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千叶镇,井字巷。
往日里脏乱的街道一大早就被打扫得干干净净,街道上还依稀能看到几个李家的青衣仆从朝着小镇门口张望,维持着小镇的秩序和洁净。
李家这样的行径按理来说有些逾越的,但衙门却不管,如有需要甚至还会全力配合,一切只因李家那位拜入白云宗的二小姐今天要回来探亲了,据说同行的还有几个同门。
白云宗别说是在千叶镇,就算是在整个沧澜府,那都是一方霸主级别的,便是沧澜府的府主,也在白云宗担任着副宗主的职位,影响力可见一斑。
巷尾处有一稍显破败的铺面,牌匾上挂着‘曹氏石坊’的字样。
屋内,曹安从一堆材料之间醒来,打量着身边那两寸左右高的持刀傀儡,脸上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看来,贫道......不对,我还是很棒的。”
那持刀傀儡是个中年儒生的模样,栩栩如生,手按长刀,衣袂飘飘,一派渊渟岳峙的气度,基座上铁画银钩【天刀宋缺】四个大字。
曹安不是这个世界的。
前世的他是个家传道士,受了父母以及师门众人影响,性子淡薄,偶尔有点小闷骚。
普普通通读完大学,回了道观,得老观主传承玉册,精研请神术和武学,就是感觉不太正宗,但也一学就是十几年,直到请神术臻志圆满,下山驱邪差点被人打死;至于武学,臻至化境,效果......不提也罢。
十天前意外身死,魂穿此界,取代了原先与他同名的小偃师曹安,现在正着手处理他留下的烂摊子。
他本就是个怕麻烦的主,加上十几年道士生涯,对因果机缘之说多少有些忌讳。
以至于穿越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处理原身留下的因果,有些账要趁早还的。
八岁那年,‘曹安’家破人亡,一路逃亡,只身辗转此地,濒死之际落入河中,顺流而下,被千叶镇李家二小姐李毓秀所救,成了她的玩伴,实际上就是李家奴仆。
都是七八岁的年纪,又看这李家二小姐跟自己的妹妹长得一般无二,原身便一直将她当成亲妹妹看待,加倍呵护,百依百顺。
一面陪着她长大,一面苦学家传偃师术,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四年,只是别人不理解曹安的这种感情,加之这对少男少女天生出众的容貌,久而久之自然就有些流言传入李家主耳中。
盛怒之下的李连山命人将曹安打了个半死,赶出了李家。
但两人的联系并未从此断绝,偃师术小成的曹安,在镇上自己搭了个石坊谋生,并承诺以后每年给她制作一只傀儡,直到她十八岁。
今年是最后一次。
“可惜,你本就没多少武道天赋,还想越级制作傀儡,根本就是取死之道,偃师术的反噬不是你能承受的,不像我,这技能上辈子就点满了,这点小反噬完全可以豁免。”这是曹安融合记忆后的意外发现,请神术就是偃师术,虽有少许区别,但道理是一样的。
而偃师术在此界的表现,与前世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得你肉身,承你恩情,你的承诺和恩情我会帮你还,你的仇,我也会替你报,你安心去吧。”
曹安也知道原身听不到了,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就在这时候,猛地听到门外一声锣响,李家仆从的喊声此起彼伏的传了过来。
“二小姐回来了!”
曹安抬起头,手里攥着傀儡,脸上露出了喜色。
“回来了吗,先把这笔账还了!”
他信步走出房间,看了看周围,早已经汇聚了大量‘被迫欢迎’的村民,皱了皱眉,绕开人群,沿着记忆里的小路,直接来到了李府大门口,这里果然人相对少一些。
他这般兜兜转转的走,到达李府门口的时候,正好赶上那白云宗的两女一男骑着骏马在李府门口停住。
李家众人在李连山的带领下迎上前来,小厮躬身牵过马缰走开,李连山满脸笑意。
“千叶镇欢迎各位上宗高徒到来,感谢贵宗对秀儿的教导,还有各位对秀儿的照顾。”
说完偏过头,看向自己的女儿,“毓秀长大了!”
李毓秀欣喜的上前,抱住李连山的手臂,“爹爹,这位就是我在书信中跟您提过的大师兄沈青书,旁边这位是我师姐殷璃,师兄师姐,这是我爹爹李连山。”
“见过李叔!”
“见过李叔!”
