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柳若云醒来的时候,身边刚出生的男婴正哇哇的哭。
他又黑又小,皱皱巴巴的,像个一把就能捏死的小老头。
对,是捏死。
她想捏死这个孩子,一个被狸猫换太子的赝品!
如果不是柳若云死过一次,她怎么会知道,自己悉心教养的小世子,翅膀长硬后的头一件事,竟是放火焚母!
她亦不会知晓,自己的亲儿子竟早在呱呱坠地时,就被这群阳奉阴违的狗东西掉了包!
此时,柳若云冷光似箭地盯着这孩子已好半晌。
男婴大抵也感知到身旁的人并非亲生母亲,闭着眼就是嚎啕大哭,攥紧的拳头不安地胡乱挥舞。
“长公主殿下,瞧瞧,小世子多讨人喜欢。”
“您要抱一抱吗?”
婢女春桃用锦布给孩子擦拭身子,面上洋溢着喜悦。
陛下素来和长公主最亲,这公主府上添丁,必然又是数不清的封赏,届时,她们这些做下人的,也能讨不少彩头。
柳若云空洞的眼珠子转动,审视着春桃。
到底是谁偷走了她的孩子,又到底是谁做的手脚?帮衬着念初那个小贱人?
念初是她的弟妹,乃相公胞弟的媳妇儿。
三年前,柳若云下嫁,招胥上门,胞弟和他妻子叶念初一并搬来住下,只可惜胞弟命薄,英年早逝,就留下叶念初一人。
公主府中,柳若云和叶念初情同姐妹,谁晓得这寡妇,竟早已和她的好夫婿暗结珠胎!
前世真是猪油蒙了心,竟劳心劳神的为别人养了孩子,二十年磨出一把刺向自己的刀!
柳若云心头怒火一重高过一重,‘嘎吱’,有人推开了殿门。
前殿人影绰绰,来人是个身穿葱绿织锦襦裙的女子,她娇小玲珑,行步缓慢,饶过屏风,出现在柳若云眼前的刹那,柳若云心跳骤然停止。
“嫂子,生了啊?男孩还是女孩?”女子声色透着虚弱,仿佛说几个字,就得歇一口气。
她约摸十八九的年纪,肤质胜雪,粉面桃腮,盈盈双目如浸着水光般明艳。
笑说着,她便近到拔步床边,瞧着锦被里的男婴,不经意的露出些许慈爱之色,“好可爱的奶娃娃,生的跟嫂子真像,将来定是个俊俏郎君。”
柳若云一瞬不瞬的盯着女子,纤纤指尖绞着床单,几近要揪出几个洞来。
来的不是旁人,正是弟妹叶念初。
一个看似人畜无害,背地里不要脸,和她夫婿私通、颠鸾倒凤的贱人!
“小世子,唤声小姨娘听听。”
叶念初半点没察觉柳若云恨不得将她千刀凌迟的视线,自顾自地扶着锦被,逗弄着襁褓中的婴儿。
柳若云多想,多想此时此刻,就叫人把叶念初拿下,斩首于门前。
但,她不能。
亲生骨肉下落不明,若她打草惊蛇,恐会弄巧成拙。
蚀骨的恨意艰难的压下去,柳若云调整着呼吸,扬起嘴角,却咬着牙根,“弟妹这般喜欢这孩子,兴许就是缘分?”
叶念初哪知柳若云话里藏刀,她一如往常笑答道,“嫂子的孩子就是念初的孩子,当然有缘了。”
她还真是心理素质良好,滴水不漏,甚至未曾露出一丝慌张。
毕竟她可是掏空了公主府家财,拐走了柳若云的夫婿,从此逍遥在外多年的人,没点镇静从容的能耐,如何徐徐图之?
