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l-img
  • 我真不是大剑仙
  • 主角:凌慕枫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 228913名书友正在看
小说简介  天有魑魅魍魉,地上风云诡谲,层层迷雾,交织如网,是非难辨!   化外天魔他朝一旦降临,人神两界,即为末日。   在无可匹敌的力量面前,世间生灵又到底该何去何从......   是引颈就戮,还是奋起抗争?   而当灵兽、法宝、符篆、邪术、神功,一切皆为虚妄之时。   少年慕枫,只愿仗青锋一把,誓要将那乾坤扭转,使得日月如常。   天再高,抬头可望;三界之大,亦不过掌中,剑芒三尺!

章节内容

第一章 初升

盛元大陆,有四大帝国,分别是位于东方的雄武、雅风,以及南边的步熊、敖危。四大帝国之间,数百年来彼此攻伐,战乱不断。

其中,又以雄武国的国力最为强盛,疆域最为广袤,而且一直有着定鼎天下的野心。

天晟国是雅风国的附属小国之一,处于雅风、步熊、敖危三个大国之间,且首当其冲,做不了左右逢源,唯有战战兢兢、苟延残喘。

好在天晟现任国君上任以来励精图治,一心追求自保之力,所以全国上下皆极为尚武,人人敬重武者。

天晟国多丘陵,其南部更是群山并立,蜿蜒连绵不绝,并坐落着其境内最高的一座高山,名叫大雾岭,高有千丈,山体庞大,林木森森。

大雾岭山脚处,有着大小村落十数个,民风朴实而不失彪悍,村民多以打猎采药为生,再耕耘着几分薄田旱地,虽不算富足,却也安平和乐。

而在最靠近大雾岭的地方,有个李家寨,村民大多数为李姓,为数不多的几家杂姓人家,也都是因为躲避战乱逃离而至,在得到村中族老和村长的许可之后,方得住下。

凌慕枫一家便是十五年前搬迁到此,和那些已经完全融入村寨的外姓人家不同,凌慕枫一家还算是外来户,在村子里并没有田地分配。只有简单的一间木屋,还有屋前屋后的几块空地,这还是凌慕枫的父亲凌云,当初用身上携带的一块成色颇为纯正的青玉换得。

这一天的早上,晨曦笼罩着李家寨,伴着凉风吹过,山间田野,万物苏醒。

在李家寨村前,有一空地,是由村中的汉子,用那大圆石,夯平垒实,偶尔会作为村中祭祀之用,平时则作为村民们的练武之地。

如今是一群孩子,从五六岁到十几岁不等,大大小小三十来个,迎着朝霞,正在发出哼哼哈哈之声,挥舞拳脚,锤炼体魄。

暖暖的光辉下,一张张稚嫩的小脸满是认真的神情,大一些的孩子拳脚挥动之间虎虎生风,小一些的也比划得有板有眼。

在他们前面的土堆上,站着一个身体强健如虎豹的中年男子,他身穿着皂色劲装,皮肤经过风吹日晒雨淋,呈古铜色,黑发披散,双目炯炯有神,来回扫过场中的每一个孩子,神情严肃。

他的脸上有一道从左眼睑划过鼻梁,直达右嘴角的刀痕,让他看上去更觉严厉,如果仔细观察,还能感觉到他的右腿,在行走间,有点瘸了。

中年男子叫李启,曾数次参加过对抗雄武国的入侵战争,算得上是名沙场老兵,也因为战功“显赫”,作战时奋勇在先,很快从小小的一名伍长,被提升为百夫长。只是他自认身有残缺,已不适宜呆在军中,遂辞去军中职务,毅然回到了老家,当起了村寨里的武炼教头。

“武道,分六重——锤骨、易筋、淬髓、丹罡、脱胎、碎虚,与之相应称为武者、武师、武宗、武尊、武帝、武神。太阳初升,天地生气最盛,对锻体有莫大好处,它不但可以充盈人的皮膜骨肉生机,持之以恒,坚持不怠,可进而旺血炼筋,甚至淬炼骨髓。”描了个“大饼”,李启看了一眼下面孩子们,才又继续说道。

“如果还能得到更好的指点,或者学得那上层功法,开窍通穴,把这天地元气纳入体内丹田,从而运于四肢,结金丹化罡气,则千军万马之中,也能视若等闲,来去自如。男儿学武,不但为了乱世中可保自身,更是为了保家卫国,挣得一身功名,光宗耀祖。大家......”

