下来,找了套干净的卫衣换上。

现在这么清醒,睡回笼觉肯定不成了,叶纤红从床下拿出脸盆和洗漱工具,到宿舍尽头的公共洗浴室刷牙洗脸。

水笼头上面的墙上,有一块长方形的宽大镜面,把她的外貌照得一清二楚。

小小的巴掌脸,没有血色的苍白肌肤,头发有点枯黄,眼角略上扬的凤眼,锥子型的尖下巴,一付还没完全长开的青涩模样。

学生时代的她,因为瘦,一直被同学叫芦柴棒,这让她对自己的外貌,严重缺乏自信。

母亲说,她的五官和骨架比普通人小,是早产造成的。

好在身体比例正常,又遗传了母亲漂亮的五官,于是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好看了。

不过以叶纤红现在的眼光来看,十九岁时的纤瘦小身板和巴掌脸,正是她重生前,最渴望拥有的模样。

洗漱完回到宿舍,想着昨天自己上夜班,明天正好可以轮休一天,这样的话,请假也省了。

工资还在口袋里,看工资条是前天发的,所以没来得及带回家交给母亲,叶纤红决定回家前,给弟弟买件礼物。



第2章

出门前,照例得打扮一下,化妆肯定不行,现在还不流行,最多擦点口红。

她记得老家有女孩子因为没经验,把嘴涂成血盆大口,非常夸张。

叶纤红找到梳子,把披肩发梳顺,随手盘起来,扎成简单的丸子头,两边没绑紧的鬓发让它散落下来,显得既时髦又随意。

在旧衣服里翻了翻,最终挑出件宽大的墨绿色针织蝙蝠衫和一条黑色弹力踏脚裤,准备换上。

想了想,还是觉得踏脚裤太土,于是丢回床上,找了把剪刀,把裤子对折后,观察了一下长度,在小腿处一刀剪下去,裁成了八分裤。

又在膝盖处各划了一刀,把裤脚的毛边处修理整齐,才脱下裤子换上。

不是不想动其它手脚,主要是怕搞得太前卫,吓坏同事和家人。

黑色的紧身裤,把她微翘的臀部和纤细的双腿勾勒得非常完美,叶纤红自恋地扭了扭腰肢,换上蝙蝠衫。

感觉这样搭配,还少了点什么。

皱着眉头想了想,忽然拉紧左边的衣角,随手打了个结,这样两边下摆不对称了,宽松得没形状的衣服也有了层次感。

行了,这付模样应该能见人了,叶纤红得意地打了个响指。

要知道她的穿衣水平,一直被公认是最有品味的。

如果自己的胸部再丰满一点,屁股再大再翘一点就好了,叶纤红遗憾地想。

套上那双中跟的塑料凉鞋,把钱装进兜里,叶纤红出门去了。

穿过青春路,拐过劳动路,来到解放路和龙山路的十字路口。

路口两边有两家大型商场,是虞城人购物的首选,所以这里成了最热闹的商业区。

沿着龙山路朝西走一百多米,是虞城的电影院和剧院,朝东走三百米,是火车站及广场。朝南则是服装一条街,两边的人行道,已被摊贩占领了。

现在是早上九点钟,出来逛街的人不多。

这个地方她非常熟,前世娱乐方式有限,只要有空,她和杨云哲就来这边散心。

杨云哲是她的初恋男友,比她大两岁,是高中时的学长。

连续参加三次高考,都失败了,今年还在复读。

因为没收入,又不愿意花叶纤红的钱,所以很少逛商场,大多数只在服装街那边走走。

前世的叶纤红,单纯的厉害,总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坐在杨云哲的自行车后座,搂着他的腰,让他带着自己漫无目的地兜风。

想到他给自己的伤害,叶纤红苦笑出声。

她的眼睛要多瞎,才会看上杨云哲,才会认定他实在、可靠,会给自己带来一辈子幸福。

或许初恋都是盲目的吧。

叶纤红鬼差神使地走过去,来到那家门口有棵高大法国梧桐的服装店门口。

店铺因为地势高,门口有三级水泥台阶,被店主刷了喜庆的红色油漆。

每当她和杨云哲逛累了,都会坐在这个被梧桐树遮住的阴凉角落,聊着每对情侣永远不会腻的话题。

叶纤红双手抱膝,在台阶上坐了下来,头低下来,埋在胸口,陷入回忆之中。

“小红姐,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是在等我哥吗?”坐下还不到五分钟,一个甜甜的声音就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

叶纤红一怔,感情复杂地抬起头,望向面前两人,一时说不出话来。

当真是冤家路窄吗?

