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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知青要回城,开局先抢金手指!
  • 主角:时夏
  • 类型:言情
  • 状态: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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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简介非爽文,介意勿入!【年代+空间+日常+吃瓜+细水长流+女主成长】 时夏穿书了。 好消息,她年轻了十三岁。 坏消息,这是小说世界,而她不是女主,只是出场两次的爹不疼娘不爱的炮灰。 原主的死就是为了给女主送金手指..... 不过,既然她来了,那么...金手指是她的了。 她才刚得两个金手指,就发现—— 这里不仅有金手指女主,被迫下乡的豪门真少爷男主,嫁军官的资本家大小姐,更有年代重生复仇大男主... 不过,那些都不关时夏的事, 她只想收获金手指,快乐吃瓜,过好自己的人生。 极品来挑

章节内容

第1章

时夏是在一阵钝痛中醒过来的,后脑勺一跳一跳地疼,像有根锥子在里面慢慢钻。

她勉强抬起手摸了一下,指尖触到粗糙的纱布,沾上了一点黑红色的血迹。

不属于她的记忆猛地涌进脑海,涨得太阳穴生生得疼。

.......

她穿书了!

穿进那本她半夜躲在被窝里看得面红耳赤的年代小黄文里。

团宠女主叶皎月,为了哥哥姐姐,自愿下乡当知青。

她遇到八块腹肌糙汉男主1号,牛棚里的冷傲贵公子男主2号,身边还跟着自愿陪同下乡的青梅竹马男主3号,去黑市卖人参会遇到黑市幕后大佬男主4号,附近军区的霸道军官男主5号,考上大学回城后,还有儒雅教授男主6号,天才科研师兄男主7号.....

作为一篇小黄文,这本书甚合时夏心意,女主不是在上床的路上,就是在上床,尤其是女主叶皎月获得灵泉空间后,更得男主们喜爱.....

时夏扶住额头,露出宋焰同款苦笑。

好消息,她年轻整整十三岁,身体瘦弱,却充满青春的韧劲。

坏消息,她不是女主。

时夏穿成跟叶皎月住同一个四合院,爹不疼娘不爱的可怜虫。

原主时夏在书里只出现过两次。

第一次是下乡的火车上,原主只带了一个旧包袱,和大包小包的叶皎月成为鲜明对比,叶皎月跟竹马3号说原主好可怜。

第二次是叶皎月和她的糙汉男主1号在山上乱搞,尽兴归来时发现她的尸体。叶皎月被吓哭,糙汉嫌她死得不是地方。

现在是公元1976年4月20日,这里是黑省江市清辉县幸福公社,朝阳生产大队。

农忙时节,知青点的老知青和新来的都下地去了,土坯房里静悄悄的,只有她一个人躺在硬邦邦的炕上。

回顾原主短短十七年,爹不疼娘不爱,哥姐弟妹都嫌弃,在京城家里睡客厅角落,干最多的活,吃最差的饭,日子过得比黄连还苦。

下了乡,依旧是最不起眼、最孱弱的那个,挣的工分糊口都难。

记忆最后,是上山挖野菜,一脚踏空,后脑磕在石头上,嘎嘣!结束悲惨一生。

原主时夏死前唯一惦念的,是那床她拼命攒工分、省补助才换来的新棉被。

那么暖和的新被子,她只盖了一个冬天...

现代幼教牛马——时夏替她活了下来。

她回忆书里的情节。

原主死后,叶皎月从原主脖子上拿走一枚小吊坠,得到一个蕴含灵泉和大别墅的随身空间。

时夏伸手摸向自己的脖颈,有一条粗糙红绳绑着的鹅卵石。

这是原主小时候在河边捡的,因为形状光滑,自己编了绳挂上了,大概是这可怜孩子为数不多属于自己的东西。

书里,叶皎月就是拿走了它,滴血认了主。

时夏没有任何犹豫,费力地解开脑后纱布的结,指尖探到那还在隐隐渗血的伤口,狠狠蹭了一下。

她将那点血抹在鹅卵石上。

石头毫无反应。

难道只有叶皎月才行?