记忆中李毓秀活泼灵动,小巧玲珑,时隔一年多,她出落得更曼妙了些。
美好的事情总是会感染人心的,这一幕确实很美。
曹安微笑的看着这一幕,安静等待着他们寒暄完,这才走出人圈,走上前去。
“李叔,毓秀!”记忆里,原身一直都是这么称呼的。
突兀的声音打断了几人的客套,纷纷转过头来,看向了笑容温润的曹安。
李连山眉头微皱,目光冷冽,李毓秀则是收敛了笑容,有些不安的偷瞥了一眼沈青书,看向曹安的眼神中带了些厌恶和不耐。
沈青书保持着笑容,“这位是?”
还没等李连山说话,李毓秀已经先一步开口,“我们李家以前的一个奴仆,我儿时的玩伴,估计是听说我回来了,来沾光的。”
来沾光的?
李毓秀百灵鸟般的声音传入耳中,虽不大,却显得刺耳,让曹安像是吃了只苍蝇一样,上一次他见李毓秀的时候,还不是这样的,那会她称呼自己为曹大哥。
‘似乎也不是坏事,这样的话,还完因果就能一走了之了。’曹安脑海里的想法一闪而逝。
沈青书笑容依旧,“哦,那为何现在不是了呢?”
李连山答道:“这人是毓秀十年前救下的,当时念他年幼,不忍其流落街头,便留下了给秀儿做玩伴,六年前,考虑到孩子长大了,终归男女有别,且他也该自食其力,我李家仁至义尽了,便让他出了李家。”
沈青书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李叔还真是心善,不过斗米恩升米仇,有些人怕是未必感激,这开口就是李叔、毓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李家世交的公子哥呢。”
“乡野村民,不识礼数,让沈公子见笑了,来人,赶走!”
两名魁梧的青衣仆从一左一右走了上来,曹安收敛了笑容,神色平静,“等一下!”
“二小姐身份尊贵,我一乡野村夫,沾不上光,此次过来,只是为了将原本二小姐在我那预定的东西交还给她,刚才是我考虑欠佳,多有冒犯了。”说着,曹安双手捧着那尊傀儡,微微举起。
听得曹安换了称呼,李毓秀心间一抽,眉宇之间有些异样,感觉失去了什么东西一样,不过再一看身边自己仰慕的大师兄后,这点不快顷刻间抛到了九霄云外。
青衣仆从拿起傀儡,跑到人前,却被李毓秀一把拍到地上。
“谁会要你的破木头,行了,东西送到了,你可以走了。”听着人群中不时传来的嘀咕,看着他们的神情,指指点点,李毓秀想到了之前的传言,恼羞成怒。
她本也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流言,以前也不在意,只是今天大师兄在,她也第一次对‘青梅竹马’、‘金童玉女’之类的话产生了反感。
曹安也不理会,送到了,就是完成了承诺,至于她要不要,那是她的事情,当即拱了拱手,转身离去。
那沈青书看着地上的傀儡,目光一凝,边上的殷璃也是面色微变,李毓秀出身低微,入宗时间不长,不识货,他们却不是。
沈青书弯腰捡起傀儡,“等一下!”
曹安转过身,“这位公子还有何事?”
“这个傀儡是你做的?你是个偃师?”
“是!”曹安知道这个问题躲不过去,以前每年都给李毓秀做傀儡,即便自己否认也没用。
沈青书微微凝眸,“你师承何门何派?”
“并无师承,不过是家传的一点残缺传承,这些年自己琢磨出来的。”
“曹家吗?江湖上好像并没有曹姓的偃师家族。”沈青书嘀咕了一句,重新将目光看向曹安。
“你能依靠残缺的信息,就制作出这具傀儡,想来在偃师术上是有些天分的,我给你一个机会,成为我的奴仆,你可愿意?”
