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大齐洪州府,平原县,双溪村。
雨后的乡道泥泞不堪,年久失修的路面上,车轮深陷泥坑,鞭子抽打骡马的嘶鸣声此起彼伏。
篱笆的小院内,李牧盘膝坐在磨盘前,手指轻轻摩挲着掌中那柄柴刀的刀刃。
冰冷、坚硬,却不够锋利。
这刀背宽刃薄,分量十足,但因常年闲置,刀身早已锈迹斑斑。
李牧俯下身,将刀按在粗糙的石板上,用力磨了起来。
他要将这刀磨得锋利无比,足以一刀斩断山林中野兽的皮肉与筋骨!
刺啦——
刺啦——
刺耳的磨刀声中,记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
三日前,宿醉的李牧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竟穿越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附身于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倒霉鬼身上。
这里是大齐,贞元七年。
皇帝昏庸无道,朝中奸佞横行,边境蛮族屡屡侵扰。
权贵们大肆兼并土地,巧立名目征收赋税,个个脑满肠肥。
而百姓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城外乱葬岗上,冻饿而死的民夫尸骸堆积如山。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便是如今大齐的真实写照。
这具身体的原主,是方圆十几里有名的无赖混混,平日里游手好闲,与一群狐朋狗友偷鸡摸狗、惹是生非。
三日前,他在邻村赌钱输红了眼,与人厮打,结果被人一棍打中后脑,再醒来时,已是李牧占据了这副躯壳。
既来之,则安之。
身为大齐的一名底层农夫,李牧深知摆在自己面前最紧迫的问题是什么。
生存!
双溪村紧邻大山,山林中野兽横行。
若能猎得一两头回来,不仅能填饱肚子,皮毛亦可卖钱度日。
“吃饭了。”
正当李牧思绪万千时,茅草与土坯搭建的破屋里,走出一名姑娘。
她年约十五六岁,身材瘦小,鹅蛋般的脸蛋上五官精致,尤其那双杏眼,清澈如水,令人迷醉。
虽身着满是补丁的旧衣,却掩不住那清秀可人的气质。
李采薇,“李牧”的亲生胞妹。
自李牧穿越以来,卧床养伤的这三日,全赖她悉心照料。
两只缺口的大海碗摆在磨盘上,一碗盛着几块发黑的萝卜干和两块杂粮饼子,另一碗则是清澈见底的野菜汤。
李牧无声叹息。
连续三日以干饼子和清水汤果腹,他已感到阵阵恶心,难以下咽。
然而,原主好吃懒做,家中早已无存粮,这点吃食,还是李采薇熬夜替人缝补浆洗换来的。
“三姑又帮我找了个活计,去城里的大户人家烧饭洗衣,每月九百文。”
李采薇拿起一块饼子,目光扫过磨盘旁的柴刀,冷漠的神情中透着一丝厌恶:“你磨刀,是要去找邻村那帮人寻仇?”
“若闹出人命,家里可没钱替你平事。”
原主睚眦必报,几日前在邻村挨了打,今日磨刀,自然是要去报仇。
对此,李采薇早已见怪不怪。
“不,我准备进山打猎。”李牧喝了口寡淡的野菜汤,沉声道,“入秋了,正是野羊狍子最肥的时候!若能猎得两只回来,换到的粮食足够过冬,你也不必如此辛苦。”
李采薇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冷笑一声,眼中满是嘲讽。
类似的话,她已听过无数遍。
从小到大,李牧不知发过多少毒誓,口口声声说要改过自新,却从未兑现。
狗改不了吃屎。
见李采薇的神情,李牧心知她不信自己,却也懒得解释。
行动胜于言语。
作为一名曾经的雇佣兵,他穿越至此,决不允许自己如废物般苟活。
他要活着,像个人一样,堂堂正正地活着。
至少,不必每日以萝卜干和清水汤果腹!
饭后,李采薇洗涮完碗筷,径直出了门,似乎对他的打猎计划漠不关心。
或许在她心中,更希望这个恶行累累的兄长死于深山。
如此她也不必再受拖累。
李牧苦笑一声,心中倒也能够理解。
原主的确是个混蛋,多年来带给李采薇的只有麻烦与债务。
她厌恶自己,情有可原。
“绳索、柴刀、草鞋、干粮......都齐了。”
李牧清点行囊,打包好后便关上篱笆门,沿着泥泞的小路向大龙山方向走去。
迎面,李采薇从正前方走来。
两人擦肩而过时。
李采薇突然停了下来,她低着头,从袖中摸出两个黄纸包,面无表情地递了过来:“山里蛇虫多,我去二拐郎中家赊了两包药,一包祛毒,一包止血。”
李牧接过药包,神情愕然。
“若死在山里,还得花钱替你收尸。”她语气冰冷,毫无波澜。
......
