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公爹快醒醒,儿媳给您选了个小娇妻。”
急切的喊声,惊醒了还在睡梦中的林丰。他睁开眼的瞬间,就看到一个狮鼻阔口的小眼睛胖女人,朝着他龇牙咧嘴。
“妖怪,看脚!”
林丰一记窝心脚踹出,胖女人惨叫一声倒在地上。
回过神的林丰,才看清楚了屋子中的一切。黑黢黢的房间,坑洼的土墙,以及满屋的干柴。
这是哪里?
正当林丰疑惑的时候,无数记忆在脑中浮现,神情更是古怪。
他竟然穿越了。
林丰曾是特战旅炊事班的老班长,退役后在市图书馆当管理员。
一觉醒来,林丰竟然穿越大周,成了林家村的一个村民。
原身也叫林丰,年近五十,妻子早逝,只有一个儿子。眼前的胖女人王氏,是他的儿媳妇。
自从儿子娶了王氏,就彻底变了,开始埋怨爹没能力,又埋怨爹不能让他过上好日子。
王氏更是泼辣,动辄大骂,还把公爹赶到柴房睡觉。
吃的,是剩饭。
穿的,烂衣裳。
可怜原身为了儿子娶媳妇省吃俭用,换来的却是晚景凄凉。
今天上午,原身顶着烈日去山上割草喂猪,晒得有些中暑,回家后在柴房睡下,就有了林丰的穿越。
林丰接收完所有的记忆,忍不住摇头。
原身对儿子太纵容,更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更是太愚蠢。换做他,直接就是一天三顿打。
不听话要打,打了才会听话。听话也要打,打了才更听话。
树不直,要修理!
王氏揉了揉疼痛的心口,眼中掠过浓浓的憎恶神色。可她肥胖油腻的脸上却堆满笑容,笑着道:“公爹,儿媳给您选了个小娇妻,人都带来了。”
“叶瑾,快进来!”
王氏的声音落下,就见柴房门口,一个年近二十的女子走进来。
她穿着淡绿色的长裙,肌肤胜雪,明眸皓齿,更有三分妩媚两分知性娴静,给人仙子临凡的感觉。
林丰粗略看了眼,就知道这女人不是小山村能出的人。
原身的记忆中,周朝连年征战,战场上士兵的损耗大,隔三岔五就要征兵。
在征兵的同时,也会发放女子。
这些女子,有朝廷罪犯的家眷,也有无家可归的流浪女子,还有适龄的穷苦女人。只是罪犯家眷在山村不受捧,因为娶回去不能做家务,可能还会被殃及。
王氏神色迫切,笑问道:“公爹,叶瑾漂亮吧?”
林丰深深看了王氏一眼,这女人嫁入林家,没有半点孝顺,反而是跋扈无比。如今换上一副讨好模样,必然有所图谋。
林丰忽然想到兵役的事情,沉声道:“今年的征兵,轮到我们家了?”
王氏惊讶道:“您怎么知道?”
林丰说道:“你送来叶瑾,是想让我代替林安去。”
林安是原身的儿子,老实憨厚,没娶妻之前很听话也很孝顺。娶妻后就变了,对亲爹不闻不问,反而还处处埋怨。
这样的儿子,显然不会大发善心,想着让亲爹来一个黄昏恋。
绝对有所图谋。
王氏见林丰说破,就不再兜圈子,直接道:“公爹,村长说了,咱们家要有一个人去当兵。”
“家里就您和林安,如果林安死在战场上,剩下您这个老的,以及儿媳肚子里刚怀的小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您去了战场,以您的老练和沉稳,肯定能活下来。到时候您回家,儿媳和林安一定好好的孝顺您。”
林丰听得心中不屑。
让老胳膊老腿的亲爹去死,真是好大儿和好儿媳,哄堂大孝啊!
只是,林丰穿越来了,他想往上爬,读书这条路不适合,从军反而是老本行,是最合适的选择。
在乱世中,武人升迁最快。
林丰有了决定,却没有直接答应,说道:“村子里遇到征兵,都是青壮去参军,哪有让老人去的。”
王氏心头火大,却不敢发火。
因为事情闹大了她不占理,只能耐着心思道:“公爹,您不为林安考虑,难道不为孙儿考虑吗?”
