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宋晨!大过年的你跑到这来号什么丧!”
“我告诉你,当初你生下来的时候,就该把你沉在尿桶里淹死你,也免得我弟弟在那穷山沟里受了这么多年苦!”
“你一个天生就该吃糠咽菜的泥腿子,这些年在我们家过着骗来的少爷日子,没打死你,算是我们王家仁义!”
宋晨手脚蜷缩的躺在地上,只觉得浑身冰寒。
他微微抽动手指,麻木混着开裂的冻疮,像是有人重重踩在他身上,五脏六腑被压在一起,让他喘不过气来。
一声声咒骂钻进耳朵里,这声音对他来说,有些熟悉。
可他不是冻死在山里了吗?
难不成见了阎王爷,还要挨骂?
宋晨不再挣扎,平躺在地上,任由片片鹅毛大的雪花落在身上。
他闭上眼睛,感受着一股股从地面钻进身体里的寒气,这么冷的天,真像他死的时候啊。
躺了很久,耳边的咒骂,却一刻不停。
宋晨这才慢慢睁开眼睛,只见大红灯笼高高挂在门檐上,将周围一片雪地都照的通红。
地上还残留着几根二踢脚的碎屑,空气中的硝烟味还没散去。
大门上贴着两个硕大的倒福字,影影绰绰的还能看见栅栏上挂着一串串辣椒苞米,只是都盖着一层厚厚的雪。
灯笼下站着一个女人,穿着碎花棉袄,披着军大衣,双手插在袖子里,显然是站的时间久了,冻得直跺脚,来回在原地抖腿,只是嘴巴一直不停,骂人像吃嘎嘣豆似的。
宋晨抽了一口气,冰寒的冷空气猛然灌进肺里,呛的他咳嗽起来,咳咳咳,声音大的像要把肺咳出来。
冻僵的脑子渐渐回温,慢慢看清了红灯笼下的景象。
这地方,他再熟悉不过了。
用带着青紫斑痕的手抓了一把雪蹭在脸上,冻得一个激灵。
雪被脸上的温度化开,冷风一吹,不及淌到下巴上又冻成一颗冰晶,颤颤巍巍的挂在皲裂的皮肤上,睫毛上,和领口皱巴巴的衣料上。
这次他真的看清楚了。
这双手虽然冻的不成样子,但比他记忆里那双烂出骨头的模样好了太多。
宋晨的视线被灯晃花了,可他记得啊,记得那踩着门槛子的女人,和她身后的那几个人,不正是他叫了二十几年爹娘的王白山一家子!
“哈!哈,哈哈哈哈......”
宋晨低低的笑起来,看着自己的手无比兴奋又激动的笑着。
“天不绝我,天不绝我啊!”
想他宋晨,被撵出王家之后,浑浑噩噩的过了一辈子。
最后大雪封山将他活活饿死在山里面,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没想到,那场雪没要了他的命,反倒是天降祥瑞,让他重生到了1979年!
他刚刚被王家人人人喊打,拆穿了他假少爷的身份,扫地出门的这一年。
妻子还活着,孩子也还在......
他那亲生的父母,也还未垂垂老矣!
一切都刚刚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叫宋晨,本名王晨,曾经是吉康县唯一的万元户王白石家的小儿子。
他的童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从小喝着商店奶粉长大,两个姐姐一周都捞不着一个的鸡蛋,他每天睁眼就能吃一个,还有一个扔着玩。
直到他二十二岁那一年,王家门外一个衣衫褴褛的野小子惊天一跪,将他彻底跪出了王家大门。
宋晨到现在还能记得,那人泥水糊了半张脸,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王家真正的孩子,长大以后自己找了回来。
原本宋晨不信,但当那人用烂袖子一点点擦掉脸上的泥,露出一双眼睛的时候,跟王家两个姐姐的丹凤眼如出一辙,谁看了都要说是亲姐弟。
他娘,不,应该说是他原本的娘李桂梅,当时就搂着那人哭嚎起来,一声儿啊,一声肉啊,哭的震天响。
宋晨耳膜被震的生疼,眼前天旋地转。
他听着那个人哭诉这二十二年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
住的房子又塌梁又漏雨,春季下田干活,冬天进山打猎,还被狼追着跑过。
但宋晨现在觉得自己才是那个被狼追着跑的人。
“爹啊!我是你亲身骨肉啊!你把我丢在外面吃了二十二年的苦头,现在我找回来了,你不能不认我啊!”