“李叔,那我们这些女孩子是不是就不用学了啊?”还没等李启讲完,下面一个扎着羊角辫,大概十三四岁,脸上带着婴儿肥的可爱小胖妞,已经嘟着小嘴,有点不大高兴地反驳起来。

“哈哈......”,一众少年忍不住哄笑。

原本严肃的李启,因为一时口误,自己都忍不住有些尴尬,只好色厉内荏叱喝道,“练,怎么不练了?我们天晟国地窄人稀,全民皆兵,男人上阵杀敌是天职,但女人也不例外,那雅风国还有女将军呢。不过花妞你最好给我少偷吃点,也不看看自己都胖成了啥样。”

“哈哈......”,这次连女孩们都忍不住发出笑声,花妞见糗事被戳破,小脸蛋一下就红了起来。她低下头,一只胖胖的小手,摸摸了自己上衣的口袋,那里面还藏着半块早上趁她母亲不注意,偷偷撕下来的葱油饼。

稍稍哄闹了一阵,在李启的呵斥下,孩子们才又恢复了正常的秩序,认真地训练起来。

虽然还没有亲身经历过战乱,但是祖辈们每天忧心忡忡的谈论,多少都在影响着他们,让他们懂得,锻体练武,或许就是某一天,能让自己生存下去,活下来,或者说能活得更好些的凭仗。

李启又拾回那副冷厉的神情,双目环视场中,心中却忍不住发出一句轻叹,这一批孩子的资质,着实是差了点,想要在这样的条件下,能有人脱颖而出,怕是希望不大。

刚才他对武道的分阶陈述,其实并没有说全,武道应该有七境。在那破虚之上,还有个无上之境,只是在盛元大陆,如今连脱胎之境的武人,都已经屈指可数,新武神也已经近百年未曾出现,就更别说那无上武圣了。

想及此,他不由转头望向村子房屋后面的半山上,扯了了扯嘴角,心里暗道,那小子天赋倒是不错,只是可惜他的父母也不知为什么,却非常反对自己的孩子跟随自己习武,是想个做安乐翁么?谁又不想?只是,在这样危机随时降临的世道,可能么?

一身土布衣的凌慕枫,嘴里叼着一截草根,正躺着大雾岭的山腰处,仰望天上。

他年方十六,身材修长,大山的阳光,给了他一身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刀削般的眉,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双唇,嘴角时而微翘,像是刚好想到什么开心的事。尤其是那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就如这大山上方的碧空般,纯净明亮。

这里是一块石台,站在上面,就能俯瞰整个李家寨的全貌,下面的人虽然变得蚂蚁般大小,但是他自小目力过人,甚至李教头比划的动作,凌慕枫都能看得相当清楚。

但凡一看到有什么新的动作招式,他也会随着比划。只是今天看来,又没有新鲜的东西了。他方才已经把之前所学到的那些,都从头到尾演练了两遍,不禁觉得有点儿乏了,就准备早躺着休息休息。

虽然打小就不怎么爱说话,但凌慕枫其实还算是比较活泼好动的,对于“舞刀弄枪”这些更是一直都很感兴趣,无奈因为父母的再三反对,所以他也只好经常悄悄地跑到半山石台这边来,一个人独自偷学练习。

此时,少年的头顶上,突然飞过来了一只有孩童巴掌般大小的彩蝶,只见它全身的色彩之艳丽明亮,远胜于寻常同类,如果再仔细观察,你甚至能够发现,在它的羽翼上面,有那清莹流转,让人一见之下,就不由得心生欢喜。



第二章 花屋

上午的阳光和煦,山风清凉,石台微温,疲乏过后,能摊开手脚,躺在其上,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惬意。

只是看到凌慕枫躺了下去,还“良久”不起,其头顶上的那只彩蝶便扇动着翅膀,然后落在了他的鼻尖上,还以两根长长的触须,来回轻轻撩拨着,直刺激得少年忍不住接连地打了好几个喷嚏。

凌慕枫不由得翻了翻白眼,伸手一拎,拎住彩蝶的一边翅膀,口中忙不迭地说道:“小梦,好啦,好啦,我这就起来继续练,你真是比那李教头还要严苛的很,我不就是想歇会儿么,这都不准?”