林丰顺势道:“我可以去当兵,却有条件。”
王氏心头大喜,迅速道:“您尽管安排,儿媳保证完成。”
林丰吩咐道:“第一,给我准备两身好衣裳,再给叶瑾准备一身,今天就要。第二,再去镇上买三斤羊肉和一壶烧酒回来,晚上我要吃。”
王氏心头愤怒,说道:“家中没这么多钱。”
林丰说道:“既然没钱,就让林安去当兵。说破天了,也没有让老子给儿子当兵的。大不了闹起来,看你们占理,还是我占理。”
王氏眉头深锁。
公爹今天不一样,不像往常那样的懦弱寡言,像变了个人似的。
只是,王氏不希望自家男人去当兵,咬牙道:“我这就去,三天后会有军爷来村子带人,公爹可不能反悔。”
林丰摆手道:“滚吧!”
王氏离开柴房,留下叶瑾拘束的站着,颇有些手足无措。
林丰直接道:“以你的气质和相貌,不是小地方的人,说说你的情况?”
叶瑾低着头,缓缓道:“妾身是太子太傅叶春华的女儿,因为太子谋反被杀,父亲被处死,叶家被抄家,我被送入罪奴营。”
“我跟着征兵的人走了十八个村子,都没有人选我。如果不是老爷,我会被送入教坊司,成为娼妓。”
话锋一转,叶瑾柔声道:“妾身会伺候好老爷,只求老爷不要撵我离开。”
如果林丰不收留,她就完了。
成了娼妓,一辈子都无法翻身,不能为父亲和叶家讨一个公道。
现在流落山村,虽然是嫁给一个老头子,至少能有安身之地,不像娼妓那样被困住。现在,她靠自己的能力,一定有翻身的机会。
林丰点头道:“我不会撵你走,你放心住下就是。”
叶瑾松了口气道:“多谢夫君!”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为了取信林丰,让林丰听从她的,叶瑾抿着嘴低着头,主动关上柴房的门道:“妾身,伺候夫君。”
美色在前,林丰没有拒绝,选择了坐以待逼。
“叮!大周第一才女叶瑾,符合收录条件,百花系统激活。”
“奖励:延寿丹一枚(五年)、箭术百步穿杨。”
林丰听到声音,心头大喜。
统子来了!
第2章
林丰压下提取延寿丹的心思。
奈何这具身体的素质太差,没过多久就结束战斗,叶瑾穿上衣裳收拾残局。
林丰迫切想延寿改变身体。
他心中询问系统,没有得到半点回应,又侧身背对着叶瑾,摊开手默念‘延寿丹’。
瞬间,一枚丹药出现。
林丰没有犹豫,直接吞服了丹药。霎时间,一股热流在身体中流转,空虚孱弱的身体变得充盈,仿佛有无尽的力量涌动。
这一刻,林丰觉得还能再战三百回合。
林丰想着百步穿杨的事情,只觉得种种念头浮现,恨不得立刻尝试一番。有了箭术的百步穿杨,上战场更有把握。
叶瑾一切收拾好,脸上还有淡淡红晕,刚准备和林丰说话,却发现林丰似乎年轻了些,说道:“夫君好像年轻了些?”
林丰直接道:“错觉,都是你的错觉!”
叶瑾想着自己才见到林丰,应该是错觉,就没有再多说什么。
林丰说了三天后要去当兵的事情,也为叶瑾介绍林家村的情况,叶瑾都一一记下。
对她来说,有了安身之地就暂时安稳了。接下来,她要慢慢改变现状,再从林家村走出去,将来一定会为叶家平反。
两人聊着天,不觉时间流逝,天色晚了下来。
“爹,我回来了。”
柴房外,传来林安的喊声。
林安和王氏走了进来,他看到林丰,眼神有些飘忽,因为王氏已经说了要送林丰去当兵的事情。
林安有些自责,可是想到亲爹不去战场,自己就得去送死,还是选择了让亲爹去。
他死了,林家就绝后。
他不能死。
林安瞥了叶瑾一眼,忍不住心头一跳,又连忙避开目光道:“爹,给您和小娘买的衣裳和酒肉,都拿回来了。”
林丰吩咐道:“东西放下,去生火做饭。”
林安和王氏离开了,
林丰直接换上新衣裳,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了衣裳的林丰气质变了许多。虽说依旧显苍,却不像刚才那样。
林丰把叶瑾的衣裳递过去,说道:“你没什么换洗的衣裳,先拿着这套衣裳。等我赚点钱,再重新给你买。”
“多谢夫君!”