时夏无语,一股替原主的不甘心的情绪涌上心头。

她狠狠将整个石头往后脑的伤口用力蹭几下,伤口被刺痛,新鲜的血液渗出来,濡湿了纱布也染红了石头。

手里的石头突然烫了一下,下一秒,竟像冰块融化般,化作一道温热的流光,倏地钻入她的掌心,消失不见。

时夏心头狂跳,还没来得及仔细感知那传说中的空间,外面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一道娇柔又急切的女声。

“时夏?时夏你在里面吗?”

但没等时夏回应,门外的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

来人逆着光,身形娇小玲珑。

等眼睛适应了光线,时夏看清了那张脸。

肌肤白得像刚剥壳的鸡蛋,眼睛水汪汪的,鼻尖有点红,像是刚哭过,饱满的唇瓣抿着,天然一股惹人怜爱的娇怯。

不愧是书里所有男主都爱的女主。

来人正是叶皎月。书里的小太阳,团宠本人。

她的目光落在时夏身上,看到时夏那惨白的脸色和脑后渗血的纱布时,只是快速扫过,并未停留。

她几步走到炕边,眉头紧紧蹙着,开口第一句竟是:

“时夏,你是不是拿了我的东西?”

时夏一愣,心底那点刚穿越见到剧情人物的微妙感瞬间消失。

她仔细在原主记忆里扒拉一遍,确定原主绝对没有拿过叶皎月任何东西。

原主甚至有些害怕这个众星捧月的女孩。

“没拿。”时夏声音沙哑,“我拿你什么了?”

叶皎月的眼圈几乎是瞬间就红了,水汽氤氲在漂亮的眼眸里,要掉不掉。

她语气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委屈和指控:“你拿了!我感觉得到!那对我很重要!”

时夏面色冷下去:“我拿了什么?你说清楚。”

“就是......就是很重要的东西!”

叶皎月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扑簌簌地掉。

她用力绞着手指,只是重复:“你肯定拿了!我感觉到了!那对我很重要......你还给我......”

她哭得伤心,好像时夏真的夺走了她什么至关重要的宝贝。

时夏冷眼看着,心里明白,那冥冥中的感应大概是真的,原作者赐予叶皎月的机缘,被她截胡了。

“你的东西?”

时夏慢慢重复,声音虚弱,却字字清晰,“我躺在这里动都没动,拿了你什么?叶皎月同志,你丢了东西,不去别处找,直接闯进我屋里,对着一个伤员哭嚷,是什么意思?”

叶皎月被问得一噎,泪珠还挂在睫毛上。

她刚刚还在地里上工,匆匆赶回来,就是因为感觉到强烈的失落感,但具体丢了什么根本说不出口。

此刻被时夏目光盯着,叶皎月有些无措。

“我......我就是感觉......”她支吾着。

恰在这时,门外又传来一阵脚步声。

帘子再次被掀开,一个穿着蓝布褂子、俊朗非凡的青年走了进来。



第2章

是陈卫东,叶皎月的青梅竹马,为了她自愿下乡的男主三号。

他也是跟时夏同一个四合院里出来的,自然认识时夏,但在他看来,时夏跟路边的野草没什么两样。

他一把搂住哭得梨花带雨的叶皎月,温柔地哄着,“月月?你怎么突然回来了?是身体不舒服?哭什么?谁欺负你了?”

然后才扫了一眼炕上的时夏,目光掠过她头上的纱布时,很快就移开,注意力全放回叶皎月身上。

叶皎月顺势靠进他怀里,抽抽噎噎,纤细的手指指向时夏,“她......她拿了我东西......”

时夏:....癫公癫婆!

这俩人当她死的吗?