彩蝶小梦对于自己被人拎着,似乎很是反感,使劲地挥动着另一边的翅膀,拍打着少年的手掌,直到他松开手指,然后稍稍飞远。

但看他似乎还不打算起来,小梦便又准备再次飞将过来,要对少年的鼻子,重新发起新一轮的“袭击”。

凌慕枫见了,也不敢再耍赖,连忙爬起身,并顺手捡起了地上的一根松枝,作了个立剑起手式,就开始有模有样地挥动起来。

这一套剑招,刺、劈、撩、挂、云、点、崩、截、剪腕花,看上去几乎都是些基本的招式,并无太多出奇之处,而且其中的招与招之间,还有时候,显得并不连贯,自然更是谈不上什么赏心悦目,行云流水了。

但是凌慕枫却也不太在意,他的宗旨是,熟能生巧。练武,本来就是细磨功夫,练多了,也就明了。

每次当他练拳累了,想要休息休息的时候,彩蝶小梦就会像个督工一样,扑腾着闹他,让他没法“安宁”,无奈只能爬起来继续,每次都得练到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才肯“放过”。

小孩心性,都喜玩乐,厌辛劳,本是正常,凌慕枫虽然算不得多刻苦,但也不是惫懒之人。村子里的孩子几乎每天都会花上一个半时辰去晨练,而凌慕枫每天则会自己多练半个时辰,甚至一个时辰。

而他手上所使的剑招,却并非李启平时所授,而是从父亲凌云那里学来的。

父母都反对凌慕枫练武,所以作为一名在郡城里担任镖师的父亲,也并没有主动教他个一招半式。

只是每次在家的时候,凌云于午后时分,都会在屋子前面的空地上,施展这么一套剑法,凌慕枫在一旁看多了,也就基本学了个全。只可惜没有口诀,体内也没有产生什么气息牵引,很多沉肩,旋腰,振腕的细微处,他做得并不到位,因此剑招之间的衔接,就总是不能很流畅的施展出来。

但是凌慕枫却发现,就是这些看起来挺简单的招式,每一次只要是在打拳、练体术什么的累了,然后比划上那么一遍两遍,就会觉得整个身体都轻松许多。时日一久,凌慕枫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吐纳,也开始慢慢变得悠长而平稳。

在李家寨靠西边的山坡处,有个山坳,坐落着一所只有三间房子的小木屋,窗棂上一些刚修理过的地方,新露的木纹还清晰可见,正散发出清淡的松香。

小木屋显得简单低矮,平凡无奇,但是因为周围并没有近邻,它的四周被开辟出的一些空地,却种植着不少花卉,从远看去,花海已经把小木屋团团围住。

此时正是将至三月,油菜花的花期正胜,繁花怒放,芬芳迷离,吸引了不少的山蜂,穿梭于花丛之中。

屋角两边还有两株油桃,同样已经含苞欲绽,立足而望,黄花缀粉,在风中轻轻摇曳,别有一番风情。

凌慕枫的母亲罗颖,生得明眸皓齿,体态风流,哪怕椎髻、荆钗、布裙,却依然无法掩饰她的落落脱尘,尤其是在这么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更是显得出众。

美艳少妇,男人又经常不在家,最是容易招惹出所谓的瓜田李下,流言蜚语。好在李家寨的村民,大都是淳厚实诚之人,加上母亲罗颖几乎就很少离开小屋,倒也没有招惹出什么是非风波来。

