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我是个孤儿,自幼被二爷爷养大。
据说,我妈以前是做皮肉生意的。
后来从良,嫁给了我爸。
结果两人结婚刚满七个月,我就出生了。
我爸发觉自己被戴了绿帽子,他发疯似的捅了我妈几十刀。
给我妈捅死后,我爸又自己喝了耗子药,也绝了一条命。
爸妈死后,亲戚们觉得我来历不明,没人愿意收养我。
唯有住在农村的二爷爷,他不嫌弃我的身世,把我带回了家中。
二爷爷是个麻衣,也就是算命的!
也会一些玄门法术,平时,他就给村子里的人看看邪道病。也会帮村民们算寿数,以此为生。
八岁那年,我生了一场重病。高烧不退,整整昏迷了三天三夜。
等我醒来时,整个人变得痴痴傻傻。
二爷爷说,有人给我下了咒,把我的命魂偷走了,我才会因此痴傻。
那天晚上,二爷爷抓了一只黑毛大公鸡,让我抱在怀中。
他左手持铜钱剑,右手拿着招魂铃,在院子当中做法招魂。
随着一阵法术的催动,只见夜空之中。霎时间凝结出红,黄,青,蓝,白五条异光。
这五道异光,是二爷爷招出的五个小鬼。
因为我丢了命魂,二爷爷需要让这些小鬼,去阴间地府把我的魂儿给抢回来。
“今林仲催动秘法,祈求上仙。林氏一门行卦三十六代,遭受天劫,断我子孙。
天雷妄动,五鬼速行,阴界拦路,道火助生,急急如律令!”
紧接着,五条小鬼在空中叽叽喳喳。然后再次化作五道彩光,直入地下。
爷爷的右手不停摇晃招魂铃,前后不过十几分钟。那五条小鬼便从地面钻了出来。
这一次,五条小鬼的手中捧着一个紫色的光团。
爷爷看到光团,整个人先是一怔。
他声音极小的低喃。
“怎么会是紫色?”
可此时,五只小鬼已经将那团紫色的光芒,射进了我的体内。
就在紫色光芒与我完全融合之际。霎时间,天空电闪雷鸣。
冬日下暴雨!天变有异象,人间有异事。
那夜,千百条青花小蛇聚集在二爷爷家院子当中。
并且有十几只黄皮子,也聚集在了二爷爷家院门口。
那些黄皮子朝着我们家院子膝盖弯曲,跪地“砰砰”磕头。
二爷爷看到这样的场景,整个人的精气神瞬间就散了。
良久,二爷爷神情无比悲苦,仰天道出一声长叹。
“千龙护路,黄仙磕头。
紫气投身,妖孽降世。”
我虽听不懂二爷爷的话,但是第二天一大早,我的病就彻底痊愈。
我不止不再痴傻,甚至变得无比聪慧。
二爷爷的房中有许多玄门书籍,这些书全部都是繁体字,拗口难懂。
可我看上一眼,几乎就能倒背如流。
二爷爷诧异于我的天赋,从那天开始,二爷爷便正式传授与我麻衣之术。
由于我记忆力超群,不到一年的功夫。我便能背诵全本的易经,阴阳太极经。
九岁能够完全掌握人生上下720处穴道。
十二岁时,已然能够凭借观气观相法,推算出常人的寿数,和前后20年吉凶。
后来,等我初中毕业。二爷爷便不让我继续读书。
哪怕我成绩不错,可二爷爷却说,我这辈子没有吃官饭的命。
我注定行走阴阳,继承他麻衣相师的衣钵。
转眼间,我长到了21岁。
忽然有一天,二爷爷把一口大红棺材搬到了家中。
那口大红棺材,上面还带着湿润的泥土。好像是刚从土里扒出来不久。
入夜,二爷爷郑重的把我叫到床头。
“林涛,你过来!”
