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谭静水,你知道有种酷刑是把竹签子扎进人的指甲盖吗?”
一个冷洌的少年声线,带着一丝压抑的疯狂钻进谭静水耳朵。
他继续道,“十指连心,你想试试吗?”
谭静水睁开眼,就见眼前竖着一根尖尖的竹签,最尖的那头正对准她的眼睛!
她吓得赶紧闭上眼睛,身体忍不住发抖。
她在哪?
她记得她本来是在上班路上,在路边等红绿灯的时候,一辆货车经过车胎爆炸,她被撞飞了,然后就失去了意识。
再睁开眼,她就出现在了这座山里,眼前正是这个拿着竹签的瘦弱少年。
一段不属于她的记忆蜂拥而至,谭静水不禁一阵头昏脑胀。
流年不顺,她竟然穿越了!
而且还穿到了一本七十年代的书里!
眼前的少年就是书里的男主角钟文豫。
他穿着七十年代十分有特色的白汗衫,军绿色裤子,脚下一双解放鞋。
他长得很好看,就算是这种土气的衣衫穿在他身上,也显得十分抢眼,可他脸上却带着一股邪气,整个人气势如同从地狱里走出来的一般。
突然,那根竹签被钟文豫深深扎进谭静水身后的树杆上!
潭静水吓得面色一白。
他靠近谭静水,目光狠毒:“怕了?晚了!今天,我就要把竹签子插到你的指甲盖里,再把你的皮剥了,像村里杀猪那样,先放了你的血,然后在你的脚边开一道口子,从口子处吹气,你说,你会不会跟那些猪一样被吹得胀起来?”
谭静水害怕地艰难咽下口水,结结巴巴求饶:“我我我,我以后再也不会欺负你了,对对对,对不起!”
说完她迅速一把推开少年,飞快朝山下跑去。
她吓得如同惊弓之鸟,生怕少年会追上来。
她脚上那双破了洞的布鞋露着脚趾,跑得生疼,直到跑到山下看到山下有人在地里劳作她才停下,大口大口喘气。
钟文豫是原主爷爷收养的战友的孙子,他从五岁开始来到原主家,一直被除了原主爷爷以外的人各种欺负,原主是欺负他最狠的一个,她在钟文豫衣服里放过死老鼠,鞋子里放过竹签子。
为此扎破了钟文豫的脚,这次就是因为原主又在钟文豫鞋子里放竹签子被逮到,直接被钟文豫拖到山上一阵恐吓。
但谭静水觉得,刚刚他那眼底的杀意可不像是假的,男主小时候在战场上见过父母亲人的死,加上十四年来,在原主家被欺负,他的心理越来越阴暗。
眼下钟文豫只有十九岁,他还在克制着自已,可按书中等他再过两年考上大学,通知书到了以后,原主爷爷被原主家害死嫁祸到他头上的时候,他才会真正疯起来。
那个时候就只有女主能治得了他。
想想就可怕,谭静水抹了一把额上的冷汗。
潭静水四周望望这座大山。
天杀的,这个年代物资匮乏,生活条件也不好,她怎么受得了?
她急忙感受了一下自已的空间,还好,空间也跟她穿越过来了。
真是万幸,空间里面都是她先前囤的一些货,对于七五年这个特殊的年代来说,也是绰绰有余了。
按着原主的记忆,原主生活在一个叫谭家大队的地方。
谭静水按记忆回到谭家,就差点被一个迎面飞过来的竹篓子砸中脸。
她急急避过,就听原主亲妈曹兰在屋里骂骂咧咧:“死丫头,你还知道回来?饭也不做,整天就知道游手好闲,你还知道躲,看我不打死你。”
紧接着曹兰就拿着一根擀面杖跑出来就要敲谭静水,谭静水边躲边喊:“爷,救命啊,我妈要打死我。”
原主在谭家,恐怕也只有原主爷爷谭大海能护着她了,因为曹兰生了原主,伤了身子再也怀不上了,在妯娌里受劝了冷嘲热讽,所以她直接把气撒在了原主身上,原主会欺负钟文豫,有一部分原因是经常挨曹兰的打,心里不平衡才会对钟文豫下手。
“死丫头,你还敢找你爷!”曹兰一急,下手更狠,谭静水躲闪不及,还是被打了好几下,屁股痛得她想哭,她好想自已的亲生父母。
直到一个拄着两根拐杖干瘦老头走出来大喝一声:“老三家的,你干什么?”