光天化日就这么搂搂抱抱,这年代不是应该讲究男女大防?

哦,对,这是小说世界,逻辑喂了狗。

陈卫东的目光这才施舍般落到时夏脸上,责备道:“时夏,你拿了月月什么?快还给她。她身体弱,禁不住这么着急上火。”

时夏累得眼皮都发沉,胃部的灼烧感和头部的钝痛交织在一起,她实在没力气跟这俩被剧情降智的人纠缠。

“第一,我没拿。第二,陈卫东同志,不如你先问问你的月月,我到底拿了她什么金银财宝,让她能不顾我重伤在身,直接闯进来哭诉。说得出个名目,我认。”

陈卫东被她不软不硬地顶回来,愣了一下。

印象里的时夏总是低着头,说话细声细气,甚至不敢正眼看他,何时变得如此牙尖嘴利?

他低头看怀里的叶皎月,柔声问:“月月,她拿了你什么?你说出来,卫东哥给你做主。大不了,我再给你买,买双份,好不好?”

这话恰好被中午下工回来的几个知青听了个正着。

众人围拢过来,看着这诡异的一幕:陈卫东搂着哭泣的叶皎月,对面是头上缠着渗血纱布、脸色苍白、半依在炕上的时夏。

和叶皎月关系不错的孙曼丽立刻站到叶皎月这边,皱着眉上下打量时夏,语气刻薄:“时夏,你是不是饿昏头了?当起小偷了?皎月的东西你也敢拿?”

时夏气极反笑,这一笑扯动了伤口,让她忍不住扶着额头嘶了一声。

她环视一圈看热闹的知青,冷声道:“孙曼丽同志,我昨天下午摔伤后脑,昏迷到现在,滴水未进,连炕都没下过。是叶皎月同志突然闯进来,口口声声说我拿了她的东西。正好,大家都在,请叶同志和陈同志说清楚,我到底拿了她什么?是吃的?用的?还是钱票?”

“如果说不出来,那就是污蔑。我们是响应号召来的知青,不是来被人凭空扣帽子的。这事,要么现在说清楚,要么就去请大队长、支书来评评理,实在不行,我去公社报公安!总要还我一个清白!”

孙曼丽看了看叶皎月,鼓励她:“对!皎月,你说出来,我们给你做主。”

可惜。

叶皎月被时夏一连串的质问堵得哑口无言,脸涨得通红,只会躲在陈卫东怀里掉眼泪,吭哧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陈卫东脸色也有些不自然了,他隐约觉得叶皎月可能真的弄错了,但众目睽睽之下,让他承认月月胡闹,比杀了他还难受。

时夏看着他们,语气讥讽:“怎么,说不出来?是看我年纪小好欺负,还是看我受了伤没力气争辩?就可以随便把脏水往我身上泼?”

叶皎月被她的话刺得受不住,捂着脸哭道:“可能......可能是我搞错了......对不起......”

说着就要挣脱陈卫东往外跑。

“站住!”时夏可不肯就这样轻拿轻放,“搞错了?闯进我屋里,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小偷,哭一场说句搞错了就想走?叶皎月同志,你的对不起这么值钱吗?我要你正式向我道歉!”

众知青面面相觑,看着眼前这个仿佛变了个人似的时夏。

她不再是那个缩在角落里、谁都能欺辱两句的小透明了。

难道是摔坏脑子了?还是兔子急了也咬人?

陈卫东也觉得眼前的时夏陌生极了。

她以前看自己时,总带着点怯懦和少女的羞涩,现在那双眼睛里只有冷漠和嘲讽,像看跳梁小丑一样看着他。

但他看着怀里哭得快晕过去的叶皎月,保护欲立刻占了上风。

陈卫东深吸一口气,拿出平时那副派头:“时夏,够了!月月她也不是故意的,她都道歉了。你看在我的面子上,这事就算了吧,别揪着不放了。”

时夏简直要被这人的逻辑气笑。

他的面子?他的面子值几个工分?能换窝头还是能治伤?

