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l-img
  • 随母改嫁后,7岁奶团奶凶养家
  • 主角:万平安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 228913名书友正在看
小说简介胎穿不到两岁,父亲去府城院试途中出了意外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祖父当月就伤心离世,祖母缠绵病塌两年,丢下一屁股债还是走了,几年后,娘亲实在背不起生活的重担决定改嫁,嫁就嫁吧,他不是想不开,只是这个男人他得见见,有些话得当面说说清楚......

章节内容

第1章

大周三十一年。

永安府焦县常家村。

暮色中,梅娘看着后院里正赶鸡入圈的儿子,心里愁肠百结,她不知道如何跟儿子开口,但这件事已经不容她再拖了。

她今年二十五,儿子常顺已经七岁半了,六年前相公去府城院试,途中遭遇滑坡没了人,一同去的同窗没了好几个,别人都找着了,只他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花光了家里的银子请人找,给出的结果是,肯定落到一边的深崖下,好几日了,尸骨肯定是没了的。

紧接着,本就体弱的公公病没了,婆婆伤心太过,缠绵病榻两年,外面借了一屁股债,人还是没留住。

这两年,债主们纷纷上门讨要,该卖的都已经卖了,她实在撑不下去了。

三日前,娘家大嫂来说,娘家不远的万家村里有个人来提亲,人很不错,服了七年兵役回来,父母都走了,兄嫂分了家,如今光身一个人,是个很好的结亲对象,特别是对方愿意接受孩子一起过门。

娘家大嫂劝她,这样合适的人可不多,过了这个村可就没了那个店,上无老人管,下无继子女养,这样的人家才不会为难孩子。

她动心了。

不是想嫁人,而是大嫂说,对方愿意给一笔聘金,如果卖了田地,还了债多出的银子还可以给儿子上私学。

她儿子那么聪明,已经到了开蒙的年纪了,哪怕是用这些银读上两三年,将来也能去镇上当个小帐房,比地里刨食强,何况他亲爹本就是一个读书人。

不要孩子的人家,她也不会去,七岁的孩子留下能活吗?就是给族亲照顾,人家得了田地,未必会好好照顾你的孩子,所以娘俩死也要死在一起。

这个儿子人小鬼大,自两三岁起就很有主见,根本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在村里到处玩耍,小小年纪就帮她抬水做家务,没事还会挖蚯蚓养鸡。

还别说,孩子养了十个鸡,每个月卖鸡蛋的钱基本可以维持娘俩日常的开支,但这些也不够啊,她不是有本事的女子,不敢一个人去集上做生意,也不知道做什么可以赚钱。

唯一不错的就是厨艺,可这有什么用,一个人没法子撑摊子,也没有本钱开铺子,绣活一般,一个月卖不了几个钱,外债欠了十六两五,这点钱够干什么?

娘家本就穷,这些年已经拖累他们不少,她实在不忍心再拖累他们,面对着要债的族人,她只能低着头,一遍一遍地小声道,会尽快还的。

可怎么还?娘儿俩除了基本的生活费用,一年也存不下二两,稍微有个头疼脑热的,更是不剩下什么,这么多银子要还到何时?

等孩子长大,起码还要十年,这十年怎么过?债如何还?债主可等不及了。

家里只有几间房,一亩田一亩地,再就是一堆破破烂烂的衣服被子。

“大顺,你过来,娘有话跟你说。”

常顺看着娘亲目光有些躲闪,欲语还休,“娘,你可是有了为难的事?”