曹兰才讪讪住手,恨恨瞪了谭静水一眼,用眼神警告她别胡说,转身又骂骂咧咧地进了屋。
看到谭大海的那一刻,谭静水顿时就愣住了,穿过来差点没被钟文豫戳瞎双眼她没哭,被曹兰打她也没哭,想到自已以后要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环境下生存下去她也没哭,当看到谭大海,她终于忍不住扑到老人怀里,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掉下来。
“爷!”谭静水用力抱住老人的腰。
老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但还是伸出一只手搂住谭静水勉强站稳:“行了别哭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妈那个人,忍忍就算了。”
谭静水哭了好一会儿才嗯了一声放开谭大海,看着谭大海一条空空的裤管,她眼眶又红了,这是她爷爷,又不是,谭大海几乎跟她亲爷爷长得一模一样,只可惜她爷爷走得早,她能遇到谭大海,是不是说明这也是爷爷生命的另一种延续呢?
“好了,越大越娇气!”谭大海拍了一下谭静水的头,不疼。
谭静水收拾了一下情绪,扶着爷爷进屋:“爷,我下次不会了。”
进门前的一瞥眼,谭静水就看到钟文豫正站在一旁的附属屋前紧紧盯着她,当看到她眼底的猩红时,钟文豫明显愣了一下,随即换上阴沉的目光看她。
谭静水不禁打了个寒颤,额头上再次沁出冷汗。
“文豫回来了?站在那里干什么?快进屋啊,去帮静水做饭。”谭大海也看到钟文豫,他没注意到谭静水的不自然,立马露出笑来招呼。
钟文豫他已经收回刚才那个表情,眼神柔和且自然地走过来扶起谭大海往屋里走:“我知道了爷!”
变脸都没他快好吧!
没办法,谭静水只好跟着钟文豫一起进了厨房,她离钟文豫远远的:“我我我,我去洗菜!”
钟文豫堵住她的去路,一双上挑的眸子阴沉地看着她:“你向爷爷告状了?”
第2章
谭静水愣了一下立马反应过来,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没有没有!”
“没有最好!”钟文豫将一根削得尖细的竹签子弹在一边的土墙上。
谭静水愣愣地看着土墙上掉下来的土渣,感觉全身的血液都要被冻住,钟文豫已经去土灶旁烧火,她赶紧去自留地里摘菜。
再跟钟文豫待下去,她怕是不被钟文豫害死都得被他吓死。
到了自留地,谭静水顶着大太阳摘菜,热得满头大汗,头也有点晕,长期营养不良导致原主长得就跟豆芽菜似的,真不知道这样的身体在书的后期怎么会长成一个大肥婆的。
四下没人,她从空间里拿了一小袋面包迅速啃完,感觉恢复了一点力气,现在能给她安全感的,也就是空间里的这些满满吃食以及谭大海了。
谭家人除了谭大海以外,其他人品都不怎么样,眼下是七五年,离高考恢复还有两年多的时间,高考以后谭家人担心钟文豫离开,为了得到钟文豫手里的补助,会想办法害死谭大海,她想要带着谭大海离开谭家,现在肯定不太可能。
眼下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要是她离钟文豫远远的,跟谭家人也保持距离,靠着空间里的东西熬过两年,也不知道这条路行不行。
打定主意,谭静水飞快摘了菜回家,钟文豫已经在煮稀饭了。
谭静水还是不敢离他太近,沉默地按着原主以前做饭的方法开始切菜。
锅里开始冒出米粒的香味,原主每天都没吃饱,刚才谭静水吃的那个面包这会儿已经消化完了,她又偷偷塞了块西红柿到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特别好。
吃完一块还想吃,刚想再往嘴里再送一块,旁边就伸出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给我一块!”
