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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生1962:从打猎开始新生
  • 主角:李国庆,于爱玲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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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再一次回到那片东北最深处的林海雪原。 李国庆发誓,打死也不帮那个白眼狼女知青了。 这一世,他要带着父亲和妹妹,过上富足的人生。

章节内容

第1章

“嘶!好冷。”

李国庆从雪地里惊醒,看着漫无边际的林海和雪原,整个人愣住了。

“我重生了?”

“而且还重生到了为救女知青周小红,而冲动杀人的那天?”

看着不远处,那个正在长白山天然温泉内泡澡的周小红,李国庆双拳紧紧握在一起。

当年,身体素质一般的他,为了救自己的梦中情人周小红。

冒着生命危险,不顾一切地冲上前去,用石头拍死了,那个将周小红压在身下的猎人武海柱。

剧烈的打斗声引来了民兵。

他是为救周小红而杀的武海柱,这并不违法。

而且,自打周小红下乡以来,他便一直默默地帮助她。

他对周小红,可谓是恩重如山。

他本以为,周小红会为他解释一切。

可他怎么都没想到。

周小红因为害怕自己的清白不保,居然隐瞒了自己被轻薄的事。

她还说,两人是因为争夺狩猎地盘而引起的冲突。

因为没有被判定为自卫,李国庆不光失去了争夺民兵排排长的资格,甚至还被判了八年。

62年,对印自卫反击战打响。

他为了减刑,自愿加入了敢死队。

当时,他们三个人,追着三哥一支三千人的部队打,到最后,甚至还俘虏了一百多个三哥。

他们一路打到三哥的首都。

他一战成名,后面更是加入东北虎特战大队,成为了大队长。

可惜人生无常,在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时候,他被敌军的火炮炸断了双腿,炸烂了肚子,在轮椅生度过了悲惨的后半生。

重生回来,看着温泉内,城里姑娘那雪白的后背,李国庆发誓,打死也不救这个恩将仇报的女人。

温泉旁的小山岗上,武海柱正蹑手蹑脚的朝着浑然不知的周小红摸过来。

他手里提着马刀,脚步无比得轻柔,双脚踏在雪地上,居然没有一丝声音。

而处在天然温泉内的周小红,完全不知道危险即将到来。

隐忍多时的武海柱,终于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温泉边上。

他纵身一跃,扑向正在美滋滋搓背的周小红。

“别动,再动就抹了你脖子。”

武海柱手中的刀抵住周小红的脖子,另一只空着的手则十分不老实地动了起来。

......

两分钟后,武海柱有些懊恼地提起了裤子,匆匆离去。

李国庆躲在石头后面,看着这个女人衣衫不整的样子,只觉得心里一阵阵恶心。

“当年,我碰一下你的手都不行,以为你多冰清玉洁呢?没想到,也是个下贱的东西,我当年真是瞎了眼,居然会喜欢上你这种女人。”

李国庆瞪着周小红离开的方向,使劲摇了摇头。

“哥哥,哥哥。”

就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打断李国庆的思绪。

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俊俏姑娘,扎着一条麻花辫,一路跑来。

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李国庆的妹妹李青。

重生回来,再一次看到妹妹,李国庆的眼睛湿润了。

上一世,因为他入狱,家里失去了经济来源。

妹妹为了父亲能有口饭吃,只为了两袋棒子面,就嫁给了村子里出了名的二混子左鹏,从此毁了自己的一生。

“放心吧!这一世,有哥在,一定不会再让任何人毁了你的人生。”

“哥,你怎么了?你流泪了?”

李青气喘吁吁地跑到哥哥身边,看到哥哥湿润的眼睛后,语气也变得小心翼翼了起来。

“哥没事,这北风吹的太大,哥被迷住了眼睛。”

“没事就好,哥,你打到野味了吗?”