“爹啊娘啊!我是你们儿子啊!”
一声声哭喊彻底击碎了王白山和李桂梅的心防。
“这是我儿子,你看看这鼻子眼,跟大丫二丫长得一样!”
“这就是我肠子里爬出来的肉啊!”李桂梅一边哭的声嘶力竭,一边狠狠瞪向傻站着的宋晨。
他完全傻了,手里捏着的鸡蛋,跟着一颗心轰的一声砸在地上,四分五裂。
哭闹之后,他从金凤凰变成野山鸡。
而那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子,成了新一任人人称羡的王家少爷。
野山鸡被扫地出门......
他在众人的嘲笑和指指点点中滚回了二沟村。
没有了大院子,只有一间塌着梁倒着厦的破房子,宋晨还记得,那时候的自己,终日呆呆愣愣握着锄头下田挣工分。
太阳晒着脊梁骨一层层蜕皮,掌心被磨出血泡,血泡破了又长,最后变成一层厚厚的老茧。
原本修剪干净的指甲有了再也洗不掉的泥垢。
吃到发腻的煮鸡蛋变成难以下咽的棒子面。
裁剪整齐的背带裤呢子衣,变成短了一截的棉裤。
这裤子沾了水就沉甸甸的往下坠,遇上极寒的冬天,就会硬邦邦的箍在腿上,像两根粗壮的冰溜子。
然后他就像所有的农村人一样,娶妻,生子,过着乏味又食不下咽的生活,日复一日活在怨恨和迷惑之中。
他怎么能不怨恨呢!
当了二十二年吃精细粮的富家少爷,走到哪都是全县众星捧月的人物,突然跌进了泥土了,再也爬不起来。
可如果他从最开始,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是在地里刨食靠天吃饭的命也就算了,他绝不会生出这些野草一样疯长的心思。
可分明不是这样的。
他吃过白米饭,知道大米有多甜。
他穿过暖和合体的衣裳,知道那有多幸福。
他走过最平整的道路,知道沥青被阳光晒了以后是什么味道。
但离开王家之后呢?
他每一天闻着的都是鸡粪牛粪的味,熏的他整日看着村口淌眼泪。
明明是当年生孩子的时候大人抱错了,又不是他的错,这些苦凭什么要他来受。
这样的念头从他踩进泥地的那天就在想。
终于有一次,在生产队长指着鼻子骂他光吃饭不干活的时候,绷不住了。
他跌跌撞撞的跑回县城,想要回去好好问一问,难道二十二年朝夕相处的感情都是假的吗?
第2章
他穿过山路,翻过山坡,磨破了鞋底,石头割破脚底,他咬着牙一步一个血脚印走回曾经的家!
却连门都没有勇气进去。
站在门外,宋晨永远记得,王白山一家的欢声笑语,像一记重锤,狠狠的砸在他身上。
原来,曾经的父母不会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对他依依不舍。
他们的眼里,只有找回来的亲生儿子。
他们在一起放声大笑,爹娘说着对他的亏欠,姐姐们用糖块哄着弟弟,心肝宝贝似得将家里一切好东西,都送到他面前。
他伸出手想要敲门的时候,却听见了曾经的母亲李桂梅的话。
“要是没有那个死崽子就好了,我们家景昊就不会受这么多的苦,造这么多的罪!”
