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大明崇祯十二年九月,建文两百四十年九月,西历公元1639年11月1号!
南洋,吕宋,卡兰巴!
“少爷,醒醒!你可不能再出事啊!”
朱胜枫艰难地睁开眼。
一个模糊的人影在眼前晃动。空气里弥漫着发霉与中药混合的难闻气息。
“我这是在哪?”朱胜枫嘶哑着说。
“祖宗保佑,少爷你终于醒来了!这是在咱们家啊!”朱福喜极而泣。
听着朱福的话,朱胜枫的脑海里两股记忆像是两辆大运碰撞,头疼欲裂。
他本来在大漂亮留学,应邀去加州同学家做客的时候。
因为不习惯大漂亮派对的奔放,主要是担心染病或者不小心飞了叶子,随意喝了几杯就去睡觉!
迷迷糊糊听到楼下一阵乱糟糟的喊声,刚要起身查看,就听到一声巨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再次醒来,就穿越到了一个也叫朱胜枫的人身上!
更让人意外的是。
原身竟然是朱允炆的后代。
当年南京城被攻破,朱允炆假死脱身跑到吕宋,在这里繁衍后代,一直持续到崇祯十二年!
也就是家族内部纪年,建文两百四十年。
原身家族一直隐姓埋名,也就最近几十年才开始恢复朱家姓氏,村子也改名为思明村!
按照朱元璋制定的字辈,朱标与朱棣两脉对比,胜字辈对应由字辈。
朱胜枫和朱由检名字又都属木。
所以,理论上他俩还是至亲至爱的兄弟。
上个月,西班牙殖民当局要垦荒,征召思明村的人。
朱胜枫的老子朱君海为了不生事端,答应出五十人!
可谁承想,这帮贪婪无耻的殖民者,看上了朱家的几百亩良田,想要用极低的价格买下!
说是买,其实跟抢差不多!
朱君海当然不同意,双方起了冲突,朱君海被一枪打死。
原身朱胜枫告到马尼拉总督府,折腾了近一个月,罪魁祸首仅仅只是被罚了几个银币。
朱胜枫如何能忍,去找凶手理论,然后也被打得重度昏迷!
不好!
朱胜枫突然想起来一件即将发生的大事!
1639年,西班牙殖民当局在卡兰巴,让几千华人去开垦。不但不给工钱,还极力压榨,几乎每天都有伤亡。
华人不堪忍受,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抗。
最终起义被镇压,两万多华人被屠杀,几乎将岛上的华人一扫而空!
难道说,后面的反抗运动有朱胜枫的份儿?
“少爷,咱就把地给他们吧。你要是再出事,老奴如何向祖宗与老爷交代啊!”
朱福是当年朱允炆护卫的后代,完美继承了先祖的基因。
长得很壮实,如果穿上盔甲,定是个猛将!
只是在西班牙的高压统治下,早就磨平了血性,成了温顺的绵羊!
三十七岁的朱福,一直将十八岁的朱胜枫当成儿子一般,自然不希望他出事。
朱胜枫很清楚,即便自己将土地给了那些贪婪的殖民者,他们也不会放过华人。
华人勤劳聪明,善于经营,每到一个地方,很快就能积攒大量财富。
历史上,哪怕东南亚各国都出现过排华,甚至屠杀华人的情况,可到了现代,依然是华人掌握着当地的经济与财富。
只是华人在军事与政治上的权力很弱,往往都是被压榨的一方。
上天既然给了朱胜枫机会,来到这里,他总要做些什么!
更不要说,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华夏故土被野猪皮霍霍成不像样。
想到这里,朱胜枫强撑着身子,目光坚定地看着面前的忠仆。
“福叔,难道你忘了建文两百零四年(1603),红毛鬼屠杀汉人的事儿吗?当年要不是爷爷带着全村躲起来,我们也很难幸免!”
“他们不光是看上了这里的土地和财富,更是意识到,我们已经要威胁到了他们的统治。要知道,红毛鬼在吕宋岛上,也不过一千兵力!”
“唯有反抗才能有一线生机!”
朱胜枫更知道,再过二十多年,西班牙人会再一次提起屠刀,第三次大规模屠杀华人。
哪怕躲过了这一次,还有下次,下下次。
“少爷,咱们村只有一百多人,一把火铳,算上菜刀、锄头、镰刀,都凑不够一人一把,如何跟他们斗?”
“虽然吕宋的红毛鬼不多,可还有混血杂毛、倭人、土著邦板牙人为虎作伥,我们打不过的!”
