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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返82,发家致富从赶山打猎开始
  • 主角:常征,邱花颜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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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常征意外重生回到八十年代的农村,携带金手指赋予的神奇能力,誓要弥补前世遗憾。曾让他视而不见的家人,如今成了他最想守护的人,曾被他冷落的贤惠妻子,此生必须明媒正娶,面对重重困难,他以敏锐夜视和金手指般的感应天赋,带领母亲、大姐和妹妹奋力打拼,依靠狩猎、贩卖水产等途径迅速崛起。 时光倒流,这一次,他要逆转命运,护亲人周全,更要让自己真正迎来幸福人生。

章节内容

第1章

“哥,你退烧了,别一直躺着了,赶紧起来吃点野菜木薯粥吧。”

野菜粥??

“妹纸,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啊,给我这个榜一大哥就整木薯粥?这种东西我在三十年多前就不碰......了。”

他说完最后一个“了”字时,常征自己都有点懵。

眼前的并不是什么漂亮女主播,而是一个看起来特别清秀的小姑娘。她的大眼睛显得格外水灵,头上梳着两个小辫子,身上穿着打了补丁的碎花衣裳。

这是在做梦吗,还是重新活过来了?

竟然看到了自家妹妹小时候的模样?

“哥,你干嘛这么瞅我。”

“对了,哥,我在你摔倒的那片地方发现了个岩洞,我从里面捡到了一颗好看的珠子。”

“你明天把这颗珠子送给嫂子吧,她肯定会高兴。”说着,小女孩宝贝似的把一颗浅绿色的珠子递给常征。

常征愣了一下,伸手去接那珠子。

“嘶......”刺痛让常征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哥,你怎么用那只还带着伤的手接?上面伤口还没长好呢,多疼啊。”小姑娘心疼地凑过来,对着常征的手轻轻吹了几口凉气。

钻心的痛感让常征彻底明白这不是梦。

眼前的孩子,确确实实是自己妹妹——常莉。

不是梦的话,那就只能是重生了?

想到这个词,常征心里不免有点激动。

各种复杂的感受也随之涌了上来。

上一辈子,他留下的遗憾可真是不少。

他不想让常莉看出异样,于是就把她支开。

“小莉,你先出去,哥要穿条裤子,听话啊。”说完,常征用另一只没受伤的手轻抚了一下妹妹的脑袋,把她哄了出去。

等小妹出去后,常征深呼吸了一口。

真没想到,他这个在外面混惯了的主儿,也能遇上重生这么神奇的事。

正想着,常征忽然感觉手心有股温热。

低头一看,才发现小妹塞给他的那颗珠子已经变成了血红色,还有往下化开的迹象。

“这是什么......东西。”

他看到那珠子红光一闪,就变成了液体,钻进了他的手掌里,瞬间就和血肉融合到了一起。

接着,他那原本遍布伤口的手,愈合得特别快,没多久就恢复到了完好如初的状态。

“怎么回事?”

“难不成像那些小说里写的,老子也拿到金手指了?”

常征翻来覆去地看了看双手,又摸了摸,没有丝毫的破口或痛感,反倒摸起来光滑柔软,跟婴儿肌肤似的。

“系统?”

“老爷爷?”

常征在脑海里呼喊了好半天,也没听到任何回应。

这时,胃里一阵灼热让他顾不上继续琢磨金手指了。

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对付饥饿。

肚子咕咕直叫,若是再不管,它恐怕要翻天了。

常征向来一饿就脑子不转,干什么都提不起兴致。

他从昏暗的小屋走出来,发现外头有点微弱的光亮。

堂屋中间的八仙桌上点着一盏松油灯,空气里还飘着淡淡的松脂味。

“小莉,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家?娘和大姐呢?”

没看到母亲和大姐,常征心里有些不踏实。

毕竟重来一回,如果连她们都不在,心里难免空落。

常莉听到问话,脸上露出笑容:“娘和姐去隔壁村给哥换亲啦,得晚一点才会回来。”

“哥,你啥时候把嫂子接回来嘛?嫂子特别好看,也很能干。只要你娶她,说不定你的怪病就能好,咱们家的日子也会慢慢好起来。”

听了这话,常征愣了一下。

换亲?