母亲喜欢种花栽草,除了那几片油菜和两株油桃,周围还种着其它不少花类,只是此时,都还没到盛开的季节。

花若盛开,蜂蝶自来。

不知何因,小木屋周围的花卉,群花总是比别处开得灿烂,花期也总是特别长些。

也可能正是如此,好几群山蜂先后选择在这里结下了“大本营”,而每逢到了产蜜的时候,母亲就会去取一部分蜂蜜,或自用,或让凌慕枫拿去送给村民们。

母亲似乎很是喜爱蜂蜜,往往都会在食物里面添上蜂蜜作为佐料,其中,又以蜂蜜花茶尤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间服食蜂蜜的原因,她的身体自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甚至凌慕枫身上,也有那么一丝丝。倒是父亲凌云,则没有此种气息。

而或许就是因为这里花卉常开,还有香味长留的远古,半年前,那孩童巴掌般大的彩蝶小梦,就降落在屋外的一棵桃树上。

不过当时彩蝶的状态看上去并不好,奄奄一息,全身黯淡无光,像是曾经被雷电击打过,四片翅膀焦黑焦黑的,上面还有不少的小破洞。

对此,母亲发现之后,只是看了一眼,叹了一口气,就转身走了。凌慕枫却莫名地对这只大蝴蝶,隐隐觉得有些熟悉感,且正好又落到自己家附近,也算难得的缘分,所以并没有置之不理。

他时常采撷来花蜜,去给它喂食,还做了个小笼子,免它受那风吹雨打,如此细心照料了六七天,彩蝶才开始得以逐渐恢复。

而从此,彩蝶就会时常环绕在凌慕枫的周围,并且愈发具有灵性。

日将上中天,已近中午时分,凌慕枫觉得腹中饥饿,嘴中嘟囔了一下,把手中的松枝,往旁边的草芒丛中随手一扔,就小跑着下山回家。

山路崎岖陡峭,但对于山里长大的少年,却早已习以为常。

被扔掉的那截松枝,在阳光之下,不细看,很难发觉上面,隐隐有着一层淡淡的青光流转。彩蝶翩飞,绕着松枝转了一圈,尔后才飞至凌慕枫的肩头上,一同离开。

待得一人一蝶走远,四周的草莽间,有阵阵嘶嘶娑娑和嘤嘤嗡嗡的声音响起,然后就见一条黑皮红冠的山万蛇,两只碧绿的大蟾蜍,几条半尺长的赤色蜈蚣爬近,远处还有一只白毛红睛的野兔也在快速地奔跑着,同时周围开始不断有各种飞虫聚集,似乎,都是为了那些淡淡的青光而来。

只是那条山万蛇最为强势,首先把它的三角蛇头伏在了松枝上,其余各物才敢慢慢各自占住了方位,呼吸着空间里头一股弥漫四溢的未名气息。

“母亲,我回来了。”少年还没走进屋子,就已经闻到了饭菜的香味,他皱着鼻子,嗅了嗅,噫,今天竟然有肉吃?

山中生活,朴素清贫,少年家又没有饲养家禽,平时饭食不过青菜,烙饼,米黍,杂粮等物,逢年过节,或者是他那在镖局名为镖师,实则不过杂役的父亲回家,才见肉食,且大多时候都是从村民手中换得。

少年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又坚持每天锻体习武,所以对肉类自然难免总是食指大动。

而且,更让少年开心的是,只要有肉,母亲就会给他倒上一杯,用她每天早晨从花蕊中采集到的花露,酿制出来的鲜花酿,然后笑盈盈地看着少年大朵快颐。而她自身,对酒肉则几乎从来不沾一唇,不夹一筷。

“枫儿,回来了啊,先擦擦汗,午饭就快好了”,和像个闷葫芦一样,略显木讷的父亲不同,在凌慕枫的印象中,母亲总是这么一副宽和模样,从容宛若,嘴角噙笑,也不曾见她有与人急眼的时候。