柳若云身为长公主,自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死过一次,才明白,知人知面不知心,迫害自己最深的人,往往是自己最信任的。
看着叶念初天衣无缝的表演,柳若云心中冷嘲,面上皮笑肉不笑,“要说还是念初你心宽,可惜你那孩子未出世就夭折了去,我原本还担心你忧思过度,对我心生成见。”
就在柳若云生产前两日,弟媳叶念初意外小产。
柳若云确实因此而对叶念初身同感受,心怀悲悯。
重活一世,她才晓得,什么小产,根本就是提早两日生下孽种,往她怀里塞,这会儿不就在她身边么?
“怎么会......”叶念初错愕,坐在了床边,诚挚地注视着柳若云,“嫂嫂可千万别这般想,我儿子没福分,怪不得谁。”
她是知礼知节的,柳若云心底却泛着恶心,陡然脸色生寒,“你刚小产,身子不干净,死了孩子就带着晦气对我儿动手动脚,是何居心?”
见得柳若云蓦然变了个人似的,叶念初怔了怔。
往昔的长公主,平易近人,温柔如水,今儿是吃错了什么药?
她愣着,柳若云依旧阴沉着脸,“怎么?本宫的话,不顶用是吗?”
叶念初从柳若云身上看到了官威!
这种威压,让她胆寒,心生畏惧。
叶念初忙低下头,福身道,“是念初思虑不周,冒犯嫂嫂之处,还望见谅,我这就走......”
她哪能走啊,柳若云清楚的记得,她生下孩子时,她的夫婿杜凌风和叶念初是一并在床前的。
怎么只见狐狸精叶念初,不见奸夫杜凌风?
就当柳若云狐疑中,殿外又匆匆来了人。
杜凌风着锦白袍子,疾步而行,浓眉星目满是急切与欢喜,“云儿,生了?男娃还是女娃?”
看到这个男人的这一刻,柳若云眸光瞬息暗沉。
终于来了......
有点儿意思,奸夫淫妇齐聚一堂!
杜凌风先是到床榻旁看了看孩子,余光瞥见叶念初垂眉擦拭眼角,不自禁就问道,“弟妹这是怎的?受谁欺负了?”
叶念初就等着杜凌风发问呢,当即抬起头来,双眸湿润通红。
她望了望柳若云,仿若咬碎黄连咽下肚,憋屈的像个受气小媳妇儿,瓮声瓮气答,“没有,是我想起了刚小产不久的孩子,触景生情。”
旁人不知,杜凌风又怎么会不清楚。
那孩子没死,且就在柳若云身旁。
好歹是寒门状元郎,与叶念初交换一记眼色,虽不知个中细节,倒也猜出问题出在柳若云身上。
他温温而笑,正欲打圆场,柳若云就挑眉讥诮道,“怎么,夫君这是心疼了?”
第2章
长公主柳若云变了性子。
感受最直观的莫过于枕边人杜凌风,面对柳若云一针见血的质问,他顿时喉头发紧,心中慌乱无以复加。
以前的柳若云可不会说这种话,况且,他和叶念初的来往一直都掩藏得很隐蔽,三年多来,柳若云从未生疑。
今天这是怎么了?
难不成生了个孩子,魔怔了?
一瞬间,杜凌风想了很多,但摸不准柳若云的心思,只得先以柳若云为重,揽着长袍坐在床沿,“云儿,这世上你才是我唯一疼惜之人,先前为夫在宗祠请愿,未能陪在你身旁,是为夫的错,云儿不生气可好?”
言语之间,他探出手,意图将柳若云黏在鬓角的乌发拨一拨,谁想得,他指尖还未碰到柳若云,就被她躲开。
杜凌风的手僵在半空,柳若云板着一张脸,明摆着不悦。
她嫁为人妇,膝下有子,其实也不过堪堪双十之年。
细长黛眉,新月般的眼,挺拔的面中,两片玫红色的唇,上薄下厚,不是叶念初那般的女儿家温婉,反而有股子英气。
当下生气的模样,更显得不好惹。
杜凌风一时手足无措,叶念初瞧着没能扭转局面,委屈巴巴弱声道,“念初告退,嫂嫂好好休息。”
叶念初离开,柳若云没有多加阻拦。
捉贼拿脏,捉奸成双。
她既是知晓这二人狼狈为奸,抓到把柄的机会有的是!