“看看这手糙的,明儿个妈用鸡蛋清给你抹一抹!”
“我都打听了,那宋家一个个的,都不是好东西,难为我儿子在他们家活了二十二年!”
“还有那个宋晨,就是癞蛤蟆趴脚面子膈应人!”
宋晨知道,李桂梅嘴里的那个死崽子,就是自己。
几十年过去,他早就记不得当时的自己,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可能是麻木的,僵硬的,嘴角抿成一条直线,却忍不住苦涩的下弯。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连脚底的血泡都不知道疼了。
可血泡愈合,是需要时间的,山路和劳作,也不会因为长了血泡就可以不做。
他心里的对于穷山沟怨恨,更不会因为这两句风凉话,就彻底消弭。
田里的麦穗割过了一茬,白雪铺了厚厚一层,当家家户户都从地窖里捞着酸菜,准备包饺子过年的时候。
1979年的除夕,他记得自己,又一次跑出了二沟村。
他不相信,自己口口声声喊了二十二年爹娘的人,会因为一个人的到来,就抹杀了他的一切。
但老天没有怜悯他!
他趟过山路,那没过膝盖的雪窝子,一步一步走到王家的门口,却被王家的爹娘,亲手推到了泔水里。
曾经的姐姐一口唾沫啐在他的脸上,骂他痴心妄想!
而那个夺走他人生的少年,稳稳的站在房子里,手里还握着一枚热腾腾的鸡蛋。
直到那时候,宋晨才明白,原来一切早就变了。
回过神来,摇摇晃晃看着天地之间,白茫茫的雪里,家家户户点着红灯笼。
王家的灯笼格外的耀眼,因为里面挂的是煤油。
这灯亮的能照清门前百米,却再也照不亮他二十二岁时的人生。
宋晨永远记得,那一年的除夕夜。
他从王家一路撞破风雪,回到二沟村。
那座贫穷的村子,家家户户门前没有红灯笼,连爆竹味都闻不到。
黄土路被雪盖住,深一脚浅一脚的印记,从村口一直延伸到宋家的院里。
站在院外的他不愿意进去。
那房子里的人,对他来说是陌生的。
这个家里没有欢声笑语,每个人见了他,眼神里都带着拘谨,还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兴奋。
那时候的他,只想跑,跑到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
既不姓王,也不姓宋。
但他没走成,因为那天晚上,房门被推开的时候,风雪灌了满屋子,哭喊声叫破了除夕夜。
“孩子啊!”
宋晨哽咽着,他记得自己亲生父亲,那苍老佝偻的身影站在院里,那双沉沉的眼睛,失望的看向他。
“你媳妇儿难产,你孩子憋死在肚子里,生下来就没气儿......”
“这大过年的,你跑哪去了?”
他不记得自己的模样,他只记得当时混浆浆的脑子,像生了锈的轴承,转不动了,他拖着两条腿,走进屋去。
只能看见炕沿边上,一个浑身青紫的婴儿被他亲生母亲抱在怀里,细细小小的胳膊垂在一边,了无生气。
躺在床上的女人,死死抓着被血染透的褥子,她直勾勾看着孩子,却早已喘不过一口气来,这个瘦的脱相的女人,就是他的媳妇,沈千雅!
可和沈千雅结婚的那些年,他从来都没认真看过那张脸。
直到沈千雅死的那一刻,那张脸,苍白的像屋外面的雪一样。
“宋晨......”
“我恨你!”
沈千雅撑着最后一口气,哀怨的看向了他,颤颤巍巍,带着巨大的绝望和哀痛,颤抖着身子。
少顷,她的眼睛还蹬着,可早已没了呼吸。
沈千雅最后的目光,让他铭记数十年,因为在沈千雅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读懂了那个眼神,是恨,是绝望,是空洞。
“死了,都死了。”他爹嘬着旱烟,喉咙丝丝拉拉的卡着一口痰。
“你走吧,我知道你没把这当家,我们也当不了你爹娘。”
他娘呜呜咽咽的抱着孩子哭出声:“都怪我啊!怪我当初生你生错了时辰,怪我抱错了娃啊!”
