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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生1980,开局迎娶村花
  • 主角:沈平章,苏小晴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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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重生+科技+爱国+歼10C+大国崛起】 军工院士沈平章重生1980年,开局被女知青灌醉陷害,不得不娶村花为妻。 身处物资匮乏年代,国之重器,竟被小小碳纤维卡了脖子? 沈平章反手掏出超越时代的歼-10C全套图纸! 材料、航发、电传飞控......一项项技术壁垒在他手中轰然崩塌! 大夏军工自此脱胎换骨,从追赶者,一跃为领跑者! 毛熊沉默,鹰酱失声:这不可能! 当歼-10C划破长空,世界终于明白:新的时代,由大夏定义! 世界齐呼:“遥遥领先!”

章节内容

第1章

“沈平章你个畜生!我女儿清清白白的身子,就这么被你糟蹋了,我杀了你!”

沈平章被一声咆哮惊醒,猛地坐起,看到眼前一幕,当场石化。

自己身处一间简陋的房屋,斑驳的墙壁上贴着泛黄的报纸,房顶低矮得仿佛要压到人头顶。

身边还坐着一个少女,碎花布衫的盘扣崩开两颗,领口歪斜,露出一截莹白的脖颈,正哭得梨花带雨。

床边站着一个提着扁担的大叔,浑浊的眼珠几乎要瞪出眼眶,仿佛要将自己生吞活剥。

沈平章很懵逼。

我不是正参加一个军工论坛,给那些将军们讲完“量子通信在现代战争中的应用”课题后,在酒店休息吗?

什么情况?

嘶!

突然一阵头疼欲裂,一股不属于他的记忆被强行灌入脑海。

现在是1980年,王家坪村。

原主是插队知青,也叫沈平章,床上的女子是村花苏小晴。

就在今天中午,村里另一个知青陈萍萍,请沈平章和苏小晴吃饭,把两人灌醉。

然后,原主和苏小晴迷迷糊糊睡在了一个被窝。

再然后,就被人家父母来捉奸了。

苏小晴的母亲张霞哭嚎着扑到炕边,用被子把女儿包得严严实实,捶胸顿足,“作孽啊,这可让我们苏家以后怎么做人啊!”

角落里的陈萍萍大惊失色,“我好心请你们两个吃饭,你们怎么能在我家做出这种事!”

可她垂下眼睑掩住眼底寒光,却藏不住嘴角那抹得逞的笑。

然而,前世作为军工院士的沈平章何等敏锐,还是从她眼底捕捉到了那一抹转瞬而逝的狡黠。

他仿佛明白了。

这一切,是个阴谋。

1980年,国家出台政策,允许知青回城,但名额有限。

王家坪有两个知青,却只有一个名额。

原主一直默默暗恋着这位漂亮的女知青,经常帮她挑水砍柴,有好东西总是第一个想着她。

但在回城这件事上,原主多次表达了他想回家的强烈愿望。

于是,同样有着回城执念的陈萍萍请沈平章和苏小晴喝酒,就是为了灌醉他们,然后把他们弄进一个被窝,毁了他们的清白。

这样,沈平章不仅没法跟陈萍萍竞争回城名额,还身败名裂。

好手段。

亏原主和她同来自省城,还给她当舔狗,经常帮她挑水砍柴,亏苏小晴是她最好的朋友。

耍阴谋耍到我军工院士头上来了。

他奶奶的!

当老子是憨批呢。

沈平章扯开外衣,露出里面整齐的衬衫纽扣,“我跟小晴什么都没做,你们看,我们两个都穿着衣服。”

沈平章很明白,喝醉了酒,是不可能乱性的。

火气冲天的苏远山根本不听,粗粝的手掌像铁钳般揪住沈平章的衣领,额上青筋暴起,“你和我女儿都睡一个被窝了,还敢狡辩!”

啪!

他的巴掌带着风声落下,沈平章的脸颊瞬间肿起五道指印。

血腥味在口腔蔓延,沈平章没有继续跟苏远山争论,而是死死盯着陈萍萍。

“是你故意灌醉我们的,对不对?就为了那个回城名额!”