一个时辰后,李牧抵达大龙山脚。
山路崎岖湿滑,他砍下一根粗壮树枝充当登山杖,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山上攀登。
进山狩猎,不仅为改善生计,更因皇粮缴纳之期将至。
大齐律法严苛,全国百姓每年需上缴皇粮,每人三百斤,即便婴儿与老人亦不能免。
家中仅剩半捧生虫的陈米,莫说上贡,连明日之食都难以为继。
若一月后凑不够六百斤粮,要么被差人戴上镣铐投入大牢,受尽折磨;要么逃离此地,落草为寇!
进入山林深处,茂密的枝叶遮天蔽日,四周温度骤降。
李牧搓了搓手,警惕地环顾四周。
大山中不仅有野兔、山鹿,更有狼熊虎豹等致命猛兽。
所幸李牧拥有丰富的丛林生存经验,对各种野兽习性了如指掌,这是他最大的依仗。
撕下一块麻布,绑在树杈上作为路标。
深山之中树高叶茂,极易迷失方向,有经验的猎人每隔一段距离,便会在显眼处留下标记。
李牧顺着山路前行一个多时辰,却只见到几只飞鸟,未见任何猎物。
“娘的,运气真差!”
他暗自嘟囔。
早晨吃的干饼子和汤水早已消化殆尽,腹中早已传来雷鸣般的抗议声。
就在这时,一阵若有若无的流水声传入耳中。
“有水源!”
李牧精神一振。
在野外,水源附近常有动物聚集,是狩猎的最佳地点。
他屏息凝神,仔细分辨声音的来源。
西南方!
李牧立刻迈步而去。
很快,他在潮湿的地面上发现了一排脚印。
“这是野羊的蹄印......果然没听错!”
他用手比量了一下脚印,脸上露出笑意。
这些脚印宽大,与鹿、野猪的蹄印截然不同。
他沿着脚印一路追踪,水流声越来越近。
不多时,一条横亘于半山腰的小溪映入眼帘。
溪水旁,六七只野羊正在饮水。
其中一头体型壮硕、双角狰狞的雄性山羊首领,正警惕地环顾四周,防备可能出现的危险。
得益于大齐皇帝的“英明统治”,如今粮价飞涨,肉价更是天价。
若能猎得一头野羊,兄妹二人的皇粮问题便可解决大半。
“可惜,没有猎弓!”
李牧舔了舔手指,举在空中感受风向后,悄悄向东边挪动。
大齐对武器管制极严,农具尚可,但弓、弩、矛、甲等器具需官府批准方可使用,私藏者一旦被发现,便是砍头之罪。
山羊距离他足有十几米,单凭一把柴刀,几乎无法猎杀。
该如何是好?
他眉头紧锁,大脑飞速运转。
......
一炷香后。
李牧静静蹲在一棵老柏树的树杈上,全身涂满泥浆,只露出鼻孔与双眼。
没有弓箭,他只能选择最笨的办法——守株待兔。
这棵树下遍布山羊脚印,是羊群饮水后离开的必经之路。
他要做的,便是蹲守于此,待羊群经过时,一举猎杀。
他曾多次在山野中执行任务,深知猛兽狩猎时,往往需花费数日追踪猎物,耐心与专注,才是猎手的优秀品质。
不知过了多久,那头雄羊发出一声低吼,羊群缓缓起身,跟随首领离开溪边。
“来了!”
李牧握紧柴刀,目光如炬。
羊群逐渐靠近大树。
十米!
五米!
三米!
李牧瞳孔一缩,双腿猛然发力,借助树杈的反作用力,从三四米高的空中疾冲而下!
他身形矫健,宛如猎豹。
锋利的柴刀,精准刺入雄羊后背,李牧整个人骑压上去。
噗!
鲜血四溅!
雄羊哀鸣一声,重重倒地。
羊群惊惶四散!
被李牧压住的雄羊疯狂挣扎,但越是挣扎,伤口涌出的鲜血越多。
短短十几息,它的眼神逐渐涣散,身体僵硬不动。
就在这时,野羊尸骸上突然浮现出一尊古朴的铁质箱子,一道冰冷的声音在李牧脑海中响起:
【获得黑铁宝箱,是否开启?】
第2章
宝箱?