否则为什么她刚坐下来,就马上碰到了杨云哲和他的妹妹?

要问叶纤红最恨谁,这两人无疑排在首位。

可以这样说,她前世的悲剧人生,正是从杨云哲的背叛开始的。

前世这个月的月初,大学毕业的堂哥分配工作,被安排到县农机厂,担任办公室主任。

农机厂是城关镇的乡镇企业,所有人加起来,不到五十个人,所谓办公室主任,就是个跑腿打杂的,他堂堂大学生,自然不满意干这个,于是吵着要换工作。

而在镇小做代课老师的小姑,因为得不到转正的名额,也在拼命找关系,想转成公办教师。

小姑今年三十二岁了,一直没结婚,十年前倒是说过一次亲,可惜对象还没领证就病死了,被算命瞎子说命硬克夫,所以一直没嫁出去。

这次好不容易搞了个对象,对方家长也不信那个,却嫌她是个临时工,拖着不同意婚事,把小姑急得不行。

可是家里除了堂哥这个大学生,其它人都是农民,哪里找得到路子?

后来不知道是谁传的谣言,说县组织部副部长家的公子,看上了她叶纤红。

奶奶听说后,病急乱投医,到处托人打听,想攀上这门亲事。

为了长孙和幺女,她也顾不得脸面了。

最后听说小姑有个同事,他儿子跟那个公子哥认识,就买了礼物,拜托他们帮忙牵线,没想到对方居然答应来相亲。

叶纤红清楚,对方所谓看上自己,不过是她上个月上夜班,那人带朋友来酒店开房,自己拿房卡给他时,被他借故摸了一下手。

当时同班的同事开了句玩笑,说段公子看上你了,没想到最后传成这样。

客观地说,那个叫段俊希的公子哥条件确实不错,长得高大俊朗,风度翩翩不说,又有这样的家庭背景,非常吸引女孩子。

不过叶纤红没兴趣,她有杨云哲就够了。

让叶纤红始料未及的是,在她被奶奶叫回家,被迫与段公子见了一面之后,杨云哲也联系上了段公子,公开了跟她的关系。

不久后,他利用她的信任,在她的饮料里下药,把她迷昏后,送到了段公子的床上。

后来她才知道,男朋友之所以背叛她,是因为对今年的高考依然没把握,而家里也没有人可以帮到他,为了得到一份好工作,就毫不犹豫把她给卖了。

对杨云哲是彻底绝望了,又跟段俊希上过床,于是自暴自弃地接受了他。

两人在一起磕磕碰碰三年,她以为他会娶自己。

当外面传来消息,说段俊希的父母,要他去追副市长的女儿时,她还不太相信。

这时候出了件意外,一直在做避孕的她,居然怀孕了。

她不得已,只好主动找到段俊希,希望能尽快领证结婚。

毕竟一个姑娘家大着肚子嫁人,会被人笑话的。

没想到段俊希却生气了,说她心机重,故意怀孕,想拿孩子逼他结婚。丢给她五百块钱,要她去做流产手术。

叶纤红这时候才清醒过来。

在她因为流产,还需要卧床休息的时候,传来段俊希跟副市长千金正式结婚的消息。

来告诉她的同事显然没安好心,一番添油加醋加上冷嘲热讽,把她气得住进了医院。

家里的亲戚都觉得丢脸,没人愿意来看她。

小姑和堂哥早已得偿所愿,把段俊希当成了自家人,还想着以后有事继续请他帮忙,现在希望落空,她们自然没好脸色了。

奶奶还在别人面前骂她没本事,连个男人都看不住,把好好的亲事搅黄了。

母亲也反常地没有安慰她,只是默默地流泪。

唯一站在她这边的,居然是一直胆小怕事的弟弟。

弟弟当时才十八岁,见姐姐受了委屈,不顾父亲的劝阻,一个人跑去找段俊希。

不知道两人在争执中出了什么意外,最后段俊希竟然被弟弟刺死了,弟弟也成了杀人犯,被判了死刑。

一直体弱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病情一下子加重了,拖了一个星期,终于没撑过去,去世了。