“你想要,我可以让给你,但用这种肮脏的手段,你还是人吗?小晴可是你最好的闺蜜!”​

陈萍萍踉跄着后退半步,眼中闪过慌乱。

这是来王家坪村插队来,沈平章第一次吼自己,他眼神中带着的那股寒意,冷漠异常。

她掩面哽咽,肩膀剧烈颤抖,“我没有,平章哥,我只是想吃你们吃饭,你反倒埋怨起我来了。”

“既然你怪我,好,是我对不起小晴,对不起......”

沈平章恨不得给这个歹毒的女人一巴掌。

真他妈能装。

可现在他百口莫辩,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这时,苏小晴突然掀开被子,赤脚踩在冰凉的青砖地上,身体止不住地颤抖,带着哭腔道:“爸,妈,请你们相信我和平章哥,我们两个真什么都没做。”​

自己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她心里最清楚,沈平章没对她做什么。

“住口!你个不知廉耻的丫头!”正在气头上的苏远山朝女儿吼了一声。

苏小晴视线模糊间,看到母亲失望的眼神、父亲暴怒的面容,还有陈萍萍藏在哭泣背后的得意,泪水决堤而下。

苏远山的扁担重重砸在炕沿,眼中喷火,“都这时候了,你还替这个畜生说话。”

他揪住沈平章,“走,跟我去公安局,敢对我女儿耍流氓,我让你牢底坐穿!”

开局就要坐牢,还是流氓罪?

沈平章不能接受!

他望着苏小晴颤抖的肩膀,明明哭得梨花带雨,却难掩清秀,精致的五官既有少女的娇柔,又带着山间清泉般的纯净灵韵,美得质朴又惊心动魄。

难怪十里八乡的男青年都暗恋她。

从沈平章来村里的第一天,苏小晴就偷偷喜欢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来帮他做这做那。

而沈平章却视而不见,甘愿去当陈萍萍的舔狗。

此时,他余光又瞥见了陈萍萍藏在嘴角的冷笑。

陈萍萍,你以为你会得逞吗!

突然,沈平章挺直脊背,声音响彻整个屋子。

“既然你们说我毁了苏小晴的清白,好,我娶苏小晴为妻,只要小晴愿意,我们现在就去镇上登记!”​

这句话掷地有声,屋内瞬间寂静。

陈萍萍心口如遭重锤,神色一滞,一股强烈的失落感油然而生。

他不是自己的舔狗吗,为何突然变得如此决绝,如此果断?

那一刻,她忽然发现,眼前的男人不再是那个任她差遣的老好人,他眼底的冷意让人浑身发冷。

苏小晴猛地抬头,睫毛上的泪珠簌簌掉落,“你跟我结婚,就回不了城了,一辈子就只能窝在这山沟沟里。”

沈平章对上那双湿漉漉的杏眼,心里某个角落突然柔软起来,语气坚定:“我是个男人,该担的责就得担,回不回城无所谓。”

苏远山和张霞面面相觑,有些犹豫。

不管沈平章有没有把小晴怎么着,小晴的清白算是毁了,再也不可能嫁给别人。

沈平章好歹也是个知青,小晴跟了她,好像也不亏。

事到如今,恐怕也只能让两人结婚了。

可还没等老两口说话,屋里突然冲进来一个人影,直直扑向沈平章。

“沈平章,你敢欺负小晴,我杀了你!”



第2章

沈平章定睛一看,冲进来的是王家坪村著名铁憨憨,苏小晴的第一舔狗,李大勇。

“狗日的知青,我打死你!”

李大勇举着胳膊粗的木棍,带着浓浓的敌意,裹挟着风声劈头盖脸砸向沈平章。

沈平章急忙侧身躲过。

砰地一声,炕沿的青砖都被砸出个白印子。

卧槽,这莽夫是下死手啊。

还好这副二十岁的身体足够灵活。

沈平章眼疾手快,抓住木棍,“李大勇,冷静,我和小晴是被人栽赃陷害的。”

李大勇血红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你们两个都睡进一个被窝了,小晴以后还怎么做人?”

见李大勇又要动手,苏小晴急忙护住沈平章,“大勇哥,平章哥没对我做什么,我们俩清清白白!”