我走到二爷爷的床前,他老人家开口说道。
“我寿数将至。今晚便是我的死期。
明天清晨,你找一个白事班子帮我送葬。
孩子,我给你留下了三封信。
第一封信,等明天你见到我的遗体,便可以开启。
第二封信,你要把他交给白事班子的班头。
至于第三封信,什么时候,你的瞳孔变成红色,你再将其打开。”
这些年,我早已知晓二爷爷的身份。
他是麻衣神相的第36代传人,江湖上还有个绰号——青眼林仲,一语成谶。
二爷爷说出的话,没有不准的。
他说自己今夜归西,便注定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那晚,我坐在院门口哭了很久。
等到第二天一大早,我走进二爷爷的房内。
只见他自己已经换好了一身寿衣。人完全没了呼吸。
我跪在二爷爷的遗体前,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紧接着,我便打开了第一封信。
信中写到。
“林涛,你并不是我堂侄的亲生骨肉。
甚至,就连你体内的命魂,都不是你自己的。
你这一生注定不凡,却也坎坷重重。
因此,我有一些事情叮嘱于你,你一定要做到。
第一,我在你三岁的时候给你定下过一门亲事——白山市朱家。
朱家家主朱成,曾经是个杀猪匠。我曾替他逆天改命,助他此生大富大贵。
所以他欠我一个恩情,与我写下婚书。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你做老婆。
你可去白山市求亲,也可在那里落脚,找个居所。
第二,找出你体内蕴藏的那个东西的谜团。然后想办法将其除掉。
第三,找到你的亲生父亲,杀了他!
还有,第二封信中,我给了办白事班子的人五个地址。让他们任选其一,将我的尸骨安葬。
你不可追问,否则,我将死不瞑目。
孩子,你记住。遇龙则定,遇虎则兴。
切记切记!”
我紧紧攥着二爷爷留下的遗书。
三个条件,我定然永久铭记于心。
看过信后,我便找好了丧葬队伍。
我将二爷爷留下的第二封信交给他们,这群人便抬着二爷的棺材不知去了何处。
当天下午,我在家中简单收拾了一下行囊。从存折内取出二爷爷所有的积蓄,总共2600多块钱。
我买了一张通往白山市的火车票,就此开始新的旅程。
白山市是北方的一处城市。
白山黑水,四周环山,吸天地之灵气。是一处极佳的休憩之处。
背着行李,坐上火车。整整过了三天三夜,我终于到达了这个陌生的小城市。
刚出火车站,我迎面便撞上了一个熟人。
那人是我的同乡,大号钱金龙!
是我们村村长的儿子。
二爷爷的遗书中曾说道。
遇龙则定!
难道,这龙,指的就是钱金龙吗?
第2章
我正在诧异之时,钱金龙也看到了我,他朝我挥手。
“林涛,怎么是你?你怎么也来白山了?”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我顿时热情回应。
“呃......我二爷爷走了。我现在孤身一人,来外地混口饭吃呗!”
钱金龙闻言,也是一阵哀叹。
“哎!节哀吧!你二爷爷多好个人呀,真可惜。”
他轻轻拍着我的肩膀,又转头说道。
“不过咱俩也是缘分。我这些年在白山市打工,还是第一次看到老熟人。
原本今天来火车站,是为了接我对象。没想到,竟能撞见你。
得,等一会儿接上我对象。我请你们俩吃饭。”
钱金龙比我大6岁,也是初中刚毕业就辍了学。
他早在几年前就离开了村子,据说是在外地务工。只是没想到,他会在白山市。
“行啊你!都搞上对象了。”
我笑着回应。
此刻,只见钱金龙朝着火车站出口的位置拼命挥手。口中叫嚷着一个姑娘的姓名。
“小霞,周玉霞!我在这儿呢!”
我循声转头。
只见,有一个二十五六岁,打扮的有些风尘的姑娘,朝着我们的方向跑来。
那姑娘个头不高,因为是夏天,她上半身只穿了一件纯白色的小吊带。下半身是豹纹短裙。
她脸上的粉擦的白扑扑的,大红嘴唇,张扬且放肆的性感,让人一看就觉得这女孩儿不太着调。
没一会儿功夫,周玉霞跑到我和钱金龙的面前。
瞬间,便有一股极其浓烈的香水味儿,充斥进我的鼻腔。
“啊嚏......”