朱福的话不是没有道理,敌人确实很强大。
杀了朱胜枫便宜老爹,并打伤朱胜枫的人叫米格尔。
米格尔的庄园距离思明村也就十几里,此人手下拥有三百人的武装。其中有三十个西班牙正规军,五十个西班牙混血武装,都持有火枪。
剩下的还有七十多个小日子浪人,一百四十多邦板牙的土著兵!
可是让他坐以待毙,朱胜枫自认做不到!
“如果有枪就好了!”
朱胜枫不由得想起漂亮国同学的奢华别墅,可就在这时眼前画面突然一变。
一处豪华的客厅中,地上到处都是空酒瓶、烟头,用过的子孙嗝屁袋。
空气中甚至还能闻到烟酒与叶子混合的怪味。
这是?
朱胜枫一个激灵,又迅速坐了起来。
“少爷,你怎么了?”朱福吓了一跳,关心地问道。
朱胜枫没功夫回答他。
刚刚他一闭眼,眼前的景色仿佛又回到了同学家的别墅里!
朱胜枫不觉得是幻觉,因为太清晰了。
“福叔,我想再睡会儿。没有我的吩咐,不准任何人进来!”
随便找了个理由,将朱福打发出去。
朱胜枫再次躺下,缓缓闭上眼。可刚才的画面并没有出现。
奇怪,难道真的是幻觉?
朱胜枫脑海里试图回想着同学家的场景。然后奇迹又出现了。
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张桌子,还有一瓶酒。
意念一动,那瓶酒突然从朱胜枫的视野里消失。
紧接着,他的手里多了个冰冰凉凉的东西。
扫了一眼周围,分明还在那个破旧寒酸的屋子!
朱胜枫眨了眨眼,不敢置信地看着手中的香槟。
他赶紧坐起来,打开酒瓶,想也没想地喝了一口。
果然还是那个味。
“我带着别墅一起穿越了?”
朱胜枫瞬间狂喜!
麦克这家伙,可是在自家建造了个末日避难所,光地下就有三层,单层面积超过一千平,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物资,自然少不了大量的武器!
拥有了这些物资,他绝对能顺利度过眼前的危机,甚至将西班牙人赶出吕宋岛。
就在朱胜枫想要去地下室查看的时候。
“少爷不好了,外面来了至少五十人,还有十几支火枪!”
第2章
思明村外。
一头黑发的丹尼尔穿着得体的军装,小胡子梳得一丝不苟,比地道伊比利亚半岛人还地道。
尽管只是个杂毛混血,可他依然为拥有高贵的西班牙血统而骄傲自豪。
看着生长茂盛的庄稼,他的眼中满是贪婪。
不得不承认,虽然这些猴子很卑贱,可种地还真是一把好手。
这帮不识抬举的猴子,米格尔少爷少爷那么善良,甚至愿意出钱买,可他们竟然如此敢拒绝。
“丹尼尔,待会咱们要怎么做?”副队长连姆问道。
“可恶的连姆,请叫我队长阁下,我说了多少遍了?我的父亲可是西班牙的贵族。”丹尼尔懊恼地抱怨道,他很在乎自己的出身。
虽然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也只是吕宋岛的一个妓女。
抱怨完,丹尼尔脸色陡然一冷,狞笑道:“那帮该死的猪猡,胆敢冒犯米格尔少爷。待会警告他们,立刻交出田地,然后让所有人去开荒,不然格杀勿论!”
“马尼拉是西班牙人的马尼拉,这里的一切都属于伟大的西班牙。”
连姆小声问道:“队长阁下,兄弟们可是好久没开荤了,城里的那些半岛女孩太贵了,土著女人又太丑,这些明人女人味道可是一绝,您看......”
丹尼尔给了对方一个明知故问的眼神。
“放心,米格尔少爷交代过了,除了最漂亮的几个,其余的任由我们处置!”
一听这话,其余杂毛混血都兴奋得嗷嗷叫,望着不远处的思明村,仿佛在看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小姑娘!
当丹尼尔等人来到村口。
思明村几十个男丁,手持着农具,棍棒,直接堵在了村口。
唯一的火铳,则是由村里的武力担当李秀全拿着。
李家是思明村的外来户,1603年那次屠杀华人事件,朱家救了李秀全的父母,从此李家对朱家也是忠心耿耿。
丹尼尔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些人。
他觉得米格尔少爷太看得起这些人了,竟然让他带五十人过来。
他觉得十个火枪兵足矣!
“让你们村长出来,今日是最后的期限,不然后果自负!”
要不是米格尔的命令,他根本不废话,直接下令杀光!