江湖上,偃师与丹师是稀缺人物,丹师能炼制丹药,助力修行,偃师能炼制傀儡,在战斗中发动傀儡,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每一个修行有成的偃师和丹师,都会被各方势力奉为座上宾,沈青书怎么也没想到,在这穷乡僻壤居然能遇到一个偃师,当即起了心思。
曹安翻了个白眼,怎么成为你奴仆这种事情,到了你这反而看起来像是某种应该感恩戴德的施舍一样了。
“多谢公子抬爱,曹某散漫惯了,却是只想在乡下好好种田。”
此话一出,满场静得落针可闻,他们可不懂什么偃师,但知道人家一个是官府都要讨好的白云宗弟子,一个是乡野村夫,地位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成为奴仆可不就相当于一步登天了?却没想曹安居然拒绝了。
沈青书略感意外,当众被驳了面子,脸上有些不快。
“你可想好了,做我沈青书的奴仆,地位可是要胜过本宗杂役弟子的,跟了我,自不会亏待你,本宗所藏的偃师术也可以给你研究,这绝不是你自己琢磨的那点残缺传承可以比拟的。”
“我想好了,多谢公子好意。”曹安拒绝得干脆果断。
李毓秀眉头皱了皱,“大师兄,他不识好歹就算了,不过是在偃师术上有点天赋而已,以你的身份,想找这样的仆从又有何难。”
沈青书笑了笑,没有说话,不是有何难,而是根本不可能,以他目前的地位,哪怕是江湖上最低级的偃师,他也只有讨好的份,能拥有一名偃师仆从的,无一不是名震四方的高手。
只是眼下,话已经说出去了,就不可能再更改了。
眼底闪过一丝阴戾,故作大方的摆摆手。“也罢,既然不愿意,那你就走吧。”
曹安转身走进人堆,半点没有留恋。
第2章
少女怀春,对沈青书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自是百般留意。
李家的院子里,师姐殷璃不善交际,回到客房就闭门不出,此刻,在李连山的刻意安排下,这秀美的花园里,就只有沈青书和李毓秀两人。
细心的李毓秀看出来了,自从曹安拒绝了大师兄后,他就一直一副不太高兴的样子。
“师兄,偃师真的那么重要吗?”
“其实秀儿你只要在宗门多待一些日子,你也会明白的,一名优秀而出众的偃师,其威慑和力量甚至可以比拟一座宗门。”
李毓秀目瞪口呆,“这,怎么可能?”
“你应该听说过大河宗,当年大河宗与我们白云宗并列沧澜府两大霸主,但却因为得罪了一名五级偃师,一夜之间全宗覆灭。”
“可是,我们白云宗不是有武道第六景的大高手吗?那大河宗能与我们并列,想来也肯定是有的,一个五级偃师,即便是自身武道实力与之对应,也不过是第五景高手......”
沈青书面有悸色,“我又怎会骗你,你没有亲眼所见,自是无法想象那种情形的,数万傀儡宛如兽潮一般,黑压压的涌上大河宗,要知道,那些都是一名五级偃师制作出来的堪比第五景高手的傀儡,大河宗如何抵挡得住?”
“傀儡不会畏惧生死,只要没有被完全破坏核心,就能一直战斗到灰飞烟灭,那大河宗的宗主就是被傀儡生生围困到力竭而亡。”
李毓秀不是傻子,听他这么一说,也不难想象出当年那一战的惨烈。
沈青书语意一转,“当然,并不是所有偃师都能成为那样的存在,就像我们这些纯粹的武者一样,有人能成为宗门霸主,而有的人,只能一辈子停留在一二景,比普通人强不了多少。”
“如果能让他成为大师兄的奴仆,对大师兄有利吗?”
沈青书傲然一笑,“锦上添花罢了,毕竟能有一名偃师做奴仆,本就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一如宝剑配英雄一般。”
李毓秀神色欢快,“我不管那些,只要知道这对大师兄有利就好,这个傀儡给你,大师兄,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在我们离开千叶镇的时候,我会让他心甘情愿成为大师兄的奴仆的。”
对于这件事,李毓秀信心十足,因为曹安从来没有拒绝过她,她相信,只要她开口,这件事也该如理所应当一样,顺着自己的心意发展。
沈青书露出有些奇怪的笑容:“他是不是喜欢你?”
李毓秀闻言脸色微变,连连摆手,慌乱的想要解释清楚。“大师兄,我对他根本没有那方面的意思的,是他自己自作多情,我......”
“我知道,无知者无畏,不过就是一个有点傲气的普通人罢了,等他成了我的奴仆,进了白云宗,他就会明白他跟你我之间的差距,到那时,他会敬我们如神明,不敢再存非分之想。”
李毓秀重重的点了点头,脸上浮现些许红晕,“我明白了。”
沈青书伸出手,在李毓秀的头顶揉了揉,“你总是能在我需要的时候帮到我。”
这句话,彻底让面前的少女沦陷。
“不过毓秀帮了我这么大的忙,这个傀儡师兄就不要了,你自己收好,滴血认主后,就放在随身的小包里,关键时刻,或许能救命的。”
沈青书看不上这傀儡,他虽然分辨不出傀儡的等级,但看那傀儡的名讳,自己压根不知道,料想也不是什么强大的傀儡,数量又少,鸡肋一般。
“谢谢大师兄,等我好消息吧。”说完,李毓秀一脸雀跃的走出了院子。
就在李毓秀离开后不久,李连山来到了沈青书面前。
“连山见过公子。”
沈青书面色一肃,收起了刚才那副模样,“让你做的事情做得如何了?”