对,上一辈子这事确实发生过。

那次他从县里赶夜路回来,不小心摔了一大跤,半夜才被人救起。后来他就落下一种奇怪的病,天天晚上发烧,吃啥药都没用。

隔壁村的神婆说得冲喜才能化解这个劫数。

为了让他赶紧娶媳妇把病冲掉,大姐就跑去隔壁村换亲。

还真神奇,换亲的第二天,他的病就好了。

但那时候的他完完全全是个舔狗,一门心思想要娶自己那个绿茶同学,对这个用换亲办法“娶”来的媳妇没一点兴趣,还把对方晾在一旁。

舔狗能有什么好下场?

他最终没舔到绿茶,还因为一时冲动替那女人打架,结果蹲了几年大牢。

等他放出来,人家绿茶早就跟别人组建了家庭,还生了龙凤胎。

那时的他才后悔莫及。原本他有一个又美又善解人意的媳妇,可他偏要去追绿茶,甚至还坐了牢。

更让他痛心的是,他在那几年坐牢的时候,那位还没正式过门的媳妇主动来照顾他娘和妹妹,几年后却因为太过操劳得了重病,没能及时救治,最终去世了。

想起这一切,常征真想狠狠抽自己一个耳光。

他真的是欠了人家一条命啊。

此外,他也不能再让大姐牺牲一辈子的幸福来帮他换媳妇。

上一次,他大姐因为换亲过得苦哈哈,两个侄女也没什么好日子。

所以,这回他必须阻止这件事。

“哥,你快吃啊,要不这碗野菜粥要凉了。”常莉见常征出神,开口提醒道。

野菜粥,是用野菜和木薯粉熬出的稠状食物。在家里,算是比较好的吃食了。

虽然能填饱肚子,但每回吃完常征的肠胃都会一阵翻腾。

因为他脾胃不好,实在不适合吃这种凉性的木薯粉。

“小莉,家里还有别的能吃吗?”常征把那碗野菜粥推到常莉面前。

他家条件一直不好,尤其是他爹上山打猎后生死不明,家里一下子就垮了。

如今全靠娘、大姐和小妹撑着。

而他上辈子就是个好吃懒做的二流子,不仅不干活,还把家里的钱往那个绿茶那儿挥霍,对家里事更是懒得管。

所以,家里到底还能拿出什么吃的,他完全不清楚。

常莉听了,马上回答:“陶锅里还剩点番薯米,别的真没有了。不过,娘和姐可能会从嫂子家带些东西回来。”

“行,那我就吃番薯米,你把这碗野菜粥吃了吧,你肯定还没吃呢。”说完,常征伸手揉了揉常莉的脑袋。

“那我去帮哥盛番薯米。”常莉一脸高兴地跑去给他盛饭。

望着常莉为自己做这点小事就乐得合不拢嘴的样子,常征心里发酸。

上辈子,他对常莉爱答不理,对她那些尽心尽力的关怀总是表现出厌烦,可她从来没怨过,还一如既往地尊敬他。

如今回想,自己过去简直是瞎了眼,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珍惜。

那时候的自己,不懂感恩,只会败家。

对大姐的“扶弟魔”行为厌烦,还嫌自家娘没文化、没本事。

好在老天给了他一个重来的机会,让他能弥补所有遗憾。

如今这四壁空空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毕竟他之前什么世面都见过,这一次重来,赚点钱还不简单?

他过去戴过大金链子,也用过大哥大,落魄的时候有过,风光的日子也享受过。

几十年里,他摆过夜摊,也卖过早餐,开过餐馆,搞过夜场,干过传销,甚至跌进过杀猪盘。

反正,他这辈子就是折腾到底,钱没赚多少,却也没少胡来。

到最后,他就跟被人挑剩的西瓜似的,外表瞧着还能看,可里面早空了,实在折腾不动了。

好在又活了一回。

既然回来了,那就得好好偿还上辈子的亏欠,好好赚钱,让家里过上好日子。

不过眼下,他还得先顾着填饱肚子。

若是再饿下去,他也想不出什么好主意。



第2章

“哥,你赶紧趁热吃吧。”常莉端着一个搪瓷大碗走到桌前。

那搪瓷碗布满了裂纹,好几处地方的搪瓷都脱落了,露出下面黑乎乎的碗底。

碗里装着深褐色的红薯米,这种食材是把红薯切丝后浸泡出淀粉,再晒干而成。

他们这一带的人大部分时间都靠这种红薯米填饱肚子,因为稻谷产量太低,地里多数种的都是产量更高的红薯。

南边的空气比较潮湿,就算红薯米晒得干透,也容易因为保存不当而变得返潮发霉。

眼下这碗红薯米就散发出一股微微的霉味,让常征闻了心里觉得很不舒服。

可此刻他也挑不出别的吃的,刚才那碗野菜汤已经让给常莉喝了,总不能再要回来吧?