“多好的媳妇儿啊,多好的娃啊!我可怜的孩子啊......”
沈千雅死后,宋晨记得,他在家里待了三天。
直到第三天妻子沈千雅和孩子下葬的时候。
他远远的站在林子边上,看着那一口薄薄的棺材被放进临时搭起的窝棚里。
北方的冬天太冷了,土被冻成冰坨子,只能等开了春再下葬。
他就亲眼看着家里人给沈千雅上了香,然后一个个离开,只剩下那口装着老婆孩子的薄棺,孤孤单单的放在冰天雪地里。
寒风穿过林梢,带起一阵仿若哭泣的风声,哀怨着在耳边盘桓。
后来,他就离开了。
他走过很多地方,但那个年代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只能偷偷扒火车,钻煤堆,走了大半个国土,却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归途。
他本以为,他这一世,就这么结束了!
可他没想到,他又回到了1979年!
“哈哈哈哈哈——”
宋晨缓缓收了笑声,抹掉眼角的泪,重重呼出一口气。
那些阴郁和折磨,仿佛都随着白烟消散。
他庆幸老天给他这个机会,他绝不会再错过。
王家门外,硫磺混着硝烟的味道刺鼻,他已经忍不住要跑回去,去闻一闻二沟村混着牛粪的空气。
除夕夜!
这是1979年的除夕啊!
一切都还来得及!
只要他现在跑回去,马上就能救下自己即将惨死的妻子和孩子!
老天爷待他不薄!
“小犊子,你踏马笑什么,大晚上怪瘆人的!”
“赶紧滚蛋,别等我用炉钩子抽断你狗腿!”
宋晨的大姐王爱亚,冷冰冰的看着他,但这会却被他笑的浑身发毛,不由得缩了缩肩膀。
可又觉得自己输阵,便拎着炉钩子,故意往前挺了挺腰。
“没心肝的王八犊子,我们王家好歹养了你二十二年!”
“大过年还上门来找晦气是吧?”
“甭管你憋了什么坏水,我告诉你,我们王家的门槛子,你是别想跨过来!”
宋晨苦笑一声。
王家是县城里的万元户,连房子都比邻居高上一头。
王白山更是生产队队长,平日里见了面,都是仰着鼻孔看人,哪里看得上破衣娄嗖的自己。
至于他这个大姐王爱亚,更是腰杆子硬。
自己在国营饭店上班,管着出纳。
平时过过手指缝子都是油水,养的油光水滑,自然能说个好亲事。
宋晨记得,她早两年嫁给了农机厂一个副科长,这回不但腰杆子硬了,连脾气都硬了。
谁要是惹她不高兴,那简直能追出二里地的骂人去,一般人可不敢碰这个狠茬子。
“姐。”小妹王爱兰从后面走出来,按住她:“大冬天的,打坏了他家都回不去,冻死在外面咋办。”
“哼。”王爱亚冷哼一声:“他又不是咱们老王家的种,死不死的跟咱有啥关系。”
宋晨静静地听着她的话,只是在心中嗤笑曾经的自己。
他是有多傻,才会对着这种狰狞的面孔,生出亲情来?
重活一世再看,这王家对自己,又何曾有半点感情?
“对,你说的对,我不是你王家的种!”
“所以你要是敢动我一下!”宋晨冷冷的看着她,嘴里吐出的话比西北风还瘆人:“我保证你活不过今天!”
第3章
王爱亚被他看的一个激灵,握着炉钩子的手猛然一抖,莫名有些心虚的往后藏。
见姐姐被吓住了,王爱兰还是反应快的,拽着爸妈的袖子说:“爹娘,听见没有?”