“你还替他说话?”李大勇要疯了。

这时,苏远山终于开口了,“大勇,沈平章说要娶小晴,这件事到此为止。”

李大勇顿时血气上涌,“苏叔,你糊涂啊,怎么能让小晴嫁给这个畜生!”

“我愿意嫁给平章哥!”

苏小晴虽然声若蚊蝇,可在李大勇听来,犹遭晴天霹雳。

沈平章上前一步,目光扫过众人,棱角分明的脸庞上带着一股子坚定,“我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们,我一定会让小晴过上好日子。”

他迎上苏远山复杂的目光,“苏叔,我这就写信告诉父母,让他们来王家坪村提亲,明媒正娶。”

苏远山嗯了一声,“是该来一趟,我们苏家等着他们。”

沈平章又看向陈萍萍,递过去一道警告的眼神,“今天中午的事情,只有我们六个知道。如果村里传出不好听的话,不管你有多神通广大,都别怪我沈平章不客气。”

陈萍萍眼底抹过一丝异样,万万没想到,沈平章轻而易举化解了她苦心设下的局。

而且,她突然觉得,眼前的沈平章没有了往日的迂腐和懦弱,更没有了对自己的讨好,反而多了份果断和坚毅,仿佛换了个人似的。

而李大勇则彻底自闭了。

小晴,你怎么能嫁给沈平章,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

沈平章和苏小晴一家人,离开了陈萍萍家。

“沈平章,你知道清白之身对女孩子有多重要吗!我今天打死你都不为过,希望你说到做到,要不然我饶不了你。”苏远山警告道。

沈平章重重嗯了一声,“彩礼和三响一转我会尽快准备好,以后小晴的爸妈就是我爸妈,小晴的亲戚就是我的亲戚。”

占据了原主的身体,总要负起责任。

“爸,我想跟平章哥聊聊。”

苏小晴平复心情后,跟着沈平章回了家。

沈平章扫了一眼杂乱的小院,进了土坯房一看,堂屋除了一张饭桌,两把椅子,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了。

没办法,穷,是这个年代最显著的特点之一。

可苏小晴没有丝毫嫌弃的意思,眼底甚至有一股窃喜。

她眼巴巴瞅着沈平章,“平章哥,你真的愿意娶我?”

沈平章重重点头,“我沈平章说话一口唾沫一个钉,说娶你就娶你。”

“回不了城,你心里肯定不舒服吧?如果你不愿意,我也不强求,这就回去跟我爸妈说清楚。”

沈平章盯着小妮子乌黑的眸子。

她生的白净,肤色白里透红,一张鹅蛋脸,杏眼含着波光,脸颊上的小酒窝煞是可爱。

“我不仅娶你,还要让你过上好日子,别人有的你会有,别人没有的你也会有。”

闻言,苏小晴羞涩地低下头。

到底是读过书的人,真会说话,让人听了很舒服。

送走苏小晴,沈平章决定给在省城的原主父母写封信。

尽管与原主的父母并无感情可言,但他结婚乃人生大事,父母的参与必不可少。

可他现在连寄信的钱都没有。

思来想去,沈平章决定去找李大勇。

“大勇。”

沈平章进了门,正见李大勇还在自闭中。

“你来干啥?”

沈平章目光如炬,开口便是一记重锤,“是陈萍萍告诉你,我跟小晴睡一个被窝的?”​

这话像一根针扎进李大勇的心,让他瞬间气血翻涌,“你们知青没一个好东西!”

沈平章却是对他劈头盖脸一顿骂:“你个笨蛋玩意儿,被人利用了!”

“小晴是什么样的性格你还不清楚吗?明显是有人陷害我和小晴!没想到,你竟然不相信小晴!”

李大勇一怔,对啊,小晴是个好女孩,怎么可能跟男人钻被窝的。

见李大勇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沈平章逼近两步,“你倒好,听风就是雨,抄起棍子就要打死我。只要我报案喊来警察,杀人未遂也是要坐牢的,至少蹲个十年八年。”

李大勇的脸涨得通红,“平章哥,我真没想打死你,就是当时脑子一热。”

见李大勇气势弱了下去,沈平章语气放缓:“我知道你是护着小晴,可你这脑子也太容易被人当枪使了。”

“平章哥,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计较。”

沈平章语重心长道:“计较什么?我知道你心眼不坏。虽然我跟小晴是清白的,但为了小晴的名声,我必须得娶她。不过,小晴多少受到了惊吓。”

李大勇腾地跳起来,“她咋了?要不要紧?”