他拿起筷子,迅速扒拉了一口进嘴里。

为了尽量避开那股怪味,他屏住鼻息,急匆匆地把红薯米咽下。

“妈的,这东西我只想今天吃这么一顿,下回再吃我就是狗,难以下咽。”

常征在心里嘟囔了这么一句,还是把那整碗红薯米扫得干干净净。

坐在他对面的常莉也把那碗野菜粥喝得一点没剩。

“哥,这野菜粥挺好喝的。”常莉满足地咂咂嘴。

看着妹妹那副心满意足的表情,常征心中莫名地一酸。

他暗暗发下誓言,一定要让家里人尽快吃上白花花的大米,顿顿都有荤有素。

一想到“肉”,常征的口水就不由自主地分泌出来。

饿,他还是觉得饿得慌。

“小莉,家里还存着肉没?”话一出口,常征就后悔了。

他很清楚,家里根本不会有肉啊。

“哥,咱家哪来的肉嘛,能吃的都在山上跑呢。”

“在山里跑?”

“对啊,咱们这蛟首村靠山又临海,只要能在山里逮到猎物,还愁没肉吃吗?”常征听了这话忍不住笑了笑。

上一世他被放出来后,曾在山里打过一阵猎。后来老娘因为牵挂,也怕他像父亲常生辉那样有去无回,坚决不同意他进山,才逼得他离开老家外出漂泊。

常征实在受不了母亲的唠叨,这才跑去外面闯荡。

现在,他从饭桌前起来,径直走回自己房间。

到房间后,他翻出一个抽屉,拿出一把弹弓。

这是他爸还在的时候给他做的,用的皮筋是医院里常用来扎手臂的橡皮带,弹性非常不错,用了好几年都还能照常拉。

常征拉了几下,感觉那弹弓的弹力依旧强悍。

上一世,他就是靠这把弹弓起步打猎,后面装备越换越好,甚至搞来过一把三八大盖。

实际上,他也确实对赶山打猎很有兴趣。

左牵黄,右擎苍,戴着皮帽穿着裘衣,那感觉何其潇洒?

比起钢筋水泥的城市,他更偏爱乡间的院子,憧憬李子柒视频里那种诗意田园般的生活。

“小莉,你就留在家里,我出去走走。”常征没有直说要去狩猎。

毕竟家里不仅老娘周素兰,就连大姐常欣和妹妹常莉也不太支持他打猎。

他们是担心常征会像父亲常生辉那样消失在深山里。

蛟首村本来有不少人是猎户,但这几年接连出事,便都不敢再做这行。

在挨饿和去冒险之间,很多人还是更怕丢掉性命。

“哥,外头黑乎乎的,你可要拿个松油灯。”

“黑吗?”

“今天才初二,哪来月亮啊......”

“初二?可我瞧着外边还挺亮啊?”常征不由得嘀咕。

可不管怎样,外头确实没有什么月光。

常莉从屋里拿出一截竹筒,里面塞着松油和灯芯,点着后交给了常征。

接着她又提了只木桶。

“哥,你是不是想去摸黄鳝?我和你一起吧,这么暗的天,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

而且她也猜到常征现在心情不错,一向心情好时,他就会到田里摸鳝鱼或者捞泥鳅。

虽说这些玩意儿有股土腥味,但好歹也是肉啊,总比红薯米和野菜粥强多了。

上回摸黄鳝已经是去年了,冬天也抓不到这东西。

“行啊,那就去捉黄鳝。”常征揉了下常莉的脑袋,咧嘴笑了笑。

眼下,他已经发现自己似乎拥有超常的夜视力。

虽然这种视力暂时谈不上特别离谱,可对要打猎的人来说,却等于开了挂。

并且,他直觉觉得自己的这份“金手指”恐怕不止夜视这么简单,也许像个需要慢慢发掘的小姑娘,等自己一点点探索,就能解锁更多好处。

深更半夜用弹弓确实不大现实,先捉点黄鳝带回家,最踏实不过。

“小莉,除了那颗珠子,你还从那个山洞里捡了什么吗?”常征有些好奇。

除了那枚能让他夜里看清东西的珠子,或许还有别的宝贝?