她瞥见叶皎月正用那种“卫东哥你好厉害好护着我”的感动眼神望着陈卫东,只觉得一阵恶寒,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跟傻子论长短,只会被拉到同一水平线。

跟这对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男女废话,多说一句都嫌浪费力气。

“不道歉就滚,陈卫东,你也滚!”

时夏重新躺下,闭上眼,侧过身去,用后背对着这一屋子人。

陈卫东看着她的背影,脸上又青又白,尴尬不已。

围观知青们窃窃私语,看向叶皎月和陈卫东的目光也变得有些微妙起来。

场面一时僵住。

最终还是知青点的负责人,老大哥赵文斌站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看来就是个误会。叶同志也是着急了,时夏同志你也别往心里去。都少说两句,下午还要上工,抓紧时间做饭吃饭,还能歇个晌。”

他这话是对着所有人说的。

陈卫东顺势下了台阶,低声哄着叶皎月,把她带了出去。

孙曼丽等人见状,也窃窃私语着散开,各自忙活去了。

没人再多看炕上的时夏一眼,仿佛刚才那场闹剧从未发生。

不一会,时夏就听到外面有做饭洗碗的动静。

等吃完饭,她的两个室友也进了屋,各自沉默地躺下休息。

(再次温馨提醒,时夏同志不是完美女人,没有完美表现,就是普通人,有自己的小心思。)



第3章

时夏迷迷糊糊也睡着了,等她听到室友们起床离开的动静,才惊醒。

她忍着眩晕和饥饿,挣扎着下床,踉跄着走到门边,插上了那根并不结实的木头门栓。

一个闪念,她进入了那个灵泉空间。

入目景象却让她心里直想骂娘。

书里描写叶皎月那个空间,可是有潺潺流淌的灵泉、大片黑黝黝随便种啥都疯长的土地,外加一栋设施齐全、通水通电的现代化的大别墅。

而她这个......

一眼就能望到头。

一片灰蒙蒙的空地,大小不过半分地,别说黑土地了,连根草都没有,地面是硬实的灰白色土质。

旁边是三间低矮的旧瓦房,看起来有些年头了,灰扑扑的,毫不起眼。

空地中央有一个浅浅的小石坑,里面蓄着薄薄一层清澈的泉水,泉眼只有筷子粗细,正以缓慢的速度渗出水滴,汇入石坑。

这差距也太大了!

时夏心里忍不住吐槽,金手指只有在叶皎月手里才能发光发热变大变强?!

......

不过,既然空间各种事物都打了骨折,那么灵泉水呢?

叶皎月喝了变美变柔韧,她时夏喝了,就算身体没什么变化,至少也能解渴。

她也顾不上失望,几步扑到那小石坑边,趴下去猛喝了几口。

泉水清冽甘甜,一入口,从火烧火燎的喉咙一直滋润到五脏六腑。

几口下肚,那股令人心慌的濒死感终于消退,头上的剧痛也减轻了许多。

虽然依旧虚弱,胃里空空如也,但至少身体找回些力气。

她耐心地等着那泉眼又渗出少许水,又喝了一次。

这次感觉更清晰了些,身体内部的亏空被滋养,整个人都精力充沛起来。

嘿嘿,好东西。

不光解渴,还有些好处。

这金手指,很好!

她站起身,想去那三间瓦房里看看,突然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时夏丫头?在屋里不?婶子来看看你。”

是大队长媳妇王春华的声音!

