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程十一记得自己死了——饿死的。
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成为了末世中无数消失者的一员。
但她感觉自己好像又没完全死,因为她又能睁开双眼了。
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间破败的屋子,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泥土气息。起初,她以为这是自己临死前的幻觉,但很快,她意识到自己真的是活着的——只不过,是活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
原主因着凉发高烧,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最终被烧死了。
而就在那一刻,程十一穿越而来。
身体还残留着高烧后的虚弱,脑袋昏昏沉沉,原主的记忆与自己的记忆混杂在一起,就像一局麻将结束后,所有的牌被四双手搅得乱七八糟。
眩晕、恶心、难受。
终于,程十一华丽丽地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眼前是一片刺眼的阳光。
她缓缓睁开眼,看到那扇只有半截玻璃的窗户透进明媚的光线。
阳光刺眼,却带着温暖。
她眨了眨眼,转动脖子,环顾四周,发现环境与自己“睡”前一模一样。
看来,这次她是真的留下来了,没有再死一次。
她撑着酸软的身子,慢慢坐起来。身下是一张用几块木板拼成的床,铺着满是补丁的藏蓝色床单。
随着她的动作,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仿佛随时会坍塌。
床头旁是一张缺了一条腿的小桌子,用几块不规则的砖头勉强支撑着,勉强还能用。
桌上摆着一个没有标签的玻璃瓶,瓶口插着一截小指粗细的白色蜡烛,旁边是一盒火柴。
桌边还有一个带着缺口的瓷碗,里面剩着半碗水。
从原主的记忆中,程十一知道,这水是原主自己准备的。
地上散落着几张带着折痕的纸,那是原主昨天好不容易弄来的感冒药。剩下的半碗水,就是她吃药时喝剩的。
只是不知道那药是过期了,还是不对症,原主并没有退烧,反而在昨夜一命呜呼,换成了现在的程十一。
嗓子干得像是被火烧过,她试着咽了咽口水,却感觉仿佛有无数小刀片在喉咙里翻搅,疼得她立刻捂住脖子,另一只手颤抖着去端那半碗水。
她小口小口地喝下剩下的水,喉咙这才稍稍舒服了一些,但疼痛依旧。
她靠在冰冷的墙面上,望着窗外的阳光,嘴角微微抽了抽,无声地哭了出来。
这一刻,她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重生,还是该为这陌生的世界感到绝望。
末世,死了,活了,晕了,醒了——这一连串的经历,再加上原主的那些记忆,让程十一心情复杂,眼泪扑簌簌地往下落。
原主名叫王二丫,是王家的二闺女。
上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父母是钢厂的双职工,工资放在当下这个年代虽算不上高收入,但也足以让很多人羡慕。
奈何家里人口多,还要时不时接济乡下的爷爷奶奶,偶尔贴补外家,即便是双职工,一家人也过得紧紧巴巴。
作为重男轻女家庭中的女儿,而且还是排行老二的女儿,原主的地位简直可以用“小白菜”来形容。
大姐最大,是家中长女,父母对第一个孩子总是格外偏爱,因此大姐在家还有些地位。
加上她谈了个小领导家的儿子做对象,地位更是水涨船高。
大哥排行老二,是家中长子,地位自然不用多说。
要是王家有那个实力,估计真是要星星不给月亮,要吃肉绝不炖汤。
下面的两个弟弟因为是男孩儿,备受宠爱;最小的妹妹则因为和弟弟是双胞胎,顺带着也被父母疼爱了些。
唯独原主,爹不疼,娘不爱,上被哥姐压榨,下被弟妹欺负。
“啧啧,好惨一女的!”
程十一的嗓子里发出犹如破锣一般的声音,虽然不大,却足以表达她的无奈。
活了,又好像没完全活——这就是程十一最终总结出的结果。
现在是七五年,正值知识青年响应国家政策上山下乡的时期。
王家这么多孩子,自然逃不过要安排人下乡的命运。
大姐和大哥就不用想了——一个在和小领导的儿子谈恋爱,另一个是家中的宝贝疙瘩。
原主今年十六岁,再往下的弟妹年纪不够,所以下乡的名额毫无悬念地落在了原主头上。
原主得知这个消息后淋了雨,一着急,一上火,就这么华丽丽地病倒了。
估计也是因为知道自己就算好起来也躲不过下乡的命运,再加上听说了那些关于下乡的可怕传闻,原主连求生的念头都没了,索性直接放弃挣扎。
原主是走了,可现在这一大堆烂摊子落在了程十一头上,让她很是头秃。
七十年代啊,虽然也缺吃少穿,但好在不像她曾经生活的末世时空,天灾频发,那才叫不是人待的地方。
算了,这样也挺好的。
况且,她多多少少知道一些未来的事情走向,不敢说未来大富大贵,但让自己的小日子过得舒坦些,问题应该不大。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当个吃喝不愁、想买就买的富婆就更好了。
既来之则安之吧!