“这是我的金手指?!”李牧瞳孔慢慢缩小,作为一个被影视剧和小说洗礼过的现代人,他自然不会对这种事陌生,但即便如此,他的心脏依然不争气的狂跳起来。
“开启!”他强忍着心头的兴奋,缓缓开口。
漂浮在半空的宝箱缓缓打开。
【宝箱已经开启,获得精制盐巴5斤!】
一袋细如碎雪、晶莹无瑕的盐就这么出现在李牧身前,他顿时瞪大了眼睛,声音都变得颤抖了起来:“居然......是盐!”
......
日落西沉。
夕阳余晖照耀大地。
哗啦!
李采薇提着木桶,将井水倾入屋角大缸之中。
缸中水已近满。
她额间沁出细密汗珠,双臂酸软,腰也酸胀难耐、无法挺直。
眼前这破旧的小院,虽然没太多家具陈设,却收拾得井然有序。
灶台旁堆着午后新捡的干柴。
窗纸新糊,透出几分光亮。
屋顶漏雨之处,被塞上了一捧稻草。
就连土炕上那破洞累累的被褥,也新缝了几处补丁。
这都是今天李采薇一个人完成的。
放下木桶,她坐在土炕上,眼神有些茫然。
几日之后,便要进城做工了。
听说刘府的规矩很多,主家脾气又很差,经常打骂下人......
李采薇低着头,露出一丝苦笑。
自己这样的人,哪有选择的余地?
单单是活着就需要竭尽全力了,受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呢?
正当她思绪万千时,院子里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夕阳余光下,李牧推门而入,径直从背后将一样事物重重丢在地上。
还没等李采薇看清那是什么东西,便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羊!”
李采薇定睛一看,惊得站起身来,朱唇微张。
地上赫然躺着一头膘肥体壮的大山羊,她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真打到猎物了?”
“我的运气还不错。”李牧看着她这幅震惊的模样,内心虽然得意,但神情却依然云淡风轻,“对了,回来的路上,我还弄到了一些盐巴。”
他解开包裹,将那袋五斤重的细盐摆在桌案上。
李采薇脸上的表情更精彩了。
要知道这年头盐巴可是紧俏货,官盐价格昂贵,而且大部分都是些粗制、浑浊的大盐粒,而李牧带回来的这些细如白雪,毫无杂质,一看就知道是绝对的上等。
恐怕唯有皇宫里才舍得吃这种盐吧?
“李牧,你......你该不会去抢劫了吧?”李采薇语气已经不再是惊喜,而是变得紧张恐惧起来。
李牧张开口,刚想要把自己编好的理由说出来。
就在此时,一个沙哑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牧哥儿在家吗?”
“娘的,这路可真难走,老子刚钉好的靴子都被泥水粘破了底!”
伴随着骂骂咧咧的声音,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走了院子里,他皮肤黝黑,满脸青碴胡子,一双三角眼满是凶光,看上去和山林中的大马猴子倒有几分相似。
李采薇闻声看了一眼,立刻便认出对方正是和李牧相熟的某个地痞。
她眼疾手快,立刻便将那一整袋盐巴塞进炕洞里。
“哟,陈二,今日怎得闲来我这儿?”李牧挑了挑眉毛迎了出去,并顺手关上了房门。
汉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露出笑容,:“牧哥,有桩好事寻你!”
“又寻我去耍钱?老子早就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李牧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骂道:““滚远些,莫来烦我!”
被骂了几句,陈二也不恼,反而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道:“呵呵,我可是给你送大礼来了。”
大礼?
李牧一愣。
“我直说吧,有人看上你家妹子了,要花钱把她买下来!”
陈二伸出右手正反比划了一下,“出这个数,十两!”
地痞混混,亦分三六九等。
最低等如李牧原身,无钱无势,无正经营生,终日偷鸡摸狗度日。
而高一等如陈二,乃大户或黑帮下属马仔,平日替头目跑腿办事,得些赏钱差价,日子颇为滋润。
如今世道纷乱,许多农户为求生计,卖儿鬻女,大户则大肆购入孩童、美貌女子为奴。此中利益,便成了陈二这等人的生财之道。
李牧盯着陈二,半晌吐出冷冷一字:“滚。”
他最恨人贩。
在大齐,被卖女子命运多舛。买卖之后,她们便成主家玩物,甚至被用作招待宾客之礼。待年老色衰,又被卖入娼门,榨干最后一丝价值。
这世道,宛如怪胎,孕育出无数扭曲人性。
穿越到这里的三天内,是李采薇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
即便再不是人,李牧也不可能干出这种过河拆桥、狼心狗肺的勾当。
“牧哥,你好好考虑考虑,那可是十两白花花的银子,换成大钱有一万文了!”陈二有些急了,他拉住李牧的手腕,“足够你还完所有赌债,还能潇洒一段时间。”
“再说了,卖了采薇,往后纳人头税,你只需交自己那份,岂不省事?我这可是为你着想!”
