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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婚北大荒,锦鲤医妻被军少宠翻了!
  • 主角:林晓月,霍云起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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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林晓月穿越六十年代,变成了小说里男主的炮灰未婚妻,不但面临吃不饱穿不暖的困难岁月,将来还要被骗财骗色惨死而亡? 绝对不行! 她麻溜的收拾小包袱,坐上火车找人去,准备死死抱上男主未婚夫的大腿! 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是来晚一步,男主已经爱上了女主,两人早已谈起了对象。 林晓月翻个白眼,还没解除婚约就勾搭别的女人,这算什么男主,分明是个渣! 俊美冷厉的男人满意点头,不由分说缠上了他:“既然你单身了,不如考虑一下我?” 林晓月有些懵,自己只想搞事业啊! 看她一脚踹开渣男,留在北大荒一手治病

章节内容

第1章

“眼看这家里的粮食都不够吃了,还要养她一个吃白饭的!铁柱也要娶媳妇了,不将她嫁了多换点彩礼,她对得起我们白养她这么多年吗?”

“嘘,你小点声,别让那个死丫头听见了!她可是有未婚夫的,要是听见了,还不知道怎么作呢!先哄着让她答应,等人家将人看上了,这事儿才好办。”

鬼鬼祟祟!不是好人!

林晓月一睁开眼,脑海里就冒出了这八个大字!

她盯着头顶的白色棉麻蚊帐,脑子一阵乱糟糟的。

林晓月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将自己目前的处境捋清楚。

她穿书了,穿到她看过的一本年代文中,成了六十年代中男主早死的炮灰未婚妻。

书中所说,她父母早亡,不过是因公殉职的,留下了一大笔的抚恤金,自小就跟着姑姑姑父长大,那笔钱自然也被姑父姑母花光了。

这姑父姑姑不是个东西,明知道原主有未婚夫,却因为姑父结识了一个四十多岁的有钱港商,听说那个港商死了老婆,特地来这边找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做媳妇的,又动了歪心思,想要违背婚约,将原主嫁过去。

当然,那原主既然是炮灰,她也不是个东西,原主是个眼皮底子浅的,虚荣心重,一见那港商有一辆小汽车,而且穿金戴银的,当即就动了心思,写信到部队退了跟未婚夫的婚约,兴高采烈地就跟那港商跑了。

谁知道,这边成了她人生悲剧的开始。

那港商是个骗子,专门哄骗年轻貌美的姑娘骗色之外卖到港城去当妓女的。

多年后,功成名就的男主在港城执行任务意外遇到了患了脏病被殴打的原主,救了她,还给了她一点钱。

原主认出了男主,羞愤不已,最后自尽了。

惨,实惨。

既然她都穿过来了,那绝对是不可能重蹈原主的覆辙的!

这姑姑姑父已经打上她的主意了,哪怕她不嫁给那个港商,肯定也要嫁给其他人换彩礼的。

所以说,这个家是不能待了,她眼下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北大荒,找她的未婚夫!

既然书里说男主最后还救了她,还给钱,这么说来,这男主起码也是个好人吧?

林晓月刚打定了主意,就见姑姑端着一晚热气腾腾的鸡蛋粥推门进来了。

“晓月啊,你醒了?姑姑给你煮了鸡蛋粥,你赶紧起来,家里就两个鸡蛋,都敲到碗里头给你吃了呢,你弟都没有。”

姑姑一脸慈爱地看着林晓月。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可惜原主是个蠢的,被人家卖了还要给人家数钱。

“谢谢姑姑。”

林晓月从床上起来,为了不引起姑姑的怀疑,她还是装作高兴万分地洗漱了一番,然后吃起了鸡蛋粥。

见林晓月吃得差不多了,姑姑这才假意道:“晓月啊,你也快有二十了,按照道理来说,应该差不多要成婚了,你爸给你定的那个未婚夫,不是还在北大荒那边吗?你要是跟他结了婚,他一个孤儿,家里没有人照顾你,肯定是要将你带去北大荒的。”