被李青这么一问,李国庆这才想起来,他这一次进山,是为了打猎。

这几年闹饥荒,外加上还要还苏俄的外债,使得整个屯子的人都吃不饱饭。

住在李国庆家的知青周小红,因为吃饭没有节制,更是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唯一的一条皮带,也被她煮汤喝了。

为了避免周小红饿死,他这才冒着生命危险,来到山里打猎。

可他是个实打实的打猎生手,对于打猎几乎一窍不通,到山里转悠了好几天,连个鸟毛都没找到。

他本来都想打道回府了,却在温泉边上偶遇了周小红。

......

“暂时没打到,雪原的外围地带已经没什么小动物了,妹,你先回家,哥准备去老爷岭碰碰运气。”

“哥,我不同意你去老爷岭。”

老爷岭是这片雪原上的无人区,同时也是这片雪原内最凶险的地区。

哪怕是夏季的时候,也没有多少人敢深入这片区域。

里面地势险峻,且有无数猛兽出没。

最主要的是,老爷岭内的气候也十分异常,上一秒还是晴天,下一秒钟就会刮起暴风雪。

这片区域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恐怖的埋骨地。

但对于李国庆来说,却是他最为熟悉的伊甸园。

加入东北虎特战队后,他经常和队员一起,坐着直升机,空降到老爷岭内,做野外求生训练。

对于里面的一山一河,一草一木,他都极其熟悉。

“放心,哥不会有事的。”

“哥。”

李青跺了跺脚,最后还是跟了上来。

看着妹妹因为不放心自己而跟过来,李国庆心里有些感动。

前世,他年纪轻轻就进了监狱,后面更是参了多年的军,几乎没怎么和家人好好相处过。

现在,感受着妹妹的关心,他的心里慢慢升起了一股暖流。

因为带着妹妹,他没敢太深入老爷岭,只是在边缘地带来回溜达。

两人步行到一处山崖的时候,李国庆忽然停住了脚步。

前世野外训练的时候,他曾在这附近驻足过一个星期。

记忆中,这附近经常有野兔出没。

身为野外求生专家,他寻迹的本事非常强。

在山崖附近转了几圈后,他猛地翻开了一处干枯的灌木丛。

灌木丛内,几粒如同黑豆大小的粪便赫然出现在里面。

“哥,这是?这是兔子粑粑吧?这附近一定有野兔。”

李青已经一大年没有吃过荤腥了,看到兔子粑粑后,她兴奋的双眼冒光。

她疯狂地在附近翻找野兔的痕迹。

可她找了半个时辰,却连一根兔子毛都没有找到。



第2章

“哥,这灌木丛下明明就有兔子粑粑,可为什么就找不见兔子?”

李青气喘吁吁的坐在雪地里,脸上也渐渐露出几分失望。

看着妹妹垂头丧气的样子,李国庆的眼中露出一丝俏皮的狡猾:“小青,你可不要小瞧野兔,这东西精的很,野兔一般不会在自己老巢附近拉粑粑,因为这样会暴露自己。”

“而且,它拉完后,还会找东西掩盖自己的粪便,这小东西几乎把小心翼翼做到了极致,因为它十分清楚,万一暴露了自己的位置,那丢的可就是命了。”

李青愣愣地看着哥哥,眼神中渐渐露出一丝崇拜的表情来:“哥,你好厉害,你怎么什么都懂啊?”

“略懂,略懂,哥这几天在山上打猎,可不是白打的。”

被妹妹如此夸赞,李国庆忍不住挠了挠头。

在妹妹寻找野兔的时候,他早就根据野兔留下的脚印,确定了野兔的方位。

这附近有许多野兔的脚印。

这些脚印都是野兔故意留下来的,目的是为了迷惑捕猎者。

然而,这些却难不倒身为野外求生专家的李国庆。

他只是稍微沉思了片刻,便朝着一个方向快步行去。

李青愣了一下,也赶紧从雪地里爬起来,跟了上去。

在路过一片松林的时候,李国庆忽然就停住了脚步。

“哥,怎么了?”