我被那股香水味儿,呛的打了个大喷嚏。
钱金龙拉着周玉霞的手,给我介绍。
“林涛,这就是我的女朋友。我俩在一起已经两年了。马上准备结婚。
你看,我媳妇儿长得俊吧!”
此刻,我下意识的打量起周玉霞的面容。
她的左边眉毛上长了一颗红痣。
按理说,眉头长红痣主姻缘。
这小娘们最近应该是交了桃花运。
可她跟钱金龙已经恋爱两年了,稳定的感情,肯定算不上桃花。
最主要的就是,周玉霞的左侧眼角下面还生了一颗黑色的小点。
这颗小点叫做眼下痣,也叫丧痣。
所以丧痣,倒不是一定会有丧事,去主着一个人的霉运。
看来,这个周玉霞最近不止沾上了烂桃花,甚至还要倒大霉。
我心中正在不停思索之迹。
周玉霞却用一种鄙夷的眼神,一边打量我,一边冷漠开口。
“咦!金龙,这是谁呀?”
女人语气不善。
“这是林涛。我老乡。
走,媳妇儿,我带你们吃饭去!”
周玉霞闻言,眨巴着嘴唇儿,小声嘟囔一句。
“呵!又是个蹭饭的穷亲戚。”
火车站前便有许多小饭店。
我们选了一家东北小炒,进入饭店,周玉霞拿着菜单,一口气儿就点了6盘菜。
钱金龙一边给我倒茶,满脸欣喜的问我。
“林涛,今天能碰上你,真是缘分!
听说这些年,你一直在跟你二爷爷学本事。
我想求你个事儿,你能应我不?”
“金龙哥,什么事儿你直说吧!咱们这关系,我肯定尽力。”
钱金龙嘿嘿一笑,转过头,瞄了一眼周玉霞。
紧接着,他面带羞臊的开口。
“其实也不是啥大事儿。我就想让你帮我合合八字。
我跟玉霞不是准备结婚了吗?想着,选个好点的日子,抓紧回老家领证!”
钱金龙此话一出,我心中顿时多了几分无奈。
这个周玉霞,从面相上来讲,就不是个过日子的人。
再加上那烂桃花。她,铁定是不贞。
在我心里,这样的女人肯定是配不上钱金龙。
但有些事儿,我也不能直讲。
我道。
“那就把你们二人的生辰八字报上来吧。”
钱金龙兴致勃勃说。
“我是八月初六的生辰。我媳妇儿比我小一岁。她是阴历六月十二出生的!”
闻言,我依据两人的生辰八字,掐指算了起来。
只是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眼前的周玉霞,不止有过一次婚史。她甚至,还打过三次胎。
最为重要的就是,这个女人寿元不长,她最近将有一次大劫难。恐怕,活不过三个月!
“这......这......”
我支支吾吾半晌。
“恐怕,这婚事成不了!”我还是硬着头皮脱口而出。
谁料,我话音刚落。
周玉霞便气汹汹的,直接把手中的茶水,泼到了我的脸上。
“你妈的有病吧?长了一张嘴不会说人话。
什么叫婚事成不了!大傻子!”
周玉霞冲着我骂骂咧咧,不止如此,她就连钱金龙都一并骂了进去。
“钱金龙,我刚下火车,你这是故意找我不痛快?
上哪弄了个穷亲戚?专门触我眉头。
得!这饭我不吃了。咱俩之间能处就处,不能处就黄!”
周玉霞一边大吵大嚷,抓起椅子上的包,转身就走出了饭店。
此刻的钱金龙,表情极其尴尬。
他并没有埋怨我,反而一个劲儿的冲我道歉。
“林涛,真是不好意思。我对象脾气急。”
他一边说着,抽出餐巾纸帮我擦脸上的茶水。
“这事儿都怪我!你可别生气。算哥求你了!”
可就在钱金龙,替我擦拭脸上水渍的时候。
忽然间,他自己的鼻孔处,却默默的淌下了两道血痕。
“你流鼻血了!”