“公子交办的事情,连山岂敢怠慢,血鳞果成熟在即,就在这一两天内。”
说完,李连山有些欲言又止的,看了看面前的沈青书,硬着头皮开口道:“有件事还需公子知晓,血鳞果对妖兽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千叶镇又紧邻着黑风岭,前段时间,护卫队就发现黑风岭的妖兽蠢蠢欲动,连山担心,这血鳞果成熟之时,会引发兽潮。”
沈青书微眯着眼,“此事你无需担心,毕竟还在皇朝境内,引发的兽潮规模不会太大,护卫队和衙门的人足以应对,便是应对不了,也只需撑过两日,到那时,我和师妹自会助你们一臂之力,区区兽潮,覆手可灭。”
得到想要的回答,李连山脸上的愁云消失大半。
“连山替千叶镇居民谢过公子。”
“行了,带我过去吧。”
李连山率先一步,“公子,请!”
那原本应该在房内闭门不出的殷璃,此刻也紧随在两人之后,看这样子,根本不像是什么师兄妹,反而像是扈从、保镖一类。
李毓秀一直以为是自己天赋异禀,被白云宗的长老纳入门墙,却不知道,这从始至终,都只不过是其父与沈青书的一场交易,李连山替沈青书看守、催养血鳞果,而作为回报,李毓秀则可以拜入白云宗门下。
至于女儿和这位公子之间的关系,李连山从不在乎,女儿而已,他要的只是‘白云宗弟子之父’这个身份,短短几年,靠着这个身份,李家的发展早就突破桎梏,在府城内彻底站稳了脚跟。
密室的开关就在书房内,三人沿着石阶而下,火光摇曳之间,一股刺鼻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地上满是累累白骨,不下百具,而在那密室大厅的正中,一潭活水之间,矗立着一根翠绿色的茎,没有叶片,在茎的上方,是一枚拇指大小的血红色果实,其表皮布满了鳞甲,那血红之色,眼看着就要布满最后的果尖。
沈青书贪婪的嗅着果实散发出来的香气,那是一种刺鼻的血腥气都无法掩盖的香气。
“好!很好!!李连山,你做得很好!”
“合该是公子的机缘到了,连山不过是做了点微不足道的事情。”
“可以了,你出去吧,记住,无论如何,也要顶住兽潮两日,到那时,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
得到沈青书肯定的回答,李连山面露喜色,“谢公子!”
李连山走后,密室的大门应声关上,此地就只剩下沈青书和殷璃二人。
女人冷着脸,“这就是你跟我说的所谓机缘?整整上百条人命给你换来的机缘?以血食喂养催熟的血鳞果?”
沈青书两手一摊,“有问题吗?我不过是将血鳞果交给李连山培养,这催熟之法不过是无意间泄露给李连山的,他这人做事比较急躁,用这种办法催熟了血鳞果,我能有什么办法?李连山做得事,与我有何关系?”
“血食喂养成熟,血鳞果的邪性将远超正常成熟,对妖兽的吸引力更大,你还是想想怎么应对这种级别的兽潮吧。”女人抱剑径直走到一边坐下闭目养神。
“事不可为,溜之大吉而已。”沈青书却是毫不在意,目光始终停留在血鳞果上。
殷璃猛地睁开眼,“你打算借兽潮之力灭口?这可是整整一个镇两万余人啊!!”
“天灾人祸,非人力可以阻挡。”
殷璃起身,又坐了回去,索性不再睁眼,“若非欠下大长老天大恩情,我当真想一剑杀了你。”
沈青书神色如常,“你我都是同一类人,又何必惺惺作态?此间再无第三人,你给谁看?若你真的在乎这些普通人性命,再大的恩情也一剑斩过来了。”
殷璃没有说话,她想反驳,可她发现,自己的所有借口和理由,在事实面前都显得有些苍白。
沈青书接着说道:“这是最好的结果,不是吗?无论是对你,对我,还是对白云宗!一举数得。”
他沈青书虽然在宗门内有些特殊,可特殊的不止他一个,一旦涉及到足够的利益,内部的竞争 从来都是残酷且激烈的,血鳞果这样的天材地宝,便是‘足够的利益’之一。
当年,沈青书在黑风岭历练,得到此物,可距离成熟尚有将近五十年光景,他只能选择将其带出黑风岭,择一秘地培植,因为一旦带回宗门,且不说漫长的成熟期后,对他在武道上的作用大打折扣,即便是不打折扣,也未必轮得到他。
与其带回去在未来博一个大打折扣的可能,倒不如养在外面,悄悄炼化,于是在牺牲了一名护道者后,他带着血鳞果来到了千叶镇,选择了李家。
这才有了李毓秀拜师白云宗,李家从一小镇富农,发展成为沧澜府顶级富商的事情。
而这一切,都将在两日后,彻底的画上句号,完成收官!