说话的人是钟文豫,他的皮肤很白,跟晒得乌漆麻黑的农村人不一样,他好像是那种晒不黑的冷白皮,果然男主就是男主。
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伸了好一会儿见谭静水还在发愣,不耐烦地催促了一声。
谭静水赶紧在他手里放了一块西红柿,而且是最大的一块。
钟文豫拿着西红柿走到灶前继续烧火,他好像也不怕热,一边吃西红柿一边沉默地往灶里丢柴火。
一顿饭做完,没有谭静水想象中的那么难,果然,只要她不招惹钟文豫,钟文豫也不会把她怎么样,起码现在不会。
到吃饭的时间,谭家上工的人就都回来了,谭大海一共育有三子一女,年轻的时候谭大海当兵,留下谭老太一个人在家里养孩子。
环境原因,导致谭老太辛苦把四个孩子拉扯大以后就因为长期吃不饱走了,谭大海的三个儿子受谭老太影响,都被养成了喜欢算计的性格,斤斤计较,唯利是图。
三个儿子在各自娶妻之前竟然做出把唯一的妹妹嫁给一个傻子来换彩礼的事来,这也是谭大海从前线负伤回来以后才知道的事。
平时谭大海在家的时候,因为每个月还有些补贴,三个儿子表面上还是表现得很孝顺的,但总会趁着吃饭的时候旁敲侧击地想从谭大海手里弄到钱到自已手里。
这次吃饭也不例外,谭大媳妇金花暗地里捅捅自家男人的胳膊,谭大会意,夹了一筷子茄子炒豆角放到谭大海碗里:“爹,今天的菜味道挺好的,您多吃点。”
不等谭大海回应,曹兰就阴阳怪气地说:“当然好吃了,用了那么多油,死丫头,你把油当饭吃啊,茄子烧了吃不行吗?非得炒,你今天晚上别吃饭了。”
她一边说一边给默默吃饭的钟文豫夹了一大筷子菜。
谭静水不说话,低头扒饭,反正曹兰看她不顺眼,不想给她饭吃,怎么也会有不同的理由。
“有完没完?食不言你不知道?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谭大海及时阻止了曹兰的长篇大论。
金花也瞪了曹兰一眼,好好的气氛被老三家的给搅了。
饭桌上再没人敢多说一个字,谭静水觉得清静,也将饭桌上所有人都认了个遍,谭家算上她跟钟文豫眼下一共十三口人。
谭大跟谭二各生了两个儿子,除了谭老三只生了一个女儿,也就是谭静水,因为没有儿子,曹兰对钟文豫就特别好。
一直以来曹兰都想让钟文豫做自已的儿子,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一种过继,主要原因还是钟文豫是烈士后代,国家对于这种对象是有补贴的,在这个年代来说还不少,一个月少说也有十几块。
只要认了钟文豫做儿子,就可以明目张胆地拿走钟文豫的补贴,只可惜曹兰是司马昭之心,谭大海一直不同意,十四年前谭大海带回钟文豫的时候就说了,钟文豫与谭静水有娃娃亲,要是钟文豫真的成了曹兰的儿子,兄妹怎么成亲?
为此,曹兰更加不喜欢谭静水,自已亲妈都不喜欢,谭静水在家里的地位可想而知。
吃完饭,谭静水收拾碗筷去洗碗,谭静国大摇大摆地跟过来,在厨房里找了一圈,十分不满:“晚上做饭的时候多摘点菜回来知道吗?我都没吃饱。”
谁吃饱了?
就谭静国这体格,刚才吃得最多的就是他了,每次吃饭他总是吃得又快又多,他都没吃饱,谁还能吃饱?
原主就常常饿得晚上起来喝凉水妄想填饱肚子。
谭静水没出声,谭静国又凑过来,贱兮兮地问:“静水,你妈对钟文豫那么好,你嫉妒吧?你听大哥一句劝,爷不赶他走,你得想办法啊,你在他鞋里放竹签子不行就再想别的法子啊,你不会是看那小子长得好,看上他了吧?真要嫁给他?他这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小白脸?”
从小,谭静国就是这样跟原主说的,导致原主对钟文豫越来越讨厌,钟文豫比谭静水大五岁,那年钟文豫来谭家的时候,谭静水才刚生下来,钟文豫还帮忙带过谭静水。
小时候的谭静水可喜欢钟文豫了,每天都跟在他屁股后面跑,直到谭静国第一次跟谭静水说钟文豫抢走了父母的爱,她就恨上钟文豫了。
第3章
以前谭静水还小,搞些事情出来钟文豫不跟她计较,但后面谭静水越来越过分,直到今天,钟文豫再也忍不下去了。
每次原主仗着年纪小找钟文豫的茬,谭静国就会装好人去安慰钟文豫,简单来说,坏事都是小小的原主干的,原主小小年纪不学好,谭静国作为大哥得一碗水端平。
所以每次谭静国都会说漏嘴,把原主欺负钟文豫的事告诉曹兰,曹兰教训原主起来一次比一次狠,这也让原主更加讨厌钟文豫。
这些原书里一笔带过,都是从谭静水的记忆里分析出来的,这个谭静国不是什么好东西。
“大哥,以后你别再让我去欺负钟文豫了,他比我大五岁,现在他不会再让着我了,你是不是很讨厌我?老是让我去欺负钟文豫,你要是看他不顺眼,为什么不自已去找他麻烦啊!”谭静水说着眼里露出水光。