我指着钱金龙的鼻子,微微皱眉。
鼻血颜色发黑,就连钱金龙的眉心,都慢慢萦绕出了一股黑气。
这,阴毒入体!钱金龙恐有性命之忧。
钱金龙听到我的话,他伸出手,在自己的鼻子上抹了一把。
“估计是夏天火大!没啥!也不是第一次流鼻血。”
钱金龙根本没当一回事儿。
他揪了两团卫生纸,塞进了自己的鼻孔,必须安慰我。
“我对象的话你别往心里去,我替她向你道歉。”
此刻,我一把抓住钱金龙的手。
随即,我撸起了他的衣袖。
只见,钱金龙左手的手臂上,血管都是一根根凸起的,颜色发黑。
这些血管如同无数条细长的小蛇,在他的手臂上盘旋。
“金龙哥,你最近撞过鬼?”
“啥?”
钱金龙满脸错愕。
“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鼻血的?”我开口追问。
钱金龙眯着眼睛想了片刻。
“大概,是半个月之前吧?”
我又问。
“半个月前,你有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人?
并且,还跟他同处一室。又或者,是遇到了什么奇怪的事儿?”
钱金龙听到我的话,细细思量起来。
“呃,要说奇怪的人嘛!好像真的碰到过一个。
就在半个月之前,我有一天晚上开大车送货。
在半路上,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伸手拦车......”
第3章
钱金龙回忆。
他在白山市的工作,就是开大车。平时多跑长途,往工地送建筑器材。
半个月前,钱金龙从隔壁省拉了一批建筑器材,往白山市运。
就在赶夜路时,忽然间,他看到马路边儿有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中年妇女伸手拦车。
钱金龙这人心善,想着荒郊野岭。一个女人孤身在外不安全。
他便停了车,顺手捎了那个妇女一段路。
“那女的,是不是想要睡你?”我继续发问。
钱金龙听到我的话,点头如捣蒜。
“哎呀妈呀,你咋知道的?”
钱金龙说。
“那女的可虎了!前脚刚上大车,她就开始脱衣服。然后还上手摸我。
她说什么深夜寂寞,还说自己是个寡妇。太寂寞了啥的!”
钱金龙讲到这儿,又立刻开口解释。
“不过林涛,你可别往歪处想。
那天晚上,我可啥也没干。
最主要我这都有对象了!我又不是那种爱搞破鞋的人。
那娘们儿给我摸的火烧火燎的!好在老子定力强,又往前开了一个多小时。开到了一处服务站,我就把那女人放下了!”
其实钱金龙不解释,我也知道他跟那个女人没发生关系。
倘若两个人真的有了肌肤之亲,只怕现如今的钱金龙,早都凉透了。根本不可能跟我面对面说话。
闻言,我开口呢喃。
“红衣皮尸!”
“你说啥?”
钱金龙一双眼珠子瞪的浑圆,显然被我的话吓了一大跳。
我道。
“你遇到的那个红衣妇女,根本就不是人。
而是只披着人皮的女尸!
你那天开车赶夜路时,应该忽然有一段路程,周围出奇的黑。连路灯都没有,是不是?”
钱金龙频频点头。
“没错!没错!”
我又说。
“并且那个红衣女人,她的身体特别能凉。十根手指,也是僵的!”
钱金龙更是一拍大腿。
“林涛,你真神了!
你说的这些,全他妈准啊!
那娘们儿上车后,伸手就要解我裤腰带。
她的手指头硬邦邦的,插的我肚皮生疼。
并且,凉!她整个人身上都散着一股凉气,那一双手就跟冰棍儿似的。给我冻的贼精神。”
“这就对了!”
我继续说。
“那天晚上,你应该是误打误撞,开进了鬼路。所以才会遇到这红衣皮尸!
红衣皮尸靠吸收男人的阳气获取能量。
你虽未同她睡过,可因为在一个密闭的空间,待的时间太久,所以身上过度了阴气。
不过这种尸毒也比较好,只需寻到一味药引子。我便可以帮你解毒!”
“什么药引子呀?”钱金龙问我。
“三两坟头灰!”
我询问钱金龙,白山市附近,哪里有乱葬岗?