“嘘。”

李国庆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之后用手指了指远处的一片斜坡。

“看到了吗?”

“看到什么?”

“两个小孔。”

李青顺着哥哥手指的方向,在雪地里看了半天,终于看到那个暴露在雪地中,十分难寻的小孔。

“哥,那是什么?”

“那是野兔用呼吸的热量,融化出来的两个出气孔。”

“啊?这......这是兔子窝?那咱家今天岂不是可以吃肉了?”李青虽然压低了声音,却还是难掩语气中的兴奋之意。

“一会,我会绕到后方,等我冲你做手势的时候,你就去驱赶兔子。”李国庆道。

身为村民,李青也清楚,兔子这种小动物,速度快的很,而且也很警觉。

他们如果从正面摸过去的话,大概率会让这兔子跑掉。

于是,她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蹑手蹑脚的来到兔子窝后方后,李国庆冲妹妹摆了一个驱赶的手势。

李青会意。

她从雪地中一跃而起,嘴巴里还发出嗷嗷的狼叫声。

窝里的兔子受到惊吓,冲天而起,探了探头后,便飞快地朝着李国庆的方向奔来。

隐藏在雪地中的李国庆调整呼吸,在兔子到达自己攻击范围的时候,突然暴起,抓向那只野兔。

可他现在毕竟不是特种兵,身手也没有之前敏捷。

这冷不丁的一击,竟让兔子逃了。

兔子往左边逃去,还没跑几步,脚步便踉跄了起来。

这是李国庆留的后手。

他们兄妹俩前后围堵,即便抓不到兔子。

这兔子也会朝着悬崖相反的方向逃去。

反方向的不远处,是一条低洼的小山沟,里面积满了雪。

短腿兔子在这种积雪比较深的地方跑,脚步一下子就变得踉跄了起来。

而这,便是李国庆最后的机会。

“啊!”

李国庆怒吼一声,使出吃奶的力气,奋力朝着那只踉跄的兔子奔去。

到达攻击范围后,他一个猛虎扑食,一把薅住了这只野兔的耳朵。

野兔被抓住后,慌乱地蹬了几下腿后,便咽气了。

“哥,这只野兔怎么死了?”李青追上来,气喘吁吁地问道。

“估计是被气死了吧?野兔这东西气性大,被气死也正常。”

“兔兔这么可爱,我都不忍心杀呢!可它却自己气死了,看来,它是注定要成为小红姐的口粮了。”李青摸了摸兔子,小声说道。

看着如此善良的妹妹,李国庆忍不住,拍了拍她的小脑瓜。

接下来,他拎着兔子,和妹妹一起,快步地消失在了这片林海中。

村口,三间褐黄色的土坯房歪歪斜斜地矗立在那里,仿佛随时都会倒塌。

李国庆还没进院子,便被正在院子里洗冻梨的周小红喊住了:“李国庆,你到山里逛了一个星期,就打到了一只兔子?真有你的。”

再一次看到这个害了他一生的女人,李国庆的后槽牙都跟着咬到了一起。

此刻,他恨不得把这个蠢女人扒光了,吊在雪地里,狠狠地打一顿。

“我打没打到兔子,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说什么?”

周小红一脸诧异地看着李国庆,完全没有想到,这个昔日里对她言听计从,俯首称臣的男人,居然拿敢这么和她说话。

不过,她现在十分饥饿,自然也懒得和李国庆计较:“懒得搭理你,赶紧把野兔给我,我肖强哥已经喝了两天稀饭了,再继续这么吃下去,怕是要营养不良了,我得赶紧给我肖强哥炖兔子去。”

李国庆看着这个伸出手来,理直气壮地朝他要野兔的周小红,一下子被气笑了。

当初,他真是瞎了眼,居然会喜欢上这种女人。

这个女人,把他对她的好当成了理所当然。

这种理所当然,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你肖强哥想吃兔子,让他自己想办法去。”李国庆没好气地说道。

“你......”