梅娘点点头,可话到嘴边却说出口,难道要她跟儿子说,娘想嫁人了,带着你一起改嫁。

这话她说不出口,村里的寡妇不是她一个,有儿子的基本不会改嫁,就守着儿子过日子,因为改嫁的人,一般都带不走孩子,真的带走了,一个拖油瓶也难有好日子过。

“没什么,快过来洗手吃饭。”

小妇人急匆匆去了后厨,家中再难,一日都是三餐,如今正是阳春三月,野菜都出来了,今日的晚餐就是野菜粥。

桌上就一碗咸菜,几块蒸腊肉,就着这些菜,常顺乖乖地喝着粥,娘亲的手艺很好,简简单单的饭食,进嘴里也不难吃。

梅娘看着一小口一小口进食的儿子,那种文皱皱的模样像极了他爹,他爹就是那样的一个人,哪怕吃着野菜,也跟吃着山珍海味一样。

曾经她爱极了他。

如今人已经没了六年,再多的不舍也被日子磨完了,自己想活下去,儿子想平平安安养大,债务想还清,她就只得嫁人。

不然她也是愿意守着儿子过一辈子的,等上十年,她就能当上婆婆,含怡弄孙,可惜不行。

等儿子放下碗,她咬咬牙说话了,“大顺,娘决定改嫁了。”

常顺只觉得脑子一懵,真的必须走上这一步了吗?

据他所知,改嫁很少能带儿子过去,就是带过去了,拖油瓶也不好当,何况族长也要脸,常家的男娃带去别姓养,他们会没面子的。

但他今年才七岁半,一个人根本不能生活,他爹这一支三代单传,祖父没了,父亲也没了,最近的亲戚就是一堂伯,已经隔了三代,看在田地的份上,收是会收的,养却未必。

乡下七八岁的孩子,已经能做不少事了,如果真那样,他以后就是个人人能欺负的小可怜,无依无靠的小豆丁。

梅娘看儿子惊讶地张着小嘴,明显带着恐惧。

“大顺,娘亲也想守着你过日子,可为你祖父祖母治病,银钱花光了,还卖了田地,如今只剩下一亩田一亩地,债务却有十六两半,去年起,就不停地有人来讨要了。

人家要债也是应该的,毕竟已经好几年了,这几年咱们得了一点好东西就给这些人家送去,只为偿还一点人情,但如果再不还债,这些人情就根本维持不住了。

你外婆家对面村子有一个服兵役回来的人,跟兄嫂分了家,上无老人,他答应能带你过去,不然娘亲哪怕是死,也会跟你在一起的。

你大舅母说,那人愿意给一笔聘金,有了这些聘金,咱们再卖了田地宅子,还清了债务,还能多出一些银子,娘亲想用这些银送你去私学,就算将来不能科举,读上几年书,去镇上做个小帐房也极好。”

常顺心一松,如此也不是不可以。

曾经这个家有五口人,现在只剩下他们娘俩,孤儿寡母的日子不好过,娘儿俩辛辛苦苦过日子,还得小心不让人说闲话。

“娘,你见过这个人吗?”

梅娘红着脸:“我都还没有跟你说好,怎么可能见人家?”

这个常顺是相信的,他娘就是典型的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确干不出背着他改嫁的事。

“娘,我可以同意随你改嫁,但得先见过这个人。”



第2章

梅娘吃惊地看着儿子:“你要见这个人?”

“当然。”常顺一本正经道,“父亲不在了,我就是这个家顶门户的人,自然要谨慎对待这件事,你想想,我现在这么小,当然得跟着你嫁过去,要是嫁错了人,我们娘俩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

梅娘一想,可不是这样?

儿子虽然才七岁,但这孩子自小就与别的孩子不同,小大人一样,家里稍微复杂点的事,她都喜欢跟他说说,而儿子的决定基本都是对的。

在梅娘心里,儿子远比自己聪明,既然儿子这样说,肯定有他的道理。

改嫁是不得已而为之,但如果儿子看不中,也不一定非嫁这个人。

“那行,我们明天就去外婆家,让大舅母帮我们约这个人见见面,到时候儿子跟那个人谈谈,娘就跟舅母坐一边等。”

她自己跟人说几句话话就行了,被人看到了不好,嫁不嫁的成还不一定。

“娘,我去洗漱,你也歇早点。”