“我可是听说了,那北大荒可穷了,而且又冷,那泥巴都跟石头一样硬,连地都种不了!一年十二个月,有十个月是在下大雪的,连水都喝不了,要煮雪!那可真是又穷又哭天气又恶劣,这穷点的,连棉衣都买不起!这可怎么办啊?姑姑心疼你啊。”

哎哟,想不到她坑人之前还带铺垫的呢。

林晓月为了维持原主虚荣又怕吃苦的人设,故作惊讶地看着姑姑,也是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那,那怎么办?要不我跟他退婚吧?那北大荒这么苦,我可吃不了这个苦头啊。”

姑姑一拍大腿,道:“姑姑就是这个意思,虽说你爹妈死的早,不过你也是姑姑娇宠着长大的,哪里舍得让你嫁到那北大荒去吃苦头啊!不过要是退了婚,名声就不太好了,要不姑姑先给你找个主儿?若是你能看上了,再写信去退婚?怎么样?”

林晓月故意道:“那没钱的我可不嫁,我要嫁就要顿顿有肉吃的。”

“这可是姑姑千辛万苦才找到的主儿,是港城那边的大老板呢!港城你知道吧?就是电视里放的那个啊,那边都是高楼大厦,人家出行都有小汽车的,穿金戴银的,别说吃肉了,就是顿顿下馆子也吃得起!”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姑姑,你对我真好!”林晓月当即陷入了对未来美好的幻想中,“我若是真能嫁到港城去,那可太好了,到时候将你和姑父都接过去,咱们一家子都享福了!”

姑姑听了这话,信念也一动,让他们去港城的话,他们是不太可能了,不过铁柱还年轻啊,若那冯老板真娶了这个丫头,除了要一笔丰厚的彩礼之外,等那丫头过上好日子了,指定要让她将铁柱带出去啊。

听说那港城可是遍地是黄金的。

“是啊,姑姑都是一心为了你好的,不指望沾了你什么光,只是想着,嫁去港城,怎么也比去北大荒吃雪好啊。这样我也算对得住你死去的爹妈了——”

气氛都到这儿了,林晓月顺势道:“姑姑,就是我这身上一件新衣服都没有,要是去相看的话,那不得打扮得好一点啊?要不然人家大老板怎么能看上我?我想去弄个头发,买一身好裙子,再买点雪花膏什么的往脸上擦擦,胭脂口红也要安排,你给我点钱吧。”