“他自己说了,他不是王家的种。”
王白山两口子微微有些不是滋味。
他们嫌弃怨恨这个曾经的孩子,让亲生儿子流落多年。
但当宋晨亲口承认的时候,他们心里还是多少有些不是滋味。
王白山将他赶出去这一年,不管不问,一点父子之情都没顾念。
但每一次看他狼狈的从二沟村找回来,那满身泥泞的站在大门前,都会嫌弃的用扫把赶他,不肯让脚落在他干净的院子里。
可宋晨一次次不死心的回来。
王白山赶走他一次,心里的嫌恶就重一分,恨不得让他摔死在山路上,再也别出现。
可现在宋晨大年夜又来了。
专门挑了这么个阖家欢乐的时候找晦气。
王白山就像被戳了肺管子,直接把宋晨扔进了泔水里,想让他活活冻死在外面。
这年头,吃不饱穿不暖的大有人在。
东北哪年冬天大街上不冻死几个人啊,就算死在屋子里的也不少见,根本没什么顾忌的。
可这念头刚升起来,宋晨一反常态的大笑,让他心里反倒有些犹豫了。
一旁站着的李桂梅,可不管这些,她一掐腰,尖酸刻薄开口。
“我们没追究你冒名顶替,让你们宋家赔我们王家二十二年骨肉分离的钱,就已经算我们家仁慈了!”
“你还有脸三番五次的找上门?”
“怎么,你宋家活不起了,让你这个便宜儿子上门要饭?”
李桂梅丝毫不念往日旧情,嗑着瓜子,呸呸吐在地上:“狗东西,也不撒泼尿照照你自己,要不是我们家把你养这么大,你能活到今天?”
“占了二十二年便宜还不算,现在还想回来?”
“做你娘的春秋大梦吧!”
“放屁嘣花,都没你想的花花!”
一边吐着瓜子皮,一边跟大闺女说:“昨晌午剩的馊饭还有没有?给他一碗,大过年的别死我家门外边,晦气!灶王......”
说到一半,李桂梅咽了回去,鬼祟的往两边邻居们瞅瞅,不再言语。
宋晨沉默着,可这字字句句都在耳朵里。
一寸一寸的磨掉他前世对这个家所有的幻想。
过往二十二年的生活,历历在目。
因为这个姓氏,他吃着精米白面长大,跟在姐姐们身后玩耍。
就在他们身后的那个小院子里,一路跑跑跳跳长到二十二岁。
但现在,他因为一点可笑的执念,被炉钩子和咒骂挡在院子之外。
那道门槛就像他们的人生,已经永远的划上了分界线,再也不可能交汇在一起了。
这些都是王家众人一字一句告诉他的。
血淋淋的真相,容不得他再有一丝一毫的幻想。
宋晨原本想跪谢二十二年养育之恩,但王爱亚摔在他面前的一碗馊饭,让他刚刚弯下去的膝盖,又站直了。
饭碗陷进雪地,王家也将他的脸面摔进了地里。
宋晨挺直了腰板,一双鞋早已经被冰雪浸透,针扎一样紧紧贴着双脚。
但他没动,向着王家的方向弯下腰,鞠躬。
“这一下,感谢你们养我二十二年。”
“这一下,感谢你们二十二年从没让我吃苦受罪。”
“这一下......”宋晨顿了顿,接着说:“是我与你们恩断义绝。”
霎那间,嗑瓜子声猛然停下。
空气中浅淡的硫磺味已经散去,仿佛连被风吹动的灯笼都停了,光影静止在这一刻,只剩下他冷淡的声音。
“今日我不入你王家门,来日也不做你王家子。”
说完,宋晨收回视线,忍住双腿沉重的麻木,脚下狠狠碾过那一碗馊饭,转身离开。
从今往后,他只姓宋,是二沟村老猎人宋家富的儿子,跟吉康县王家再无瓜葛。
......