叶瑾点头回答。
林丰拿出买回来的三斤羊肉,又拿出两副碗筷,招呼道:“来,咱们吃饭了。”
叶瑾问道:“不等他们吗?”
林丰回答道:“等他们做什么?以往时候,都是各吃各的,你能喝酒吗?”
叶瑾摇头道:“妾身不喝。”
林丰点了点头,和叶瑾一起吃肉。虽然没有米饭,可是买回来的几斤羊肉,也足够管饱了。
两人快吃完的时候,林安又来了。
林安看着剩下的几片肉,脑子都要炸了,直接质问道:“爹,您吃饭怎么不等我们,就自己吃上了?这么多肉,我一口没吃。”
林丰冷笑道:“要不你去当兵,我去镇上,给你买几斤肉回来吃?”
“我,我......”
林安顿时哑然,旋即道:“我可是您的儿子啊。”
“是啊,亲儿子送爹上战场,果然很孝顺。”
林丰嘲讽几句话,大骂道:“老子吃肉怎么了?养了你几十年,没见你买点肉来孝敬。滚,别在这里碍眼。”
林安很愤怒,气得跺了跺脚就离开,王氏从始至终也没来闹腾。
夜幕降临,晚上静悄悄的。
林丰和叶瑾一起睡觉,来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
第二天,林丰早早起床。
煮了鸡蛋,吃了两个面饼,林丰留下叶瑾在家,带上了磨得锋利的柴刀,就往村长家去。他要去借弓箭打猎,在去当兵之前换点粮油,让叶瑾过得轻松些。
等他在战场立功回来,再带着叶瑾离开林家村去镇上,再一步步的往上。
大周连年征战,已经是乱世。
来都来了,不建功立业,岂不是白来了一趟?
林丰一路走到村长林有德的院子外,高声喊道:“林老二!”
林有德比林丰小两岁,为人公允,也讲义气。曾经林有德落水,是原身不顾危险把林有德救起来。
从那以后,林有德把林丰当做亲大哥一样,多有照顾。
当初林丰要给林安娶王氏,林有德激烈反对,奈何林安喜欢,林丰又犟不过儿子。
最后吃亏的,又是林丰。
没过多久,四十出头的林有德走出来,叹息道:“老哥哥,你们家被征兵的事情,实在对不住。”
“之前征兵,一直没有你们家。今年,我实在推不掉,否则村里的人要说闲话,请老哥哥见谅。”
林丰点头道:“我自愿去的,不必道歉。”
林有德问道:“老哥哥找我,有什么事?”
林丰直接道:“我来借你家的强弓,要进山一趟。”
林有德惊讶道:“你要去打猎,能行吗?”
林丰说道:“能行!”
林有德没有追根究底的询问,直接回去取了强弓,还拿了一壶箭给林丰,说道:“山中危险,一定要小心。”
林丰接过来拉动弓弦。
一弓在手,无尽感悟在脑中浮现,仿佛人就是弓的一部分,弓就是人的一部分。
林丰收起强弓,点头道:“谢了,等我打猎回来,再请你喝酒。”
林有德笑着点头,又嘱咐林丰注意安全。
林丰背着弓箭,一路往村外去。
途经村口时,碰到一群老娘们儿在聊天,一个个见林丰背着弓箭,纷纷嘲讽说笑。
“哟,林老头啊,你都要去当兵了,还去大黑山打猎干什么?可怜啊,一把年纪还要帮儿子当兵。”
“当初,我介绍七大姑八大姨的女儿给林安,他们父子愣是不同意,林老头现在是活该。”
“林老头一把年纪,还要去打猎。也不知道是猛兽吃他,还是他猎捕猛兽。”
嘲笑声,此起彼伏。
林丰却没有搭理,因为在这样的小山村,除非你强到让人惧怕,否则都是恨你有笑你无,就怕你过上好日子。
一路出了林家村,林丰往村子背后的大黑山走去。
大黑山绵延百里,林家村是山中一个很小的分支,大山深处有很多的猛兽。村里的人打猎,一般都在外围,少有人愿意深入。
林丰凭借原身对大黑山的记忆,加上前世打猎的经验,稳步进入山林深处。
窸窸窣窣!!