咕咚!
陈二被一脚踹翻在地。
他低头看着胸口那泥水脚印,愣了片刻,随即怒目圆睁,吼道:“李牧,你他娘的疯了不成?”
“这年头,一个娘们儿能卖三两已是顶天,老子给你十两,你还不知足?”
“我数三声。”李牧眉峰如刀,“不走,便打死你。”
陈二怒火中烧,他向来瞧不上李牧这等货色,今日客气,不过是有求于人。
如今交易不成,他也不再掩饰,挥拳便欲动手。
李牧反手握住那磨得锃亮的柴刀。
陈二动作一滞,僵在原地。
“好!你有种!下月便是纳皇粮的期限,一人三百斤,拿不出来,你就等着蹲大牢吧!”他憋了半晌,脸上肌肉抽搐,撂下一句狠话:
“不识抬举的东西!”
两人之间的冲突,自然没能瞒过李采薇的耳朵。
虽起初陈二声低,然那句“十两还不知足”却清晰传入。
李牧之后的反应,亦被她尽收眼底。
难道这位兄长当真转了性子?
还是说......
他想要和对方抬抬价?
李采薇眼眸深处泛着绝望之色,紧紧攥着手中那柄用来保护自己的菜刀,脸色异常苍白。
第3章
赶走陈二后,李牧推开房门,便见李采薇紧握菜刀,脸色苍白如纸。
显然,她已听到了自己与陈二的对话。
李牧沉默片刻,未作解释,径直扛起那头死羊,走到院中开始剥皮剔骨。
回想自己初来乍到,卧床三日,若非她悉心照料,恐怕早已被这恶兄长的过往连累至死。
即便自己提出进山打猎,她虽嘴上冷漠,却仍赊来两包药,暗中关心。
人心非铁,岂能无感?
既然命运将二人绑在一起,李牧便决心让这命运多舛的小丫头,日后过得舒心些。
......
一盏茶工夫后。
利刃划过,一张完整的羊皮被剥离,几条粗壮的腱筋挑出,挂在屋檐下晾晒。
这羊约莫七十余斤,剔去骨头,尚余五六十斤肉。
如今市面粮价飞涨,一斤羊肉可卖到上百文,抵得上五斤稻米。
粗略算来,这头羊能卖五六两银子。
而陈二那等人牙子,买卖姑娘时,一个黄花闺女才出三两银子。
不及半只羊的价。
盛世女子如黄金,乱世女子一捧米。
人命,贱如草芥......
“别愣着了,去烧水。”
李牧头也未抬,冲着里屋喊了一句:“今夜改善伙食,咱们炖羊肉吃。”
从赶走陈二之后开始,李采薇便一直坐在门槛上呆呆的看着他忙碌,手里那柄菜刀始终都没有放下。
炖羊肉。
单单是听到这三个字,她便已经感觉自己的嘴里开始分泌津液。
她已经忘记自己有多长时间没有吃过肉了。
好像是三年?
还是五年?
“还是煮米汤吧。”她站起身来后犹豫了片刻,竟然开口拒绝道:“皇粮缴纳之期将至,将这些羊肉全换成贡粮才好。山中险恶,你......未必次次都能这般幸运。”
虽然很想要大饱口福,但李采薇的理智还是战胜了口舌之欲。
大齐虽然对侵扰边界的蛮人屡屡低头求和,但对于国内的百姓们态度却异常强硬。
一旦有任何人缴纳皇粮不够数,轻则关入大牢,重则斩首示众!
属实是窝里横的典型代表了。
“贡粮之事,无需你操心。”李牧李牧举起柴刀,自羊脊背上砍下一大块肥美肉块,随手丢了过去:“吃饱些,多长些肉。瞧你瘦得,一阵风便能吹倒。”
听着这番话,李采薇目光变得更加复杂了。
她总觉得自从三天前自家哥哥挨了揍之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这种感觉让她很陌生。
也让她有些害怕。
多吃一点,多长点肉......
