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我夫君南宫瑾是修真界少见的天才。
他十五岁会凝气御剑,十七岁觉醒武魂,二十一岁,已是名扬修真榜的天下第一剑。
而我,只是他家拿三袋大米从村里换来的普通农女。
南宫家主找仙人算过八字,说我夫君弱冠前有大劫,需要人冲喜。于是我就这样成了夫君的童养媳。
进他家时,我十七,夫君十四。
离开他家时,我的夫君已二十有一。
二十一岁,正是男人年少有为,风光无限的年纪。所以我夫君的身边,理所当然的有了适合他的真命天女。
那人是公孙家的贵女,有着同样优秀的家世、人人夸赞的根骨。两人志同道合,郎才女貌,站在一起,连路过的狗都得夸一句般配。
令人艳羡。
我听人说,他们在每次的历练中配合默契,队伍修整的时候,经常会携手钻小树林,早已是众人眼中心照不宣的有情人。
我还听人说,等这次山海城剿匪大战后,夫君就会去公孙家登门提亲,八抬大轿地娶公孙凤歌为妻。
挺好的。
南宫瑾有了般配的人疼,我不嫉妒,反而很欣慰。
欣慰之余,我还很自觉地在他们凯旋的前一日就收拾好了行囊,为马上要进门的主母腾地方。
毕竟我与夫君的婚姻关系虽然无名又无实,可主母进屋,若与我同住一个屋檐下,到底是膈应的。
我既无才华,也无美貌,但我胜在有自知之明。
我知道此时自己走还能留点尊严,比等着南宫瑾来撵,有骨气得多。
我背着行囊纵马在山路上疾驰,想在日落前赶到码头,搭上前往京饶的货船。从此山高水远,与君长诀。
这段感情我努力过,最终后来者居上,我被淘汰出局。
如今独自离开,已是我的认知里,能想到的最体面的方式。
但终究还是体面失败。
半路上,我搅了我夫君的好事儿。
估计是出门没看黄历,天不时地不利人也不和,所以我的马才会好死不死地接住了一个从山崖上决绝跳下来的男人。
而那个男人,又好死不死的,正是我家那位以为心爱人死了,自己也活不下去,打算随她去死的夫君南宫瑾。
两人到死都互相抱在一起,好似梁祝化蝶的现实版。
在亲眼见过这种场面之前,我一直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在亲眼见过这种场面之后,我为他们的爱情动容。
也为我那匹被当成肉垫砸死的小白马惋惜。
计划好的货船没坐成,我被来寻人的家丁,随南宫瑾一起带回了南宫家。
破坏了夫君的殉情,我惴惴不安,夜里做梦都梦到他拿着那柄璋华剑往我脖子上抹,边抹边阴沉着眉眼骂我,“容音,你是嫉妒吧,你嫉妒我爱凤歌,不想我俩在地府团聚,故意拆散我们!”
我大喊冤枉说我不嫉妒,南宫瑾却硬说我嫉妒。
我俩就这样“嫉妒”“不嫉妒”地对话了几百个来回,最后到天亮,我醒了。
我是醒了,可南宫瑾还睡着。
他躺床上一动不动,药汤丸子灌下去了许多都不见好。
“估计是心死了,没有求生意识了。”我想。
公孙凤歌被带回了自己家,南宫家就我一个跟南宫瑾还沾点关系的女人了。管家实在是没得选了,才选了我贴身服侍南宫瑾。
他苦口婆心说了一大堆,什么大战里出了内奸,凤歌小姐中招被俘,南宫瑾救她出来后,她却被妖气迷了心智,给了南宫瑾一刀。
什么后来南宫瑾昏迷,她以为南宫瑾死了,所以悔恨之下,自己捅了自己,两人这才抱在一起的。
管家说到这里就没后文了,但后文,我自己能脑补出来。
按照我看过的画本子,剧情肯定是公孙凤歌自杀完,南宫瑾又活了,见心爱的女人死自己怀里了,他也不想活了,就殉情抱着人跳下来了。
这样形成闭环,就对得上她们可歌可泣的爱情了。
“总之,家主一定会醒过来的。”话题不知何时绕到了这里,管家望了望南宫瑾,又望了望我,“所以夫人,你别哭了。”
南宫家的老管家姓金,他待人友善,喊人喜欢用尊称,连路过的乞丐老头被他看着了,都能叫对方一声叔。所以他叫我夫人,也没什么特殊意义,只是纯礼节而已。
我懂。
所以我没纠正他的礼貌。
我吸了吸鼻子,只纠正了他后面那句话,“我没哭,只是风大,沙子吹到眼睛了。”
说完就拿袖子擦了擦脸上因为风沙沾到的水。
金管家叹了口气,“你跟家主一样,性子都倔。心里的想法与嘴上说的,始终是不一致的。”
姜还是老的辣,看人真准。
就比如我现在心里想的就是南宫瑾还是晚点醒吧,这样我还能多跳腾几天,不至于被罚。可现实中,我却揪着他床榻上的褥子,喊着夫君快回来。
夜里我又做了梦,梦到南宫瑾前一刻朝我笑,说,“音音,我只有你了。来,到我怀里来!”后一刻就厌恶地躲开我的触碰,说,“一个下人,真把自己当根葱了。滚,滚出我的视线!”