忽然,前方有细微的声响。
林丰循声看去,入眼处,一头野鹿低着头慢悠悠的吃着草。
林丰心头大喜,小心翼翼的取出箭搭在弓弦上,瞄准后瞬间松开手。
咻!
箭如流星,直奔野鹿脑袋。
野鹿听到响动,准备腾挪躲避的瞬间,弓箭扑哧一声射中野鹿脑袋。
一箭,爆头!
野鹿应声倒地。
第3章
林丰看着倒地死去的野鹿,警惕的看了眼周围,才上前抽出弓箭收入箭囊。
箭不多,每支都不能浪费。
林丰拎着野鹿试了试,差不多有四十斤,能解决短时间吃肉的问题。
因为带着野鹿进山,不利于捕猎,赶路也不方便,所以林丰找了一处隐秘的地方,把野鹿藏好后,又清理了路上的血迹和痕迹,才继续进山。
靠着一身的箭术,林丰在路上又猎捕到两只肥野兔和一只大野鸡。每只野兔,都有四斤重。野鸡更是有六斤多,又肥又大。
林丰把野鸡和野兔藏好继续进山,可是后续的打猎,运气仿佛消耗完了一样,再没有碰到任何野物。
又走了快两刻钟,山中的树木愈发茂盛,遮天蔽日,树林中的光线斑驳更有些幽暗,稍不注意就容易迷路。
林丰走了一路没碰到野物,就不打算再深入。
今天的收获不错,明天再来。
“吼!!”
忽然,震耳欲聋的猛虎咆哮声,从前方传来。
林丰眼中露出惊喜神色,一路小跑着,却又不失谨慎的往前面赶。
跑了快三百步,在前方一处开阔平坦的区域,林丰看到了一头吊睛白额的大老虎摇晃着脑袋咆哮,凶相毕露。
老虎的背脊有箭伤,身上还有几处刀伤,血淋淋的更是骇人。
剧烈的疼痛,激发了老虎的凶性,愈发凶残。
在老虎的周围,还有六个身穿黑色武士服的人,一个个提着刀围攻老虎。
在这些黑衣武人的外围,还有个穿着一袭白袍,提着一杆马槊,肌肤呈小麦色,五官精致,颇有些俊秀的青年压阵,指挥着武人围攻老虎。
林丰看到这情况,藏在暗中没有轻举妄动。
一方面,老虎是人家发现的。另一方面,能用马槊的都不是普通人。
围猎在继续,可是老虎发了疯的左冲右突,很快咬伤一个武人,又咬死一个武人,只剩下白袍青年和四个黑衣武士。
林丰观察的时候,忽然发现白袍青年没有男人的喉结,再细看她的眉眼很俊秀。尤其她胸前即便处理后,也微微鼓起,明显是女扮男装。
是个女的!
“吼!!”
大老虎凶性进一步激发,咆哮后张着血盆大口朝一个黑衣武士冲去。
其他人,顿时围了上去。
大老虎刚冲出一段距离,却突然调转方向,使得黑衣武士扑空。这短暂的功夫,大老虎已经突破黑衣武士的防线,直扑白袍女子去。
白袍女子提着马槊,眼神沉静,没有半点的慌乱。她提着马槊反击,却被大老虎硬生生的撞飞了马槊,人也飞出去倒在地上。
大老虎凶光毕露,直接朝白袍女子冲了过去。
“将军!”
几个黑衣武士急忙高呼,神色惊慌。
他们都清楚自家将军的身份,是大周第一神将姜破虏的掌上明珠姜芸,不爱读书偏爱武功,如今在军中担任将军,单独率领三千兵马。
出了任何意外,他们都要被追责。
姜芸看到猛虎冲过来,仓促间无法躲避,下意识的闭上眼,心中后悔自己太莽撞了。
“咻!”