可她的孩儿,不知所踪,这才是最为忧虑的。
叶念初一走,杜凌风立马遣散了殿中下人。
屋内除了男婴哼哼唧唧的哭声,就只剩下杜凌风要多温柔有多温柔的哄诱,“云儿,你到底怎么了,告诉我好不好?我要是哪里做的不够好,我改,都改的......”
没了旁人,他一点男儿气概也不要了,半似恳求,半似撒娇的认错。
换做往常,柳若云哪怕有一丁点的心结,被杜凌风死皮赖脸地求上一通,天大的怨气也消了。
可是,从前那个耳根子软,事事容忍的柳若云早已死在了孽障纵的大火里!
“说完了吗?说完了能不能别惺惺作态,让我恶心!”
柳若云不加掩饰的厌恶,甚至剜了他一眼。
杜凌风神情再次凝滞,他发现,自己竟对柳若云束手无策,软硬不吃,柴米油盐不进。
他怎么看待自己,柳若云根本不放心上,她扯着金丝绣制的蚕丝被掩到心口,漫不经意问,“孩子的名字,可起好了?”
她是故意问的,不出意外的话,孩子冠皇姓,姓柳,名福安。
那是这对狗男女人间蒸发后,柳若云翻杜家族谱才知,‘安’字,乃叶念初的小名。
他们暗搓搓的在一块,诞下爱情硕果,居然还明目张胆的给这个野孩子嵌上那小贱人的字。
上一世的柳若云,活了半生都被蒙在鼓里,他们当她死了一样!
杜凌风丈二和尚,望了眼微抬下巴,透着几分冷傲的柳若云,他面上摆不出适宜的表情,“云儿,我早就请教过太傅,取名福安,你看?”
果然。
柳若云本就如死灰的心彻底寒透。
她一辈子都在顾全大局,维护皇族声誉颜面,故而先皇驾崩时,招当年的状元杜凌风为夫婿,她从未说过一个‘不’字。
对杜凌风谈不上多喜欢,却欣赏他寒门苦读的恒心,看中他老实温润。
老实,老实就是背着她偷腥,勾搭寡妇?
柳若云险些压不住心底汹涌的怒意,斜睨过那哭累的孩子,冷笑道,“赖名好养活,我看取狗剩就挺好。”
“???”
杜凌风彻底傻眼了,哪有皇族子嗣取这名的?
“公主府里,我说的话还算数么?”柳若云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整个跟刺头一般。
“云儿......”
杜凌风还想劝两句,柳若云脸上阴沉地能挤出水来,“我若做不了主,难不成让弟妹来主持家业?”
她三番五次的提及叶念初,杜凌风警铃大作,因紧张,他额头已渗出细密冷汗。
读书人脑子好使,不消片刻,他竟以柔克刚,蔫蔫地耷拉着眼,“公主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公主高兴就好。”
他垂头丧气站起身,仿佛被柳若云磨光了所有精神气,“我去给公主熬煮参汤,补补身子亏空。”
装的倒是挺像,柳若云冷森森的目视着杜凌风离去,嘴角扯了扯,满面揶揄。
似乎她才是那个恶人,不可理喻,毫无征兆的甩脸子。
不知怎的,好容易耳根子清净,躺在柳若云身边的孩子又开始扯着嗓子哭。
婢女春桃回殿门时,赫然瞧着小世子哭得厉害,小脸撅得通红,似乎随时会背过气去。
春桃三步并作两步近前,赶忙将奶娃抱起,“公主殿下,小世子该是饿了。”
言下之意,得奶娃。
生育了孩子,母亲本能地会有奶水,供以孩子果腹。
柳若云压着胀痛的胸脯,疼痛直达心底,她的孩子不知在哪,会不会饿肚子。
越是想,越是窒息。
她没多看一眼身旁的婴儿,揪紧心口的衣裳动了动嘴皮子,“给口米汤吊着,饿不死就成。”
春桃错愕,公主殿下怎能说出这种话,孩子可是她十月怀胎,从肚子里掉出来的一块肉啊!