“母亲,今天是什么日子啊?”一块涂抹上蜂蜜,脍炙得香脆可口的野猪肉,是最难得的美味,少年一想到就忍不住要流出了口水,边砸吧着嘴问道。

“你父亲他今天要回来了。正好村东头的李廉家的孩子近来夜咳,来换了些蜂蜜。”母亲怜爱地看着少年,想去摸摸他的头,但又想到他早已非昔日孩童,便又忍住了。

岁月如流水,匆匆十数年,仿佛不过只是转眼之间,便已然过去了。



第三章 山中异象

大雾岭的主峰,当地人叫大田顶,上面有一块巨大的卧石,历经多年的暴晒雨淋,已然有不少的地方被风化,草木不生。

此时在处处石头缝隙中,却是绿草茵茵,灵气弥漫。那些小草,在微光中,一棵棵地都长得晶莹剔透,看上去就像是玉石做的似得,还长出了不少的小碎花。

这里已经是大山最深处,平常时人迹罕至。因为莽莽群山,树木丛林之中,野兽横行;荆棘草芒里,更是遍布许多的蛇虫肆意。正所谓近山者敬山,近水者畏水,这是必须具备的生活智慧,普通山民自然不会吃饱了撑着,跑来这里瞎晃悠。

但就在大卧石外围的稍远处,一个身材魁梧,打扮朴素的中年男子,正半蹲在一棵松树上,遥望着大卧石上,汇集得越来越多的各类山兽动物。

中年男子一张四方的脸庞,上面有短短的胡茬,皮肤黝黑,似是经过岁月的洗磨。乍一看和普通的山村汉子,并没有什么太多的不同。

但是如果看到他并没有任何依扶,身体也好像随着轻轻晃动的松枝而自然地摇摆着,再看到他身后背着的一把弯刀,你又会觉得并没有那么简单。

中年男子此时眉头微皱着,看着大卧石中央,正在对峙着三头的猛兽。

其中一头竟是只有传说中才会出现的“魔兽”金环黑虎,动作矫健,体形庞大,犹如成年水牛。

另外一头则是同样没有小上多少的白背苍狼,它身上像是披着一层淡淡的金光,头顶上,还有一撮白毫,卷曲如弯月,此时面对着丛林之王,却并没有胆怯退缩。

剩下的猛兽则是一头体形更加庞大些的青皮铁犀,头生双角,尖尖的冲天而立,厚实皮肤像披着一层铁甲般,四肢粗壮,偶尔轻轻一跺,就让人感觉到山体都在震动。

早闻有人说,山中有灵兽,这三头分明不同一般生物的猛兽齐集,加上外围还有更多的动物在靠近,料想不差,肯定都是冲着那一看起来就不是凡物的开花小草而来。

当山风吹过,更多的小花苞,摇曳着纷纷绽放,清香四溢,整个深山里,噼噼啪啪,像是响起了无数细小的炮竹声,风过无痕,花开有音。这是何等难得一见的异象?

微妙的平静被打破,三头猛兽再也抑制不住,金环黑虎首先冲向了大卧石的最中央。

与此同时,那白背苍狼也动了,风驰电挚,箭一般奔出,速度上毫不遑让。

青皮铁犀的速度稍慢,却也不打算甘于落后,硕大的头颅低垂,就倚角抵上。

很快,一虎一狼就碰到了一起,两者相争,嘴撕爪击,竟发出铿锵之声,似乎它们并非血肉之躯,而是金铁铸成。

一时间,虎啸狼嚎,充塞山林。苍狼敏捷凶狠,黑虎凶猛却也不笨拙,而且力量稍胜,片刻之后,前者就落于下风。

而后面稍慢加入战场的铁犀,见得如此,也马上加入混战,但见它前脚刨了两下石面,后脚一用力,尖角一顶,就从旁顶向了苍狼的腰部。

都说狼是铜头铁爪麻杆腰,三者相争,并非第一次,以往都是后两者联合起来对抗最强大的金环黑虎。那白背苍狼却想不到这一次,竟然被“盟友”偷袭,没有防备之下,马上就受到了青皮铁犀重重的一击,呜咽一声,已经是受了不小的伤,它也顾不上再和黑虎争锋,四肢用力,连忙跳开,逃到了外围边上。

白背苍狼不解地向着铁犀咧着嘴咆哮着,似乎是在愤怒地责问铁犀为什么要这样做,但那青皮铁犀也不看它,一双赤红的眼睛,分明已经有了人性,隐隐带着一丝讨好之色,看向金环黑虎。