这个家就这样散了。

从医院回来,她受不了奶奶、小姑刻薄的辱骂,受不了父亲整天冷着脸,无声地责怪,离开家,独自去了深圳。



第3章

“怎么啦,小红?”发现叶纤红没有像往常一样,见到自己就冲过来,挽自己的胳膊,杨云哲眼珠转了转,柔声问道。

两人相恋一年,杨云哲一直觉得自己非常了解她。

但是这一刻,他竟然没有把握了。

今天的叶纤红,变化非常大。

不仅仅穿着打扮,比以前更大胆更漂亮了,她的眼神,平静得有点瘆人,仿佛能洞察人心,看穿别人的一切小心思,让杨云哲有点心寒。

这种感觉,以往只有在长辈或老师面前才体会过。

“没什么。”叶纤红收拾好情绪,平静地站起来,淡淡地回了一句。

眼前的杨云哲,跟记忆中的模样差别不大。

理着利落的短发,高挺的鼻梁上挂着一付黑框眼镜,嘴角微微上翘,天生带着笑意,上身穿着白衬衫,下面一条黑色西裤,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皮肤又白,特别容易给人好感。

虽然内心极度厌恶这个人,但是现在他还没有暴露本性,叶纤红也不能恶语相向,徒惹人生疑。

等到他暴露出丑恶的嘴脸,她一定狠狠踩上几脚,以报前世之仇。

叶纤红从来不相信以德报怨,对于得罪过自己的人,她不介意打得他翻不了身。

“小红姐,你还没吃早饭吧?”杨云霞晃了晃手中的粢饭团,献宝似地笑道:“你看我哥对你多好,就怕你饿着了,非要我给你带这个。”

“你自己吃吧,我不饿。”叶纤红扫了杨云霞的一眼,心里冷笑。

这哪里是杨云哲专门给自己买的?怕是她自己吃的早饭吧?

正常新买来的粢饭,因为包着油条,糯米饭是蓬松的一大团,只有准备吃的时候,才会用力捏一捏,压紧后容易下口。她手里的粢饭,早被翻来覆去捏成纺垂型的小团,说是给别人买的,谁信?

不过杨云霞看着傻白甜,论心计,不比她哥哥差啊?

一看自己态度不对,马上就打感情牌了。

只有前世的自己才是真傻,居然一直没看出来。

忽然有些恶心,前世她吃过杨云霞带来的所谓爱心早餐,也不知道是不是像这饭团一样,被人咬过几口,上面还沾了别人的口水?

想到这里,叶纤红更没兴趣跟他们啰嗦了,准备转身离开。

“小红姐,你是不是在怪我?”杨云霞见自己百试不爽的招数失灵,开始急了。“主要是我太喜欢这条裙子了,所以一直穿着没还给你,对不起——”

“裙子?”叶纤红看了眼杨云霞身上那条浅紫色的百褶裙,忽然想起来了。

上个月自己刚发工资,杨云哲兄妹就来找她逛街,后来又引她进了一家所谓的精品女装店,鼓动她试穿这条裙子。

叶纤红节省惯了,买的春秋装也就十块二十块的价位,这条裙子要八十多,她还真舍不得买。但是在杨云霞的一再鼓动下,最后还是咬牙买了。

等出了店,杨云霞开玩笑地说,可不可以先借她穿几天,这条裙子太漂亮了,她也很喜欢。

叶纤红心里不愿意,但是被杨云哲含情脉脉地看着,拒绝的话就说不出口。

最后裙子自然一直没有还回来。

叶纤红这才明白,难怪自己床上没有一件好衣服,敢情全被杨云霞以各种借口借走了。

再看杨云霞手腕上的手表,也是自己的。

这块上海牌机械女表,还是她第一次拿了工资,回家交给妈妈时,妈妈为了奖励她,专门去商场买的。

难怪杨云哲出卖自己时,会这么干脆利落,原来在他们兄妹眼里,自己只是个冤大头。

“没关系,裙子送你了。”叶纤红似笑非笑地盯着她,忽然上前一步,向她摊开手,一字一句地说道:“不过手表得还我,这是我妈送给我的礼物,不能随便给人。”