“可能需要吃点油水补补身子,可我兜里就剩两张粗粮票,实在没办法,想跟你借十块钱,给小晴买五花肉补补。”

李大勇的表情顿时从焦急转为警惕,“你买肉,凭啥找我借钱?”

沈平章勾了勾嘴角,故意叹了口气,“可我买肉是为了谁,为了小晴啊,你想不想让小晴吃肉?”

“大勇,我知道你喜欢小晴,虽然小晴以后是我媳妇,但你也希望她幸福,对吧?”

“你借我钱买肉,相当于间接给了小晴幸福,所以,你得借。”

李大勇挠挠头,被沈平章说得一愣一愣的。

好像是这么回事。

李大勇去了里屋,翻箱倒柜拿出一把皱巴巴的票子。

“小晴要是吃不上肉,我跟你急!”​

沈平章接过钱,笑了笑,“大勇,你放心,我肯定对小晴好。”​

次日清晨,露水还挂在草尖上的时候,沈平章出了村子,疾走往镇上去寄信。

可他出村的一幕,恰好被陈萍萍看到。

沈平章要去干嘛?

陈萍萍心头一紧,生怕他要去举报自己,撒开腿狂奔到苏家院子。

“苏叔,不好了,沈平章跑了!”

正在劈柴的苏远山手一抖,斧头重重砍在木桩上,又急又气,“你说什么,沈平章跑了?”

李大勇眼底闪过一丝快意,“苏叔,他是不是不想娶小晴了?”



第3章

“同志,寄挂号信。”

沈平章来到镇上的邮电局,将信和两毛钱递给工作人员。

他在信中模仿原主的字迹告诉父母,自己马上要跟苏小晴结婚,希望他们尽快来王家坪村提亲。

工作人员接过信,熟练地验视、称重、盖章,随后将收据递给沈平章。

“通知,多久能到?”

“三天左右。”

收好收据,沈平章出了邮电局,又径直去了旁边的供销社。

货架上整齐地摆放着各类生活用品,虽不如前世超市那般琳琅满目,但在这个物资相对匮乏的年代,已是村民们获取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

而且这时候,全国物价统一,不怕被宰。

“同志,给我来一百张最大尺寸的全开白纸。”

“要这么多?”正在织毛衣的售货员诧异抬头。

这个年代,普通人家买纸都是论张,只有学校才会成摞采购。

沈平章不得不拿出自己的知青证,笑道:“画画用。”

买肉花不了几个钱,买白纸才是他找李大勇借钱的真正原因。

售货员见他长得眉清目秀,又带着一股文化气质,顿时有了好感,手脚麻利地数出一百张纸,帮他包好。

知识分子就是不一样,画画都用这么好的纸。

手中握着白纸,沈平章自信地笑了笑。

回城名额肯定没有了。

但他不想在农村摸爬滚打,捕鱼打猎。

前世是军工院士,他有一肚子的才华可以在城中施展,一样能让苏小晴过上好日子。

从供销社出来,他拐进一条小巷,来到猪肉摊前。

“给我称三斤猪肉。”

沈平章又掏出皱巴巴的三块钱递过去。

供销社的猪肉八毛钱一斤,可他没有肉票,只能来“黑市”买一块钱一斤的。

就在他抱着纸卷,提着猪肉准备回村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炸雷般的怒吼。

“沈平章,往哪跑!”

沈平章定睛一看,是苏远山。

“狼心狗肺的东西,我就知道你们知识分子没一个好玩意儿,想跑是不是,老子打断你的腿。”

沈平章也是无语了。

“诉说,谁说我要跑了,我来镇上给我爸寄信。”

但此刻愤怒的苏远山根本听不进他的解释,下一秒就要拳脚相加。

沈平章灵活地一个侧闪,轻而易举化解了苏远山势大力沉的一击。

前世在军队学的格斗技巧,加上现在二十岁的身体,打三个苏远山也不再话下。

但他能动手吗,只能躲。

就在这时,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苏小晴和陈萍萍匆匆赶到。

苏小晴冲上去,张开双臂挡在沈平章面前,“爸,你这是干什么!”