柳若云不存在一丝愧疚,沉冷地盯着瞠目结舌的春桃问,“你是母后赐给我的,我能否完完全全信任你?”
春桃久居深宫,一听此言,立刻做出回应。
她抱着孩子,扑通跪地,“殿下有什么用得着奴婢的地方,奴婢万死不辞!”
“好。”
柳若云相信,在母后身旁伺候多年的春桃不会傻到帮衬外人。
她深深抽了一口气,眼里布着水雾,“我问你,我生孩子的时候你在哪,谁在我身边?”
春桃略作回忆,“奴婢在烧热水,殿下难产,公主府的丫鬟婆子都忙着,就稳婆在屋内。”
稳婆,就是她了。
柳若云攥紧拳头,竭力保持平静,“传她来。”
春桃闻言,面带难堪,“殿下,奴婢方才来不及回禀,稳婆子刚出殿门就吐了一口血,已经没气了。”
死了?
柳若云猛地坐直身,恐惧从心底蔓延开来,四肢百骸如坠冰窖般冰冷。
他们这是在杀人灭口!
第3章
关键性的人死了,线索莫不是就这么断了,还能否找回亲生骨肉?
柳若云颓败地靠着鹅绒软枕,心一点点往下沉。
刚生产完不久,她面色看起来本就憔悴,此刻更是灰败,如同丢失了三魂七魄。
春桃瞧着心疼,跪着往她跟前凑了凑,“殿下,您这是怎么了?”
柳若云自是不会将事情全盘告知春桃,她望着青丝蚊帐,眼眶里蓄满的泪水顺着眼角淌下。
因是长女,她最得父皇母后喜欢。
也正因为是长女,从小到大她就格外懂事,照顾着弟弟妹妹。
人人都说她柳若云知书达理,贤良淑德,可她安分守己,恪守礼教,却被人当做软弱好欺!
他杜凌风一介寒门,高攀皇室,成为驸马爷,竟不知感恩,还心系寡妇,做出抛家弃子的事来!
凭什么!他们凭什么如此待她!
怨气化作眼泪,止不住的流,春桃慌了手脚,放下哭啼的孩子,忙掏出丝绢擦拭柳若云的泪痕,“公主殿下,您别哭,有什么事您跟奴婢讲,太后和陛下会给您做主的!”
做主谈何容易,孩子的性命都攥在杜凌风和叶念初手里,万一他们鱼死网破,她那刚刚降世的孩儿,还来不及抱一抱,恐怕就要天人永隔了。
泪水未干,柳若云咬了咬舌尖,强迫自己振作起来。
与其问苍天不公,不如想想怎么才能神不知鬼不觉查到孩子下落。
她之所以如此肯定孩子活着,只因临死前,那白眼狼恶狠狠说,她的亲儿子,或许在山野耕地,或者在街头行乞。
想必杜凌风不会傻到自绝后路,会始终握着底牌在手。
“春桃,你说的没错,咱们进宫,天亮便去!”
只不过,她并不打算叨扰母后和圣上,论情报和人脉,有一个人更适合帮她。
夜里,京畿下了雨。
入夏刚绽开的胭脂花,被雨点子砸的七零八落,残破的花瓣顺着青石板铺就了一路。
杜凌风辗转反侧整宿难以入眠,他总觉着,柳若云知道了什么,否则往日总对他言笑晏晏的人,怎么一夕间,态度陡然直下?