在每晚被不同的梦境折磨下,我终于受不了了,跑出去打听公孙家那位的消息。
好在被我得知公孙凤歌没死。
守卫说,公孙家丧幡都挂起来了,但那凤歌小姐有天神庇佑,竟在棺材里又缓了过来。只是身体很虚弱,躺床上还起不来,靠昂贵汤药养着,不知何时才能下地。
这真是个好消息。
公孙凤歌何时能下地不重要,毕竟只要有爱,南宫瑾又有脚,他完全可以主动跑着过去见他心上人的。
所以我对着南宫瑾咬耳朵,“阿瑾,你的凤歌还活着,你快醒过来吧。我保证会乖乖离开,不会再妨碍你们的。”
话音落下的瞬间,我瞧见南宫瑾睫毛颤动了一下,然后手指,轻轻勾了勾我的指尖。
几天汤药无起色,一声凤歌病乍愈。
果然,话本子里说得没错,真爱才是救命的良药啊。
我盯着南宫瑾缠过来的那根手指,突然就泣不成声。
不是委屈,我真的真的,只是,喜极而泣。
我像一个见证者,为他俩伟大的爱情欢呼。经此一劫,我的夫君和他的爱人,一定会情比坚金,此生长顺。
可我还是祝福早了。
因为醒过来的南宫瑾,失忆了。
他忘记了公孙凤歌,也忘记了他是个难得一见的天才。
却独独还记得——
我。
第2章
南宫瑾醒来的第三日,他的床前排起了长队。
“这位是余林,你队伍里的中尉,有印象吗?”
金管家指着排在队伍第一,脸上有刀疤的男人,给南宫瑾介绍。边介绍边观察着他的反应。
南宫瑾摇头,“没印象。”
“那我呢?祁城,跟你在山海城剿匪行动中三进三出,破了莫山那老贼的换意镜的大功臣。也不记得了?”
南宫瑾点头,“嗯,不记得。”
“我我我,我,年小小,外号千里马,无涯子的徒弟......”
“嘶——”
年小小的自我介绍还没说完,南宫瑾就手撑着太阳穴,纤长的睫毛掩下来,轻轻地哼了一声,一副柔弱的病西施模样。
金管家脸色一变,赶忙拨开人群,将坐边上没什么存在感的我拽过来,“夫人,快快快,家主又喘不过气了。”
我都还没坐稳当,手就被金管家按到床上,然后,南宫瑾原本按着太阳穴的手,就这么牵住了我的手。
别误会,南宫瑾没有移情别恋。
牵手,纯粹只是为了治病。
南宫瑾不知是在那场战役里被僵尸啃了脑子,还是被巫师下了降头,醒来后不仅少了觉醒武魂后的记忆,居然还需要与我肢体接触,才能缓解突然呼吸不上来的症状。
这病症太过蹊跷,怎么看都像是我搞的鬼。
果然,排队的那几人看我的眼神都不对劲了,指不定在心里编排我使了什么下作的宅斗手段。
年小小率先叫唤:“瑾哥,你喜欢的不是凤歌姐吗?怎么醒来不去找凤歌姐,反而牵别的女人的手?”