苏远山咬牙切齿,“小晴,这狗日的骗了你,现在要跑路,你快让开,我非打死他。”

沈平章拿出邮局收据,“我真是去邮局寄信,这是收据。”

苏远山这才意识到误会人家了,尴尬的一批。

苏小晴看着沈平章,满脸关切,“平章哥,你没事吧?”

这一举动,触碰到了沈平章心里最柔软的地方。

他摇摇头,挤出一丝微笑,“我没事。”

陈萍萍瞥了一眼邮电局方向,心头一紧。

沈平章不会在心里乱说什么吧?

她注意到沈平章手中紧紧攥着的纸卷,开口问道:“你买那么多纸干什么?”

沈平章面无表情,淡淡说道:“结婚用。”

“谁家结婚用白纸?”

沈平章不再理会陈萍萍,举着肉朝苏远山说道:“苏叔,我买了肉,今天晚上请你们吃饭。”

苏远山一怔,村里人过年都不一定能吃上肉,更何况平时,沈平章竟然一下子买了这么多,不过了?

“花起钱来倒是大手大脚。”他没好气说道。

一行人回到王家坪村,沈平章立即忙活起来,生火做饭。

苏小晴热情地在一旁帮忙。

暮色渐浓时,土灶飘出诱人的肉香。

沈平章蹲在灶台前添柴,火光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跳动。

苏小晴越看越觉得沈平章好帅,将肉块舀出半碗,端给他,“先垫垫。”

夜幕降临,饭桌上摆上了两大盆菜,一盆肉炖白菜,一顿肉炖土豆,香喷喷的。

苏远山、张霞老两口忙完地里的活,自带碗筷来了沈平章家。

苏家一共四口人,苏振国在外地当兵,老两口对女儿很是宠溺。

可闻着肉馅,老两口心里却各种纠结。

不过年不过节的,没这么败家的啊。

沈平章给老两口倒上酒,“苏叔,婶子,请你们相信,我以后一定会对小晴好。”

苏远山却是满脸担忧,“你不回城,留下来和小晴结婚,你爸妈能同意吗?”

“我爸妈都是明事理的人,我在信里说了很多你们这几年对我的照顾,也说小晴是个万里挑一的好女孩,他们肯定同意。”

张霞有些自卑地说:“可小晴毕竟是农村人。”

“农村人怎么了,我爸妈也是农村出来的,没有农村人种地交公粮,城里人早饿死了。”

沈平章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苏远山点点头,“平章,你是知青,说实话,种不了地,娶了小晴后,有什么打算?”

沈平章当即说道:“不瞒你们,我还是打算回城。”

“什么?”苏远山噌一下站起来,肺都要气炸了,“好啊,沈平章,你耍我们玩是不是?你压根就没打算留下来娶小晴对不对?”

沈平章急忙解释,“我要带小晴一起回城。”

“放屁,小晴是农村人,进了城没有口粮,难道你要让她活活饿死吗?”

沈平章直视着苏远山,不慌不忙说道:“苏叔,我在城里一定能找到工作,保证把小晴养得白白胖胖。”

苏远山却板起脸,“别给我整这些没用的保证,你没有回城的机会了,先养活自己再说吧!”

沈平章分别给一家三口夹了肉,信誓旦旦说道:“最快一个月,我就能回城上班。”

苏远山自然是不信的,“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我现在只希望你父母能早点来,把你俩的婚事赶紧定下。”

吃完饭,苏远山带着家人要走。

苏小晴却主动收拾着碗筷,“我帮平章哥刷完碗再回去。”

苏远山瞪了她一眼,“他没有手没有脚吗?赶紧回家!”

张霞见状,一手端着自己碗筷,一手拉住苏小晴,强行带她走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沈平章关好大门,回屋躺下,枕着胳膊发呆。

你们都以为我回不去了,用不了多久,会有人来请我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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