被人用过的东西,她懒得要回来。手表代表的意义不同,必须收藏好。

对于前世自己的不懂事,叶纤红也是无语了。

杨云霞愕然地望着叶纤红,脸慢慢红了,小心摘下手表,放到叶纤红的手心。

叶纤红接过,塞进裤兜里仔细放好,潇洒地挥挥手,往旁边的桃园商场走去,随口说了一句:“还有,以后别叫我小红姐,我跟你们没那么熟——”

对于这两个小丑似的人,叶纤红希望跟他们再见后,再也不见。

“小红姐——”杨云霞见叶纤红就这样走了,还想追上去解释,被杨云哲拉住了。

“怎么办?哥,她是不是误会我们了?”杨云霞着急地嚷道。

见哥哥没动,她又催促道:“你快追上去解释一下啊!小红姐最听你的话了——”

“你别乱来,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杨云哲虽然心慌,却没有乱,他直觉叶纤红看出了什么,又抓不住问题出在哪里?

想了想,把妹妹拉过来,郑重地叮嘱道。“这叶纤红有点古怪,你暂时不要去找她。”

“知道了,哥。”杨云霞一向觉得哥哥最厉害,既然他说得这么严重,自己照着做就是了。

只是以后怕拿不到小红姐新买的东西了,杨云霞心里暗暗可惜。

叶纤红进商场转了一圈,没买到给弟弟的礼物。

倒不是她眼光高,看不上里面的东西,主要是口袋没钱。

她现在工资才二百多,连弟弟最想要的山地车也买不起。

暗里叹了口气,不管哪个时代,没钱永远寸步难行。

从商场出来,叶纤红决定去服装一条街碰碰运气。

她记得那边除了卖衣服,还有几个小商品摊,应该能淘到价廉物美的好东西。

凭着记忆往前走,果然在一条弄堂口,发现有人在摆摊。

摊主是个精瘦的小伙子,盘着腿坐在塑料布上。上身只穿了件背心,皮肤黑的像块炭,咧着嘴露出大白牙,看来心情不错。

面前蹲了三个男孩子,正在选磁带,看背影跟弟弟年纪差不多。

一只双卡录音机正放着黎明的新歌《我来自北京》,音量开得震天响,音质就不敢恭维了,歌声里伴着明显的电流磁磁声。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不知命运是谁定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示爱不便说清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偏偏浪漫热情任性

i i i was born in beijing

没法一夜说清一生背景

——”

几个小年轻跟着音乐哼着不知所谓的粤语,一付很嗨的样子,一边将选好的磁带交给小贩,跟他讨价还价。

“十元三盒,没得便宜了。”小贩虽然在笑,语气却很坚决。

他的声音有点嘶哑,说话时不得不加上手势,可能经常跑南方,普通话里还带着点广东腔。

叶纤红也在一边蹲下来,打量着在军绿色塑料布上的商品。

大多数是从南方批发过来的电子产品,摆在最显眼部位的,是各种型号的收录机、随身听、小霸王学习机、电吹风等紧俏商品。

后面一排是塑料闹钟、俄罗斯方块机、磁带、游戏卡带、耳机等小物件。

最后面还有两口纸箱子,居然放了上百本盗版小说,武侠言情的都有,箱子外用粗笔写了五元一本几个大字。

这些电子产品,叶纤红重生前,大多数已被淘汰,但是在九十年代,却是时髦的代名词。

弟弟今年读初中,大多数都用得上。

叶纤红权衡了一会,拿起一台随身听,向小贩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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