一句话两个凤歌,生怕南宫瑾对这个名字不耳熟。
我扯了下唇角,无所谓地等着南宫瑾反问年小小谁是“凤歌”,然后再听一场两人间的郎情妾意。
反正这两人的爱情故事,自南宫瑾醒来后,每日都得听上这么几遭。
我手伸进兜里,准备开始掏瓜子花生当吃瓜零嘴。
东西都已经薅到掌心里了只差拿出来这一趴,被南宫瑾握着的那只手却突然一痛。
南宫瑾原本浅握着我手掌的力道陡然加重,疼得我微微抬头,低垂的视线不得已转到他脸上。
见我望过来了,南宫瑾盯着我笑问,“他说,我喜欢谁?”
年小小提出的问题,他没问年小小,反而来问我。
得了,记性不好也就算了,现在,连听力也有问题了。
我朝南宫瑾投去一道怜悯的目光。
但马上,该怜悯的人就变成了我。
因为没等我开口,南宫瑾就毫无征兆地举起了我的手,用我的手背蹭着他的脸,自问自答起来,“我,只喜欢音姐姐。”
南宫瑾嘴里的“音姐姐”,是我刚入他家时,他给我的昵称。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望向了我。
我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只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我用力地抽着自己的手,不想让它继续被南宫瑾的脸荼毒。
可南宫瑾跟我杠上,我抽得越用力,他握得越紧。我不得不加一只手去抗衡。
但......
我忘了手里还抓着瓜子和花生。
一蛄蛹,好几十颗饱满的,沾了我手汗的南瓜籽,就这么水灵灵地全贴到南宫瑾脑门上。
金管家脸都黑了,我也慌了。
反倒是南宫瑾脸皮厚。他不以为意地伸出舌头,当着众人的面儿,将最靠近嘴边粘住的那颗瓜子,卷进了嘴里。
金管家的脸黑中转红。
气氛瞬间死寂。
还是小分队里最年长的余林率先反应过来,生拖硬拽地将瞪大眼的年小小扯了出去。
他一走,余下的看客也纷纷告辞,退得迅速。落在最后头的管家还画蛇添足地“贴心”带好了门。
这死动静,整得好像瓜子是什么情趣似的。
我茫然地瞧了瞧南宫瑾,对方也瞧过来。为了缓解尴尬,我伸手帮忙着去捡他脸上的瓜籽。
可还没捡两个,我另一只能动的手也被拉住。
南宫瑾控制着我的双手去捧他的脸,望着我的眼神亮晶晶的,像小狗。
“音姐姐,”他又喊了我一声,“为什么每天都有人来跟我说认识我。我不认识他们,也不想认识他们。”
这语气听着像在示弱求可怜。
但我不想可怜他,也不想捧他的脸。
无奈他力气很大,我挣脱不开,只好呆着。
发呆的呆。
南宫瑾见我老实了,就蹬鼻子上脸,一边蹭着我手,一边嗅着我手上的味道。温热的鼻息便随着动作,轻轻铺洒在我手背上。
我听见他喃喃,“音姐姐,只有闻到你身上的味道才像是活过来了。醒来后第一眼就看到音姐姐,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南宫瑾是不是真的高兴我不清楚,但这一句句的“音姐姐”,还是让我有些恍惚。
因为这个称呼,失忆前的南宫瑾,已经很久没叫过了。
有多久呢,记不清了。
我受的冷落太多,记不清几样,也很正常。
南宫瑾是少爷,也是天才。他越是优秀,越是声名远扬,与我的距离便越远,对我也越冷淡。到了最后,我俩虽不到恶语相向的地步,却已然相顾无言。
我刚进府时,南宫瑾个头还没我高。他不懂什么叫童养媳,只当我是父母给他找来的玩伴。他叫我“音姐姐”,我唤他“阿瑾”。
出发前阿娘告诉我,南宫家给了大米,就是买了我,我需得听话,好好跟着少爷。
我将这话奉为圭臬。
南宫瑾读书时我陪着他;南宫瑾习武时我伴着他;就连南宫瑾晚上睡觉时,我也在外间的卧榻上守着他。
相处久了,南宫瑾对我,终于从一开始的警惕拘谨,到后来的言笑晏晏。
他遇到好吃的好玩的,会偷偷藏起来带给我;剑术上取得成就了,也巴不得第一个告诉我......