时夏一个激灵,闪身出了空间,正好在门边不远处。

“在的,婶子。”她轻轻拉开门栓。

王春华站在门外,和蔼可亲地看向时夏,手里提着个小竹篮。

她是大队的赤脚医生之一,昨晚就是她给时夏清洗包扎的伤口。

“咋样了?头还晕不?婶子这心里一直惦记着。”

王春华扶起时夏的手臂,走到炕边,仔细看了看时夏的脸色,比昨晚那会儿好了点。

她叹了口气,从篮子里拿出一个粗瓷碗小米粥,又拿出一个水煮蛋和两根不大不小的红薯,一并放在炕桌上。

“趁热吃点。你说你这孩子,咋就那么不小心。我知道你难,但日子总得过。马上到月底,公社会发这个月的8块钱补助,先紧着买点口粮糊弄过去。实在不行......就给家里去封信,低个头,求求他们,父母总不能会看着自己孩子饿死吧?”

时夏很想说,会,他们会看着原身饿死。

那碗金黄的小米粥和那颗珍贵的鸡蛋,让她鼻头猛地一酸。

这是第一个给予原身实实在在温暖的人。

原身记忆里,这位大队长媳妇一直是个心善的,偶尔会偷偷接济一下实在过不下去的知青。

“谢谢婶子......”时夏没客气,直接捧起碗,她的确饿得不行了。

“快吃吧,吃完好好歇着,这两天别想着上工了,工分的事儿以后再说。”

王春华又嘱咐几句,看她开始喝粥,才提着空篮子准备离开。

“哎,婶子慢走!”

时夏起身要送她,被她按在炕边,“别送了,安心吃饭。”

等王婶子出了门。

时夏将王婶子带来的小米粥喝得一滴不剩,连碗边都仔细舔了一遍。

那个水煮蛋,她小心地剥开,蛋白嫩滑,蛋黄香醇,入口的瞬间,满足感几乎让她落下泪来。

这是身体长期缺乏营养,对优质蛋白质有着最本能的渴望。

原主的记忆里,鸡蛋是极其金贵的東西,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每次能分到一小口就是天大的幸福。

两根红薯也下了肚,胃里终于有了实实在在的饱腹感。

活过来了。

时夏靠在炕头,轻轻吁了口气。

等体力恢复少许,她再次确认门外没动静,仔细插好门栓,心念一动,重新进入空间。

小石坑里的灵泉水又蓄起了薄薄一层,她立刻俯身喝尽,清冽的泉水进一步滋润了身体,头脑也更清明了几分。

这次,她可以仔细探索那三间瓦房。

推开堂屋的门,里面只有一张旧的八仙桌和两把长条凳,空空荡荡。

右手边是书房,只有一个空荡荡的书架和一张书桌。里头有个隔间,是个小小的储藏室,可惜是空的。

她走向左手边。

这是卧室,只有一张光板木床,没有被褥。

但让她惊喜的是,卧室的隔间是现代化卫生间。

虽然样式老旧,但有一个白色的陶瓷蹲便器,可以冲。

花洒和搪瓷浴缸的水龙头可调冷热。

她试着拧开,竟然真的流出温热的水。

时夏激动得差点叫出声。

她看着那浴缸,再想想自己此刻身上的状况,忍不住龇牙咧嘴。

原主从小到大就没正经洗过几次澡,在家都是随便擦擦。

到了知青点,洗澡更是大工程,需要攒柴火烧水,对她来说奢侈又费力,也只能偶尔擦洗一下。

记忆里,上次的彻底清洗还是去年秋天的事。

此刻,她能清晰地闻到自己头发和身体上散发出的酸馊味,头皮发痒,浑身都不自在。

“要是能泡个热水澡就好了......”

她无比渴望。

但现实是,她连块肥皂都没有。

就算在空间里洗干净了,出去后还得继续穿那身脏衣服,睡在脏兮兮的炕上,很快又会变脏。

而且,突然变得干干净净、香喷喷的,反而会引人怀疑。

叹了口气,她按捺住洗澡的冲动,闪身出了空间,开始清点原主的全部家当。

原主是1975年8月1号下乡的,她生日是7月28日,下乡时刚满16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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