姑姑见林晓月要精心准备,只当这块肉是上了案板了,虽然有些肉痛,不过还是相当大方地掏出了五十块给林晓月。

林晓月又软磨硬泡,说顺便给姑姑姑父也要买一身好的,这样打扮得体面一点,要彩礼的时候也能要多点,最终磨到了一百块。

林晓月带着钱,又将原主这些年的积蓄还有证件都带上了,借口去县城,其实直奔火车站,买了去北大荒的车票,直接上了火车。

现在北大荒正是要建设的时候,上辈子她是个医学生,而且成绩不差,她相信,凭借自己的本事,定然能够在北大荒站稳脚跟的。



第2章

几天几夜的颠簸,林晓月最终到达了北大荒。

刚下火车,林晓月就被冻得连续打了好几个喷嚏。

现在已经是三月了,但是北大荒还有好些地方都没有化雪,看着白皑皑的一片,绿色少得可怜,的确是有些荒凉。

林晓月又冷又饿,忍不住发起抖来,只能不断地往掌心哈气。

林晓月打算买点热乎的东西填饱肚子,然后再去驻军的军区找她的未婚夫徐卫城。

“这个烧饼怎么卖?”林晓月来到了一处烧饼摊子跟前,指着烧饼问道。

“两毛钱带肉的,一毛钱夹素的。”摊主是一对夫妻,看着年纪不大,穿得也很厚实,还戴着一双白色的手套。

这白色手套,就让林晓月觉得有些惊奇了。

而且那烧饼的炉子也很干净。

“那给我来两个带肉的。”林晓月说道。

那两口子开始手忙脚乱地摊烧饼了。

“你们第一天出摊啊?”林晓月又问道。

“不是的,小姐,我们干这个三五年了。”那女摊主笑着道。

林晓月看他们的手法实在是不像干了三五年的样子。

两个烧饼磕磕碰碰的,总算是弄好了。

林晓月咬了一口,啥味道没有。

而且那烧饼里头的肉还有生的。

“这肉都没有熟,怎么做生意的?”林晓月当即将两只烧饼砸在他们面前,拔高声音指责道,“钱不是怎么挣的,做得那么难吃还出来摆摊!”

见林晓月大发雷霆,那女摊主急忙掏出了一块钱递给林晓月,道:“那,那个你别生气,我们,我们是第一次出摊,不太熟练,这个赔给你,你,你当大官的肚子,别生气。”

林晓月拿住了拿两块钱,目光冷冷地看着那对夫妇:“两块钱?你打发叫花子呢?我刚才吃了一口,要是身体有问题怎么办?我要十块钱!”

“好好,给你十块。”那女摊主相当好说话,又翻自己的兜里头,拿出了十块钱递给了林晓月。

然而,林晓月拿了钱,却没有马上离开,反而又颐指气使道:“再给我弄两个烧饼,要加多点肉,必须给我烧熟了。”

“这——这我们已经给你钱了,你去别处买吧。”那男摊主目光阴冷地睨了林晓月一眼。

然而,林晓月却非不走,道:“我就想吃烧饼,我看你们第一次出摊子,也不会,我教教你们吧。”

听说她要教他们摊烧饼,那两口子这才缓和了面色,道:“小姐你真有良心,那你多多指教。”

林晓月走进了摊子里头,动作熟练地开始煎肉,等肉熟了,又打了鸡蛋,然后烤了烧饼,再慢吞吞地将肉和鸡蛋还有各种佐料都放进烧饼里头,做了好几个色香味俱全的烧饼。

“嗯,好吃。”林晓月还不走,还特地尝了两口。

就在这个时候,两个穿着军大衣的解放军巡逻经过了摊子跟前。

林晓月当即拔高了声音:“同志,这里有两个间谍!赶紧将他们拿下!”

那摊主夫妻一听林晓月的话,当即撒腿就跑。

不过那两个解放军同志反应也相当的敏捷,当即飞身越过好几步,追了上来。

四人展开了搏斗。

那女的很快被制服了,不过那男摊主明显是练家子,竟然将那位同志摁在了地上就掏出了锋利的刀子。

千钧一发的时刻,另一个战友急忙扑了上去帮忙,将男摊主死死摁在地上,想要夺下他的刀子。

但是那女摊主被松开了,又掏出了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对着扑倒男摊主的同志的背后袭击了上去。

另一个同志受伤了,还没有缓过来,现在是一对二,而且是腹背受敌。

“小心背后!”林晓月见状,急忙大喊了一声,顺手抄起了旁边一个破烂的箩筐,直接扣在了那个女摊主头上。

那女摊主被挡住视线,本来要划在脖子上面的刀子划偏了,只划到了胳膊上。

这个时候,另一个同志缓过来了,一把扑过来,将那女摊主也摁住了。

两人各自摁住了一个间谍,火车站附近的巡警也都赶来了,七手八脚的,总算将那两个间谍扣走了。

不过其中一个同志的胳膊被划了一个大口子,汩汩地流着血,伤势很是严重。

“你必须马上止血,要不然会失血过多马上休克的。”林晓月刚才见巡警过来之后,就马上跑到火车站附近的医务室叫人,但是很不巧,医务室的医生刚出诊去了,她只能买了一点紧急药物赶了回来。