我俩彼此相伴,如影随形。
直到三年前南宫家巨变。
“音姐姐,你怎么都不说话?”
南宫瑾瞧我发呆走神,明显心思没放在他身上,冷不丁改闻为咬,在我手指上啃了一口。
我吃痛哼了一声,发散的思绪这才收拢回来。
可一垂眸,就看到南宫瑾委屈地望着我,声声控诉,“音姐姐,你变化好大。”
我以为他是要说我变老变丑了,不料他却幽幽地说,“你变得话少了?为什么?是在我不记得的这三年里,有人欺负你了吗?”
有人欺负我吗?
我仔细地想了想,答案是没有。
即便南宫瑾不与我好了,也不跟我说话了,可他依旧允许我待在宅院里,吃我爱吃的芙蓉糕,喝我喜欢喝的百花酿。
我的身份不是主母,却也不是南宫家的丫鬟。府里没人敢欺负我,我也不爱找别人的茬。
生活谈不上愉快,倒也安逸。
就是没人与我说话。
南宫瑾疏远我后,府里的人也跟着疏远了我。
第3章
我找不到能聊天的人,而南宫瑾也不让我出门。
于是我就这样跟院子里的蝴蝶和偶尔路过的鸟对话。
等时间长了,我觉得无趣,渐渐的,跟它们也不说话了。
我望着眼前眸色凝重的南宫瑾,摇了摇头,“没人欺负我,我只是,长大了。”
这话刚说完,我就想起了风俗上讲,女子十五及笄已成年,而我入府时,就已有十七。
所以,在遇到南宫瑾之前我就已经长大,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今日的我,都称得上是老姑娘了,又何谈“长大了”这一说?
我意识到自己话语里的荒谬,有些囧,脸微微发痒发红。
可南宫瑾却笑了。
他像是喜欢我这副囧样,咯咯地笑出声来,握住我掌心的手松开,转而想去揽我的腰。
我却说时迟那时快,在他松手的瞬间一个出溜滑,逃也似的挪开了床榻附近。
南宫瑾的笑容就这样凝固在脸上。
他像是看出了什么,表情变得古怪,“音姐姐,你很讨厌我触碰你吗?”
他这句话一落,我窘迫的表情就瞬间转为烦躁,脸色难看起来。
不为别的,只因为南宫瑾这话,委实是倒打一耙。
明明那个讨厌被触碰的人,是失忆前的他才对!
我不知道南宫瑾是何时开始讨厌触碰到我的,反正等我意识到时,南宫瑾已与我疏远多日。
成名后的南宫瑾很忙,忙到不再按时归家,不再亲昵地喊我“音音”,不再跟我说话。
偶尔瞧见了我,他也会将我当成不重要的空气,从我面前略过。
我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讨好地为他做了荷包,半夜摸进他房内想偷偷给他。却在挂在南宫瑾腰带上时被当场逮住。
我慌不择路,索性破罐子破摔,鼓起勇气问他疏远我的原因。
说来也奇怪,我记性不算好,可那晚南宫瑾的回答,我却一直记了很多年。
我记得南宫瑾握着我手腕的力道紧了又松,松了又紧,沉吟了良久才道,“容音,你没发觉你身上有股难闻的味道吗?我闻着,想吐,又实在是不想在你面前失态,所以,别再靠近我了!”