二沟村顾名思义,位于两山之间的山沟沟里。
原本跟山南侧的村子统称大沟村,整县改制以后,就单独分出来叫了二沟村。
这村子整体狭长,围着南侧山脚建房居住,而老宋家就住在村子最里边的一家。
房子后面紧贴着山脉,每天太阳西移的时候,房子就会变得阴暗,长年累月下来,数道墙角都涨了青苔,夏天又湿又滑。
房间里,沈千雅正扶着肚子艰难的从炕上下来,稍一动弹,就满头大汗。
婆婆张杏芬挎着土篮子,在门槛外面蹭蹭鞋底的泥,一见她要下地,紧忙过去扶着。
“才在外面滑了一跤,就别折腾下来了,小心动了胎气。”
张杏芬一边说一边把人扶回炕上:“眼看着要生了,你肚子比我当初生宋晨的时候还大,必须得小心一点。”
提到宋晨,娘两个都沉默了几秒。
沈千雅对这个枕边人,还没有对公公婆婆熟悉。
结婚那天匆匆见了一面,宋晨喝的烂醉,稀里糊涂的就成了夫妻。
那一夜沈千雅彻夜未眠。
准确的说,只要是宋晨在家住的时候,她几乎都是看着他的后脑勺愣愣发呆,有时候一看就是一宿。
她知道宋晨不喜欢自己,她能嫁到宋家来,都是婆婆张杏芬张罗的,没经过宋晨的同意。
她明白,在宋晨那,自己就是套在他身上的枷锁。
企图用婚姻将他捆绑在这个贫穷又逼仄的房子里。
即便后来怀了孕有了孩子,也没能从宋晨的脸上得到一个多余的笑脸。
沈千雅摸摸肚子,她和这个孩子,都不被宋晨喜欢。
看着儿媳妇的神情,张杏芬心里也说不出的苦涩,爱怜的摸摸她肚子:“苦了你了,都是妈对不住你。”
沈千雅挤出一个笑来:“您别说这话,要不是娘给我一口饭吃,我都不知道饿死在哪了。”
这户人家是穷了点,房子都是用泥砖混着稻草盖的。
老宋家还没分家,公公宋家富和兄弟三个住在一块,四间房挤挤挨挨的,谁家高声说话都能听的一清二楚,确实不是什么能享到福的地方。
但沈千雅一直很知足,因为公公婆婆都很好,对她像对亲生女儿一般。
唯独她的丈夫看自己不顺眼,甚至经常是带着恨意的审视。
看着鼓起来的肚子,里面时不时能感受到孩子的小手小脚四处乱踢,这就是跟她血脉相连的孩子,也是她现在唯一的希望寄托。
沈千雅一次次的开解自己,以后有孩子有公婆,这日子也能过得下去。
夜晚一片黑沉沉的,炕桌上的蜡烛冒着微弱的光,浅浅地照在她的脸上,看不清眼里的苦涩,但一下下抚摸着肚子,渐渐弯起了嘴角。
“咚咚咚。”
院子外面传来敲门声,张杏芬往外看看:“这么晚了,谁啊?老头子你出去看看。”
宋家富一直坐在外屋地抽旱烟,应了一声,就趿拉着鞋去开门。
“小晨?你怎么......”
门外黑漆漆的,只能借着月光和雪面的反射,隐隐约约的看清人脸,正是满头大汗的小儿子。
宋晨从王家离开以后,疯了一样往家赶。
他记得清清楚楚,上一世的沈千雅,就是在大年夜这天难产死的。
他趟着黑,一路翻山越岭,硬是淌过了山上的大雪沟,连夜赶回了二沟村。
看见他爹宋家富来开门,宋晨也顾不上说话,径直就往屋里去。
走到房门口的时候,耳边只剩下擂鼓一般的心跳。
厚重的门帘挡在面前,听不见里边的动静,他生怕一掀开,就看见上一世沈千雅面如死灰的躺在炕上,而孩子也没了呼吸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