想到这些,沈青书的心底越发热络了起来。
“对了,现在还没开始,再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你应该知道,我只答应大长老给你护法一次。”
沈青书摇摇头,“不是什么大事,白天那个偃师,你应该还记得,我让李毓秀帮我做说客,但按白天所见,那人多半不会同意,李毓秀办成了就另说,若是办不成,就杀了吧。”
殷璃嘴角带着讥讽之色,“宗门中人人都说你沈师兄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看来所言非虚,这么一个小人物,也值得你惦记在心里?”
“他毕竟是个偃师,我不希望留下任何隐患,普通人断无可能从兽潮中活下来,可偃师却未必不能。”
......
却说另一边,心底同样热络,得到了沈青书的‘认同’,内心甜如蜜的李毓秀来到了曹氏石坊。
看着有些凌乱和破旧的铺面,不由得皱了皱眉,轻提裙摆,走了进去!
“曹安!!”
第3章
曹安盘坐在屋内,今天发生的事情让他有些心绪不宁,又找不到来源。
两世为人也几十年光景,像这般心绪不宁的情形还是第一次遇到,以至于有些不安惶恐。
直到这时他才明白,自己前世的那种心境不是自己修来的,而是避来的。
事实上,条件也允许,内外安定,河清海晏,身边又都是些淡薄名利之人,圈子更不复杂,避得开,但眼下不一样,这是个武道昌隆的世界,争斗、杀戮每天都在上演。
想着这些,心态也逐渐平和了下来,或许自己到这来,冥冥之中也是一种必然的安排。
睁开眼,看向这位已经在印象中开始陌生的李家二小姐,长身而起,抖了抖衣袍。
“二小姐不在府中陪着那几位同门,怎么想起到我这里来了?”
李毓秀轻挑眉毛,她很清楚自己的优势,这番神态之下,确实有种娇憨的模样,“还在生气呢?我们之间难道已经这么生分了吗?”
曹安微微一笑,“朱们对朱门,竹门对竹门,这点自知之明曹安还是有的,二小姐如果有事就请说。”
这种生疏感让李毓秀心里不太舒服,但一想到大师兄,这点不愉很快就消散了。
“随你便吧,我来这是让你签这个契约的。”
曹安愣了一下,只见李毓秀从袖口拿出了一张黄纸,上面布满了血色的纹路,曹安总感觉这个纹路很熟悉,脑海中灵光一闪,想到了玉册里提过的主仆血契。
心间一冷,“这是什么契约?”
李毓秀毫不在意,“主仆契约,签下这份契约之后,你就是大师兄的仆从了,白云宗的门人,不仅身份与往日不同,还能得到足够的资源,成为一名人人敬重的偃师,更重要的是,到时候,你我都在白云宗内了,你也就能常常见到我了。”
曹安都快被这傻叉给气笑了,这主仆血契跟外面大家族豢养的那些普通奴仆可不一样,那顶多就是身份上矮一点,不高兴了大不了一拍两散,但主仆血契一旦签订,那生死可就系于主子一念之间,终身不可能叛变。
“签吧,咬破手指,用鲜血写下你的名字,放开意识就行。”
李毓秀理所当然的双手抱胸,看着曹安。
“傻叉玩意,滚出去!”曹安难得的爆了一句粗口。
却让李毓秀呆住了,虽然听不懂傻叉两个字的意思,但看曹安的神态就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词,曹安从来没有拒绝过自己,而且自己也说了,进了白云宗,他就能经常看到自己了,想不通他为什么还会拒绝。
“你......你拒绝我?”
“你是什么东西,我不能拒绝你?”