他撑着桐油伞,提着食盒,食盒里盛着熬煮了三个时辰的乌鸡参汤。
脚步匆匆抵达云溪殿,才知一炷香前,柳若云已离开了公主府,移驾宫门内。
完了,一切都完了。
杜凌风心如擂鼓,愈发肯定柳若云是去告御状的。
万幸他将那孩子安置在隐蔽之地,做这种杀头大罪的事,他自然要给自己留一线生机。
设想着千万种糟糕的结果,他忙转身离开云溪殿。
谁曾想,刚迈出殿门,就见叶念初冒雨赶来,“凌风,怎么办,出大事了!”
杜凌风左右环顾,不见旁人,这才攫着叶念初胳膊追问,“好好说,什么事?”
叶念初是一路小跑来的,巴掌大的脸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柳眉打成了结,“孩子......柳若云的孩子,不见了!”
“什么?”
杜凌风蓦然脸色煞白,那孩子,是他应对万全之策的退路,怎么就不见了?
——
红墙青瓦,深宫后庭。
柳若云强撑着腹痛,强颜欢笑的面见过如今的太后,虚汗几近浸湿了整个后背。
“殿下,您还好吗?”春桃一路上悬心吊胆。
普通人难产生下孩子,不得躺上十天半个月?
柳若云千金之躯,却在刚能下地挪动时,就四处奔波。
连皇太后也忍不住斥责,百天出月子,见了风,着了凉,会落下病根的。
柳若云说的是急着跟太后分享喜悦,但太后匆匆送柳若云回府,还特意支了玉撵,千丁玲万嘱咐,身子要紧。
可方离开长寿宫,到了明珠楼,柳若云便落脚于此,当下撑着石亭的圆桌,佝偻着身体,捂着小腹,脸色苍白。
春桃怎么不担心,柳若云这么糟践自个儿,若有个差池,她这做丫鬟的,可得掉脑袋!
“我没事,去,将这信送到李淳泽手中。”
她有气无力的话音,仿佛这副虚弱的身子,随时都会倒下。
春桃看她扣着桌沿的指骨泛着森森的白,心疼不已,“殿下,您何故来这么一遭?”
送信呆在公主府里就好,来回折腾,怕是身子吃不消啊!
“别管我,去找,去!”柳若云说罢,瘫软如泥地坐在石凳。
李淳泽乃锦衣卫指挥使,自幼同她相熟,刨去当今圣上和母后,她最为信任的,也就只剩李淳泽和春桃了。
她特地来宫中一趟,就是为了掩人耳目,绝不让那对狗男女知道,她在找锦衣卫帮忙。
春桃执拗不过,也做不了柳若云的主,连连应声后,小跑着远去。
痛!
腹中如有一只无形的手,搅动着柳若云的五脏六腑。
可她不能坐以待毙。
若不抓紧时间去找,谁来救她的孩子!
雨,又开始飘飘然然。
落在石亭的琉璃瓦上,凝结成水滴子,顺着屋檐沟壑滴答下来。
等待的每一息每一刻都极其难熬,疼痛愈演愈烈,好似要活活将她疼死。
细雨中,一双玄黑长靴在明珠楼下驻步。
男子身长鹤立,绣制蟒纹的朝服垂坠宽大。
身侧的侍卫支着伞,顺着男子阴翳的视线望去,诚惶诚恐道,“王爷,是长公主殿下。”
男子无言,刀削的脸庞,冷峻如冬日里的雪。
侍卫揣测不出王爷什么心思,依稀记得长公主未出阁前,曾谏言陛下,罢黜摄政王,说是解结党营私,权倾朝野。
想必,王爷与长公主是有仇的吧?
“走吧。”看了片息,男子抽回目光,闲庭信步般穿行细雨中,“去请个奶娘,莫让人看见,再去景秀坊,买几身孩子的衣裳。”
世人皆知摄政王燕诏二十有余,至今未婚配,谁知今日一早,捡了个刚出生的奶娃子。
那奶娃就扔在桥边上,若非燕诏早朝时碰见,八成过不了多久,就会被野狗野猫啃食。
该说不说,那孩子和燕诏,还真有几分相似,连眉心一点朱砂痣,都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