程十一一抹眼泪,攥紧拳头给自己打气。
打气成功的程十一开始琢磨接下来要做什么。
下乡是肯定要下乡的。
就原主那包子性格,她连装都不想装一下。
为了不被人视为异类,还是下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才最好。
如此一想,程十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那就......
“叮!滋滋滋......沙沙沙......”
脑海中突然响起一阵声响,声音不算大,但格外刺耳。
程十一吓得整个人从床板上跳了起来。
“雾草,啥东西?”
第2章
“唉呀妈呀,可算是连接成功了!”
脑海中响起一个正太音,奶声奶气的,还挺好听,就是......
“你是什么东西?”
程十一赤脚站在地上,手里攥着梆硬的枕头,惊恐地环顾四周。
脑海中再次响起声音,依旧是萌哒哒的,但语气听起来有些不高兴:“主人,人家才不是东西呢!人家是系统小助手!系统你懂不?就是......”
“系统?穿越金手指?”
程十一的动作一顿,随即面露狂喜:“我就说穿越者必有金手指吧!统啊,你说说你是个什么统,能不能先给你主人我弄点吃的喝的?”
狂喜过后,程十一突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这副身体太虚弱了。
从小就营养不良,还病到嘎掉,简直就是虚弱它妈给虚弱开门——虚弱到家了。
系统明显停顿了一下,随即装模作样地咳嗽了两声,一本正经地说道:“本系统可是万能的交易系统!主人只要有钱,就可以购买很多东西。别说是吃的喝的了,就算是坦克导弹都没问题!”
“钱?”
程十一赶忙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突然想到什么,立刻蹲下了身子,在床板底下摸索。
没摸到,她索性跪在地上,几乎半个身子都钻进了床板底下。
好半天,她才爬出来,手里多了一个巴掌大的玻璃瓶,里面躺着几枚脏兮兮的银色硬币和几张团成团的纸币。
这是原主的“家当”。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一共是两毛八分钱。
两毛......八分......钱?
程十一的嘴角狂抽。
妈呀,两毛八,这能买啥?
系统实在看不下去了,主动提醒道:“主人,你在穿越来之前账户上是不是还有存款?”
“穿越前吗?”
程十一感觉地上很凉,索性爬到床上坐着,还不忘将一旁破旧得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脏被子扯过来盖在腿上。
她一边回忆着前世的存款,一边感慨道:“不得不说,我的存款可比原主多多了,一共有1120多块钱呢!几分几毛的记不住了。”
不过,就算比原主的存款多,那一千多块钱在上辈子的末世里连一包方便面都买不下来。
那时候的物价疯涨到让人发指的地步。
一袋曾经不到两块钱的泡面,在她临死前的价格已经飙升到了一千五一袋,就算这样还不一定能买得到。
“统啊,我上辈子的存款是有,但实在太少了,要不然你主人我也不会被活生生饿死。”
想到上辈子的凄惨结局,程十一的情绪一下子落寞下来。
末世的苦,谁吃谁知道,那真是一吃一个不吱声。
吱声的不是被抢就是被杀,那是真的不敢吱声。
系统啧啧了两声:“那是你上辈子的物价太高造成的。现在你可是在平行时代的七十年代,别说是一千多块钱了,就算是一块钱的购买力那也是杠杠的好伐!”
“对哈!”
程十一很快打起精神来:“那我现在能买什么?赶紧整点吃的吧!要不然咱俩指定又得嗝屁一次!”
话音刚落,面前就出现了一个光屏,上面展示着一张张图片,图片下面是产品名称。
不得不说,这系统虽然声音软萌软萌的,可办事是真地道,展示出来的全都是吃的。
“肉包子,吸溜,油条......吸溜......吸溜......”
程十一感觉自己的口水从来没这么旺盛过。
好多好吃的!
再看价格,程十一差点就哭了。
价格太感人了!