“就捡到一块弯弯的骨头,除此之外就没别的了。那洞里像被火烧过,只有这两样东西。”常莉想了想回答。

“你把那块骨头拿给我瞧瞧。”常征想看看那究竟是什么。

常莉也没多问,回屋后拿出一根骨刺递给常征。

那骨刺大概二十几厘米长,稍微弯曲,像是某种动物的肋骨。

常征认真看了半天,然后嘟囔道:“这玩意不会是某种蛇的骨头吧,看起来又细又均匀,末端还挺尖。”

真要是蛇,那得是多大的家伙?

“明天你领我去那山洞看看。”常征说完,把那根弧形骨刺又塞回常莉手里,暗想或许原地勘察一番还能发现点啥。

常莉点头,然后提议:“哥,咱今晚就在离家近的水田里捉吧,娘和大姐回来也好找我们。”

“好,咱就去那边。”常征实在等不及要看看夜视对摸黄鳝有多大帮助。

村周围的田地里,零零散散有人在打着灯,不是钓黄鳝就是叉泥鳅。

如今大家都穷得叮当响,一年到头连白米饭都难吃几顿,更别提买肉了。

在农家,想吃荤要么靠山里狩猎,要么下河捞鱼抓虾,或者就到地头摸鳝鱼泥鳅。

常征带着妹妹走到一块水田旁,他很快就乐了。

“快,那边藏了条大鳝鱼。”常征话音一落,就沿着田埂小跑过去。

“哥,在哪儿呢,我给你照亮。”常莉急忙举起那捆着松油灯的竹棍,跟在后面。

“哥,我怎么没看见大黄鳝?”常莉举起灯光对准水里,见常征蹲在田边纳闷地问。

“就这儿的洞口啊,你没感觉吗?”常征理所当然地回。

“啥感觉?”

“洞口啊。”

常莉把脸凑近,果然见到一个小洞口。

还能看见那泥洞里有水往外冒。



第3章

感应?

常征也感到有些异常,他扭头瞧了瞧妹妹,接着又把视线转向那片田地。

没错,他并不是用眼睛直视,而是通过某种感觉,或者说感应,捕捉到黄鳝正藏在泥洞下方。

不仅仅是一条,他能明显感受到这块田里有九条黄鳝,还有几十条泥鳅。

此外,还有水蛭、田螺,甚至许多水里爬动的小虫子......

他可以清晰地看到它们的存在。

金手指!

常征瞬间明白,这应该就是自己那所谓的金手指能力。

能感知周围所有生物。

这让他心里非常兴奋。

拥有这种能力,打猎将会轻而易举。

他缓缓闭上双眼,专心投入感应。

然后,他再次睁开眼睛。

他发现自己的感应范围大概围绕他本人,方圆约莫三十米,能明显地“看到”那些生物模糊的轮廓。

这样一来,他就能依据这些模糊的形体,迅速分辨出它们的种类。

逆天!

这种感应技能,实在太过强大。

他觉得,这本事简直就是为了狩猎而诞生的。

再加上夜视能力,就算在深夜的山林里,他也能游刃有余地捕猎,并应对各种突发状况。

就在他觉得自己的金手指仅止于此时,脑海里突然浮现了一些讯息。

他的金手指并非什么系统,也没有什么神秘老人。

那枚珠子,其实是一颗“蛟珠”。

在吸收了它以后,常征便获得了几种不凡的技能。

融合“蛟珠”后,常征的五感大幅增强,身体也从里到外经历了一次强化。

同时,他的双手还得到了一些奇异的力量。

只要长时间抚摸植物,它们就能生长得更加茂盛,口感也更好,这个能力被称为“生命之力”。

另外,如果对动物进行长时间抚触,它们就会对他产生亲近感,拉近彼此距离,这被叫做“亲密之力”。

除此之外,他的双手还有一定治疗效果,无论外伤还是疾病,经过他的抚触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这就是“治愈之力”。

抚触越久,效果越明显。

当然,施展这些特殊的“手部神能”,需要消耗掉他的一部分元气。

尽管如此,常征依旧满心欢喜。

常莉手中的那截骨刺,确实是一根肋骨,但并不属于普通的蛇,而是传说里“蛟”的骨头,这种生物格外神异。

看样子,它很可能并不是这个世界本土的物种。

至少,在常征接受到的信息里,它来自于别的世界。

“哥,你发什么呆呀?”常莉瞧见常征在走神,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什么,你等着,看哥给你抓黄鳝。”说完,常征直接挽起袖子。

他清晰地感应到自己正前方有条鳝鱼,距离水面大约十几厘米。

因此,他能径直伸手把它抓住。

“哥,要不再等等吧?它不是正在洞里吐水吗?”常莉有些不解地问道。

她以为常征是靠这个小洞来判定黄鳝的位置,完全没意识到常征已经拥有超凡的感知力量。

常征动作极快,立刻将手插进淤泥,猛地捏住正躲在泥洞里的黄鳝,然后拎了出来。

见到常征手里那条活蹦乱跳的黄鳝,常莉楞了一下,随后欣喜地叫道:“哥,哇,黄鳝!你抓到一条大家伙!”