常顺径直走向灶房,他家的洗漱间就在后院茅厕边,去年起,他就一个人洗漱了。

一刻钟后,常顺就躺在温热的炕上,这个房间曾经是祖父祖母的,也就是说,这个房间里曾经两个老人在这里过世。

他却一点也不怕,家中真正的房间只有两个,还有一个小间,小房间不怎么通风,现在做了杂货房。

再就是堂屋和灶房 ,后院不算小,一个柴房,一个洗漱间一个茅房,还有一个鸡圈。

因为家里没男人,这几年屋顶的茅草都是大舅过来帮着搞,小舅之前在镇上杂货店当伙计,听说去年集全家之力,还欠了不少债务 自己租了门面开铺,平时很少有空走亲戚的。

他不跟娘睡一个房间,除了年纪渐长,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自己是个有秘密的人。

出生当天,眼睛还看不清楚时,他就能听懂别人说的话。

准确的说,他是带着记忆胎穿到这个世界上,前世活到了退休那年,一场意外重新成了一个婴儿,所有美好的计划都戛然而止。

所以,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他这一世的父亲并不像娘亲一样傻乎乎喜欢着对方,偶尔从父亲的言语中,甚至眼光中都看出一些不耐烦的意思。

记忆中父亲是俊秀的书生,哪怕娘亲长的很不错,但大字不识就是硬伤,这样的娘子可以做贤妻良母,却不能红袖添香。

这样的场景他不是看过一次,每次看到娘亲省吃俭用,好一点的都给了相公,却没得对方一点好,他心里就很是难过,甚至有一点点悲凉。

但一个两岁不到的孩子能说什么?说话都不怎么通,何况如果不想被人当妖怪烧了,那就得苟着。

这些年,他尽量让自己活成一个孩子,但一个已到退休之年的人,怎么也做不出幼稚可爱的孩子举动。

所以一直到七岁,他几乎都是年少老成,活成了小大人。

这些年连着变故 ,一个二十几岁的小寡妇家里,外人也是来的少,六年里走了三个人,别人也怕沾了秽气。

他娘对儿子小大人的事,已经见怪不怪了,相公本就是这种高冷的书生范,儿子像父,不是很正常吗?

同意母亲改嫁,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村子里都默认父亲已经死了,百分百就是掉落了深渊,不然就凭他父亲是个孝子,万不会这么长时间不回家,妻儿不管,父母总不会不要。

唯有他心里存疑,正常的人不会不回家,但万一失忆了呢?然后被人救了呢?

这个可能是有的,他前世在医院干了三十多年,什么病他不清楚?

当年没找到尸体,所有人都认为死了,难道就不可能伤了被人救走?

不得不说,这一世的父亲有一身好皮囊,走那年刚二十出头,俊美如玉,如果不是家里条件不好,娘亲又被媒人夸的天花乱坠,两人是走不到一起的。

因为碰撞失忆,可能短时间就恢复了,也可能好长时间甚至一辈子都不能想起来。

所以说,娘亲说要改嫁,他提出看看那个人,如果人厚道不错,他就同意一大一小都过去。

但不能什么都不准备就嫁过去了,万一亲生父亲真的没死呢?

多年以后归来,那边说没有和离,后面婚姻就不作数,那时候怎么办?

难道娘亲贬妻为妾?那就糟糕了。

或者要回儿子,跟亲爹倒没什么,但这些年他肯定已经再娶妻生子了,自己这个继子就成了人家的眼中钉肉中刺,一个不小心,小命不保都是可能的。

老话说,宁肯要讨饭的母亲,也不要当官的父亲。

为了孩子,女人可以拿命来拼,男人再婚后,很大一部分就成了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的那一种。

娘亲再嫁,他得把这些隐患消除了,不然随时都是定时炸弹,这种事还是不要发生的好。

他可不看好他那父亲。

真有那一天,前面儿子应该会要,可他不一定就会认。

在乡下找一个老老实实的厚道人做继父,远比一个面甜心苦的后娘要好。

即使后面再有弟弟妹妹,相处融洽就不说了,万一隔不来也好处理。

见面如果看着还成,他顺便就把这个事也提前说好了。

这个时候他不想苟着,什么事都当面说清楚,当面啰对面鼓,白纸黑字的。

有了亲孩子,真不能待他如从前,最多八年,满十五岁他就可以出来独自生活了。

提前说好的事,比跟在后娘跟前当窝囊继子强多了。

前者一切在自己的掌握中,后者他没有把握。

当然,亲爹活着的可能性很小,作为儿子,他当然不希望他真的死了,万一活着,那最好就失忆到底吧。

不然多少年不能回家,妻儿吃尽了苦,他那边妻儿环绕,这算什么?