谭静国愣了一下,又很快反应过来讪讪一笑:“哪能呢,我是为你打报不平,你看你妈自已生不出来儿子,看钟文豫那眼神就跟看亲儿子似的,我是觉得你太可怜了。”
“妈,大哥说你生不出来儿子!”谭静水不等谭静国说完,抬高声音就朝外面喊了一句。
谭静国吓了一跳,赶紧捂住谭静水的嘴,表情逐渐狰狞:“死丫头,我为你好,你这样对我。”
谭静水也被吓得不轻,手里的菜刀乱舞,谭静国担心被菜刀砍到,放开谭静水,一溜烟地从后门跑出去了。
“傻缺!”谭静水嗤笑,继续洗碗。
门口一个颀长少年的身影一闪而过,谭静水还以为自已看花眼了,随即后背再次冒出一层密密的汗。
看错是不可能看错的,那分明就是钟文豫,这男主时时刻刻都在防备她,像这种情况男主看到过很多次,不然男主也不可能知道有些事都是别人在后面挑唆原主干的呢。
看来以后说话得小心再小心,一句男主的坏话都不能说,小命要紧。
她可是记得原书里,原主的下场有多惨,原主被男主丢到饿了三天三夜的狗笼子里,导致原主死的时候身上一片好肉都没有。
外面传来曹兰的咒骂声,显然是因为刚才谭静水一嗓子吼出来,这会儿正在跟大房的金花吵架。
谭静水知道,这会儿不走,一会儿曹兰杀过来就走不了了,一顿揍在所难免。
她赶紧把碗随意冲了一下,跟谭静国一样从后门溜走,后门处的大篮子是专门为她准备的,打猪草的工具。
拿了个篮子,谭静水大声丢了一句:“我去打猪草了。”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家里有谭大海坐阵,原主还是比较幸运的,哪怕学习成绩差得一批,谭大海还是坚持让家里的孩子都上学,原主现在就是半耕半读的状态,在镇上读初中,几个堂哥都是初中毕业,除了钟文豫是上过高中的,没办法,人家考得上啊。
虽然原主父母一直都不建议让原主继续读书,至少把读书的钱拿来给他们用吧,但谭大海很坚持,原主父母也只能干瞪眼。
今天不用上学,谭静水还是拿着篮子跑镇上去了。
原书里,钟文豫脑子好,经常把村里的粮食弄出去到镇上的黑市倒腾,一回两回的,手里也攥了不少钱。
谭静水记得书里镇上黑市的具体位置,空间里还有不少米面油,要是不去倒腾一些,良心上都过不去。
谭家大队离镇上也不远,走路四十分钟左右就能到,谭静水走到山脚下,就看到几个孩子背着背篓正在打猪草,十斤猪草换两个工分,鸡粪稍微多一些,不过鸡粪少,猪草多啊。
谭静水只是想了一下就走过去叫住几个小孩:“大牛,阿猫,帮个忙。”
几个孩子一见谭静水就想跑,平时谭静水就像个瘟神一样,走到哪里都让人讨厌,她不光欺负钟文豫,还欺负比她小的孩子。
谭静水一把抓住大牛的背篓:“帮我把一篮子猪草打满,我给你们两分钱,怎么样?是不是很划算?你们可以拿去买糖吃,一分钱可以买两颗糖。”
她尽量把自已的表情控制得好看一些。
大牛听到有钱拿,挣扎的身体顿住,狐疑地看向谭静水,谭静水继续蛊惑:“我说到做到,你们应该知道我爷的,他刚给了我零花钱,我不想打猪草,只要你们帮我,两分钱就是你们的,怎么样?”
大牛还没说话,阿猫就拉住大牛的衣角:“大牛哥,我想吃糖。”
大牛再看看瘦得真的跟猫一样的妹妹,心一横:“行,说话算话,不然我去告诉你爷!”
“没问题!”谭静水笑眯眯的,从口袋里摸出一分钱来递给大牛:“这是订金,你们打完猪草就跟之前一样,在老地方等我过来拿猪草就行了,到时候我再付一分钱给你们。”
还有订金?
订金是什么大牛不知道,不过他认得钱,谭静水今天是吃错药了吗?竟然这么爽快就拿出了钱。
将钱放在大牛黑黑瘦瘦的手里,谭静水笑眯眯地拍拍阿猫的头:“就这样说定了,谁都不能说哦!等我回来!”
“嗯!”
到底孩子单纯,一分钱就收买了!
留下篮子以后,谭静水花了半个小时就到了镇上,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给自己化了个特别难看的妆,头发包起来,又把从谭家拿出来的谭大海的衣服穿在外面,有点热,不过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
在一只鞋底垫了增高鞋垫,她现在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一个丑得不忍直视的瘸子。
谭瘸子装扮好以后就去了黑市,这是钟文豫经常活动的一个黑市,就在医院后面的小树林里,她在里面晃了一圈,终于在一个角落里看到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人。
刀疤男叫陈四,是钟文豫一直以来合作的对象,也是帮钟文豫赚到第一桶金的男人。
看到一个丑瘸子朝自己走过来,锐利的目光看过去,带着审视的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