纯肉包子,五分钱一个。
精面馒头,三分钱一个。
油条,四分钱一根。
豆浆,三分钱一份,加糖就再加一分钱。
呜呜呜,价格太动人,程十一没出息地流下了幸福的口水。
“给我来两个肉包子,再来一份加糖豆浆!”
小手一挥,程十一感觉自己格外霸气。
话音刚落,就感觉手里一热,甚至可以说是一烫。
两个冒着热气的白胖胖的肉包子就这样躺在一只手里,而另一只手里则多了一碗散发着香味儿的豆浆。
都这时候了还想什么有的没的?吃就完了!
嗷呜一口下去,包子下去了三分之一。
猪肉葱花的香味瞬间在口腔中炸开,程十一幸福得眯起了眼。
“呜呜呜,太幸福了!”
她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伴随着咀嚼的声音。
吃得急了,被噎住了,程十一赶忙喝了一口豆浆顺顺。
两个包子加上一碗甜滋滋的豆浆,程十一感觉自己活过来了,真正的活过来了。
吃饱喝足后干什么?
躺平,多了解一下系统,再想想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
不是她懒,而是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得多养养。
经过了解,这个交易系统可以买卖。
不过,程十一现在也提供不了什么可以出售的货物,目前只能买买买。
另外还有系统仓库,除了系统提供的活物外,只有程十一这个主人本体可以进入。
至于没有生命体征的其他物品,都可以放进去。
仓库的面积不算大,但也不小了,足有五十平米。
这个面积对于目前的程十一来说已经足够。
不多会儿,程十一就睡着了。
躺平的后遗症之一:容易睡着。
程十一是被一阵急促的拍门声叫醒的。
这间狭小的房间里,除了那只有半拉玻璃的窗户,就是那扇看起来随时都会破损的木门连接外界。
此时,木门被人拍得直晃悠,借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甚至能看到门板缝隙中的灰尘随着拍打的动作飞出来,在半空中飘荡。
“王二丫,你个懒丫头还不起来,懒骨头,赶紧起来做饭!一天天的不干活,还等着我们把饭做好了喂你嘴里是不是?”
门外的女人叫骂着,带着当地的口音。
如果不是有原主的记忆在,程十一还真不太能听得懂。
门外的女人是原主的母亲。看看窗外的光线,这会儿应该是中午了。
看来是中午没人做饭,这女的下班回来没现成的饭吃,所以火大了啊!
程十一撇嘴。
她可不是原主,任劳任怨地当家里的老黄牛。
让她干活?
做梦去吧!
于是,意念一动,原本躺在床上的身影陡然消失,只留下了破旧的被子因为没有了支撑,硬邦邦地落在了床板上。
与此同时,木门终于完成了它最后的使命,倒地不起了。
第3章
“王二丫那个贱丫头呢?”
姜美妮站在小屋门口,看着空荡荡的屋子,一脸怒气。
身后走过来一个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的女子,手里抓着一把瓜子,一边嗑一边哼道:“你问我,我问谁?早就说了,不是你亲生的孩子,就算你再怎么养也养不熟。这不说没影儿就没影了。”
“你给我闭嘴!”
姜美妮一听这话,脸色骤变,慌忙将小屋扫视了一遍,又赶忙走到门口看了一眼,确定没人听到刚刚的话,这才松了口气。
她转身就要去揪年轻女子的耳朵,却被对方灵巧地躲开了。
姜美妮气得不行,压低声音骂道:“王佳佳,你给我记住了,刚刚那种话再也不准说了!王二丫就是老娘亲生的,知不知道?”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我这不也没去外面说么!”
王佳佳撇撇嘴,一脸蛮不在乎:“再说了,就算让那死丫头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咱家养了她十来年了,她真要离开咱家,她自己一个人能活?”
说完,她还翻了个白眼。
姜美妮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她还是没好气地骂道:“你懂个屁!要真是让她知道她不是咱家亲生的,她就算逃不了,还能像之前那样老老实实在家干活?”
“你也不想想,她要是不在家了,谁做饭?谁洗衣服?”
这一番话让王佳佳的脸色变了变,连瓜子也不嗑了,凑到她妈身边问:“妈,真要把那死丫头送去下乡啊?她要是下乡了,那家里不是一样没人做饭没人洗衣服了吗?”