“普通的墓地是不行的。
必须要老坟!最起码也要50年以上。
就找那种山间的小坟包,寻一个老坟。抓上一把老坟头的灰烬。就是绝佳的药引。”
钱金龙闻言,想了一会儿。
“乱葬岗我虽不知道,可是我平时送货的工地,那是个郊区。附近好像就有许多荒坟包!
不知那里成不成?”
“应该可以!偏僻地方的荒坟,应该都是有些年份的。
等咱们吃完饭,可以去看看。”
周玉霞那女人,一个人点了六道菜。
她自己又走了,我和钱金龙两个老爷们,便是再能吃。也吃不进去东北的六盘大菜呀。
一顿午饭过后,眼前的六口大盘子,只伤了点皮毛。
我们打了包,钱金龙便带着我走出了小饭馆。
他平时开大车,休息的时候就开一辆银色小面包。
我们两人走到面包车前,钱金龙把我的行李放进后备箱,帮我拉开车门,请我上车。
车上,钱金龙同我唠嗑。
“林涛,你这刚来白山市。应该还没找到住的地方吧?
你要是不介意,今天晚上就去我家挤挤。
我在这儿租了个小楼房,虽然环境差点,但也比住旅店省钱不是。”
从前,生活在村子里。
因为我爸妈的事情,小的时候,我没少受人欺负。
村里许多娃娃都会聚在一起,笑话我妈是个卖肉的。笑话我爸是个杀人犯。
那时,只有钱金龙会替我出头。
他比我年长6岁,从小就人高马大。谁要是欺负我,钱金龙就帮我揍谁。
转眼间,我们俩都成了20多岁的老爷们儿。
钱金龙还是和小时候那样,善良,仗义。一心一意替我着想。
钱金龙送货的工地,在白山市东郊。
开着面包车,穿过市中心,上了高速公路。
大约40分钟的路程,我们便到达了东郊。
下车后,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蓝色钢瓦房。
钱金龙指着这片钢瓦房的介绍。
“这都是袁氏重工集团承包的工程。盖大楼的!
工程队里的工人不少,两三百号!晚上都在这片钢瓦房里住。
至于我说的荒坟堆,穿过这片建筑工地,往后走几百米就到了......”
我们两个人一边说着,一边往荒坟堆走去。
就在路过那片钢瓦房时,忽然间,只听到有人大喊一声。
“不好啦!又死人啦!”
紧接着,便有几十个民工,从钢瓦房里冲了出来。
大家都往同一个方向跑去。
钱金龙虽然是个开货车的,但也属于袁氏重工集团的工人。
他也好信儿的,往人群聚集的方向看。
我们俩走到人群周围,好不容易挤到前面。
这才发现,死的是一个40多岁的农民工。
只是,这农民工的尸体太过蹊跷。
他浑身的皮肉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吸干了一般。薄薄的一张人皮裹在骷髅架子上,眼球突出,浑身没有半点血色。
“干尸,第三具干尸!”
此刻,围观的农民工纷纷议论。
“天呐!又死一个,这活儿没法儿干了。”
“对呗!为了挣这点儿钱,总不至于把命搭进去。不干了!妈的!”
......
工人们纷纷议论着要辞工。
就在这时,有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停在了工地附近的小路旁。
从豪车上先下来一个女人。
那女人看起来30左右岁的模样,穿着一套干练的白色西装套裙。黑色的秀发在头顶高高挽起。
不得不说,这女人长得真性感。
上挑的丹凤眼,细细的柳叶眉。鼻尖小巧精致,唇珠圆润饱满。
并且,哪怕穿上职业装。她的身材也是呼之欲出。走路的时候,身上一颤一颤的。看的人心神荡漾。
而唯独美中不足的就是,眼前的女人,面色有点儿微微发沉。
有一股病气游荡在她的面容之间。
见状,我转过头询问钱金龙。
“这女人是谁呀?应该是个大老板吧!”
钱金龙道。
“她啊!是我们集团老总的小姨子。叫袁琥珀!
今年都三十岁了,一直单身,是白山市数一数二的顶级白富美!”
“袁琥珀!”我缓缓呢喃。
遇虎则兴。
难道,二爷爷书信中的“虎”,指的便是袁琥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