他不是真正的孩子,有着六十岁人的智慧 ,往后日子他肯定想办法过好了,窝窝囊囊过一生,他是想也不会想的。

科举他也不想,至于他娘想的,读两年书去镇上当一个小账房,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前世他在医院主攻的是外科,但中医也学的不错,是真正的双料博士,三十多年的从业,他也一直做的很好,退休前就一直是某大医院的外科主任医师。

这一世,倒是可以种种药,制制药,不受约束地当个富家翁,有钱有闲,不比当官强吗?



第3章

梅娘也一晚上没睡好,她二十五岁的生命中,从没有想过自己这一生会改嫁。

十五岁那年第一次见到相公,她满心都是欢喜,天下竟然有这么俊秀的少年郎,还是个书生,跟了这样的人,再怎么吃苦她都愿意。

夫家的日子苦,她也无所谓,活做的累了,相公轻轻的一句辛苦啦,就让她再难也是值得的。

十七岁有了儿子,她看得出相公是喜欢的,白白胖胖的大小子谁会不喜欢呢?

如果没有那次院试,没有那次意外,一切都会好好的,她不会成为小寡妇,公婆不会死,儿子不会也沉默寡言。

快六年了,她还是决定了寡妇二嫁。

不是因为守不住,而是没办法过下去了,债务小山一样压在身上,如果能慢慢还,倒也不怕,但这些债主已经等不及了。

儿子就是她的命,如果改嫁后,男人对大顺不好,她死也要带孩子走的,只要挺过七八年,孩子大些就好了。

目前她只能吃一截剥一截了,先熬过这段难日子再说。

但愿那个人是个好的吧。

第二日一大早,梅娘就起了炕,他们这里偏北,三月份的清晨还是很冷的。

娘家距离常家村有十二里路远 ,去那边没什么车,大多数靠走,一个来回就得两三个时辰。

如果明日能见到人,后天一早就能回来,后院的鸡也不能没有人喂。

嫁过来三年,相公就走了,村里本还有相处不错的小妇人,很快那些人的婆家就不让她们跟她来往了,怕沾上了霉运。

隔壁的李大娘本来对她不错,奈何他儿子李大牛对她起了心思,这下子大娘不开心了,她儿子还是个青头郎,怎么能要一个带儿子的寡妇呢?

再好也不能要,何况到婆家才两三年,相公、公婆就相继没了,村里人说她是克星的话就一直没断过。

当然,村里也有人说她儿子是克星,那么小的孩子,怎么一点孩子气都没有,说话行事像大人一样,看着就奇奇怪怪。

说她可以,说她儿子不行,但凡听到说她儿子的 ,她立马找上门去,拼命也要撕上一回。

这半年,李大娘也跟她家疏远了许多。

梅娘不是没眼色的人,既然人家不愿意跟你说话,就不必上赶子,走前在鸡圈洒上鸡食,事情顺利,明天中午就能回来了,鸡饿上两顿死不了。

常顺听灶房有了响声,抬头看看窗外已经有了亮光,该起来了。

外家他也去的不多,因为不是去镇上那条主道,来往的车子少,他家没车,只能步行。

十几里路走起来还是有些难,之前他小,娘亲背着走远不行,远路无轻担。

何况前些年祖母还病在炕上,家里离不得人。

现在他也大些了,可七岁的小人,腿就那么长,根本就走不快。

外婆家人不少,除了外公外婆,大舅家三个孩子,小舅家两个孩子,加起来就是十一个人。

房间只那么多,他跟娘去了,外公就得跟表兄弟他们睡,麻烦的很。

大舅母为人爽利,做事风风火火,对他们娘俩不错,小舅母人也不错,现在带孩子住镇上,帮着小舅开个小杂货铺,生意不温不火,但比在家务农要好上不少,一年也见不到一次面,印象也不深。