等她回来的时候,那地上都有一摊子的鲜血了。

她半跪在地上,让跟前的军人脱掉了棉衣,然后开始替他包扎。

林晓月包扎的动作很熟练,很快就将伤口处理妥帖了。

“你是医生?”那军人嘴唇有些发白,声音微微沙哑地开口道。

她的确是。

不过来到这会儿,原主可是没有学过医的,不能露馅。

“也不算,我就是学过赤脚大夫手册,打算考个工农兵大学的。”林晓月斟酌了一下解释道。

“你穿上我的大衣吧,看你冷得都发抖了。我叫霍云起,今天多亏你了,不仅发现了间谍,还救了我。你是怎么发现他们是间谍的?”

霍云起用右手将自己刚才脱掉的大衣披到了林晓月的身上。

“我刚来到这个摊子就发现这个摊子不对劲了。”

“若是正经卖烧饼的,那摊子指定沾满油的,但是这个摊子太干净了,而且两个朴实的摊主,居然还戴着白手套,那就更加让人起疑了。”

“所以我故意跟他们搭讪,他们说话的口音虽然很标准,甚至还带了一点东北口味,不过仔细听还是能够发现不妥当的,若是我们这边的人,应该叫我大妹子,大姑娘,而不是叫我小姐。”

“还有,他们学了点蹩脚的成语,想说什么宰相肚里能撑船,也说不滑溜,简直是班门弄斧了。”

林晓月笑了出来。

林晓月本来就长得好,这么一笑,看起来娇俏可爱,又有一种冰雪初融的感觉,让霍云起的心头都忍不住轻轻颤了一下。



第3章

林晓月本来就长得好,这么一笑,看起来娇俏可爱,又有一种冰雪初融的感觉,让霍云起的心头都忍不住轻轻颤了一下。

“你真聪明。我们这段时间加强了巡逻,就是为了逮住这两个间谍的,但是在火车站转了几天,都一无所获,想不到被你轻轻松松找出来了。”

霍云起竖起了大拇指,真心实意地夸赞道。

“也只是巧合而已,哪里有你说的这么夸张,保护国家,人人有责。”林晓月回道。

“今天你帮了我的大忙,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我这里有些粮票——”

霍云起从口袋里头掏出了不少的粮票,要给林晓月作为感觉。

不过林晓月并没有伸手,反而道:“举手之劳,你言重了,我都说了,保护国家人人有责,你要是真想感谢我的话,能不能麻烦你将我送到一军驻地,我未婚夫在那儿,我这次从南方过来,就是特意来投奔她的。”

这话一出,霍云起刚刚浮起在眼底的笑意瞬间就僵住了。

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眼缘的姑娘,居然是有主的?

而且一军驻地,不正好是他在的军区吗?

“你,你未婚夫在一军啊?巧了,我也是那儿的,叫什么名字?我正好顺路回去。”

霍云起只能生生将刚才那点异样的感觉死死压了下去,这才缓声问道。

“那太好了,这就是缘分啊。我未婚夫叫徐卫城。”林晓月听说他也是一军驻地的,当即又露出了一抹惊喜的笑意来。

“徐卫城?”

从林晓月嘴里头听到这个名字,霍云起的眼底忽然浮起了一抹微妙的感觉来。

林晓月是个观察力比较敏锐的人,当即就察觉到了霍云起的异样。

“他怎么了?该不会是——”林晓月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霍云起,喃喃自语般道,“牺牲了吧?”

不会吧?老天爷,不会吧?她不过是穿个书而已,这剧情应该不会蹦得这么厉害啊。

那好歹也是男主角,应该不会这么脆皮吧?