南宫瑾说我身上有味道。
这话,我是认的。
我父亲是村里屠户家的帮工,回家时衣服上总会有沾上油渍和猪腥气。这种腥味儿闷一晚后会变成难闻的腐味,熏得整个屋里都是。
哪怕娘亲已经竭力拿皂角去清洗全家的衣衫,保持整洁,可村里的孩子还是会指着我喊臭,骂我是猪狗。
直到她给我缝制了野地里采来的的香草包才好些。
入南宫府后,家主和夫人对我很好,穿戴吃食从不短缺,不需要刻意佩戴香草,我身上也不会再出现臭味。
可不管穿再好的衣裳,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学着阿娘的模样,调配同款的香包挂身上。
因为那味道总会让我想起家乡那片野花海。
连南宫瑾也说,“音姐姐,你身上很香,味道闻着让人很心安。”
与我亲近时,南宫瑾说这味道是心安;与我疏远时,南宫瑾又说这味道令人想吐。
同一种味道,却在同一个人口中,落得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下场。
我又委屈又气,眼泪巴巴地掉,当晚就回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一夜的澡。
直到后来,我见到与南宫瑾并肩而立的公孙凤歌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其实我洗再多的澡也无用。
香包是没错的,错的是人。
不是我变难闻了,是南宫瑾变口味了。
明知道眼前的这个南宫瑾,早没了当时的记忆,可被他倒打一耙后我还是气极,几乎立刻就反驳了回去,“胡说,是你!明明是你讨厌我碰到你才对!”
我补充了细节,
“是你说的,一挨到我就会吐。隔老远见到了我,你都会马上躲开。怎么现在,却说是我?”
越说越气,我的语调也随之越来越高。
南宫瑾显然觉得这话不可思议,眉心蹙拢着,连连重复了几遍,“怎么可能?怎么会?”
但看我这神情定是做不得假,他又慌忙急着解释,“音姐姐,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即便我没有后面几年的记忆,可前面这些年的记忆不会出错啊。我明明想靠近你,想碰你,怎么会舍得远离你?”
南宫瑾那双漆黑明亮的瞳孔盯着我,眸子里盛着无措和小心翼翼,仿佛对我很珍惜。
可我的注意力却在他话间的那三个字里。
想碰你。
这话听着真不正经。
也可能是我年纪大,思想污,容易将南宫瑾单纯的想法想歪。
他说的“碰”应该只是接触而已,就跟他刚才说的“喜欢”一样,没有任何男女之情的意义。
以前是我混淆了概念,才落得讨人嫌的下场。
吃一堑长一智后,我有了自知之明。
我不再跟南宫瑾讨论到底是谁讨厌谁这个幼稚无聊的话题,找了个煎药的借口,转身离开了房间。
等我端着熬好的汤药从厨房出来的时候,迎面正碰上管家和药师。
作为南宫瑾能活动的“药”,我有权与两位共享南宫瑾的身体状况和接下来的治疗计划。
药师说,“家主身体里有股气息一直靠武魂压制着,但如今武魂沉睡,气息溢出来才会伤身。碰巧这股气息对夫人有反应,会因为夫人的接触而安静,所以才止住了。但这毕竟也不是长久之计,往后气息汹涌起来,夫人可能也难以承受。故而,当务之急,还是得让家主重新掌控武魂才行。”
“怎么才能重新掌控?”我一下就听出了重点。
“恢复记忆。”
果然。
我用指腹摩挲着端在手里的托盘,视线在药师和管家之间来回扫了一圈,“那你们的计划是什么?”
“为了练好剑术,这些年,家主最常待的地方就是演武场,我们打算先让家主从练剑开始。若是不行,再想别的办法。”
管家没细说别的办法是什么,但我能猜到:
如果剑术不能让南宫瑾记起来,或许,爱情可以。
只是现在公孙凤歌病重,无法与南宫瑾同游,两位接触不到,只能先尝试剑术。
我点了点头,“就这么办吧。”
南宫瑾身上的伤,在昏迷的那些日子汤汤水水灌下去,已经好得七七八。唯独这时不时呼吸不上来的毛病还没转机,依旧要靠我守在身边,随时待命。
所以这演武场,我当然也是得去的。
等到南宫瑾能下地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将管家吩咐的那柄剑递给了他。
“真是把好剑!”南宫瑾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剑鞘,“它可有名字?”
“璋华。”我答道。
这柄剑是南宫瑾成名后得来的。觉醒武魂后的南宫瑾实力大增,在之后的白家争鸣车轮战中以一敌十二,成为当届的擂主,获得了百炼师亲自打造的神级铸剑。
南宫瑾给剑取名为“璋华”。
传言都说,这名字是庇九州,佑万世之意。南宫瑾也从没反驳过这个说法。
可如今,他却将名字反复念叨了两遍后,突然眼睛一亮,朝着我望了过来,“音姐姐,你是不是说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