常征抓住的黄鳝起码有八两重,差不多有两根手指的粗细。

看起来不像一般的黄鳝,倒更像一条小蛇。

“哥,它不会咬人吗?”常莉看着那条安分乖巧的黄鳝,一脸疑惑地问。

黄鳝是会咬人的,而且一旦咬到还挺痛,常莉去年就被咬过一次,到现在都记忆犹新。

“黄鳝一般不咬人,除非它正处于产卵期,或是你抓它时让它受了伤。”常征一边解释,一边将黄鳝丢进了木桶。

“走,咱们继续逮黄鳝。”

有了超常感知,常征的信心越发高涨。

没多久,他来到另一条黄鳝藏身的地方。

这家伙没有待在泥洞,刚才还在外面游动。

不过因为常征和常莉走动的声音,让它受到惊吓,赶紧钻进淤泥里。

可它钻得并不深,给了常征出手的机会。

常征立刻踏进田里,将它直接捉了出来。

“哥,你也太猛了吧。”

看他又逮到一条黄鳝,常莉忍不住欢呼。

这哪是抓黄鳝啊,根本就像随手捡黄鳝。

尽管这条没那么大,也差不多有小半斤。

常莉盯着桶里的两条黄鳝,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她觉得就这两条已经够家里一顿好好享受了。

然而常征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转去另一块田里。

“哥,你瞧我逮到什么好东西。”常征举着一只动物,兴奋地炫耀。

“这么大的乌龟!”常莉惊呼出声。

“差不多有三斤多,算是草龟里比较大的了。”常征说完,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种斩获确实很不错。

他只能感叹超凡感应实在给力,否则就算有强力夜视能力,想发现它也很难。

毕竟这只草龟浑身都裹着泥巴,隐藏和伪装都挺厉害。

常征把草龟放进木桶,随后补充道:“明儿我把它带去县城,看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当心别滑进泥里了。”他提醒一句,就又去搜寻别的黄鳝。

常莉愣愣地注视着他的背影,这还是她头一回感受到常征对自己的关心。

她不自觉地笑了笑,赶紧快步跟了上去。

“哥,今晚真是奇怪,居然一只蚊子都没咬我。”

常征转头瞅了一眼常莉,目光落到她手里那根洁白如羊脂玉的骨刺上。

肯定是那截蛟骨有驱虫的作用。

“这不是挺好吗?”常征发现自己也没被蚊子叮。

显然,这是融合蛟珠的效果。

这就方便多了,以后上山打猎不用再烦恼蚊虫骚扰。

否则还得自制驱蚊香包,实在太麻烦。

“可不是嘛,要是以后一直不被蚊子咬就好了。”常莉平时可招蚊子了,手脚常被叮满红包,又痛又痒。

其实要达到这效果也不难,只要把那根蛟骨随身携带就好。

常征心想,干脆把那根骨头打磨成项链给家里人佩戴,如此既可防虫,还能防蛇,起到很棒的保护效果。

因此,常征特地叮嘱常莉,一定要收好骨刺,千万别弄丢。

她对常征十分听话,自然死死攥住骨刺,绝不会让它遗失。

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小半个钟头,常征发现自己的感应无法无限制维持。

随着时间的推移,感应范围逐渐变弱,直到彻底无法“看”清。

同时,他也察觉到体力消耗挺大。

很明显,这种感知能力并非能无止境使用。

“哥,大概是娘和姐回来了,我瞅见路上有灯光。”

听到常莉提醒,常征直起腰朝村道方向张望,果然见到四个人影,其中一人拄着并不怎么亮的手电,还微微跛着脚。

瞧见他们后,常征果断停止了继续抓黄鳝。

“走,咱们迎接娘和大姐去。”

他不仅想去接母亲和大姐,也想当面告诉她们,自己坚决不同意那门换亲的事。

上辈子大姐嫁给了邱亮,吃了一辈子苦。他如今重活一次,绝不想让大姐再步上同样的老路,受一辈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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