常顺挑了一件五成新的薄袄穿上,这是他这个季节最好的一件衣服了。

一刻钟后,母子俩锁好院门,他家本离村头近,不一会就出了村子。

梅娘背一个小背篓,里面是一条两斤多重的腊肉,女子回娘家,总不好空手,这已经是她能拿出来的最好的东西了。

她身穿一件半新藕色的薄袄裙,裙摆到了脚踝处,衬出窈窕的身姿,精致的眉眼却因为略显蜡黄的皮肤,而生生降了好几分的颜色。

这些年她都没有做过什么新衣服,身上这件还是当初相公给她买的布,她自己做的。

梅娘想想早早往生的相公,再想想娘儿俩如今的处境,不觉又红了眼。

她看了看前面不停的倒腾着小短腿的儿子,心里暗下决心,不管前面多么难,她一定好好的把儿子拉扯大。

这样,相公和公婆在天之灵也不会怪她改嫁,反而会感激她的。

半上午,娘儿俩进了何家村,她家在西山脚下,不用进村子里,这倒合了她的意。

自从当了寡妇,她恨不能把自己全身上下包裹起来,如果可以,她情愿去一个无人烟的地方,不想听别人背后说她跟儿子是克星这些的话语。

西山脚下三家人,她娘家,大伯家,还有三叔家。

当年祖父就觉得这里空场大,可开的地也多,三个儿子不用分开,每家相隔不过十几丈远,大喊一声都能听到。

这些年,伯娘,三婶还有自己娘,都劝她往前走一步。

最初她为相公守孝,紧接着为公婆守孝,乡下守孝满一年就可以改嫁,她生的不丑,改嫁很容易,但基本都是做人家的继室。

而且很少有人愿意替别人养儿子,如果是姑娘,养上几年还能得一些聘金,小子不行,你还得给他娶亲,就是分出去,还得多少给些东西,这是一件不划算的事。

何胡氏从河边过来,一眼就看见小姑子娘倆,“梅娘,大顺你们来了,一早走这么多的路,得累坏了。”

常顺乖乖地喊了声大舅母,然后静静地站在娘亲身后。

梅娘把大嫂拉到一边,低声说了儿子想见见那个人的事,等会家里人多了,有些话就不好意思说出口。

何胡氏瞥一眼一边的孩子,心里有些难过,这么聪明这么乖巧的孩子,可惜读书人的爹早早就没了,不然现在也该读书了。

“行,我一会跟娘说说,让大强子跑一趟万长生家,如果他答应,就约在河埂边见见,到时候我陪你也去河边洗两件衣服。”

大强子是她的大儿子,今年已经十四岁了,传个话刚好合适,她或者当家的去,被人看到了,就有些戳眼睛,事情成不成还是个未知数。

进了院门,她娘正在院子里挑野菜,旁边是九岁的大侄女桃花。

常顺规规矩矩地喊了外婆、表姐。

“大顺乖,快一边坐着歇歇脚,外婆一会煮荷包蛋给你吃。”何母又看向小女儿,“你们一早就动身了吧?可是想好了?”

梅娘看看四周:“爹跟大哥呢?不在家?”

胡氏道:“爹跟当家的都去地里了,红薯得种了,田这两日也得耕了。”

梅娘点点头,现在刚三月,可不是乡下最忙的时候。

胡氏拉着婆婆一边说话 ,何二奶奶看一眼自己的小外孙,这孩子太可怜了,小小年纪被逼着长大,自己的女儿性格有些软,这孩子只能跟小大人一样。

“你让大强子去吧,见见也好,万家那小子如果同意,大顺也愿意,这事就办快点,二婚本也不必热闹,把人接回家好好过日子就行。”

目录
精彩热评
小工具
游戏加速器
好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