“徐排长好好的呢,你多虑呢,等你回到军区再跟徐排长好好叙旧吧。”霍云起脸色疏离,不咸不淡地开口道。

“噢,只要不是牺牲了,那就好,那就好,吓我一跳。”林晓月拍了拍心口,这才大松一口气。

看到林晓月这副模样,霍云起的眼底越发的幽深了。

如同一团晕不开的浓墨一般。

这么看来,她对徐卫城这个未婚夫那是相当在意的。

若是回到军区之后,她发现——

她该如何自处?

不知道为何,霍云起的心口竟然为这个陌生的女孩子觉得有些闷闷的。

一路上,更是紧紧抿着薄唇,一声不吭。

林晓月也是有边界感和分寸感的人,见霍云起不多话,只当他性格高冷,也没有叽叽喳喳的,十分乖巧地搭了一个便车回到了军区。

因为林晓月刚才发现了间谍,所以霍云起直接将他带进了部队里头。

他那些战友此时正在训练场中休息,见霍云起带了个身姿曼妙,面容清丽的小姑娘回来,顿时都起哄了起来。

“哎哟,老霍,你上哪儿弄的小媳妇啊?咱们这是要喝喜酒了吗?”

“连长,你艳福不浅啊,嫂子长得这么漂亮!”

“就是,这么漂亮的嫂子你怎么藏着掖着的,这才舍得带出来给我们看看啊!太不够兄弟了!”

“嫂子,你怎么瘦,够不够老霍他折腾的啊,这样,咱们让他现在外头打一套军体拳才能进房间,你看这样子行不行?给你分担分担压力。”

底下的士兵就像是狼群嗅到了肉味,好不容易看到个漂亮姑娘,哪怕是嫂子,那也得调侃一番才行。

“都给我正经点,这跟我没有关系,这是徐卫城的未婚妻,特地从南方来投奔他的,她在火车站帮了我的大忙,顺利拿住了两个间谍,我这是顺路将她捎回来的。”

霍云起一字一顿地开口道。

他本来就长得特别正,是那种严肃冷峻的眉目,这会儿添了几分不怒自威的感觉,看着就有一种高冷之花的禁欲感觉。

是她喜欢的类型。

可惜,原主已经名花有主了。

徐卫城,书里的男主,总不能长得比这哥们差吧?

林晓月对自己这个未婚夫是越发的期待。

然而,她想不到的是,霍云起这话一出,底下那些兄弟都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了,甚至用一种异常怪异的目光看着她。

这种感觉,跟刚才霍云起的欲言又止如出一辙,让林晓月越来越觉得怪异了。

难不成,她这未婚夫出了什么问题?

难道是?

不是牺牲了,那就是残了?

不会吧不会吧?好歹也是男主,总不能因为一点点的蝴蝶效应,就这么脆皮吧?

“林同志,我带你去找政委。让他给你安排。”霍云起见那帮兔崽子都不再开口,这才看向了林晓月,沉声道。

“劳烦你了,霍连长。”林晓月客气地说道,并且要用小步跑的,才能跟上人高腿长的霍云起。

她本来以为,像徐卫城年纪轻轻得,混到排长已经是天子骄子了。

想不到这里还有一个更厉害的。

居然是个连长了啊。

年轻有为,气度非凡,而且还这么帅,可惜了,实在是可惜了。

林晓月头一次觉得,原主那个未婚夫有点碍手碍脚的。

害得她看到帅哥都不能撩了。

“连长,这是林同志,徐卫城排长的未婚妻,特地来军区投奔他的。”

霍云起将林晓月一路带到了政委的办公室,开门见山就开口道。

想不到,政委的脸色也变得相当微妙起来。

“徐卫城的未婚妻?”

那诡异的感觉又上来了。

林晓月莫名都觉得有些头皮发麻,于是将临走前找机关开的介绍信递给了他,点了点头,道:“是的,这是我的介绍信。”

想不到政委看了介绍信,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猛地一拍桌面,看向了身后一个小兵,道:“去,将徐卫城给我叫到办公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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