周小红指着李国庆,本来是要开骂的。

可她转眼间却又笑了起来:“你是因为我对肖强太好了,所以生气了吧?你吃醋了?放心,只要你肯把民兵排排长的位置让给我肖强哥,我还是会考虑给你一个机会的。”

“你想多了吧?我为啥要吃醋?另外,你想让我把排长的位置让给肖强?你以为你是谁?”

自从这个女人陷害他入狱开始,他和这个女人之间的缘分就已经尽了。

不管他曾经多么喜欢这个女人,到现在,都已经不重要了。

其实,更让李国庆觉得可笑的是。

当年让入狱的时候,这个女人居然舔着个脸,哭哭啼啼地找到他,说对不起他,还说没想到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可当李国庆让她去翻案的时候,她却拒绝了。

从始至终,她首先想到的,都是要保全自己的名声。

这个自私自利的女人,真让李国庆觉得恶心。



第3章

狠狠地瞪了一眼周小红后,李国庆径直进了自己家。

“爸,我回来了。”

躺在火炕上的李玉忠见李国庆回来,挣扎着从火炕上坐起来:“让你别去打猎,你偏不听,雪原里那么危险,你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你妹妹可怎么活?我可怎么活?”

“为了能让周小红吃上肉,你连命都不要了啊!没错,队长是交代你照顾那几个知青了,可你也不能这么委屈自己啊?你这孩子,真是随了咱们老李家的善良劲了。”

他说着话的功夫,口水也顺着嘴角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

李国庆的父亲是一个脑出血病人,已经瘫痪在床许多年了。

后妈则因为嫌弃父亲生病,十分大胆地选择了改嫁。

“爸......”

再一次看到病故多年的父亲,李国庆眼中的泪水都开始打转。

他多希望能再见一次活的父亲?这一次,终于见着了。

还没等李国庆说话,李青便指着李国庆手中的野兔,一脸兴奋地说道:“爹,你看,哥打到野兔了,哥,你这一次能给我和爹留一口汤喝吗?你放心,我和爹肯定不和小红姐抢兔子肉吃。”

李玉忠定睛一瞧,发现李国庆的手中真有一只野兔。

这么一只大野兔,足足有三斤多,足够他们一家子吃上好几天了。

“国庆,你到山上转悠一个星期,今天还真让你瞎猫碰死耗子,整到了一只野兔啊!”

李玉忠本来还有些激动,可他的脸色瞬间就垮了下去:哎,整到野兔也没用,还不是要分给周小红?咱家也快一年没吃上肉了,看到这野兔!爹还真有点馋了,真想吃肉啊!哪怕是喝碗带点肉腥的清汤也行啊!”

“爸,这一次,我不会再当冤大头了,这野兔啊!就咱们家自己吃。”

看着一脸菜色的父亲和李青,李国庆心里揪着疼。

上一世,他仿佛被迷了魂一般,不管有什么好事,都想着周小红。

家里只要有好吃的,他都第一时间给周小红送过去。

这让父亲和小青都颇有怨言,却也无可奈何。

“小庆,你说真的?你每一次都这样说,可周小红一来找你,你立马就会反悔。”李玉忠苦笑着摇头,明显不太相信。

“当然是真的,以后,不管我打到什么猎物,都会拿到家里,不会再分给周小红了。”

“可是,爸宁可不吃肉,也不希望你到雪原里面去冒险,爸只希望你好好活着。”

“爸,我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感受着家人的关心,李国庆心里面暖暖的。

东北这边最不缺的就是木材。

李国庆见屋子里的炉子正熊熊燃烧着,索性就当着家人的面,把兔子扒了皮,放在炉子上烤。

他一边翻动兔子,一边在上面改刀、撒盐。

不过片刻间,兔子肉的香味便弥漫了出来。

李国庆把兔子腿卸下来,两根后腿分给了李青,两根前腿则分给了父亲。

“兔子后腿的肉紧致,有嚼劲,给小青吃,兔子的前腿肉最嫩,也最鲜美,给爹吃。”