李毓秀眼眶一红,从来没有在曹安这里听到过这么重的话,一时间乱了方寸,“我,我以前就是你的主人,世家之间流转奴仆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现在命令你,马上签下这个契约,我不要你这恶奴了,我要将你流转给大师兄。”
“而且,而且我对你还有救命之恩,当年要不是我,你早就死了,你若还有点良心,知恩图报的话你就该听我的。”
曹安冷笑着摇头,“李毓秀啊李毓秀,你是不是进了白云宗几天,就不知道姓什么了?张口闭口的还世家,你李家是世家吗?传了几代啊,就世家。我现在很清楚的告诉你,我曹安,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奴仆,当年做你的玩伴,也不过是为了报恩而已,现在请回吧,二小姐,我这庙小,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李毓秀恼羞成怒,狠狠的盯着曹安,“好,有你后悔的时候。”
“不送!”
既然是曹安先说戳中了自己的痛处,那李毓秀也就不在乎了,当即收起契约,脸上带着傲然之色,“我知道你为什么会拒绝,你的那点心思我再清楚不过,不过就是觊觎本小姐的美色,爱而不得,恼羞成怒,迁怒于我大师兄罢了。”
“曹安,我告诉你,即便是天底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可能喜欢你的,当年是我不懂事,现在想想当年你对我的那些态度,简直令人作呕,无耻下流,我李家再不济,也不是你目前这个破石匠可以比拟的,你我之间,天地之别。”
曹安本想解释什么,但想了想,闭上嘴懒得再说什么。
骨子里的泼辣和恶毒,进了白云宗也洗不去。
曹安看着愤愤离去的李毓秀,紧了紧袖子里的傀儡,一种危机感油然而生,穿越这几天,为了尽快完成原身的承诺,忽略了自身实力的提升,在这个世界,武力才是立身的根本。
就是不知道,前世所修的武学在这里是否也能如请神术一样耀眼。
当即整理思绪,开始梳理脑海中的知识。
老观主说,玉册有灵,所传会因人而异,他就得了一门养身功。
到了曹安手上,得了请神术(偃师术)和武学,研习之后,进境一日千里,修行毫无瓶颈之说,请神术没什么可说的,但武学却是包罗万象,每一个境界,对应的功法少说也有十几门,曹安十几年精研,摸索出了九种晋升途径。
他是真的每一种都实践修行过的,散功重修,搭配功法,就如学生时代做数学概率题一样,乐此不疲,有时候功法冲突还会‘走火入魔’,不是那种动辄精神失常、经脉逆乱之类的走火入魔,最严重的结果也就是要么拉肚子、要么抽筋之类。
可能是本来修成了也没太大作用,所以修错了惩罚也不大,付出与回报对等嘛。
犹记得当年,武学大成之后掌劈青砖,造成骨裂,单手吃饭了一个月,一时沦为观中师兄弟笑谈。
“有问题的不是功法,而是世界,原身记忆里的家传武学,无论是武学立意还是理念,精妙处都远不及我前世所修。”曹安虽然没有牛X过,但研习了那么多的武学,单就眼光来说,绝对碾压这个世界大多数的人。
当下不在犹豫,选择了记忆中最契合自己的一种途径,武道第一景:融技境,选修功法《基础剑术》、《擒拿》、《形意拳》。
融技境界,是为初学者准备的,学的是套招和发力技巧,形成本能的身体记忆,也就是让一个普通人学会如何更高效的打架,兼而有点锤炼肉身的意思,因为潜移默化的训练能改变人体的肌肉群,去适应一种‘武技’的发力机制。
学多了反而会相互掣肘,理论上没有人能成为六边形战士,只有最契合自己的功法,才是最好的。
“希望真的如我所猜测一样吧。”沉吟一声,曹安的目光落到了右手腕的红色腕带上,那里系着一枚小拇指大小的黄皮葫芦,那是跟着玉册一起被老观主交到自己手上的观中信物。
如今也跟着自己到了这方世界,连玉册都没能跟着来,它却可以,理论上来说,它应该要比玉册更厉害一些的,但曹安至今都没发现它的特别之处。
“此乃上古洪荒时期陆压道人成名之宝,名为斩仙葫芦,别看它小,只是还未长大而已,好生保管,谨记开机密码为【请宝贝转身】!”记忆里,老观主的音容笑貌犹在,只是自己与他们已经相隔了一个世界。
山川异域,风月不同天了!
收敛了心神,曹安走到院子中央,开始修行,他深知修行不能取巧,想要拥有强大的实力,必须一步一个脚印的修行。
‘嗯,上辈子那个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