却在此时,刺耳的破空声响起。
一支弓箭凌空射来,箭头势大力沉,又急又快。在老虎即将扑杀姜芸的时候,弓箭噗嗤一声刺中老虎的右眼。
“咻!!”
第二支弓箭紧跟着射来,再度射中老虎的左眼。
两只眼睛接连被射中,大老虎吃痛下更失去准星,加上姜芸也反应过来一个翻滚,避开了落地的大老虎。
“让开!”
林丰厉声呵斥,提着柴刀大步冲了上来。
在大老虎被围攻消耗了绝大多数力量,且两只眼睛受创的前提下,林丰选择了拼命一搏。
拼一把,才有好处。
即便大老虎是女子发现的,他救了人杀了老虎,总要有些好处。
姜芸看到杀来的林丰,连忙让开,同时定睛看去,清晰看到林丰冲到大老虎的身前,手起刀落劈在老虎脖子上。
一刀斩断喉咙,鲜血喷溅。
大老虎嗷嗷的吼叫,挣扎片刻后才咽了气。
林丰提着滴血的柴刀,转身面对着姜芸,眼中藏着戒备,问道:“没事儿吧?”
姜芸站起身,一副男儿做派,抱拳道:“大叔的救命之恩,姜云感激不尽。”
林丰神情僵住,嘴角抽了抽。
大叔?
现在的身体是真不行啊,太老了,且突然爆发冲刺后也有些后继乏力,还要一步步锻炼,以及返老还童才行。
否则走到哪里,都是大叔,或者是老爷爷,那就太掉份儿了。
林丰佯装出高风亮节的模样,试探道:“都是山中打猎,相逢就是有缘,举手之劳,不足挂齿。大老虎是你们发现的猎物,已经猎杀,猎物归你们,告辞。”
“大叔且慢!”
姜芸急忙道:“没有大叔的帮忙,我已经葬身虎口。按理说大叔猎杀老虎,理应给你,只是我有大用。不如这样,老虎归我,我补偿大叔一百两银子,你看怎么样?”
林丰心头大喜。
把大老虎搬回林家村,其实不好弄,而且皮毛损伤,卖不出好价钱。
换成一百两银子,对林丰的帮助更大。在他去军中当兵期间,就不用担心叶瑾的吃穿用度。
林丰没有再拒绝,爽快说道:“恭敬不如从命,就依姜公子的安排。”
姜云摸出两张五十两的银票,递给林丰道:“大叔,多谢了。”
“客气了!”
林丰收起银票,干脆利落道:“告辞!”
说完,林丰直接离开。
姜云望着林丰离去的背影,感慨道:“这位大叔的年纪,怕是有五十岁了,却是胆魄惊人,实力卓绝。”
“如果他再年轻二十岁,必定是战场上的一员骁将,可惜年纪太大。如果再年轻些,我一定招他入麾下。”
感慨一番,姜云没有再去多想,让没受伤的人搬运大老虎。萍水相逢,以她的身份和山村中人肯定不可能有瓜葛。
......
林丰揣着银票喜滋滋的往回走,沿途带上藏好的两只野兔和野鸡。
最后,才把藏好的野鹿搬出来,扛在肩膀上出山。
在山中跑了一趟,肚子里不多的肉已经消化得差不多,都有些饿了。他稍微加快了脚程,临近午时,终于回到林家村的村口。
林丰扛着野鹿出现,村口聚集的妇人们彻底炸了锅。
“我的老天爷,老林头竟然猎到野鹿,还有野鸡和野兔,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听说林老头年轻时就厉害,后来就沉积了。看来他要去当兵,是老树发春,彻底不一样了。”
“老林头有些手段,可惜生了个窝囊儿子,还有一个凶悍的儿媳妇。哎呀,走,我去通知林安和他媳妇儿。”
村口的人议论着,有的人待在原地,有的人飞快往村口跑,也有人主动来搭讪,看野鹿的眼神很馋。
林丰没有搭理村子的人,也没有先回家,反而扛着野鹿直奔村长林有德家去。
儿子靠不住,得靠林老二。
一路来到林有德的家门外,林丰扯开嗓子喊道:“老二,我回来了。”
林有德飞快出来了,看到林丰扛着的野鹿,拎着的野鸡和野兔,老脸上露出震惊神色,惊讶道:“老哥哥,你什么时候学会打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