她记得小时候自己洗过衣服。
夏天的时候还好点,冬天的时候那水冰得刺骨。
后来家里来了王二丫,年纪不大,但能干活了。
从那之后,她王佳佳可就再也没洗过一件衣服了。一想到以后没有这样的“丫鬟”使唤,她心里还真有点舍不得。
姜美妮没好气地拧了一下大女儿的胳膊:“你说说你,平日里看起来挺聪明个人,现在怎么就不开窍了呢?”
“你也不想想,现在家里面有六个孩子,光是适合下乡的就有三个。那个死丫头不下乡,那你打算让谁下乡?是你去下乡,还是让宝贵下乡?”
不等王佳佳开口,姜美妮就怼了一句:“你可别想着让宝贵下乡,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反正你现在还没结婚,要是死丫头不下乡,那就只能你去了。”
“凭什么啊!”
王佳佳炸毛了:“谁爱下乡谁下乡!反正我不去!”
说完,她一甩手就要走,突然想到什么,又转身看向她妈:“对了,妈,爱华和我说了,他家打算下周就上门提亲,一个月内就结婚。你赶紧把我的嫁妆整理出来,可别到时候人家上门提起来了,你什么都拿不出来!”
也不管她妈听到这番话是什么表情,王佳佳抬脚就往外面走。
中午死丫头不在家做饭,她妈肯定会对付一口,到时候她不是跟着对付一口就是要自己做饭。
她可不要自己做饭,还是出去找爱华吧!
门被打开,又被“嘭”的一声关上,震得姜美妮回过神来。
“你个死丫头,这么大的事你怎么现在才说啊!”
姜美妮气得跳脚。
骂完后,她赶紧回自己和丈夫的房间,开始翻箱倒柜地找起东西来。
一边找,还一边不停地骂,言语中全是对大女儿的不满。
突然就提结婚的事,还要一个月内完成,她可得看看到底要给大女儿准备多少嫁妆才行。
大女儿的对象父亲可是他们钢铁厂的领导,只要人家稍微提一提,自家男人坐上小组长的事也就差不多能成了。
直接送礼,成不成的,那都是给人家的,不保险。
但如果是给大女儿准备的嫁妆就不一样了,面子上大家都好看不说,就算小组长的事不成,自己也不算亏,大不了到时候将嫁妆再要回来就是。
一直认为家里没人的姜美妮就这样碎碎念地自言自语,同时将家当都翻出来查看。
眼看着距离上班还有不到半个小时了,她这才赶紧将东西全都藏好,从柜子里拿了个有些发硬的馒头,从中间掰开,往里面夹了几根咸菜,急匆匆地走了。
走的时候,她还不忘将门锁从外面锁上,同时骂了一句:“王二丫你个死丫头,出去了都不知道锁门,等晚上回来的,老娘不打死你就跟你姓!”
整个王家安静下来,很快连楼道里都没有了任何声音。
散落着被子的木板床上陡然出现了一个身影。
程十一坐在床板上,一脸愕然,就连系统都被震惊到“啊啊啊”地叫了好几声,这才骂道:“妈耶,本统真是要被气死了哇哇哇!怎么有这样的人家啊?我就说原主在这个家里过得咋就那么惨呢,原来不是亲生的啊!”
“主人主人,你说你这副身体的身世到底是什么样的?会不会是什么被抱错的千金小姐啊?”
系统叽叽喳喳的声音终于将程十一叫回神来。
哦豁!原来不是亲生的!
原主的记忆里只有从小就要干活,要不然没饭吃。
不能乱说话,甚至连直接对视其他人都不行,否则就要挨打。
至于是不是亲生的这件事,原主是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
也许是太小忘记了,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
反正,她是第一次知道这个真相。
震惊的同时,程十一又觉得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单纯的不是受宠的老二这一点不足以支撑原主在家里地位如此低的现实,但如果不是亲生的,那就很正常了。
可话又说回来了,老王家又不缺孩子,儿子女儿都有,又为什么要收养个不是亲生的孩子回来呢?
难不成真的有什么真假千金身份在等着自己?
这个想法刚一闪过,立刻就被程十一甩出了脑海:“别东想西想的了。什么真假千金都改变不了我要下乡的结局!”
说完,程十一“噌”的一下站了起来:“赶紧干活吧!我记得下乡的时间就是这几天了,得抓紧给我自己弄点家当才行。”
系统一听就来精神了:“主人,那我们先从搜刮这个王家开始吧!他们把原主当牛做马的使唤了这么多年,怎么也得帮原主讨回点公道吧,你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