金环黑虎也被眼前的情景,稍稍惊愕了一下。以往为了占据这个灵源之地,它独自对抗狼犀两物,都得付出不小的代价。

不过它马上就反应过来,像是明白了铁犀的意思,竟然能不用太费力,更能免了受伤,就能得到最大的收益,它倒也不打算独占。

金环黑虎朝着青皮铁犀颔首,然后迈开虎步,走到了大卧石的最中央,那里的小碎花开的最是茂密,光华最盛,是最好的宝地。

三者之中,稍弱的青皮铁犀本来只能抢得些残羹冷炙,此次得了便宜,也连忙紧随而上,在大卧石稍微外围的地方,张开大嘴,大口大口地咀嚼那些花花草草来。

而两眼发出幽绿光芒的苍狼,嘶牙咧嘴地咆哮了几下之后,似乎也就认命地没有再去多作反抗。

花期短暂,又明显失去了再争夺的可能,狼性狡猾,加上不知何因,已经通灵,也懂得此时捉住稍纵即逝的际遇,要远比争强好胜来得实在。

松树上的中年男子,看着眼前的如玉繁花,看着三头像人一般懂得勾心斗角的猛兽,面对如此一幕幕奇异景象,他并没有丝毫的激动,也没有心惊,只是把一双眉头更加的紧皱。

接着,更多的蛇虫凶物,开始纷纷汇集而来,再抬头看了看天时,他准备离开了。

蓦然,心中一紧,警觉顿生,他连忙侧首看去,就见到自己所在的这棵松树下面的不远处,竟有两头通体雪白的雪豹,正朝着自己这边,缓缓地踮着脚摸了过来。

两只雪豹大概也是想不到自己的猎物,竟然如此的耳目灵敏,还没近身,就被发现了,也是暗自吃了一惊。它们停下了步伐,四目眈眈,似乎是在准备谋而后动。

中年男子本来不想生事,看了刚才的一幕幕,有了心事,心里急于离开。但此时被两头雪豹看上了,心中早就不耐,也就没有选择躲避,而且他不认为在山中,面对豹子的捕食,一味的逃跑,能轻松地离开。

他跳下松树,稳稳地落到了地面,动作轻灵,就像落下的一根松针。然后慢慢地抽出背后的弯刀。

刀很平凡,不过只用了一两银子,在城里的铁匠铺买来的铁器而已,但是一握在手里,那把磨得并不雪亮的凡刀,竟发出了阵阵的红光。

见到“猎物”还企图“垂死挣扎”,两头雪豹睁大了仿佛透明一般的眼睛,露出锋利的白色獠牙,同时“嗷呼......”一声,就如脱弦之箭,张牙舞爪冲了上去。

豹子素以灵活敏捷著称,尤其是这种高山雪豹,短时间迸发的爆发力,更是惊人,只不过眨眼间,就已经跨越了双方之间十数米的距离,扑到了中年男子眼前。

中年男子神色如常,一如安静的湖面,毫无波澜。

在雪豹扑出的瞬间,他也同时挥刀而出,刀尖轻震,在空中快速连点了两下,只听“滋、滋......”两声轻响,电光石火之间,甚至让人还没来得及看清刀势的轨迹,人和豹已经错身而过,然后就看到空中,撒下了一片淡淡红雾。

稍刻之后,才听得“嗷、嗷......”两声惨叫响起,却是那两只雪狼的左脚趾爪已经同时被砍掉,正在汩汩地流着鲜血,受伤的部位,竟不差分毫,刀芒之快,甚至超过了雪豹的痛觉。

都说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时候。一声痛嚎之后,两只雪豹却是并没有兽性大发,同样因为不知名原因,而有了一丝灵性的它们,知道今天是遇到了硬茬子,再不顾得伤痛,低吼着,落荒逃去。

中年男子也没有继续追击,如果有杀心,刚才完全可以顺手施为。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准备抹去刀上的血迹,但看了一眼手帕上的一朵桃花图案,又细心地折了起来,放回怀中,然后就着鞋底,擦了擦那刀锋上的污血。

再仔细看了看,确定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他才满意地点了点头,弯刀归鞘,微笑着喃喃说了一句,“该回家吃饭了啊,不然枫儿怕是要等急了呢!”

跟着身形轻晃,人便如流星般飞了出去。

目录
精彩热评
小工具
游戏加速器
好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