是因为太瘦了,卖不出更高的价钱吗?
她抱着羊肉,沉默片刻后咬了咬牙道:“李牧,你要是敢把我卖掉,我一定杀了你!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语气很凶,充满威胁。
李牧愣了一下,看了看努力装出一副凶狠模样的李采薇,认真的点了点头:“我好害怕。”
“我真会杀了你!”李采薇像是炸了毛的猫一般,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十分认真。
李牧沉默片刻,叹了口气:“嗯,我真的好怕。”
“所以......你能去烧水了吗?”
安静。
死一般的安静。
李采薇好不容易装出来的狰狞可怕不攻自破,一股羞耻感涌上心头。
她转身一言不发走进灶房,捡柴点火。
......
夜色沉沉,压了下来。
双溪村家家户户紧闭房门,零星灯火亮起。
村镇之中,偶有一两缕炊烟升起。
如今大齐内忧外患,百姓日子艰难,为省开支,许多人一日只食一餐。
入夜后,多数人早早爬上床榻,强迫自己入眠。
睡着了,便不觉饿了。
李牧家也紧闭着大门。
但一股浓郁的香味却从门缝中缓缓飘了出去,随着夜风吹了很远。
炖羊肉已经出锅。
借着灶台下余火的昏暗光芒,李牧和李采薇一人捧着一个大海碗,嗅着那扑面而来的滚烫香味,这一刻,他的脑海中再也没有了其他想法,仿佛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这一碗羊肉!
顾不上烫,他伸手便抓起一块塞入口中。
软烂、咸香!
连续吃了三天毫无滋味的野菜汤和干面饼子,此时再尝到肉的味道,李牧只感觉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只放了食盐的炖羊肉吃起来有些腥味,但却无伤大雅。
李牧宛若风卷残云一般狼吞虎咽着,短短几十息,便将一大碗肥瘦相间的肉块吞入腹中,紧接着,他又舀了满满一碗肉汤喝了下去,这才擦了擦嘴唇上的油脂,满足的打了个嗝。
而李采薇的姿态倒是显得文雅许多。
她刚咬了一口肉,便被烫的“斯哈斯哈”直喘,鼓着小脸吹散肉块上的热气,小口小口的撕咬着,在嘴里嚼了很长时间,细细品味着肉糜在口腔中的回味。
肉的味道,果然要比那些杂粮饼子和萝卜干好的多啊......
“放心大胆的吃。”李牧看了一眼李采薇的样子,便知道她是心疼,舍不得大口吞咽,顿时极为豪气的说道:“不够的话,就再砍条羊腿过来炖。”
“够了够了!”李采薇连忙摆手,含混不清的说道:“还有一大锅肉汤呢!”
李采薇吃的小脸鼓胀,看上去煞是可爱。
在灶火余光下,李牧突然心血来潮,伸手掐了一下她的脸蛋。
刷!
李采薇仿佛被针刺了一下般,立刻挣脱开来。
“我,我不是故意......我还以为是老鼠爬到脸上来了......”她嘴里嚼着肉,磕磕巴巴的解释着。
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畏惧。
李牧见状叹了口气,收回了手。
自己这个恶兄长的形象在她心中已经根深蒂固,不是仅靠着一顿肉就能够扭转过来的。
一顿晚餐,在略显尴尬的气氛中结束。
兄妹二人都吃的小肚溜圆。
匆忙收拾了一下碗筷后,便都各自躺下准备休息。
李家原本有两间屋子,但破旧老屋由于年久失修,早就塌了一间。
现在兄妹二人同住在一个房间里,中间只是用一张破布充当帘子隔开。
夜深了。
李牧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有些失眠,又有些干渴,便开口道:“采薇,帮我端碗水来。”
土炕贴墙,李牧睡里侧,李采薇睡外侧。
若要下床,确有些不便。
“......”李采薇毫无动静。
“采薇?”李牧提高音量。
仍无人应。
“睡着了?”李牧嘀咕,仿若自语:“明日我去城里卖羊,本想问问你可有想要的物件,顺路捎回......”
李采薇腾地坐起,语气惊喜:“真的?”
“假的。”
李牧干脆道:“只是为了看看你是不是真睡着了,去,给我取碗水!”
帘子另一侧,因李牧近日反常表现而同样失眠的李采薇,气得咬牙切齿,握紧小拳,恨不得将其爆锤一顿。
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李牧,还是一如既往的混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