兔子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就是兔子腿。

李玉忠见儿子居然把最好吃的部分都分给了他和小青,顿时感到有些疑惑。

他记得,儿子之前似乎没有这么懂事。

“儿子,这俩前腿给你吃吧!爹记得,你最爱吃的就是腿肉了。”

“爹,前腿肉是这兔子身上最嫩的地方,而且味道也很鲜美,你牙口不好,这前腿肉就给你吃。”

见儿子如此孝顺,李玉忠的眼睛一下子就变得模糊了起来。

他不想让儿女看到自己失态,于是赶忙背过身去。

“爹,你怎么哭了?”李国庆见父亲肩膀微微耸动,于是忍不住问道。

“臭小子,爹没哭,爹只是打了个冷颤罢了。”

李国庆见父亲死要面子活受罪,便也没有揭穿他。

他蹲在火炉旁边,一边吃着兔子肉,一边打量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家。

这个家四处漏风,只能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了。

看来,还是得争取当上民兵排的排长啊!

当上生产队民兵排排长后,他便能获得公家发的枪了。

有了枪以后,他便可以更轻松的打猎,从而改善家里吃不上饭的情况。

这几年,李国庆一直都是生产队里最能干的那个人。

他不光公分拿的最多,还经常教授几个知青农业知识。

正因为如此,他得到了公社的器重,获得了民兵排排长的提名。

而同样获得提名的,还有知青积极分子肖强。

想着这些往事的时候,他径直起身。

“儿子,你干嘛去?”

李国忠见儿子要出门,于是忍不住问道。

“咱家的兔子肉吃不完,我给队长送点过去。”

能够影响到民兵排排长任命的人,除了公社外,还有生产队的队长。

前世,李国庆因为不懂人情世故,所以才被没有那么出色的肖强钻了空子,获得了和他竞争上岗的资格。

而这一世,他不会再给对手任何机会。

“卫叔在家吗?”

推开木栅门后,李国庆一眼就看到了正在院子里扫雪的卫建平。

卫建平微微抬头,看到这个村子里最勤奋的后生后,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这个李国庆哪都好,就是脾气太倔,经常和他这个队长对着干。

而且也不懂人情世故。

这也是他不喜欢这后生的原因。

如果这后生能懂事一点,他何苦提拔肖强那个从外面世界里来的知青?

“是小庆啊!过来串门来了?吃了吗?”

不喜欢归不喜欢,可他身为生产队的队长,该有的体面还有要有的。

打了一声招呼后,他勉强挤出了一丝微笑。

“吃过了,卫叔,我刚才进山弄了一只野兔,过来给你送一些。”

李国庆晃了晃手中的半只野兔,笑着说道。

“啊?”

卫建平看着小庆手里的半只野兔,顿时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

这年月太艰难。

即便身为生产队的队长,他也有几个月没吃过肉了。

看到李国庆手中的野兔,他忍不住吞咽起口水来。

“你这孩子,搞这么客气干啥?卫叔刚吃过饭了,这心意,卫叔领了,这兔子肉就算了吧!”

“卫叔,你不吃,小力还得吃呢,我大侄子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卫叔听到此话,也有些意外。

这个村子里出了名的愣头青,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懂事了?

“小庆,你有心了。”卫叔又推脱了几次后,终于还是接下了兔子。

李国庆笑了笑,继续说道:“卫叔,我大爷呢?”

“你大爷去马场巡逻去了。”

卫建平的父亲卫有为,是生产队现任民兵排的排长,马上就要退休了。

李国庆记得,就是在他被抓的这天,老爷岭内的狼群袭击了屯子里的马场。

而卫有为作为民兵排长,也在这场战斗中受了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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