丹尼尔说完,一旁的连姆嘲笑道:“队长阁下,难道你忘了,那个猴子被米格尔少爷打破了脑袋,现在怕是快死了。对了,他的老子上个月也被打死了,他们没村长了!”
“打死一只猴子,竟然还让米格尔少爷赔了两个银币,总督大人真是对他们太好了!”
连姆说完这些,不管是杂毛火枪队,还是那些土著兵,全都放声大笑了起来。
村民听了愤怒无比。李秀全握着火枪的手,额头青筋暴起。他恨不能一枪打死那个杂碎!
丹尼尔看着村民愤怒又无奈的样子,更狂妄了。
他跳下马,走到了李秀全的面前。
“你很愤怒啊,想打我?一群胆小如鼠的猪猡,来来来,给你机会打我?”
丹尼尔甚至上手拍着李秀全的脸,嘲弄道:“给你们机会你们不中用啊。记住,你们就是猪猡,就是奴隶,就是天生被我们西班牙人奴役的。快点让那个叫朱胜枫的猪猡滚出来!”
就在李秀全忍无可忍,想要动手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淡漠的声音!
“我来了!”
李秀全大惊,转身说道:“枫哥,你干嘛出来。这里交给......”
等看到穿着一身古怪衣服的朱胜枫时,整个人都呆住了。
朱胜枫一身防弹衣,大漂亮马润的制式装备,全套防弹头盔,防弹背心,还多了防弹护裆,护脖,护臂,护腿。
手里拿着马润现役的M4卡宾枪,身上挂着几颗高爆手雷。
丹尼尔等人也傻眼了。
啥造型啊,没见过啊!
不过他不在乎,老子带着五十个全副武装的手下,对面只是几十个乌合之众,优势在我!
朱胜枫冷冷地盯着面前的杂毛,仿佛看着死人一样。
“告诉米格尔,我会让他血债血偿!”
在现在的东南亚,很多人都会说汉语,即便不会说,也能听懂。没办法,大明的余威还在,文化影响也在。
不仅仅文化方面,哪怕是身材方面,思明村的村民,大部分都比对面那些杂毛与土著高大。
华人沦为“东亚病夫”,自然是拜红薯盛世的辫子朝所赐。清代之前,华人的营养摄入绝对名列世界前茅。
丹尼尔大怒,真是反了天了,谁给他的勇气,胆敢这么跟高贵的西班牙人说话?
“该死的猪猡,你想死吗?”
朱胜枫没有理会对方,慢条斯理地摘下两枚手雷,用牙齿咬开拉环,然后扔向了二十米外的那群火枪兵。
本来朱胜枫没打算上去就开大。
可李秀全他们已经被堵在了村口,如果他远处放冷枪的话,不可能瞬间灭了这些人,李秀全他们势必会有所损伤,他只能冒险!
丹尼尔等人看着两个冒着烟的铁疙瘩滚到了己方脚下,愣了愣,还低头看了看。
两三秒后,看到这东西没有一点威胁,所有混血火枪兵与土著,直接仰天大笑。
“哈哈哈,这猪猡还真是废物,扔两个铁疙瘩想吓唬谁?”
可刚笑完,轰轰两声巨响传来!
第3章
剧烈的爆炸,瞬间将二十个火枪兵炸死炸伤大半。
剩下的几个身上也到处是血与内脏碎肉,完全傻掉了。
大骂朱胜枫的连姆最惨,直接飞上了天,下半个身子连着屁股挂到了树上,上半身躺在地上,直呼屁股疼!
丹尼尔更是吓傻了,不敢置信地看着身后的惨状!
李秀全这些村民同样吓傻了,他们没想到少爷竟然还有如此恐怖的手段!
朱胜枫可不会讲究什么公平对决,不然也不会直接扔手雷。
趁着丹尼尔等人被炸蒙的机会,立刻端起M4步枪,直接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
步枪吐着来自地狱的火舌,无情地收割着剩下人的命。
朱胜枫故意没有射击丹尼尔,要把他留在最后。
随后大吼:“李秀全,给我抓住这个杂碎!”
说完,将枪托抵在肩膀上,越过傻掉的丹尼尔,继续射击远处的火枪兵与土著。
现场还站着的火枪兵只剩下七八个,一梭子下去全倒了。
虽然M4用的不是7.62毫米的全威力弹,只是5.56毫米的子弹。
但对上这个时代的滑膛火绳枪,也是降维打击!
李秀全反应过来,激动得浑身颤抖,大吼着冲向丹尼尔。
丹尼尔想要拔出短火铳反抗,可他李秀全比他高一个头,胳膊都比他的大腿粗。
李秀全沙包大的拳头,一拳打在丹尼尔脸上,直接打落他半嘴的牙齿!
“老子早就想打你个狗鈤的了!”李秀全狞笑道。
......
看到朱胜枫如恶魔一样,短短时间收割了几十条人命。
这些土著早就吓破了胆,根本不敢反抗,吓得转身就跑,将后背留给朱胜枫。
朱胜枫换了个弹夹,直接蹲射,就这么从容地打靶子!
他毕竟是大漂亮的留子,别管学没学到知识,但枪是没少玩。
尤其大富豪麦克是他好朋友,这小子没少领着朱胜枫去打猎。
朱胜枫的枪法绝对一流!
六百米的有效射程,那二十多个土著兵,再快能快得过子弹?
这帮土著比美洲鹿还好打!一个点射死一个,朱胜枫甚至都不舍得连射,他们的命可不值得浪费子弹!
从突然发难,到杀光所有火枪兵与土著兵,前后也不过两三分钟,战斗就全部结束了。
当朱胜枫收枪起身,全村的老少爷们都用又惊又恐又崇拜的目光看着自家的少爷。
当你以一敌五的时候,熟悉你的人会崇拜你,当你以一敌百的时候,他们会畏惧你。当你以一敌千的时候,他们会敬你为神明。
现在思明村的老少爷们就是这种心态。
他们实在是难以相信眼前的一切。
朱胜枫却淡淡命令道:“去收拾战场,没死的全部杀了!”
李秀全立刻让人去收拾残局!
朱福这个时候也从人群后面钻出来,看到前面地上一片死尸,那个激动啊。再看到全副武装的朱胜枫,直接冲到朱胜枫的面前,扑通一声跪下,然后号啕大哭!
“真是洪武爷显灵,祖宗保佑,我朱家终于出了圣人,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受人欺辱了!”
朱胜枫摇了摇头,将朱福拽起来。
“福叔,别哭了,今后咱们的好日子就要来了。”
朱福不停地点头,擦着泪,激动地说道:“嗯嗯嗯,少爷得到了洪武爷的庇佑,得此神兵利器,我兴宗(朱标,朱允炆追封)一脉,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朱胜枫走到面如死灰的丹尼尔面前。
丹尼尔看着朱胜枫直哆嗦,尤其是看着对方胸前的步枪。
这武器虽然怪,但他还是能看出,这是一种比火绳枪强大无数倍的火铳!
“你,你,你是撒旦,你是魔鬼,这是魔鬼的武器!”
朱胜枫冷笑道:“以前你们这些红毛鬼仗着坚船利炮,武器的强大,从万里之外的欧罗巴跑到我们这里欺压奴役我们。随意的欺凌残害我们汉人,视我们如猪猡!”
“如今我得到了我大明洪武爷的庇佑,得此神兵利器,你们西班牙人的好日子到头了!”
“你说,我要如何感激你们西班牙人?哦对,你不是半岛人,你只是个狗杂种!”
如果是之前,有人敢这么说丹尼尔,他绝对会暴怒,然后残忍地虐杀那人。
可现在丹尼尔不但不愤怒,反而扑通一声跪下,高喊道:“对对对,伟大的明人阁下,我不是西班牙人,我是吕宋人。我也是被西班牙欺压的好人!”
“我愿意做您永远的奴仆,为您鞍前马后,赶走残忍的西班牙野蛮人!”
朱胜枫露出恶魔般的笑容,看得丹尼尔浑身颤抖。
自古二鬼子比鬼子还要凶残,这些混血杂种比殖民者还要野蛮残暴。他们的内心很扭曲,一边以自己拥有殖民者的血脉而骄傲,一边又痛恨,为何自己不是纯种。
这很容易让人变态,从而更加凶残地折磨其他人。
丹尼尔一脸谄媚,可内心不停地痛骂朱胜枫。
“一个杂种,也配当我的奴仆?我乃大明洪武爷嫡系血脉,最高贵的皇室血统,你也配?”
听到这话,丹尼尔脸色大变,不等他开口求饶,朱胜枫淡淡地说道:“砍掉他的四肢,挖去双眼,割掉舌头,捅聋双耳,然后扔到米格尔庄园外面。”
李秀全兴奋地说道:“好嘞!我亲自来!”
丹尼尔知道自己活不成了,痛骂道:“你们这些该死的猪猡,异教徒,敢伤害高贵的西班牙人,上帝不会饶恕你们的,你们统统都会下地狱!”
“上帝?他几个师,几杆枪?”朱胜枫摆了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